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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心里憋了许久,如今终于一吐为快了。”男子瞟了身后长跪的部下道。
“属下大胆冒犯,请殿下赎罪。”律晓风叩首道。
男子依旧看着氤氲的雾气,道:“晓风,你还记得当年那个叫吉日格拉的萨满吗?”
“就是那个部落传说中的预言家?大汗当年还是皇子的时候找到了他,但是据说他突然变得又聋又哑,一个字都不肯说了。”
“整个蒙古的人都以为是这样。”男子道。
“难道不是吗?”律晓风不禁愕然追问。
“两年前他临死之时,大哥……大汗他又去探他。问大业之成败。”
“他竟肯说了么!他说了什么?”律晓风聚精会神地盯着华服男子,生怕错过一个字。
“他只说了五个字。”男子略带苦笑道。
“哪五个?”
“风云第一刀。”
风云第一刀,除了那位把全部家产拱手送人、背负情殇远走天涯,远近闻名的探花郎,这个世上还能有谁当得起这五个字?
成也飞刀,败也飞刀。
两年前大汗对关天翔如是言道。他本从未想到会有这样一天,半生心血,功败垂成,他生命中的千钧之重会突然间被系于一个——一个据说已经没有几年好活的病人身上。
话分两头,冷月宫主也自有她的算计。
半月前兴云庄庄主龙小云广发英雄帖,声称在兴云庄内找到了林诗音的遗物,江湖奇侠王怜花的武功秘籍《怜花宝鉴》。据说这本奇书是当初王怜花离开中原前托林诗音交给小李飞刀的,只是不知何故林诗音竟从未提起。龙小云尊重母亲遗愿,也不打算将此书交给李寻欢。而他自身习武的路子又被李寻欢断了,于是决定聚集江湖英雄,来个公平比试,技压群雄者则成为《怜花宝鉴》的新主人,让此书重见天日,也不枉费了一代奇侠王怜花的心血。
江怜月忍不住嗤笑,王怜花当年在江湖上叱咤风云之时,人人都背地里骂他,想不到他退隐了之后,反而成了众人敬仰的大侠。江湖就是这样没有常性。
江湖如此,人又何尝不是。
说句实话,江怜月根本不信龙小云那一套说辞。只是《怜花宝鉴》是真是假姑且不论,单是这本书现世在兴云庄这个消息,就足以引了那个人回来。于是江怜月派手下守住入关必经之路,有意在半路将李寻欢擒下。只是她没想到,手下四十余名死士竟都敌不过一个几乎油尽灯枯的病鬼。江怜月终于知道了小李飞刀吃软不吃硬的道理。她也有些明白了,为什么龙啸云的拳脚功夫虽远不如他这个义弟,却有办法把他吃的死死的。能困住这个天生情种子的,能伤得他痛不欲生的,唯有“情义”二字而已。
虽未能擒到李寻欢,江怜月却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龙小云在李寻欢身边。
龙小云在李寻欢身边,那么此刻在兴云庄广发英雄帖的“龙小云”又是谁呢?
更进一步来说,这几年垂绅正笏于朝廷,深受天子器重的“龙侍郎”又是谁呢?
这下子可越来越有意思了,当年叱咤风云的兴云庄即将召开的震动整个武林的英雄大会,竟是一个天大的骗局。
是哪个天煞罗星撒了这么大的一张网?然不论如何这网撒得端的是好,如今她倒只要作壁上观,看那自作自受害人害己的“情种子”自投罗网就是了。
如此想罢,冷月宫主嫣然一笑,那因岁月冲洗而褪色的容颜仿佛又笼罩上了一层瑰色。十几年的夙恨,终于到了彻底算清的时刻。
曙光熹微,车子在这日清晨终于驶进了关中。
李寻欢低声咳着,招了小二来,要了一壶当地的土酒。龙小云看着他苍白的脸色,喟然一叹,冲小二道:“温过之后再拿来。”那小二答应一声就去了。
这几日那些杀手似乎已偃旗息鼓,再无动静。龙小云与李寻欢说起此事,他却只是微微一笑道:“小云,你身后有一条尾巴。”
龙小云当即一怔,忍不住真回头往后看,“哪里有尾巴?”
李寻欢见状朗然而笑。
龙小云只当李寻欢是戏弄自己,嘴巴一瘪再懒得与这酒鬼搭话。
温过的酒送了上来,李寻欢斟满了一碗,默默地啜饮起来。龙小云就着酱牛肉咬白面馍吃。待他吃完了一个馍,李寻欢依然一箸未动,闷头喝着酒。若是不提醒他,他就会像每次那样,一直把自己灌个酒饱为止,龙小云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正想开口打破沉默,却突觉眼前人影一闪,定睛看时,对面座位上竟赫然坐着一个正在啃酱牛肉的乞丐!
那乞丐手中的酱牛肉,不正是自己刚刚夹在筷子上的那块?
龙小云看得两眼发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乞丐往嘴里塞牛肉的时间里,李寻欢已替他倒了一碗酒,推到他面前。乞丐也毫不客气,抓起酒碗“咕噜咕噜”地咽下肚去。只见他喝完一抹嘴,哈哈笑道:“李寻欢倒的酒,兑得水再多也是值得一喝的!”
“胡大侠抬举在下了。”李寻欢的眼中露出了愉快之色。
“唉,你看到我好像很高兴?当年我胡不归对不住你李寻欢,你却还肯请我吃肉喝酒?”乞丐突然道,“胡不归啊胡不归,你真是天底下最不要脸的人,该打该打!”说着这乞丐便狠狠地抽起自己的嘴巴来。乞丐所言不假,当年他为还欠龙啸云的人情,帮龙啸云欺骗擒住了李寻欢。只是人情债一还清,他又倒戈救了李寻欢一命。
李寻欢拉住了乞丐的手微笑道:“胡大侠还是老样子。”
胡不归冲他笑嘻嘻道:“你嘴里这么说,心里一定在想:胡疯子还是这么一副疯疯癫癫的样子!我说的对不对?”
李寻欢忍俊不禁:“对。”
一旁的龙小云已经听得傻了,不知李寻欢是怎么认识这么个神经兮兮地乞丐的。胡疯子这时却把眼睛转向他,鼻子一紧,挖苦道:“你小子怎么这么呆?我记得过去你可是个牙尖嘴利的主儿。”
“你认识我?”龙小云不禁惊道。
“我自然认得你这狗东西,那日偷偷拿着匕首钻到桌子底下……”
“胡大侠,可要再添些酒么?”李寻欢突然问。
“你的酒我自然要的,你这人厚道,我总拿你这种人没办法。”胡不归立刻又转过脸朝李寻欢说话,把龙小云抛之脑后。龙小云诧异地瞪着这个疯子,李寻欢却见怪不怪地给他斟酒。
酒店的靠窗的位置,一个年轻剑客观看着这一幕。李寻欢的目光偶尔掠过来,面上却不动声色。只是这胡疯子却沉不住气,一个筋斗跳起,箭一般冲向那剑客。
却不料那剑客竟比胡不归这样的武林高手动作还快,一翻身已越出了窗户。胡不归大吼一声,紧随而去。只见李寻欢一把拉起龙小云,亦如惊鸿般飞身追去。
那剑客轻功虽好,耐力却不足,李寻欢拉着龙小云赶到时,那剑客已经被胡不归点了穴道,动弹不得。周围不见胡不归身影,只见剑客脑门上贴了一张字条,歪歪扭扭写着“权当酒钱”四个大字。李寻欢不禁哑然失笑。
伸手揭下字条,李寻欢俯下身打量着坐倒在地上的年轻剑客。
“兄台为何要跟踪在下?”李寻欢问。
那剑客满脸菜色,一双大眼睛死死盯着李寻欢近在咫尺的脸,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你怎么发现我在跟踪你的?”
李寻欢道:“一个江湖人的感觉是很灵敏的。你虽然有时骑马,有时坐车,每天的容貌和装束也都不相同,可我却知道这些乔装都是你一个人。你还记得之前你衣上有股药香,我对小云说我一直闻到草药的味道。结果第二天,你就把身上的药味去掉了。那时我便知道,你一直在跟踪我们。”
“李寻欢你……你简直是只老狐狸!”剑客听了他的话,两眼瞪得溜圆,细声尖叫道。
“想不到阁下原来还是位姑娘。”李寻欢道。
那易容的女子一看暴露了,干脆耍起赖来,“李寻欢,光天化日之下你欺负一个姑娘家,说出去不怕人笑话吗!你放开我,你放开我!”
“在下并不想为难姑娘,只要姑娘肯回答在下几个问题,在下便放姑娘离去。”李寻欢道。
女子眼珠子一转,道:“好吧,今天算我唐蜜栽在你手里了!只准你问三个问题。”
李寻欢尚未开口,一旁的龙小云却看不过去了,恼道:“你跟踪我们,还被我们抓到,现在凭什么跟我们讨价还价!”
唐蜜白了他一眼,却看着李寻欢道:“我自然有讲价的资本。”
李寻欢道:“姑娘莫不就是那位‘见钱眼开蜂蝶远避’的唐蜜?”
唐蜜的脸上顿时笑开了花,“想不到李探花还知道我们这号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啊!”
李寻欢道:“原来是枭门弟子,怪不得易容和追踪之术如此高明。”
“过奖过奖!”唐蜜得意道,“我们枭门中人虽然名声都不怎么好,不过手上和脚底下的功夫那可不含糊。李寻欢,你总有一天会有用得到我唐蜜的时候。我就让你问三个问题,问完之后你若放了我,就算我唐蜜欠你人情,将来必定还你,如何?”
唐蜜是个极其喜欢抓住主动权的人,明明被抓住的人是她,此刻这一番话却反而像是李寻欢有求于她似的。
李寻欢却不拆穿她,微笑道:“好。”
“那你问第一个问题吧!”唐蜜大咧咧地说,一双大眼睛却一个劲儿地瞅着李寻欢英俊的脸。
“是谁派姑娘来的?”李寻欢问。
“是我家老板。”唐蜜道,“下一个问题?”
龙小云急道:“你这算什么回答!我怎么知道你家老板是谁?”
“我老板叫关天翔,”唐蜜轻哼道,“问最后一个问题吧。”
龙小云被这女子气得几乎炸了毛,跺脚吼道:“你这分明是耍赖,你就算说了他的名字,我们也不知是真是假!再说一个名字能代表什么?他是什么人我们还是不知道!”
“他不是人,”唐蜜却面不改色,一副气死人不偿命的样子,“他是个混蛋。”
未等龙小云发作,唐蜜却转而看着李寻欢道:“三个问题问完了,李探花是不是该放了我了?”
“李叔叔,不要放了她!”龙小云愠道。
“哎哟哎哟,难道堂堂探花郎,名动八表的小李飞刀,竟是个言而无信的人吗?”唐蜜嬉笑道。
“唐姑娘的胆识与机智令在下十分佩服,只是姑娘就一点不怕在下杀了你吗?”李寻欢看着唐蜜的眼睛道。
“情场浪子李寻欢,再怎么也得有点怜香惜玉之心吧?”唐蜜似乎吃准了李寻欢不会为难她,依旧笑嘻嘻道。
李寻欢又被她噎了一句,摇了摇头。俯下身去,指尖挟风,点开了唐蜜身上的穴道。
他的确不会杀唐蜜,这不光是因为他是个厌恶血腥的人,还因为最初在唐蜜身上闻到的那股极淡的药味儿。那股药味儿虽然稍不留意就会忽略,但对于唐蜜这样的追踪高手来说,也是决不能有的错误。唐蜜对自身这股药味毫无自知,必是长年接触;若非她家里是开药店,那便是家中有久病之人。
李寻欢心中所想并未泄露半分,他从来就不是那种随便揭人隐私,再自以为是地施舍廉价的同情的人。他只是对唐蜜说:“你走吧。”
似乎是李寻欢太轻易地饶过她了,连以厚脸皮著称的唐蜜也有些赧颜。她搔搔后脑,看着李寻欢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