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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笑道:“你没听见过吗?街上早就传得不是秘密了,有什麽不能说的,听说沈小公子还离家出走呢!保不准就在咱们这地界上……”
“什麽?哎呦!”金万两一惊,直接从椅子上蹦起来,踩到脚上伤处才又苦著脸跌坐下去。
“少爷,你激动什麽啊?难不成你暗自喜欢人家,听我说了这消息高兴的?”
金万两沈下脸唬道:“嘶……再要胡说,就不给你饭吃……”
元宝知趣的闭了嘴,偷眼看著金万两脸上神色一变再变,最後终究又只是垂头丧气的一叹而已。
晚饭金万两竟是第一次剩了碗底,觉得吃什麽也不香,味同嚼蜡。
沈老相爷那是什麽人啊……沈小公子那又是什麽人啊……就算记性好又念旧,可那时候登门的用意毕竟不光彩,人家能容得自己和父亲叨扰十来天还借了银子已经是宽厚了,要再想什麽当初指腹为婚的事,那就真是太厚脸皮了。
金万两长长的叹了一声,将扇子放在枕边和衣睡了。
可这一觉却不知怎麽的,就是睡不安稳,恍惚间似是闻到了一阵熟悉的香气。
那味道虽然是隔了这十来年的时间,但却记忆犹新,只那淡淡的茶香混著檀香的味道一入了鼻子,心底里头藏了十来年的那个人的脸就瞬间清晰起来了,仿佛是就在眼前。
那一年,他和自己一样,不过十来岁的少年,脸上稚气未脱,声音也还未变化,但说话就已经有了权贵人家的气派,周身华服,坐在树杈上低头看著自己的时候的眼神也凌厉几许,仿佛是生来就带著那居高临下的气度,让人看著就觉得生畏。
可偏偏,那人长了一张圆嘟嘟粉嫩嫩的脸,眼神不那麽凌厉的时候,看上去竟然又有些可爱。
自己站那树下看著,一时惧怕又一时想要亲近,盯著那悬在空中晃悠的一双锦靴好久,才满脸通红又小心的张了嘴说话。
打头第一句说的就是:“你这靴子真好看!是不是得要很多银子?”
树上的人嗤笑一声,歪头看了他几眼,而後沿著树干利利落落的滑了下来。
距离近了,才看清楚,那少年比自己高上一头,乌黑的发整齐的束在一条绣金的发带里,上面还镶著指甲大的一颗东珠。
那人研究似的,绕著自己转了一圈,问道:“你!哪来的?”
“曲周县来的……”
“来这里做什麽?知道这是哪里吗?”
“我问的话你也没回答,我不告诉你!”
“哦……你觉得这靴子好看吗?”那人提起衣角,抬了抬脚尖。
“好看啊!”
是好看!全曲周县能穿得起的八成也只有县老爷,谁家会给个十来岁正淘气的孩子穿这麽贵重的锦靴?
那人挑了下眉,道:“喂!你笑一下,我要是高兴就给你穿。”
於是自己就笑了。
“难看死了!”那人撇了撇嘴,见自己收了笑容又接著道:“不过,你这麽听话就赏你吧!但是你记得!以後不能对别人笑,小心吓坏我家下人!”
那人虽然气势不小,却很好说话,只要自己笑著求他,他多半就应了,好骗得很!
算起来……那时候没少占他的便宜。
时令蔬果、各式点心、穿戴玩具……凡是能哄来的,全都哄了来……
只可惜,最後走的时候太匆忙,却是一样都没能带回来,包括那双他穿起来大得不跟脚的靴子。
啧啧!真是亏了!不然拿回来卖了,怎麽也能换点白糖糕什麽的吃!
所以说,即使是到了手的宝贝,要是不看住了,也能长了翅膀飞走!
金万两迷迷糊糊里突然想起床下那块宝贝石头来,立时睁了眼。
夜已经深了,周围污漆麻黑的什麽也看不清,却有双明亮的眼睛就睁在眼前。
“哇!!”金万两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後躲了一下,这才借著月色隐约看见眼前蹲在床边的是元宝。
“少爷……”
元宝憨憨厚厚一笑,让金万两吓得扑腾扑腾直跳的心才算安稳下来:“大半夜的,你不睡觉,跑到我房间来做什麽!想偷东西吗?”金万两凶巴巴的训斥道。
“我怕少爷觉得一个人看著那石头不放心,就来给少爷守夜!”
金万两见他老老实实的坐在床边的小脚踏上便信了,反正自己这会儿也睡不著,正好找他陪著说说话。
他想起山上的事,便要问他怎麽会的功夫,话刚起了个头,元宝就点了灯坐在床边,拿著个小瓷瓶道:“那些都不重要,少爷你的脚伤晚上还没擦药呢!”
也不等金万两反应,元宝就掀起被角,握住了金万两的脚踝。
反正这药膏也是人家赔偿的,多擦个几次也不心疼,金万两就顺从的任由元宝在自己脚伤又揉又按的。
“少爷,你觉得好点儿了没?”
“嗯……”金万两小心转动了几下,好像肿已经消了,动起来也不再吃力疼痛,禁不住赞叹:“这药还挺管用,擦了两次就这麽有效果!”
元宝心里好笑,脸上却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那就太好了,也省得明天少爷你出门的时候不方便,还要雇轿子……”
“出门?雇轿子?干什麽去?”金万两奇道。
“满仓叔说,晚间的时候有个都城来的大老爷,听说咱们开出了上佳的石头,约定明天要买的,地点定在九华楼!说是要少爷务必去,价钱好商量!”
“九华楼?那里可贵的很呢!听说,连壶茶水都得不少银子……就别说……”金万两一听九华楼就不高兴了,自顾自的念叨起来。
元宝连忙又道:“那人说是他做东……”
“哎呀!那就太好了,明天你叫满仓叔不要看铺子了,我们一起去吃,九华楼最出名的就是水晶肘子、蜂蜜蒸熊掌、蟹肉羹……”
“……”
元宝见他说得眼睛水亮,连口水都咽了好几回心里一动,身子往床里挪了挪,挨著金万两的肩膀和他一起坐著,脸上像是听得仔细,其实心里早就开始想些乱七八糟的别的事了。
金万两自己说的高兴也全没注意,不知怎麽的,就著这昏昏黄黄的灯光说著说著就回忆起了小时候,说著说著就说得多起来,等到他说得累了,便头上一歪靠在元宝肩膀上,睡了。
元宝轻轻伸手搂过金万两的就肩膀,面上不自觉就挂起了一丝狡黠的微笑。低头去看,肩膀上那人已经进入梦乡,却好似还想要说些什麽,嘴角上一动一动的,牵起脸颊上两个酒窝,好看得让元宝忍不住就上前亲了一口。
“这蜜罗香还真是管点用处……”元宝举手去脱金万两的衣服的时候,禁不住心里想。
次日一早,自然是个炸毛的早上。
“你怎麽在我床上?你的衣服呢?咦?我的衣服呢?!……哇!”
……
……
“混蛋!叫你爬我的床!叫你毁我清白!”
“哎呦!哎呦!少爷……手下留情……”
元宝跳著脚抱著衣服一溜烟逃出房门,後面的金万两气鼓鼓的提著只鞋子一只脚站在门边,身上只一身中衣,领口还大大的咧著,大清早的露出一片雪白起伏的胸膛来,脸上是又气又红!
“你个混蛋!我给你饭吃,给你活干,你还……你还……”
“……少爷,晨风清冷小心著凉,还是回屋穿上见外衣吧!”元宝回头,笑著道。
金万两还要再骂,见他在那耀眼的晨光的回头一笑,心里突地使劲一跳。
这张脸……
怎麽看著有点像是……那个人呢?
这……不可能的!
金万两摇了摇脑袋,眨了眨眼睛,再要仔细去看的时候,元宝已经进了前屋。
虽然……面相上有些相似,但那憨憨厚厚的表情却绝对不像那个人!那人是什麽身份啊!当朝宰相的孙子,豪门!权贵!生来就带著让人不敢亵渎的威严的!怎麽可能是眼前这要饭的憨小子?
呼……金万两长出了一口气,自嘲的笑笑,转身回了屋里。
坐在桌子前,金万两还有点茫然,倒了杯茶却又不想喝了,心里被昨天突然想起来的旧事搅得烦乱,盯著窗口便发起呆来。
其实这事也不过就是当年老相爷的一句半玩笑的话。
那时候自己还在娘亲的肚子里,沈老相爷出京办事经过家乡,便停了两天,本来这事再普通不过,谁知刚到曲周当天的夜里就遭到几个黑衣人劫杀,护卫虽是奋力保护,却还是让老相爷受了伤,正巧阿爹睡不著,听见异常响动便出门来看看,将受了重伤的老相爷藏在了自家柴房里,这才躲过一劫。
老相爷感恩,第二天回府就吩咐人送来不少钱物答谢。
原本到这里,这狗血的故事就该完事了,偏偏自己那见钱眼开的老爹上了心,过得几日听说老相爷的伤好得七七八八,就非要带著阿爹登门看望……
一来二去,老相爷就提起自己刚会走路的孙子来,见阿爹以男子之身受孕,知他是羌禾後代,便笑盈盈道:“我听说羌禾男子受孕乃是得了神明眷顾,後代个个出类拔萃、品貌不凡,想来这一胎也必定错不了,如果两位父亲不嫌弃,倒是可和我那孙儿结个伴……”
事情便是这样了。
金万两还在阿爹的肚子里的时候,就被自己那贪财的老爹卖给老相爷当孙媳妇去了。
後来阿爹得了重病去了,老爹又是赌性难改,日子自然就是越过越难,等他长到了十来岁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要去老相爷家攀亲去,只是不知那时候老相爷都说了什麽,能让自己的老爹乖乖回家没再提起那门子亲事。
都是些陈年旧事了,早就应该忘个干净的,不知怎麽的,这两天却又都冒出头来。
惆怅了一阵,金万两摇摇头,沈默的整理好衣衫,出去了。
那人和自己是云泥之别呢!想多少也是无用,日子还得照过,钱还得照赚,愁眉苦脸又不能换银子,更何况,一想到马上还有免费的大餐等著自己去吃,心情立时就好转,心里盘算著,连早饭也少吃了不少。
等到晌午,三人在九华楼楼上的包间里坐定的时候,金万两早就饥肠辘辘了。
来人五十来岁的年纪,十分的礼貌和蔼,就只是有点礼貌得过分,一杯茶推来敬去说了不少的废话,桌上别说是菜,就是点心也才刚上来四小碟。
金万两有点坐不住,笑容也有些僵硬,而那自称姓赵的老板不知为何好像是越来越不安似的。
金元宝轻咳了一声,打断那赵老板兀自不绝的客套话,转头对著金万两道:“少爷,听说这九华楼也是这里一等一的馆子,怎的上菜却这样慢?我都闻见隔壁的菜香了!”
金万两拿那新扇子回手就敲了一下他的头,斥道:“没出息!自有赵老板安排,少给少爷我丢人!”
“哦……”元宝闷闷的应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那边的赵老板这才如梦初醒,连忙招了随从过来,吩咐赶快上菜、上酒。
这酒菜其实原本就是备好的,只等著这一声吩咐,便冷热荤素的搭配著一道接一道的端了上来,招牌的几个菜式一个不少,一小坛陈年的好酒也刚刚拍开封泥,顿时就是满室飘香。
这一回这赵老板废话就少得多了,只一个劲的招呼著吃喝,连买原石的事都不多说。
金万两自然高兴得很,埋头苦吃,酒肉都吃下不少,才终於抬起头,抹了抹嘴,拱手笑道:“赵老板愿意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