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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叔和天河这对父子也时常玩闹。”
…………
慕容紫英在这里啰啰嗦嗦了两个时辰,他叙述了这百年间发生的一些趣事趣闻。也许这些对于我来说算不得上有趣儿。
“我,下次再来。”慕容紫英离开前这般说道。
这样的场景何其相似。
后日,我来到了青鸾峰。
此刻,云天青未在此地。
前日,慕容紫英提及了云天河的状况,好歹他也曾叫我一声大哥,既然如此,那么我也应该做点什么。
可这注定我要无功而返。
云天河一开始见到我很是兴奋,虽然眼盲,却仍能够准确地找到我所在的位置。“大哥!”这个野人和当初一般无二,时光在的脸上、心上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嗯。听慕容紫英说你的身体不好。”
“大哥,没有什么!”云天河依旧兴奋地笑着,“大哥,我就知道你能够出来的!你等着,我去给你烤野猪。”
野猪,的确是云天河最喜欢的食物。
当日,我和云天河在一个山清水秀诗意盎然的地方席地而坐,然后做着极不诗意的举动,吃野猪。
望舒的确很锋利,用来切猪肉恰好。最后我如是评价。
“天河,你可想要长生?”貌似不经意的问道。
云天河先是一愣,最后有些担心道:“大哥,你该不是还想要借妖界之力飞升吧!”
“借妖界之力?”不屑冷哼,“我自有办法。”
“那就好。”云天河放下了心。
“天河,你可想要长生?”不同于对隐心他们,说我自私也好,霸道也罢,他们在我心中的意义不一样,作为我的朋友,他们不知算得上是幸运还是悲哀,我不加询问他们的意愿便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他们身上,而云天河,虽然我是他的大哥,他却始终不是我真正在意之人,虽然会询问其意愿,但也只是在不伤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给予帮助。
“长生么?”天河恍惚了一下,那一刻他似乎显得很睿智,没有什么东西能在时间的流逝中能一直保持原样。
“大哥,长生又有什么好的?”天河想了想,“我觉得吧,我这一辈子并没有什么遗憾,我过得很快活,这就够了!”
“哦?是么?只要过得快活,就够了?”一连三个问句。
“是呀!每天能够陪着菱纱、吃着野猪肉,还有紫英、爹、大哥、梦璃!”
恍惚之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却又什么都没有明白。
最后,不知出于什么,自己还是又增强了一下云天河的体质,延长了一下寿命。
往后的日子还是同之前那般。
慕容紫英,一年来一次,隐心玄雨他们五年来一次,每次来汇报最近的一些事情。
没有谁是谁的全部。
第一百一十七年时,慕容紫英来此,对我告知:“小葵,说要去找他的哥哥,又重新入世。”
第一百一十八年,“小葵又被封入了锁妖塔。”
“命该如此。”尽管,已同先前相比变了很多。
同年,女娲后人紫萱诞生。
‘女娲后人?’
‘是。’
‘呵,女娲亦不过是痴情之人。’
第两百年年的时候,慕容紫英带来了一个消息。
“天河,他死了。”慕容紫英双眸通红,布满了血丝,整个人显得疲惫之极。
“嗯。”
天河之死,我并不感到意外。不过,我相信,云天河至死,他的灵魂都依然纯粹。
在每一个世界的每一段时期,都有大运之人,但对于这些大运之人我多数持保留看法,而云天河,他是为数不多的让我欣赏的人。
同年,我恢复了所有被古玉所吞噬的记忆和千年间的修为。而雨碎轩,也终于联系上了景南真人!
至于为何此时才恢复,因为《寻仙》彻底终结,不该出现的,也能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周更新至此。
下周之内完结。yoyoyoyo~~一直深藏不露的亲们,你们还等着什么呢?
第114章 不如笑归红尘去
第二百三十四年,紫萱与一男子相爱。
‘没想到女娲后人也这般痴情?’嘴角的笑容不知是讽刺还是赞叹。
那块玉不吭声,似乎想起了什么。
第二百三十八年,蜀山的新任五位长老为修仙,将自身邪念排出体外,并将其送入锁妖塔。
‘他们还真是傻呀,这蜀山,也终将没落!’我毫不客气的评论。
第二百五十八年,紫萱林业平之女林青儿出生。
‘看来这女娲后人不仅痴情,而且傻,哼,可以利用。’我如是想道。心中已有一个计划。
第二百九十五年,雷灵珠现世,我面上不动声色,却暗中慢慢布局。
第二百九十九年,我素来古井无波的情绪剧烈颤动起来,那是——飞蓬的气息,虽然很淡!
同年,火灵珠现世。呵,至于水灵珠,早在三百年前,我便拿到了手。
第三百年,夕瑶终于等到秘法启动,将神树之果投入凡间。慕容紫英去往天墉城,为紫胤真人。
凡间,虽然仍是盛世模样,但在这盛世底下,却是隐藏着不少的隐患!
第三百二十三年,早在之前二十四年前,从飞蓬神魂降世之时,便已开始关注景天,这个时期新的大运之人。
重楼从蜀山带回魔剑,并将其给了景天,龙葵与具有极少神魂的景天‘相认’。在此之间,重楼无意之中破坏了锁妖塔,使得大量妖魔之气溢出。景天与唐雪见邂逅,并与徐长卿、紫萱相遇,这四人踏上了‘救世’路途。
三代,轮回开始。
新的故事,不需要我出现,但是,我却可以在暗中掌控着,操纵着这局棋!
次年,邪剑仙亡,龙葵亡,这个女孩儿至死也没有见着飞蓬一面,不过虽然她没有看见心心念念的龙阳哥哥,但却是收获了景天的亲情。夕瑶表面是因为将神树之果投入凡间,实际上是因为偷偷放出飞蓬而被回去身形,三天后,不知为何,神魂俱灭。
与此同时,我也步出了东海。
新天界。
待我一出现在新天界,重楼便感知到了。
“你,终于来了?”张狂的魔笑了,肆无忌惮。
“自然。”红发飘扬,额间朱砂红似火。
“哼!此时才来,你太弱了。”
虽然话是如此,可你那嘴角的隐隐得意又是怎么回事?
“重楼,他是谁?”景天道。
“吾弟。”重楼宣布着。
众人大惊。
我打量着景天,这一次的天运之人,心中不禁想道:若是他回去之后,恐怕就不得安宁了。
他的‘救世’之事已被我雨碎轩更加渲染地传播了出去,虽主要目的并非是衬托出他的伟大,但众人也都知道了景天,是一个救世大英雄。而英雄,从来都不缺众人的崇拜。
哼,即便这小小邪剑仙哪有那个能力毁灭六界?
不过是区区五位蜀山长老邪念的产物罢了,重楼是懒得理会。
至于紫萱,重楼,这个高傲的魔,又哪能看得上眼?他的世界里,是没有儿女情长的,这世间,能以爱情使他放在心上的女子恐怕是不会有的。
随后,重楼复活了殉剑之人,便和我离开了新天界。
魔界。
“飞蓬,玄霄来了。”依然是那间小院。
只见一道白色残影在空中留下,“霄!”飞蓬温和的面容挂着笑意。
“嗯。”无需多言,便已知晓。
这千年的事情,不需要多说。
在魔界闲逛,看到了那个姑娘——重晞。
“她是?”我问道。
“哼,魔族一战将的女儿,弑天的未婚妻。”魔尊很是不以为然,重晞,他看不上眼,实力太低了,只不过运气好,有个不错的爹罢了,而且,他对于弑天感觉很疑惑,弑天是喜欢重晞的,这个魔界第二人竟然喜欢上了这样一个并无甚么优点之人,让重楼有些不以为然。
其实,在这世界上,有着很多这样的情况一个很是优秀的人,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另一个不怎么出彩的人,其实这没有什么大不了,有时候,喜欢,就是喜欢了,哪怕是喜欢到犯贱也怨不得什么。
悠然竹林间,三杯茶、三把剑。好像回到了那日。
“霄,送你。”飞蓬笑了笑,挥了挥衣袍,石桌上陡然出现了一把琴,看了看,竟然是——春雷!
“你想必不记得那时候你曾经赞叹过这春雷琴,还有九霄环佩琴了,后来,那只魔将此事放在了心上。”飞蓬笑道。
“噢?”我挑眉,“重楼,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般心思!哎,若我是女子,恐怕只得感动得以身相许了!”我亦是调笑道。
的确,怎能不感动,随口一言,竟能让人记住几百年!这份心意,谁又能不动容!
“哼,本座只是恰巧看到此琴而已!”重楼并无什么不好意思,十分霸气理直气壮地说道,随后又牛饮了一口茶,“还有,你应该称本座为‘哥哥’!直呼兄长之名,这几百年间,你的礼数全都丢掉了?”这只魔挑眉。
“哈哈,礼数?礼数?”我狂笑,“重楼,你竟然谈礼数?六界之中,谁不知道魔界魔尊是最厌烦这些虚礼的吗?”
“哼!”重楼再次饮了一口茶,“真不知道这茶有什么好处!一点儿也不痛快!”
“那不如饮酒吧!”飞蓬提议。
“早该如此!”重楼道。
片刻,十几坛美酒便出现在了眼前,还未开封,便已是香气袭人。这酒…“这酒埋藏了一千年!”飞蓬啧啧赞叹,“你倒是收藏了不少好酒!这些日子,我竟然一点儿都不知道,一定是你独自喝了!”飞蓬佯怒。
“哼,本座自然是知道你是一个酒鬼,此等美酒,哪能让你糟蹋!”重楼亦是不甘示弱。
我失笑。
一个是第一神将,另一个是魔界至尊,两个都是无比严肃之人,此刻竟然耍起了赖皮,若是让他人看见,绝对不敢置信!
其实,这就是情感的力量。
不仅仅是爱情,还有友情、亲情,都有莫大的魔力使一切改变。这魔力,比重楼还要厉害!
三人每人抱着一个坛子,大口大口的喝着,大声大声地笑着,无比畅快。
而那曾经的琼华后山,也有一个人倚在一棵凤凰花树下,挖出了年少时埋下的美酒,独自饮着,望着天上的那轮明月,嘴里喃喃着:“师兄,师兄……”泪流满面!
“师兄,这三百多年,我不敢去见你,我知道你那天的未尽之言,师兄,我害怕你说出那句话,一旦说出,我便再也无法自欺欺人了,师兄,师兄,为什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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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天后,我和飞蓬、重楼进行了一次密谈,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那时候的感动。
“本座早就说过了,你是我弟弟,有什么不敢?本座从未怕过任何人!”
“霄,我们三人是兄弟,况且,如今的那个地方也真的不像样了”
至此,三代《轮回》彻底结束。
第三百三十六年,《问情》开始。于同一年结束。
第三百六十二年,一代《宿命》已渐露声色。
“回魂仙梦?”东海之中,我喃喃着,“穿越时空?”
第三百七十二年,《宿命》的罗盘,已经悄然转动。
第三百七十三年,这一代的故事又进入终点。
同时,雨碎轩的声望在民间完全超过了帝王,同年,九州各地均出现了地震、海啸、洪灾、旱涝等大小不一的天灾,让民众都隐隐不满。
第三百七十四年,轻柔真人创立仙霞派,暗中交好。
第三百七十五年,已寻到大部分当初琼华之人。
第三百七十七年,二代《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