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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事。
叶霈着意看李欢的神情,忽然道:“你以为我的第二个目的是什么?警告你不要再和冯丰闹绯闻之类的?”
李欢笑起来:“这种事,其实也不是你能管的。”
“哦,你还蛮自信的?”
“我不是自信,而是在等待对手露出破绽。”
“你觉得叶嘉会有什么破绽?”
李欢但笑不语。
叶霈直了直身子:“既然说到这里,我就不妨开个口,前些天,你和冯丰的绯闻闹得沸沸扬扬,今后,你还真得距离冯丰远一点儿,你知道,她也许有可能会成为我的儿媳。”
“哦?”李欢来了兴趣,“怎么,你并不反对?据我所知,尊夫人是强烈反对她和叶嘉在一起的。”
“如果她再敢闹出一星半点有损叶家名声的绯闻,我的确会反对到底的。”他淡淡一笑,“这是我给她的最后一次机会,希望她自己懂得珍惜。你该知道,只要我真正反对,她绝对跨不进叶家的大门半步。说实话,那个女孩子虽然自身素质还不错,但是,我也并没有看出什么叶嘉真正非她不娶的理由。我们还有更好的人选,她能带给叶家更多的利益,这是冯丰永远也比不上的……”
他的这种态度令李欢极为反感,却丝毫也不表露出来:“其实,我倒是很欢迎你反对到底!”
“哦,你认为我反对到底你就有机会了?”叶霈微微一笑,“我也不是高估自己的儿子,只不过,你要想和叶嘉竞争,我真看不出你有多少优势。除非他自己放弃,否则,你毫无机会……”
他这样的笑容,几乎就和叶嘉一模一样了,都是那种并非刻意却天然流露出的极强烈的优越感。也对,就世人的目光来看,叶家的子弟简直就是天之骄子,尤其是叶嘉,更是骄子中的骄子,只有他挑别人,哪里轮得到别人挑他?可是,感情这种事情,很多时候,也并不是按照条件高低来搭配的,比如,帝王将相,有几个有什么爱情可言的?
李欢想,要在过去,自己的优越感肯定比他还强百倍。经历了这两年卑微的现代生活磨砺后,毕竟,就有许多之前从未有过的体会。可是,他不愿意和一个老人辨别感情这种事情,而且这种事情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尤其是叶霈这种人,李欢也从叶晓波口中知道他的家庭生活,现在,他已经自以为够“开明”了,再和他多说也无益。
李欢想起他的寿宴那天晚上,冯丰一个人悄悄徘徊在那条大道上的情景,冯丰的性子,没有谁比自己更了解了,这样的事情,可一而不可再,每个人都可以忍耐一时,但很少有人会忍耐一世,泥人还有个土性,何况是性子倔强的冯丰。
他淡淡摇摇头,将他一军:“你觉得叶嘉会自己放弃?”
叶霈笑得如一头狐狸:“这个世界上,利益总是大于情感的。你知道,爱情这种东西太玄乎了,只有年轻人才会相信,等一股热血过去了,自然就什么都冷了。”
“你别忘了,叶嘉并不是叶晓波。”
“正是因为如此,我让他自己做主,并没有参合他的任何意见,甚至,连他的绯闻我都不曾过问一句半句。他能做主,就自己做主好了。”
李欢忽然觉得,这个老头,比他的那个麻烦的夫人更难缠多了,难怪叶晓波被他关在家里两天谈判,立刻就举旗投降了。
他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下去,只是问:“你要我去看的是什么东西?”
叶霈也立刻回归到了正题上:“三天后,我通知你。”
两人约定了时间,然后,叶霈也不多逗留,临走时,又看了看他的客厅的布局,意味深长的目光,却没有再多问,只是简单客套几句就走了。
这是一间秘密的陈列室。
里面陈列着一大批刚刚从一座古墓里发掘的文物:箭,矛,盾,彩色的陶瓷,青铜器,玉器和漆器,其中,还有一件龙袍和一整套字形复杂的古籍。
叶霈背着手,仔细地在陈列室看了几遍,然后,听得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他抬起头:“老白,咳嗽还不见好?”
“老毛病了。”
被叫做“老白”的男子已经五十几岁了,是著名的考古学家,也是叶霈交往多年的朋友,但是,世人只知道他考古学家的头衔,很少有人知道的是,他在盗墓上,也是一个高手。
“你的肺都在古墓里熏坏了。”
“没法子的事情,许多古墓里阴寒之气很重。那种阴寒之气很难抵挡,所以,干我们这行的,许多人的肺都不太好。”
叶霈点点头,等他的咳嗽稍微平息一点了,才问:“那本古籍研究的如何了?”
老白走到书桌边,拿出工作的放大镜:“初步确定是南北朝时,汉族和鲜卑族的一种混合文字,但是,目前还没有人认识这种文字……”
叶霈心情有些紧张:“你确定这批文物都是南北朝的?”
“我用的是碳14研究法,可以说,对测定50000年以内的文物样品,碳14测年法是测定精度最高的一种。这个朝代并不久远,碳14测量已经足够了……”
叶霈翻开那本经过特殊保存的古书,纸张很奇特,是类似一种渔网的东西制成的,坚韧却不柔软,经历了一千多年,上面的字迹依旧毫无磨损。他翻开第一页,上面混合的文字彷佛比照汉字,却又比汉字更为复杂,粗一看都知道,细细看了才一个都不认得,罗列下来,完全不解其意。只是,他看到扉页上最后两个字却是认得的“李欢”。
他跟老白交往多年,像许多收藏爱好者一样,对各种文物古董也有很浓厚的兴趣,本来,对老白这次的发现,只是来参观参观,毕竟,比起老白曾发掘的秦始皇的龙袍,吴道子的名画,汉武帝李夫人的千年不坏玉体,最近这批出土的东西,并无特别珍奇之处。可是,他无意中看了这本古书上的“李欢”二字,立刻就来了浓厚的兴趣。再看那件出土的龙袍,竟然跟李欢的身形差不多,联想到李欢平素走路的样子,心里怪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因为,他忽然想起儿子曾经和李欢说过的一句一模一样的话:“我们认识已经一千多年了”!
强烈的好奇心立刻驱使他心里有了一个竟忽异想天开的念头:这个查不到2年之前身份的李欢究竟是什么人?
有关部门对李欢的调查,只是着手于他是不是“非法”从股市获得内幕消息,再甚者,会不会认为他是间谍。可是,去那个偏远的山村,又的确有个叫做“李欢”的孤儿,多年后,这个孤儿出人头地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在李欢当场用精确地分析洗清了自己“非法获得内幕信息”的罪名后,他们也就不了了之了,因为他们也不会那么具有想象力,认为他会是什么“外星人”。
他第一次见到李欢,就对他有种很特别的感觉,不但因为他的相貌和叶晓波的酷肖,更重要的在于他那种异常的气派,彷佛天生惯于发号施令。叶晓波当初打电话要求父亲帮忙,叶霈本来也跟有关部门是同样的想法,以为李欢不过是属于户籍管理漏洞中的一个受害者而已,因为,一些人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并不是很奇怪的事情,比如升学,跨省的档案管理,遗失等等,都会出现这类问题。基于对李欢的异常的感觉,他立刻着手帮忙疏通有关关系,并没费什么手脚,李欢就得以被取保候审。
可是,无意中在老白这里看到这么一件东西后,叶霈忽然异想天开:此李欢会不会是彼李欢?
李欢按照约定来到这座郊外的小别墅。
远远看去,这座房子既不荒凉也不繁华,周围的花草树木也没什么奇特之处。近了,才发现这座房子虽然很大,但是,连别墅都算不上,很高大的围墙,透出丝丝的冷森之气。
他看厚重的大铁门,大铁门上两道铜环,十分普通而古老的款式。他摇了摇铜环,不一会儿,传来一阵脚步声,然后,一个老人开了门,昏黄的老眼发出滴溜溜的光芒:“请问您是?”
李欢开门见山:“李欢,叶先生约我来的。”
“请进”,老人微一躬身,显然叶霈是这里的贵客,他对叶霈很尊敬,所以,对于叶霈约见的客人也很尊重。
李欢信步走进去,见里面十分空旷,但是整体谈不上什么布局和陈设,花草树木都是零乱的自然生长,毫无人工的痕迹。
他在老人的带领下,穿过左边一条树木森森的小径来到一座二层楼的建筑面前。这里,才发现一些蹊跷,隐隐有一些红外线装置和监控系统。这是李欢在买别墅的时候学会鉴别的,后来,还仔细查找了有关方面的资料,了解得比较清楚,否则,还能难以看出那些隐藏的机关。
他心里提高了一丝警惕,心想,叶霈这是布置的一场什么鸿门宴?
51。古墓里的皇帝复活
这栋建筑外观看起来依旧很普通,是那种很寻常的居民楼。只有一道铁门,不过略大,相当于一般铁门的一点五倍左右。老人的手放在门上,李欢也没听到任何声音,门忽然从里面打开。
他还没有弄懂其中的玄机,只见老人深鞠一躬:“李先生请。”原来,他只送到这里,就不再进去了。
李欢无暇多想,刚刚进去,门就无声的关上了。他环顾四周,才发现内里玄机“四壁都是特质金属材料,左侧有一电梯类的东西。
突然看到电梯,他心里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记得刚到“现代”,有一次陪冯丰去一座大厦,冯丰要他在过道里等一下,自己去办事。他见冯丰进了那个奇怪的门,等下小门再开,居然出来一群男人,吓得他几乎当场尖叫,以为那个奇怪的“门”施展了什么妖术。幸好不一会儿冯丰又从那里出来,见他吓得脸色发青,给他多方解释,并亲自带他示范了一次,他才明白了“电梯”的功效。因此事,他还多次被冯丰耻笑,老是笑他是古代的“土包子”。
这个电梯并没有表明层数,他随手一按按钮,人一进去,立刻合上,眼前顿时一片黑暗。心里忽生出一种错觉:这就是回到古代的旅途?
他还来不及多想,眼前一花,立刻亮如白昼。
太过强烈的光线对初来乍到者并非什么好事,因为那和黑暗一样,同样会给人心理上一种无形的震慑,所以,审问犯人的时候,有些人特喜欢拿特殊的光线聚焦嫌疑人的眼睛,那会造成心理防线的极大脆弱,甚至崩溃。
李欢有了一段时间“囚徒”经历,那道强光也彷佛只是一种错觉,四周的光线是一种恰到好处的散射光线,专为保护文物而特殊设置的。他心里忽然一震:在自己的正前方,摆放着一件龙袍,一套箭簇。
这间龙袍,他再熟悉也没有了,正是自己在去追杀私奔的迦叶和冯丰的前夜曾穿过的那件!
而那套箭簇,他更是无比熟悉,这正是自己当日追杀迦叶和冯丰时用的那套“错金弓弩”。
他飞奔过去,伸出手,又立刻缩回,只见这些东西都用一种特殊防光照腐蚀的材料处理过,机身上用黄白两色金银雕饰出“猎狗逐鹿”,“老虎追野猪”的花纹,几乎丝毫也没有改变。而用于固定弓弦的“望山”两侧精美的龙和风还是那么栩栩如生。再看看槽内的“一箭双雕”图案,两只大雁在前,离弦之箭在后……一切彷佛回到了昨日,自己还在泾水和渭水之间愤怒追逐,欲手刃仇人……
“参见皇上……”
一个十分恭敬地声音响起,李欢习惯性的正要说“爱卿平身”,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心里一惊,立刻稳住心神,笑起来:“伯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