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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底下好乘凉-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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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孔凌觉得定海珠弄成项链戴像是暴发户很俗气,但是她身体里还是有两颗定海珠的,本身修为也算勉勉强强迈入天仙流氓兔从来没听说过天仙会被什么人民币砸死,你当是你的专属板砖定海珠?流氓兔对孔凌将定海珠当板砖用怨念不是一般的深。
    “领会精神。”孔凌手指一弹,一枚铜钱飞向流氓兔的脑袋,流氓兔一挥爪子,铜钱自然落在爪子里,翻来覆去的看看铜钱,实在没发觉怎么就那么让孔凌喜欢呢。
    铜钱雨散去,酒楼里人的多了起来,有人感叹:“可惜可惜,本来好好的夫妻,谁知竟然被公主看上了,也不知道王大人是不是会休妻?”
    八卦心起,孔凌竖起耳朵,那人不过是随口感叹,平头百姓怎么么能提豪门大族的事情?孔凌百爪挠心,实在是想知道怎么回事,便凑到那名中年汉子的身边,主动倒酒道:“大叔,那位大人会不会情比金坚,糟糠之妻不下堂。”
    孔凌长得可爱得很,穿着打扮一看便出身名门,中年汉子道:“我也只是听说,公主看上眼的,还能得不到?王大人还真不愧是好男儿,富贵不能yin,他现在硬挺着不去公主,不休妻。”
    “王大人是。。。”
    孔凌怎么听着这情节有点耳熟,“不就是王献之大人,长得玉树临风,又能写一笔好字,公主当然会喜欢了。”
    孔凌眉骨一跳,“原来。。。原来是他呀。”难怪听着耳熟,不就是那个抛弃青梅竹马妻子后迎娶公主官运亨通的王献之?死前还什么忏悔书?还给准备再嫁的前妻送去情诗,让前妻无法在婚,孤老一生,这样的渣男孔凌实在是看不上眼。
    孔宣察觉出孔凌气息拨动,有走火入魔的前兆,抓住孔凌的手腕,将温润的真气打入孔凌身体里,旋转一圈后稳定住孔凌体内乱串的真气。
    “大叔,我们去京城。”孔凌勉强向孔宣笑笑,“我要用最快的速度去京城。”
    孔宣点头,抓着孔凌直接飞向云端,酒楼里惊呼,“神仙下凡,神仙下凡。”全都跪地叩拜,桌子上的铜钱还在,但孔凌已经飞向了千里之外的京城。
    “他是谁?”
    孔宣询问咬牙切齿的孔凌,孔宣很少见孔凌这么恨一个人,孔凌道:“渣男,最能装的男人。”
    孔凌潜入王献之的府邸,如果他的妻子家族不曾没落的话,他根本就不敢生出休妻娶公主的想法,世家大族有时比在东晋比皇帝还厉害,就听见王献之说道:“把药端上来。”
    “老爷,您不在想想?”
    “不用,我不能对不住她。”
    孔凌眼珠一转,东晋最讲究的就是美男,你伤脚不如伤脸,没有俊秀的外表,公主能看上你才叫奇怪。
    第一百四十八章 杯具诞生
    孔凌将孔宣的脑袋拉低,在他耳边轻咛几句,孔宣微怔才点头,他一向是不会拒绝孔凌的任何要求,再过分的要求在孔宣看来都是那么可爱,好吧,孔宣就是最最护短的人,一碰到孔凌,孔宣就会毫无原则,什么都比不上孔凌高兴,神话世界有这样一位准圣,有孔宣这样的第一神将,不知道是幸事还是祸事?不管怎么样,反正三界是热闹了,大家有好戏看了。
    孔凌打开空间手镯,低头找寻药瓶,“我记得从老君爷爷那顺过来好多,让我放哪去了?下次要让老君爷爷再给我炼制点好玩的药丸,省得找不到。”
    流氓兔深深的为在天庭地位从高,据说是太上圣人记名弟子的太上老君掬一把眼泪,原来在孔凌的眼里,太上老君还得负责帮她炼制捉弄人的药丸?流氓兔揉揉眼睛,“孔凌,你是咋长的?”
    “老君爷爷不会在意的,流氓兔,你不了解老君爷爷,他会更高兴的。”
    “。。。”
    为啥流氓兔眼前出现太上老君抽搐无奈的苦笑呢?流氓兔嘟囔:“也只有你会高兴,孔凌,你确定要管人间的事?”
    “既然看他不顺眼,赶上了我随便的动动小手好了,其实我也是为王献之着想,他的书法是很好的,怎么能有污点呢?”
    孔凌终于找到药瓶,将里面的丹药递给孔宣,孔凌的实力是到达了天仙,可是法诀的运用她还敢不上凡间的修真者,孔凌能有现在的功力大部分都是定海珠的功劳,时不时的孔宣还得悄无声息的给孔凌点好处,一般用丹药会提升修为会道心不稳,容易走火入魔,孔凌就是最特殊的,道心?那是神马东西?孔凌从来就没有想过道心的问题,至于走火入魔天外魔族入侵,孔凌巴不得看看魔女是怎么诱惑人滴,有实力高升的孔宣在,孔凌见天外飞魔的机会几乎等同于零。
    如果不是孔凌太懒,连丹药都懒得吃,她的实力绝不仅仅是天仙,也不是这么说,孔凌对于美容养颜可是非常在意,再麻烦的口诀都能记住。
    孔宣食指一弹,丹药无声的落在王献之即将要喝的汤药里,没有惊动任何人,其实孔凌也想过劝王献之的老婆踹了他,这样的男人抵挡不住第一波诱惑,在以后的还有诱惑的时候,同样会休妻,可孔凌能看出她对王献之的感情,女人都是感性的人,无论古今都一样,投入感情进去,就很难再收回。
    王献之将汤药喝下去,便躺下安歇,阖眼挡住了左右为难,他放不下从小青梅竹马的妻子,同时也放不下对他情根深种的公主,如果他能娶到公主,在仕途上将会有很大的提升,他毕竟是小儿子,书法再好,也得有官位才能显赫,只能用伤了脚,也许世人会理解他的无奈,他的苦衷。
    孔凌确定王献之将药喝了之后,便拉着孔宣离开,孔宣清楚孔凌会在这里呆上几日,早就暗自传音随从准备好奢华的宅子,本来孔宣用法力就能编出来,孔凌性格比较古怪,她说那是障眼法,会说孔宣拿石洞来糊弄她,住就住实实在在的宅子,好在孔宣很有钱,卖座宅子根本就不费劲,孔宣的随从办事一向很出色,很快的安排好一切。
    “大叔,喝酒。”孔凌醉醺醺的趴在酒桌上,“什么海枯石烂,什么青梅竹马,都赶不上权利地位重要,男人都是负心薄幸,不值得信任。”
    孔凌畅快的饮酒,孔宣抓住孔凌手腕,道:“你不能再喝了。”
    “大叔,你会变吗?”孔凌醉眼迷蒙,“当你发下比我好的人,你会变吗?”
    孔凌以前可以潇洒的向孔宣挥手告别,也许会伤心,但她需找到乐趣,可是现在不一样,孔凌无法否认自己喜欢孔宣,被他毫无原则的宠溺给宠惯坏了,如果孔宣离开,孔凌清楚很久她都会想着孔宣。
    “你是我的,我不会将你让给任何人。”孔凌爬上孔宣的身体,小手住进孔宣的衣领,褪去刚刚的哀怨柔弱,杀气腾腾的说道:“是你现招惹我的,你生是我孔凌的人,死是我孔凌的鬼,孔宣,我告诉你,想要劈腿,想要移情别恋,你休想,这辈子你就别指望了,下辈子还有点机会。”
    流氓兔趴在地上,爪子捂住脑袋,兔子尾巴高高翘起,在风中摇晃,孔凌,你醉糊涂了吧,本兔神是幻听吧,怎么有人敢威胁孔宣?本兔神一定是睡眠不足,流氓兔脑袋狠狠的向地面撞了一下,晕了过去,睡觉,还是睡觉得好。
    “没有下辈子。”孔宣拖住醉萝莉模样的孔凌,让她继续威胁自己,而不至于从孔宣身上滑落,“孔凌,我们都没有下辈子呢。”
    孔凌道:“反正不许抛开我,要不然。。。我会想方设法的把你给卡擦了。”
    这个卡擦是什么意思呢?孔宣好奇,但是理智告诉他还是不问的好,省得他一时激动将孔凌就地正法。
    “如果我愿意,我随时都可以证圣,你说这个世上还有什么能让我孔宣追求的?”孔宣低声道:“除了你,孔凌,除了你再无一人。”
    圣人是神话世界最高的存在,圣人之下权势蝼蚁,这话不是当假的,虽然道祖立下过规矩,三界不到末世,圣人不出的规定,但如果孔宣成圣,并逼急了孔宣,以他的个性绝对不会那么老实,什么规矩,到时拳头最大。
    孔凌打了个酒嗝,小手在孔宣的脸上抚摸着,萝莉样的小身子扭动着,殷红fen嫩的唇边沾着美酒,泛着妖异有人的光芒,星眸迷蒙,孔宣真的好想,好想就。。。差一点道心都没能稳住。
    “大叔,你您天好帅,怎么保养的呀,皮肤比我还好,不干啦。”孔凌完全忘记了方才的发飙,靠在孔宣肩头,模模糊糊的说道“你啥时能让我看看真身呢?孔雀呀,我想你一定是最漂亮的孔雀,要不要我穿件最好看的衣服?孔雀开屏,是我的。。。呜呜。。。呜呜。。。”
    孔宣一是听不下去了,二是他不是最怀不乱不乱的君子,怀里的孔凌有是他钟情之人,简单的几个动作挑起孔宣万年未有的情欲,孔宣决定不委屈自己,专心的品尝孔凌的甜美,也堵住让他哭笑不得醉言醉语,孔宣可是很喜欢这种方法、
    热吻过后,孔凌直接办昏半醒,孔宣摩擦着孔凌的嘴唇,低言:“只要你肯嫁给我,孔雀开屏也不是不可能的。”
    刚刚清醒过来的流氓兔,听见孔宣这句话,不用暴力,直接又晕了过去,果然本兔神还没睡醒,做梦的吧,一定是做梦。
    孔凌似失去了浑身的力气,软软的摊在孔宣身上,糊了糊涂的嗯了一声,孔宣嘴角上扬,搂紧孔凌,缓缓的说道:“你怕我会看上别人,傻丫头,你可知道我活了多久?见过多少美人?从出生就不曾动过的情愫,完完全全的落在了你身上,我怎会对别人动心动情?”
    孔宣很杯具,这番足以感动任何人的告白,偏偏是趁着孔凌酒醉的时候,孔凌还有个特点,就是酒醉之后发生的事情,她完全的记不住,也就是说孔宣追妻之路,还要继续下去,谁让孔宣也很骄傲,偏偏不肯在孔凌清醒的时候表白呢。
    不出所料孔凌酒醒之后,什么都不记得,抱着流氓兔悄声问道:“我怎么觉得大叔今天很奇怪?流氓兔,他到底是怎么了?难道发生了灵异事件?”
    流氓兔揉揉脑袋凸出的包包,摇头道:“不清楚,我也记不得了,稍微有点印象,那也是在做梦吧,孔准圣啊,怎么会那样呢?一定是做梦。”
    “什么梦,和我说说,我最是擅长解梦的。”孔凌来了兴致,流氓兔溜出孔凌怀里,摇着短短的尾巴,一甩长长的兔子耳朵:“就不告诉你。”
    “死兔子,你给我站住。”孔凌追了过去,一直兔子在前,一个俏皮的小萝莉在后,场面怎么看着都很有喜感,孔宣抬手有放下,心中有点难过,眼神多了几许的幽怨,你怎么就不记得了呢?
    过了两日,王献之府上汇聚了京城的名医,他们都为王大人突然出现的怪病所困惑,王献之的脸上长满了斑块,这还不是最吓人的,王献之再无潇洒飘逸的样子,脑袋肿得像是猪头,看着倒不太可怕,不过顶着一张猪头脸,怎么看都很搞笑,在以美貌闻名的东晋,王献之的仕途之路可以划伤休止符,更悲催的是王献之写毛笔字的手也软弱无力,只要提起毛笔就颤动个不停,偏偏王献之的身体一点毛病都看不出来,所以大夫们才会素手无策,想着京城传闻,公主看上了王大人,这是不是在躲避公主的逼婚呢,王大人自残身躯,果然是对发妻情深意重,况且王献之的妻子不离不弃照顾他,大夫们看得很感动,对于惦记别人丈夫的公主很愤慨,相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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