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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太过的想念他。
也许是因为,除了这些,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做些什么来怀念他。
明明内心安静得像是要死去,但眼睛却还想要落下泪来。
女人终究还是感性的动物。
但,所有的眼泪,还是在那个人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断然终止,甚至连刚刚溢出眼眶的那一滴,都彻彻底底地像是触碰到海绵般地吸了回去,连痕迹都不剩。
我抬头看向眼前的男人,即使隔着墨镜的漆黑,但依旧遮不去他那张天生缭绕着妖娆气息的面庞,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睛里琥珀色的辉芒魅惑惊心。
“方若绮,回去吧,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身后又多了一个人的声音响起,我回过头,是那抹曾经爱之深邃,现在却恨之入骨的绿。
我的一声冷哼,竟不绝地回荡在候机室里,“别做梦了,你认为此时此刻,我还会把艺能天王的宝座拱手让你吗?”
“你这女人,我到底要说几次你才会明白?”
“童靖阳,是你害死他的。”我平静地说着这样骇世惊俗的话,身体像是与怀念的过往的人的魂魄重叠,交合在一起,让自己也分不清楚现在的自己,到底是谁,“除了你之外,没有任何人拥有那样的能力。”
“你真的认为一切都是我做的?”
“否则呢。”
“你想我怎么样,才能相信我?”
“我想你死。”
……
唯有死人,才会无力再说任何的谎话。
唯有停止了的时间,停止了的生命,让一切成为永恒,让一切成为终结,才能让我有相信你的理由。
否则。
在我心中,早已没有“信”这个字。
在上千名记者、保安、粉丝的注目下,我和童靖阳这个情侣档马上就要升级成夫妻档的羡煞四方的组合登上飞机,隔绝媒体后,彼此心有灵犀地坐在距离对方遥遥的座位上,像隔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银河的牛郎和织女,谁也看不见谁的脸,或者睡觉,或者钻研剧本,或者默默在心里厌弃着彼此,总之,我们都不曾起身去干扰对方。
牛郎与织女尚且分秒日夜盼望着与对方相见的时日,而我,连一秒钟,也不想多见到那人的脸。
黎华静静地坐在普通舱里,脊背挺得很直,与其他的那些群众演员,如此不相符。
看向窗户外面,那些已经远离他自己的人群和欢呼声。
清晰地感觉到生命开始沉淀,一派安静和淡然,反思着过往的所有,并且附上最后的意义。
挡光板被拉下。起飞。
巨大的气流在飞机的外壳上滚动。
而飞机翼的下方,一片被记者歌颂为传奇的演艺史,一个女人在演艺圈里以奇迹般的速度奠定的位置,攀登上巅峰。
没有人记得曾经灰头土脸的自己,被歌颂开来的,都是自己一次次创造的奇迹——
如何奇迹般地扭转乾坤,如何奇迹般地一夜爆红,如何奇迹般地以百变的姿态横扫各大奖项各大排行榜,成为艺能天王三个候选人中最热门的一位。
闭上眼睛,疲惫开始侵蚀身体。
那些繁杂的过往,都在天空中化为一道又一道美丽的飞机云,把曾经完整的天空,分割成不同的板块。
我们都在那些小小的版块里,被独立地分隔开来。
【两年前】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找一下导演。”林立翔把行李交到我手里,对我说。
“好。”
我四周围张望着,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搭乘飞机,以前时常听同学谈起,但那些昂贵的票价和陌生的去处,光是听着都觉得不可思议。
可这一切都是真的,我是以女主角的身份登上这班飞机。
内心一股翻涌不息的激动。
“你是剧组的工作人员吗?这里是专门留给艺人的通道,你们的在那边——”一个穿得寒酸的场务出现在我面前,以看同类的眼光看着同样穿着寒酸的我——估计我是历史上唯一的一个,穿着陈旧的牛仔裤和衣衫前往国外拍摄的电影女主角了吧。
怎么说呢,与那天被林立翔精心打造后出现在发布会现场的自己,实在是天差地别,简直就是白天鹅到丑小鸭的退化。
“……我是方若绮。”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对那个场务解释道,明明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却有着没来由的心虚。
林立翔是一个绝佳的导师,那日的发布会,大到一个神情,一个步伐,小到甚至是走路时身体扭动的幅度这样的细节,都是他耐心教导的。而现在他不在我旁边,我就像一个失去了拐杖的瘸子,连路都走不好。
那人斜着眼打量着我全身,笑了起来,“你在开玩笑吧?你以为我没见过方若绮本人么?像你这样连衣服鞋子都买不起的人,怎么可能是女主角?”
一连三句的质问。
我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这种古怪到底的羞辱。
“他们在那边,我们过去吧。”林立翔适时地回到了我的身边,他看了那个场务一眼,然后对我说:“别在意这些,你的精力不该被浪费在这里。”
我像小学生听完老师的教导后那样点了点头。
“一会送你上飞机,我就回去了。”林立翔说。
“你不跟我一起过去吗?”
“我要安排一下纪翔的出道事宜,”林立翔看着我,微眯着眼睛,犹豫着是否要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开口,“还有依莉她的换心手术。”
“我知道了。”我回答他。
林立翔凝视我半晌,竟然对我淡淡地笑了笑,他说,要加油。
于是我又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朝人最多的那个地方走去,黎华和黎湘离被包围在人群的中央,黎导演是个很瘦的爷爷辈的人,头发都花白了大半,但唯独那双眼睛看起来却异常有神,无愧是导演界里最具有影响力之一的人物。而黎华,他穿着一身亮眼的粉色衬衫,本是那样庸俗的颜色,却被他穿出了潮流的风范。这个男人,似乎无论如何打扮,都是潮流的风向标。
很多年前黎华将他原本的一头乌丝染成酒红的那一天,我还在念着普通高校,穿着学生时代单调的格子裙,而黎华也只是在海报上才能够看到的人物,那时班上喜欢他的男女生全都不顾校规冲去染了一头一模一样的颜色,结果第二天差点没把教导处主任气个半死。
我想,就算今天黎华一下子头脑发热冲去理发店剃了个光头,第二天大街上也会像和尚庙尼姑庵一样出现一群又一群的光头男女。
天王黎华。有的不只是一个名衔而已。还有那样随时可见的权力。
记者相争地围绕在黎华的身旁,争破了脑袋想要他理会一下自己提出的问题,灯光不断地对着他闪烁,我站在一旁,又或者说是被晾在一旁,像个被孤立遗弃的小丑。
没有人认出我,我就是方若绮。
黎华说一句话,兴许就是第二天娱乐报纸杂志封面的头条。
我说十句话,兴许就是换得几个不耐烦抑或深思的娱记提出的“你是哪位”的问题。
我吸了吸鼻子,拖着笨重的行李箱,朝登机处走去。
外面一架飞机从跑道上飞起,冲上云霄,巨大的轰鸣,像是承载着梦想的,喧嚣的内心。
第128章 第一百二十八章
你只看见蝴蝶的美丽,却没看见它飞不过沧海时的狼狈。——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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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么?为了电影拍摄进度,黎华去取景的这几天把你的戏都调上来拍了。”王瑞恩看着今天已经连拍五场戏在喜怒哀乐中不断跳跃的席若云,有些忧心地问道。
席若云舒出一口气,脸上显然有了疲态,但还是笑着说:“还好啊,以前比这累的情况都试过。”
“是吗?”王瑞恩不是很相信,毕竟说出这话的人是一个身体不好的女子。
“嗯,记得刚出道那会儿,一心为了赚钱和人气,什么通告都接,经常一天只能睡一、两个小时,回到家累得连洗澡卸妆的力气都没有,跟当初比起来,现在的五场戏其实不算什么。”
王瑞恩淡淡地皱起眉来,看着她,突然一语不发。
以前。
以前他和她的关系仅是于“好兄弟在演艺圈里的绯闻女友”,所以也随便地了解接触一下的人而已。并且那时候因为知道她是有着姣好的面容而轻易击败一众同期女星而成为新一代玉女掌门广告商宠儿,还因为她极快的蹿红速度以及是没有经过正规表演训练便直接出道的女艺人,所以身为一届影帝的他多多少少会有些看不起这样的俗称为“花瓶”的她。但现在,她在他面前,却是用着超乎常人的毅力扛下那么庞大的工作量,也眼见她的演技由青涩逐渐成熟。
演艺圈的路并不好走,他比她在这里要呆的更久,所以,关于他后来知道的她与席棱的暗幕,也只能是让人倍感怜惜。
而吃过那么多的苦的人,为什么还能笑得如此淡然?每一次她撑起笑容面对人众,该是要花费上多大的力气?接触得久了,有时候,他真的希望,她也能皱着眉头喊一声累了,真的希望,她不必扛得这样辛苦。
“瑞恩……?”席若云轻声唤看起来心不在焉的王瑞恩,想他许是太累了。毕竟,有时候一个剧组最累的不是她这些做演员的,反而是电影里事无大小都要经过仔细推敲琢磨的导演,她们在连夜赶戏的时候,导演也不能休息。
王瑞恩一怔,回过神来,躲开席若云直线投来的目光,心里第一个反应便是掩饰导致他失神的真相,“抱歉,我刚才在想电影里的事……”
“那我也先去看剧本咯,”席若云说着,刚转身朝休息室走了两步,然后想起了些什么,又转过身来,对王瑞恩说:“对了……这几天呆在片场里都是吃盒饭,要不……等下收工后来我家,我做饭一起吃?”
“嗯?”
“反正我回家也是做饭给自己吃,多一个人就多双筷子而已。”
面前的人,如此诚挚的邀请。
似乎,找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
于是轻轻点头——
“好。”
从此,无意间推开了一扇门,走了进去,然后,世界里是另一片新的光景。
陆地变为沧海。
沧海变为陆地。
生命与世界,翻天覆地。
******
今天登上飞往北爱尔兰飞机的方若绮与那日在《异乡岁月》发布会现场的方若绮,虽是同一个人,但却又似乎是不同的一个人。
那日的方若绮,几乎让我产生了幻觉,从那样星光熠熠的装扮上,仿佛看见了她被封为艺能天王的那一刻耀目四射的光彩。而今日的方若绮,穿着洗白的牛仔裤和T…shirt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里,看上去是那么的安静那么的不起眼,仿佛最初在河边遇见的那个小女孩,从来没有改变过。
可她面对自己时表现出来的那一份冷漠、那一份抵触,像是在林立翔身上投下给她的影子,无时都在提醒着我,一切都已成真实。
“第一次出国拍戏,紧张吗?”上了飞机,一眼便找到了方若绮所在的位置,于是主动坐到她的旁边,问。
方若绮正捧着剧本,不施粉黛的脸在阳光下折射出年轻的光芒,美好得几乎要刺伤人的眼睛。她听到我的声音,拿着剧本的手一颤,大概是被吓到,然后抬起头来看我,眼底表现出来的惊异的情绪像一堵又一堵拔地而起的城墙,对我展开坚实的防御。
呵,原来我竟是这样的洪水猛兽让她唯恐避之不及?可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有一张狰狞可怖的面孔。
方若绮把剧本收进包里,淡淡回应我,“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一点也不紧张。”
我看着她,不再说话。
逞强。真是个爱逞强的女孩。
手明明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