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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若有本事算计张大,我给她去讨说法!居然迁怒别人,这心得歪成什么样!”
提起胭红,百里霜气得咬牙。
想到那个,锦言也觉奇芭,问她怎么不去报复张大,你知她说什么,她竟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
“报复大爷?奴婢糊涂了吗!身子已经给了大爷。自然要好好侍候,小意讨好,得大爷的欢心才对……后院的女人,争得不就是爷的宠?求得不就是爷多来屋里几回?”
瞧,这是什么心理?
对真凶非但不记恨。还打心眼里讨好,这人的脑子成臭水沟了吧?
锦言真心觉得不能理解。
还有那个平妻,典型的我不好也不能让你好,她要真给原配下点致命的毒药,那动机还能理解——
想要转正嘛,为了晋升利欲熏心。
偏偏她起初的本意就是弄点山药黏液,刺痒但不至于毁容,纯属癞蛤蟆跳脚背,不咬人膈应人!
后来因为张大介入,才就势顺手推舟,给原配加了罪名。
这些人,都怎么想的?
大脑结构怎么这么不同?
那前院和离的事情怎么样了?
“……成了!”
百里霜理所当然:
“百里家和定国公世子一起去,张大本就理亏,哪敢多说?再说,他之前拖着不休原配,是怕得罪娘家亲戚,如今撕破脸了,不得罪也得罪了,爽快答应,才叫精明!这厢能勉强卖个好!那厢又讨好了平妻的娘家。”
就在锦言内院治病查验的时候,前院里男人们已经商定了和离细节。
张大写了和离书,嫁妆全部归还,陪房等凡是卖身契在原配手里的,全部由她处置,是留用还是发卖,张府概不过问。
包括做了通房的,但凡是原配的人,不查验有无身孕,张府都一碗去子汤,手段干脆利落,半分不留情。
“……明天,还得麻烦你走一遭,帮着镇镇场子。”
百里霜有点不好意思,这事与锦言无半点关系,倒要累她跑前跑后:“我派了人手过去帮她收拾东西,明天就出府,先暂时安顿在我娘名下一处空宅里,回头再做打算。”
表姐下了决心,一日也不想再多留,百里霜全力配合——
也没什么好留恋的,早离开也好。
“没问题,你跟我还客气什么。”
锦言爽快地答应。
但是,表姐这么急着出府,那儿子的事,她是不打算计较了?
“怎么会!那是两条活生生的命!”
原来,表姐已经有证据,证明孩子的死与平妻的指使有关:
下人们故意教唆两位少爷去采荷,不经意将孩子晃出小船,又故意延误了下水施救的时间,这才导致两个孩子殒命。
“……她怎么不早说?”
这位是悲痛过度伤了脑袋吗?这么大的事,怎么能忍得下去?
“我也是才知道的。她自己一直怀疑,年底时才套出话的……刚与张大提了一句,就被打了一顿……接着又出了平妻生病、她被诬陷……”
“这事,别想轻易揭过去!账,要一笔一笔地算!出了张府,欠得全部要还!”
百里霜早就打定主意,替表姐撑腰到底!
ps:
第二更,晚间还有一更。一日三更,超能力发挥,明天还是一更,见谅见谅。呵呵~~
正文、第一百三十七章 张府后续(三更奉上)
张大夫妻的和离,无声无息。
原配走了,张大打算等些时日就将平妻扶正。
一来,延后几天讲起来好听;二来,她的脸未好,每日戴着面纱,无法以真面目见人。
偶尔见不着脸,是个乐趣,天天见不到脸,闺房事索然无味,丫鬟们摆弄起来,不如外面花楼里的姐儿千娇百媚。
张大在府中的日子就少了。
他和离的消息在京里低品官员的女眷中流传开了,如一锅热油滴了几滴冷水……
原本大家对张大原配是瞧不起的:
好好的一个嫡妻正室,有两子傍身,竟能让相公娶了二房!
偏还斗不过二房,弄得自己妻不妻,妾不妾的!也忒没本事了!
糟蹋了原配嫡妻这个名份!
和离就不同了——
这不是张大偏宠二房的问题,这是抛弃嫡妻扶正平妻的旋律!
这还了得!
若正室也能随便被休弃,就不是哪一家的事了,而是动了所有正室的利益!
什么?不是休弃,是和离?
若张大原配没有那么强势的娘家亲戚,不是休弃还能是什么?
换句话说,那么强势的亲戚,都只能做到咬牙和离,可见张大混账到什么程度?平妻嚣张到什么程度?
二房可以逼退原配嫡妻,还有没有纲常伦理了!
于是,几乎一夜之间,云州刺史张大人家长子抛弃发妻的事迹就传遍了京城……
娶平妻的事也被翻扯出来,原来这平妻未嫁前曾被张大英雄救美,为报恩硬是以身相许,做了二房……
说是个七品官的嫡女,其实是个庶出的,寄养在嫡妻名下。
然后,张大两子意外丧命的事传开。传言是张大明知此事与平妻脱不了干系,但见其有孕,默认了她的所作所为……
甚至,原配在府中被虐的事情也传开了。就连张二张三的妻子被人问及时,都含含糊糊语不详焉:
这是大房的事情,我们也不太清楚……
平素一般见不着大嫂的,大房的事都是平小嫂出面……
话意明显,大房的事是由平妻做主的!
刺史张夫人被问到,也是类似说词:
做母亲的哪好插手儿子的房中事?何况,还不是亲生的?继母难当啊……
……
接着,有御史上书弹劾云州刺史张大人,纵容其长子娶平妻,故意处犯大周律法……
人们这才反应过来。对呀,张大凭什么娶平妻?
他哪有娶平妻的资格?
按大周律,二品以上方可娶一正一平两妻,余下者,可纳贵妾。不能娶二房!
当然,私下违章的有,是平妻还是贵妾,自己家关上门,谁也不知道。
就是知道了,也是民不报官不究——
不就多个女人嘛!你管人家当小二还是小三的?
人家大房妻子不管,外人管得着嘛!
嘿。这有人管就不一样了!直接上升到触犯律法的高度,且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除了张父外,御史同样弹劾张大,说其目无法纪,人品不堪。质疑其承袭荫恩的资格……
圣上日理万机,尚未对此等小事做出朱批……
各种传言接踵而至,张大郁闷得要命,约了几个狐朋狗友喝酒解闷。
结果,人要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喝得有点多,出酒楼上马,走着走着,自己从马上掉下来了,摔了一跤。
要说,这一跤摔得不重,没断胳膊没断腿,仅仅是掉了几颗牙……
位置不太好,上下中切牙侧切牙,嘴正中间。
要搁寻常人倒也没什么,牙么,掉了就掉了,顶多吃不得硬东西啃不了骨头而已,比起头破血流要幸运多了吧?
偏偏,他不是平常人!
他将来是要做官的!
大周在官员的录用上,对于相貌要求不是特别严苛,只要别长得太丑,丑到影响市容的份上就可以。
但是缺门牙是万万不能的!
这做官的,特别是一方主事,一张嘴,上下空荡荡的,说话漏风,口齿不清,那怎么行!
丑点无事,为官者重才艺又不是靠脸吃饭的伎人——
虽然事实上相貌堂堂者还是会占便宜……
但讲话不清楚的,是绝不能录用的!
而且,张大还不仅仅是掉了四颗牙:
慌乱中没发现,他的左耳被马蹄蹭刮了下,没出血,当时他醉熏熏的,也没觉得疼,等睡一觉起来——
嗬!耳朵又青又紫肿胀得不象样!
请了大夫来看,道是踩坏了,若不把外耳割了,就会波及颜面。
割耳朵?!
张大哪里会答应啊!
他正计划着要找个高明的医生镶牙呢!
这牙还没补上,又要割耳朵!
去!去!庸医误人!
当即把大夫赶走了!
再请一个,还是这种说辞!
来来回回,有名的大夫请了几个,都赶了出去。
各行有各行的圈子,再请,人家就找借口,没人愿意上门了。
等到半边脸都痛木了,晕死两回后,大夫再说切耳的事,张大的反应就没那么强烈了……
您要早拿主意,现在只是耳朵没了,难看些还能听得见,再晚喽,这耳朵可就废了……大夫如是说
张大反倒眼前一亮:
一只耳朵听不见没关系,又不是真聋了!谁也看不见,只要部件不缺就成!
大夫一听:得,那您再考虑考虑吧……
转身告辞走了。
再请,就不来了——
这家人明摆着脑子不清楚,是一个耳朵重要还是命重要?
这么拖延下去,耽误了病情,说不清楚,搞不好就要迁怒医者……这等扯不清的患者,还是不要沾的好!
听说连原配娘子亲生儿子都下得手,何况自己一没靠山的小小医者?
张大自己犹豫不绝。迟迟下不了决心。
张夫人等人在一旁冷眼旁观,谁也不替他拿主意:
谁敢替他做这个决定?
少了牙或许还能镶上,少了耳朵,没听说还能再接回去的!
没了耳朵。定然是不能再做官的!
这荫恩的事……
这种大事,继母和异母兄弟哪敢替他做主?
他承不得荫恩,这等好事就会落到张二身上……
不说话还怕被他赖上,谁会去多嘴?
以至避嫌到连门都不愿登,每日里派了身边得力人带些不值钱的东西去问候一番——带贵重的张大也不敢用,凭白浪费银子。
如此又拖了几日,坏死的耳朵连带着人已经神至不清了,时而清醒时而昏迷。
再不决定,人恐怕真的保不住了……
平妻无法,趁他清醒时垂泪相劝:
“……大爷。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保住性命,回头再寻访名医……再拖下去,可就药石无效了!大爷,趁着眼下清醒。您要早下决定啊……”
虽说缺只耳朵做不得官,人活着,说不定就有那等名医,会再生之术。
人若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
张大无奈,保命要紧,只得点头。
病拖久了。割耳后又养了好些天,才慢慢好转。
病好了,心情却更郁闷了——
开口说话,上下漏风!
一照镜子,左无右有,怪异得很!
更要命的是。张大人的请罪折子递了上去,深刻地反省自己家庭教育的失职,并因颜面之事,提请罢消长子的荫恩资格……
“……就是说张大这辈子甭想再当官了?”
锦言兴奋地两眼放光,活该!
坏事做绝。活该遭报应!
从永安侯那里的调查资料显示,这个张大,不仅仅是虐发妻宠平妻这点事,他曾强占民女。
最令人发指的一件是他曾在城外偶遇一女子,因其不从,竟将人强掳至别院,自己用强不说,竟安排手下*,后抛尸城外荒野。
因其行事周密,加之平民人轻言微,这等人命关天的事,竟被他瞒天过海,无人知晓!
若不是因为和离之事,犯到了永安侯手里,估计一辈子也不会曝光!
“这样,是不是还太便宜他了?”
锦言心有不甘。
象张大这种出身,就算当不得官,也是衣食无虞娇妻美妾,照样享受!
没准还因为身体残缺,愈发地变态……
“难道他手上的人命就白死了?”
杀人偿命,凭什么好端端地走在路上,就因为被他看到了,就白白送了性命?
“你想怎么样?”
永安侯发现在小丫头的心里,对人命特别的看重,张大手上沾了无辜的血,她绝对不会轻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