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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菲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为,为什么——”
“凌菲,”他扳过她的肩膀,让她面对自己,“你听清楚,我只说一次,我从来,从来没有喜欢过党天蓝,我喜欢的人是你,只是你,一直都是你。”
“什么叫一直都是我?”她忍住嗓子的剧痛,把一句话问完。
他帮天蓝切牛排,喂她吃饭;他吻了天蓝,说她是他的女人;他匆匆而来帮天蓝付钱,如果这些不叫喜欢的话,那什么才是喜欢?
“帮我洗衣服的人是你!”他吼了出来。
“那你应该喜欢一台洗衣机!”她也毫不客气地吼了回去。
这个人实在可恶,欺骗天蓝的感情,让她怎么能对他和颜悦色?
叶承远烦躁地踢了一脚路边的长椅,“那次陈雅若去蛋糕店闹事,我想到的人是你,不是她;化装舞会的时候,给你衣服的,带你跳舞的,都是我。”
“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关心你在哪里?为什么会听到你的声音就匆匆往火锅店里跑?”他顿了顿,语速轻缓了下来,然后似是自嘲一笑,“只是因为我喜欢你。喜欢得我都不像我自己了。”
凌菲呆住,忽然觉得面前的叶承远变得很陌生,陌生到她快要不认识了——因为有一种东西正在他的眼底聚集,越来越浓。。。。。。
下一秒,他的气息已经悉数而来,而目标便是她微张的樱唇——
想也没想,凌菲直接抬手,用尽全身的力气将一巴掌甩到了他的脸上,“你今天说的话,我统统没听懂,你要是敢伤害天蓝,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最后凝了全身的力气一把推开他,用尽全力朝宿舍跑去,而且脚步越来越快,完全不敢停下来,更不敢往后看,引得过往的人都侧目而视,像看到一个疯子一样看着她,但她也顾不了许多,只想快点逃开后面那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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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宿舍凌菲才觉得喉口疼痛得紧,声带处像是有一个细细却尖锐的锯子在来回拉扯一样,每咳一下像要了命。
刚到门口,甫一开门,便看到了党天蓝笑语嫣然地站在自己面前,“凌菲,买个药去了那么久,我和晓壮等你很久了,蛋糕店那边说等一下就去打扫,准备明天开门呢。”
凌菲喉口疼痛得厉害,张了张嘴,竟是说不出话来,扶着膝盖弯下腰去,许久才直起身来,却是再度对上了党天蓝的眸子,里面一片关切之色,让她心里一紧。
“我不去了。打算辞职,”她指了指嗓子,“这里疼得厉害,好了再和你们解释。”
然后便和衣上床,拉过被子盖在自己的身上,背对着熊晓壮他们,再也不言语了。
党天蓝以为她生病了,连忙上前摸了摸她的额头,然后再探探自己的,“没发烧啊,怎么会嗓子疼?晓壮,你给凌菲倒杯热水喝,我去药店买点感冒药和退烧药来给她备着,万一晚上烧起来了,也好有个应对。”
熊晓壮这才反应过来,连连点头称是,“还是你想得周到,我这就去烧水。”
党天蓝又将凌菲的被角掖了掖,柔声说,“凌菲,你先休息一下,我去给你买药。”
听得关门声传来,凌菲闭合的双眼再也忍不住,睁了开来,盯着面前的白色墙壁,直直出神。
从蛋糕店辞职,是对的。
天蓝这么温柔,这么美好,只要她不在了,叶承远那个进了水的脑子迟早有一天会转过弯来,发现天蓝的好的。
她咬了咬下唇,一定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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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于琛回到云城的时候,已经春暖花开的三月,车窗外灌进来的,尽是煦暖的风,将他的心也拂得柔柔的了。
这次的任务十分耗时,与敌人兜兜转转好几圈,才将其拿下。
心里的思念早已成疯成魔,织成绵绵密密的网,将他那颗已经冷硬多年的心裹了个透,百炼钢早已化为绕指柔。
接过任江递过来的手机,短信铺天盖地而来。
绕过10086等等的sao扰信息,他竟像一个少年那般急切地在屏幕上飞快地滑动,终于在收信箱的最底部找到凌菲发来的短信时,微微松了一口气。
“今天是你走的第一天,窗外阳光灿烂。”
“今天你走的第二天,大喵陪着我一整天。”
“今天你走的第三天,我和朋友去逛街。。。。。。”
琐琐碎碎的事情,经她发来,却是珍贵无匹,让他用指腹摩挲了许久,才继续往下翻。
。。。。。。
“今天是你走后的第七天,天气又冷了起来,看样子似乎又要下雪了。”
他笑,这是每字每句,一笔一划,都是她的思念。
虽然没有想念二字,别人或许不明白,但他,是懂得的。再往下翻,短信却是没有了。
叶于琛心里生出一丝不悦,却又释然,也罢,到底是个小姑娘,哪里有那么大的耐性?
能这样坚持七天,也是不错了。
任江从后视镜里看了叶于琛一眼,惊讶于他唇角那抹明显的笑意,不敢打扰却不得不问,“首长,还是去部队,开这次任务的总结会吗?”
叶于琛这才回神,抬头看了看车窗外的闲花碎影,“直接回尚品吧。”
任江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打开了左转向灯,心里突然就文绉绉地冒出了那么一句冒酸水地话来: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啊。。。。。。
惊得他连连晃了晃头,却又不敢再说什么。
叶于琛看着越来越熟悉的街景,脸上的笑意也愈来愈深。
也罢,电~话可以先不打,直接回家,给她一个惊喜吧。
立刻要见到那张让他想念的小脸,他竟是有些迫不及待起来。。。。。
☆、没心没肝
打开家中大门,里面却是清冷一片。
叶于琛将自己那只tumi放在地上,抬手看了看时间。
这个点不在家,应该是还没放学。
门口放着她穿惯的那双拖鞋,依旧是彩虹的。
她不似他,什么都喜欢彩虹的。
被子,靠枕,水杯,拖鞋。。。。。。。占据着家里的各个角落,宣示着她的主权。
一年不到的时间,原本黑白色调的家里,竟是因为她的到来生出了许多生气来。
鬼使神差地,他将自己的脚伸进了她的拖鞋——虽然只能挤进去一半,虽然没有了她残存的体温,可他却依旧觉得美好而温暖,见不到她的思念得到了一丝一毫的缓解。
她的脚真的好小。。。。。。
叶于琛笑了笑,换上自己的拖鞋,转身进了厨房,打算给自己倒一杯水喝。
却没有发现她用惯了的那个彩虹陶瓷杯。
将橱柜打开寻了个遍,依旧没有找到。
军人的敏感性让他直觉地回到了房间,打开衣橱——里面挂满了各色各样的衣服,吊牌却都还在。
只是她自己原来的那些,不见了。
几乎是下意识地,他唤了唤大喵的名字——结果那只小白狗也没有像以前那样摇尾出来乞怜。
第一时间拿出手机,按下一号键。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意料之外,却也是意料之中。
他大步走向门口,连拖鞋都来不及换,便直接开门,朝地下车库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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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晓壮提着整个宿舍的四瓶开水,嘿咻嘿咻地从开水房出来,一路左躲右闪,好不容易奔到楼上,却在看到叶于琛的那一刻悉数破功,水瓶全部砰然落地,发出巨大的声响,在走廊里面回荡着。
真是要命啊,凌家的人个个男俊女美吗?
叶于琛面无表情地从她们宿舍走了过来,淡淡扫了一眼熊晓壮,打算下楼。
却在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听得一声,“凌叔叔好。”
他嘴角抽了抽,这才想起,这好像是凌菲的舍友之一,好像叫什么朱晓壮。
微微侧了侧脸,“凌菲呢?”
熊晓壮呆住——声音还是充满了磁性,如记忆中那般诱人。
她呆呆地看着面前这个站在昏黄灯光下,却闪亮如神祇的男人,喃喃开口,“相亲去了。。。。。。”
叶于琛脸色瞬间变得极度难看,咬牙切齿道,“她——去——相——亲?”
熊晓壮挠了挠头,“是啊。”
“去哪里相亲?”
熊晓壮觉得自己一定是耳鸣了,不然怎么会听到有骨节嘎嘎作响的声音?
她掏了掏耳朵,“就校门口的铁板烧餐厅啊。”
叶于琛再也无法保持风度,直接大跨步,含着怒气而去。
看着他快要被点燃的背影,熊晓壮终于意识到自己又闯祸了——被凌菲的叔叔知道凌菲早恋,不知道他会不会打凌菲的屁股啊?
不过这个伟大的哲学问题只让熊晓壮同学思考了0。01秒,随即她便开始哀悼那些掉在地上,摔得破碎的热水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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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菲扯了扯自己身上那件被董园园逼迫穿上的法式长裙,“今天和谁吃饭?穿这么隆重来吃个铁板烧,你脑子进水了吗?”
董园园双手合十,举在胸前,“凌菲,有人请你吃饭,我只是中间人,好好享受这个难得的夜晚。”
然后她兔子一样地跑出了餐厅。
凌菲一头雾水地看着董园园的背影,不得其解。
对面一个人已经坐了下来,在皮质的沙发上发出不大不小落座的声音。
“凌。。。。。。菲。。。。。。”
凌菲转脸,看着面前戴着小眼镜的眼镜哥,“你认识我?!”
小眼镜心中泪奔,听董园园说最近心中女神心情不好,所以他才鼓足勇气给她约出来的,没想到对方居然连自己都不认识!
“我是你同班同学,呵呵。。。。。。”小眼镜干笑两声。
凌菲努力在脑海中搜索着这张还残留有几粒青春痘的脸,却始终不得其法,完全没印象,只得茫然地看着他,“真的?”
小眼镜忙不迭点头,“真的,你看,这是我的学生证。”
凌菲接过他手中的学生证一看,果然是同班同学。。。。。。
“你找我有事?”
“有。。。。。。”小眼镜低头看着她放在桌上那精致圆润的手,额头上沁出了汗。
“什么事?”
凌菲从菜单中抬头,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心里却是忖度着自己要吃五花肥牛,还是吃原味牛舌?
“没,没有。。。。。。”
她不耐烦,“到底有没有?!有事说事,没事别耽误我吃饭!”
女神怒了,小眼镜立刻脱口而出,“我就是想请你吃个饭,想了很久了。”
“。。。。。。”
凌菲终于明白过来,原来董园园拾掇了自己半天,是拉自己来相亲!
妈那个巴子的仙人板板!
她瞪着小眼镜,正打算开口,却听得对方抢先开口,“咦,请问你是?”
然后便听得一个熟悉到刻进骨子里的声音道,“她叔叔。”
她猛然转头,就看到那张日思夜想的脸。
他清癯了些许,又黑了些许,想来任务十分辛苦,凌菲有点想哭,微微伸手想去拉他,却被他悄然一避,然后极其自然地坐到她身边,“跟男朋友出来吃饭?”
叶于琛脸上笑意依然,可凌菲已经明显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