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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南梧抬眼看到我,轻声说:“晚思,过来。”
我默默地走到殷南梧身边。
“他就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打个招呼好吗?”殷南梧贴在小离的耳边轻声说。
小离依偎在他怀里,长而漆黑的头发半掩住脸,动作轻微地点头。
我弯腰伸出手,小离伸出两根手指放在我手心,我轻轻握了一下。这时候我发现,他的眼神温顺而宁静。
我悄悄从内室退出去,坐在外面的书桌前喝茶,这个房间虽然带着药味,但是温暖而安静,我很喜欢这样的氛围。
隔着一层薄纱,殷南梧依然在小离耳边轻声而细碎地说着缠绵的情话。我将目光转向墙上挂着的一副山水画,渐渐地有些昏昏欲睡。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殷南梧推醒:“别在这里睡,当心着凉。”
我揉了揉眼睛,含糊地点点头,却坐着没动。殷南梧坐在我身边,也没有说话。我犹豫再三,终于说出了想请他帮我带兵的想法。原本以为他会推辞,像他这种怀才不遇的隐士我见多了。好容易盼到了出仕的机会,总要端点架子。
“好啊。”殷南梧很痛快地点头:“早就等你说这句话了。”
他答应得这么快,倒让我有点不敢相信。
殷南梧只好认真解释道:“我从小熟读兵法,深谙韬略,有经天纬地之才,怎么肯老死山林呢,何况,陛下如今孑然一身,想要扭转乾坤,非我不能助你。”
“不要脸。”
殷南梧歪着头,半开玩笑地说:“你这么想我?”
“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想你了。”我认真地说,从陈府见面时的端正严肃,到后来温柔痴情、一夜风流……如果不是有多重人格的话,就一定是在刻意隐藏自己。
帘内传来一声极低的咳嗽,殷南梧立刻站起来,掀开纱帘走进去。
我听到里面传来呢喃的低语,心想这俩人真够腻歪的。随手从衣架上拿起一件披风,我推开房门走出去。
早上醒来睁开眼睛,我看到桌子上放了一个整齐的包袱,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包碎银子,几双袜子以及换洗的衣服。
走出去后却只看到了苦儿牵着一匹马站在门外,一双眼睛布满血丝。
“公子不能跟你一块去了。”苦儿说。
他解释道,昨天半夜,小离独自在外面散步,受了风寒,几乎有性命之忧,殷南梧衣不解带地伺候他吃药,早上才略微好一点。
我有些郁闷,这家伙怎么不讲信用!答应别人的事情也能反悔吗。
苦儿叹气,嘟起樱红的嘴唇:“公子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看不出小离生病的原因,所以此时才不能走。”他把缰绳递给我:“走的时候把大门带上,我累了,去睡一会儿。”
我心有不甘地走到小离的房间门口,里面似有说话的声音,我走至窗下,听到里面传来抽抽搭搭的哭泣声。
“你既然已经决定了,那就快走吧。”沙哑而故作镇定的声音,应该是小离。“我原本是个下人,哪敢耽误公子的锦绣前程。”他抽搭了一下,语气低沉了一下:“何况,我是个男人,离开你,照样能活下去。”
“真的吗?”殷南梧语气轻松。
“当然是真的!”小离哽咽着大声说:“你以为你是谁?!”
“好吧,已经答应晚思了,我也不想食言。”
里面响起了脚步声,还没走到门口,忽然传出一阵绝望的哭泣。
“我还没走呢,笨蛋。”低沉而怜惜的声音。
“不要离开我。”
“不会的。”
我提着行李,牵上白马,悄悄地离开了这座宅院。街市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不时蹭过我的肩膀和衣服。我忽然觉得,可能我一辈子只能这样漂泊了,我不是做君王的材料,又不甘心做一个庶民,在以后的史书中,可能记录我这样一个短命的国王,一辈子都在为夺回王位而挣扎,最后须发皆白,衣衫褴褛老死于破旧中。
我被自己的想象弄得泪光莹莹,却在此时看到远处的阡陌上,黄沙翻腾,遮天蔽日,耳边传来马蹄声、兵戈敲击声。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四周的百姓却高嚷着:“官兵来了。”
瞬间街道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家家户户掩住房门,只在窗口留一条小缝。
黄沙翻滚着,转瞬间就来到我面前,那是几百名骑兵,军容严肃,盔甲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为首一人身体异常高大,皮肤黝黑,金色的眼睛闪烁着睥睨万物的神采。
我用袖子掩住口鼻,在漫天的沙尘中仰望着这群人。
陆敬初翻身下马,上前一步,跪下:“恭迎陛下。”身后那些骑兵也纷纷跪下,高呼:“恭敬陛下。”
我手里还提着小包袱,宛如做梦似的看着这些人。陆敬初终于有些不耐,走上来,接过我手里的缰绳,低声说:“陛下快上马。”
我只好顺从的爬上马背,陆敬初及那些骑兵也都上马。在路上的时候,我与陆敬初并辔而行,与那些随从隔开了一段距离,然后问:“你哪来的士兵?”
“临时凑的。”陆敬初得意地看了身后一眼:“这算什么,你现在已经是七座州郡的主人了。我答应你的事情,说到做到。”
我沉默地握着缰绳,没有说话。
陆敬初哪壶不开提哪壶:“可是那位风度翩翩的殷大公子呢?他不来助你吗?”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回答。
“陪那只小弱鸡?我昨天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那个男孩病入膏肓,神仙也难救,殷南梧的品位真是怪异。”
“你懂什么?”我转过脸,怒视着他:“他爱他!”我把这几个字咬得很重:“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比陪在爱人身边更重要吗?”
陆敬初难以置信地掏了掏耳朵:“你没事吧,”他笑了笑:“你这小童子鸡也懂爱吗?”
我愤愤地说:“一个男人如果不能保护自己的亲人和爱人,就算拥有整个世界也没用,这个道理你当然不……”
说到这里我忽然意识到自己触到陆敬初最隐秘的痛楚,后悔得几乎咬掉舌头。我收住话头,讪笑着岔开话题:“小离的病真的没救了吗?”
陆敬初的脸阴冷如铁,缓缓地抽出黑金古刀,以刀背击在我的马身上。
那马长嘶一声,瞬间飞奔起来。我急忙抱住马脖子,因为被摔过一次,此时心里万分惧怕,但又不愿意在那些士兵面前示弱,只能颠簸着用严厉的声音喊:“老陆!老、老陆,你他妈的快给我滚过来!”
这马疯了一阵,终于安静下来。陆敬初气定神闲地打马而过,眼神里含着促狭的笑意,还哼了一首粗俗的山歌。我觉得自己要被他气死了。
我不知道陆敬初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夺下七座城池的,不过他原本就是个传奇人物,做出这种事情也不稀奇。
当我们靠近第一座城池时,我以为会有百姓夹道欢迎,再不济也有士兵在路边列队迎接。然而城门打开,吊桥放下,冷冷清清的。唯有城楼上插着无数个象征国王的黄黑色麒麟旗帜,自从国内大乱后,这种旗帜已经很少见了。这些旗帜又让我恢复到了昔日的荣耀。
我打马走上前,近距离时才发现,那些旗帜上面都挂着人头,灰败的面容,干枯的头发迎风飘扬。
“别怕,这是太守及其亲随,因为不愿意忠于陛下,被我杀了挂在城楼上,也是为了警示其他士兵。”陆敬初跟在我身边,轻声解释。
自古兵变没有不流血的,我深知这个道理。与陆敬初一起走进城里,安抚了百姓和将士之后,我们又立刻启程到另一座城池,那里的城楼同样挂满了人头。
陆敬初以非凡的武力震慑住了七座城池的将士,但是我们两个毕竟势单力薄,这些人若是认清这一点,难保不哗变。陆敬初很快将所有的兵将集合在一起,打乱彼此的隶属关系,重新编队。集中操练。
一个月后,当我再一次站在城楼上时,下面站着几万名衣甲闪耀的士兵,手持兵刃,潮水般跪下,山呼海啸般地呼喊万岁。
我从十四岁就享受百官与士兵的朝贺,却从未像今天这样激动。在士兵们喊着演练口号时,我走下城楼,抬手不轻不重地捶在身边陆敬初的肩膀上。我的运气不好,总是遇人不淑,但是庆幸遇对了一次。
陆敬初全副武装,肩膀上的铠甲还带着小铆钉,我捶了他一下,疼得暗暗皱眉,很没面子地揉揉手掌。
“我有一个请求。”陆敬初很突兀地说。
他这人一向高傲沉默,忽然说出这种话使我很吃惊,我立刻回答:“你说。”还很温柔地补充:“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陆敬初很郁闷地过滤掉最后那句话,然后说:“是这样,你统一陈留国之后,能不能给我一支军队,我想带回豌豆国。”
我低头沉思了一会儿,笑道:“不可以。”
在陆敬初脸色变得黑暗之时,我说道:“我要亲自送你回豌豆国,我会告诉你的君主,你从未背弃过他。你是最忠诚最优秀的将军。”
陆敬初愣了一下,别转过脸,依靠在城墙上,低声说:“别傻了,我的父母妻儿在城楼上被割断喉咙时,我已经不再忠于任何人了。”他看向我:“我要一支军队,是想杀回豌豆国,做一回真正的叛军。”他露出一个单纯而苍凉的笑:“总不能白担了这虚名。”
“有必要吗?”我难以理解。
“我活了三十九年,一直是一个好臣子,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结果到头来我的君主杀了我的家人。”陆敬初嘴角露出嘲讽的笑:“索性做一个离经叛道的人。看未来能糟糕到什么程度。”
他轻松地笑了一下,继续走在城楼的台阶上,我若有所思地看着他黝黑的脸,半晌开口道:“老陆,是不是胖人不容易生皱纹啊?”
“嗯?”陆敬初有点听不懂。
“我都没有看出来你已经四十岁了,好厉害,你脸上一点皱纹都没有……”
陆敬初沉默了一会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字一顿地解释:“我不是胖,只是身上的肌肉比平常人发达几倍。”他看了一眼四周,忽然抓起我的衣领,把我提起来,拎到城墙边缘,吓唬道:“再拿我开玩笑就把你扔下去。”
我眯起眼睛微微一笑:“你不舍得。”
陆敬初放开我,默默地向前走了几步,自顾自地笑了一下:“你这个人,一点威仪和架子都没有,到底是怎么做国王的?”
我听到这句话,有些懊丧,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这种话:你不适合做国王。
但是接下来,陆敬初对我点头微笑道:“很有意思,说不定你以后可以做皇帝呢!”
皇帝这种名词我只在书里见过,国王只治理一个国家,而皇帝则治理天下。他是所有国王的主人。
“怎么可能。”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虽然知道是他在胡说,但是至少被夸赞了,嘿嘿。
陆敬初望着天际,信口说道:“若你哪天登上帝位,记得给我倒一杯酒。”
作者有话要说: 国家最高统治者叫“皇帝”,并号称“天子”,意思是说代表上天来统治人间,其权力是上天授予的,神圣不可侵犯;而其下属诸侯国的最高统治者,才叫“国王”。当年刘邦当皇帝后,将其儿子分封到各地,建立诸侯国,后来还发生了“七国之乱”,各诸侯国的最高统治者,即称“国王”。各诸侯国的“国王”,因为是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