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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身穿蒙服的小伙子低低的开口。织染一巴掌把他推到一边。
“你那几个子儿,还是留着给你娶媳妇儿。小爷我想吃烤羊腿了,今天一定吃到。就靠着马卖钱,我们大吃一顿呢。”
“这么说,我这些天做的饭菜,小爷您不喜欢吃了?那好,从今天起,我不做饭了。”
吴柳收回茶杯,有些不高兴的样子。
“柳儿,我们要住最好的帐篷,睡最美的草原美女,成为草原上最大的马贩子,别在这捣乱啊。硕,都怪你,抓的马都不纯,你还说是你用了十天抓到的野马王,狗屁啊,遇上不识货的,他就是一头驴的价钱。”
野马嘶吼着,野驴?
“这是野马,不是野驴。驴和马都分不清,你还做什么生意啊。”
硕实在听不下去了,大吼一声,吓得那个要买马的人撒腿就跑。
织染晃着头,那顺滑的银白色头发也跟着晃动,轩辕圣的心也跟着晃动。
“我今天不吃到烤羊腿,我就烤了这匹马。”
“公子爷,我们要用这匹马卖钱啊。”
“那我就考虑卖人,先把清笛卖了吧,你年纪小,长的也俊,会买一个好价钱。”
清笛都快哭了,为什么会轮到卖他?他会赚钱的,他的缂丝很能卖钱,虽然慢工出细活。
“卖人吗?这倒要好好听听,这个人怎么卖啊。”
一个一身契丹打扮的人站在他们面前,指指清笛,清笛回头一看,吓得嗖的一声缩回吴柳的背后,这个人就像是小塔一样,整个人都在他的阴影下了,帽子上的蓝宝石,倒是很漂亮。
“价钱公道的话,我会卖人。”
织染才不管是不是人贩子,他今天一定要吃到烤羊腿,那沾满了蜂蜜,烤的流油的,一口咬下去香喷喷的,再喝一口草原的烈酒,那感觉,爽的让他忘乎所以。
“你穷到那个份上了吗?”
清笛抓着吴柳得衣襟,到最后,最善良的还是吴柳,公子爷早就原形毕露了,为了吃的就把生死跟随他的人都卖了,当初他到底是为什么迷上这位狠心得主儿。
“一辈子的真心呵护,视若掌上珍宝一样的疼爱,一辈子不让他受委屈,给他最好的生活和和你能站在一起的身份。我就把他卖给你。”
织染看着他帽子上的蓝宝石,还有他湛蓝的眼睛,有着硬朗的男人气概,这样的契丹人,一定不是凡物。
契丹人笑出来。
“价钱合理,但要买到他还需要他的真心不是?价钱就先定下来,货品,他日我再来取。”
那个契丹人看着藏在吴柳背后,怯生生露出半张脸,偷瞄他的清笛,对他展露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扯下帽子上的蓝宝石,塞到织染的手里,这就是定钱了。
织染笑得暧昧,轩辕圣有些好笑,他的价钱还真是公道,如果,他也付这样的价钱,织染会不会留在他身边呢。
第六十一章怜取眼前人
第六十一章怜取眼前人
织染一回头,看见不远处的人,织染的笑容淡了,马上又恢复了就像是着草原一样美丽的笑。
“这位老爷,您要买马吗?那过来拉拉手,商量一下价钱吧。”
蒙古人做买卖,一般都会在袖子里进行,双方伸出左手,在袖子里,用手指谈着价钱。
织染没有转身就走,还对他淡淡的笑着,这就像是勇气,轩辕圣走过去,他们可以在一起了吗?
织染的左手在袖子里,细长白皙的指尖,在红色的衣袖下,显得晶莹剔透。轩辕圣一把拉住,织染把袖子一盖,轩辕圣在袖子里,紧紧拉着他的手不放开。
眼神穿梭在他的脸上,好像要把这段时间所欠缺的思念都看回来一样,瘦了,脸小了很多,显得眼睛更大了,他转着眼睛,更显得他古灵精怪,唇边带着淡淡的笑荣,没有看见一丝的仇恨,或者是愤怒,就像他们不曾经历过那些恨事,就好像他们只是分别了一天,再次见面,很是平常。
“想必是耐不住心口的疼痛,来寻解药了吧。哼,告诉你,没有解药,就要你疼一辈子,谁让你做出那种事情。”
吴柳冷哼着,看不惯轩辕圣现在这副虚情假意的模样,和这样的男人处事,一定要倍加小心才行。
似乎他们早就知道,他会有寻来的一天,就像现在,他站在他们面前,其他人也没有什么惊讶,反应也不大。
吴柳回身去伺候马匹,清笛吸吸鼻子,他有些被吓坏了,胆战心惊的搜寻着人群中的那个契丹人,在对方转头看他的时候,他马上躲到马的后边,硕再给马匹喂草,连眼睛都没有抬,一切都平静的异常。
“心口的疼痛,身上的蛊毒,都是你留下的,就算是疼死我,我也不会解毒。”
织染歪着头,对他一笑,向外缩缩手,轩辕圣一下子抓住他的肩膀,有些急切。
“我要用一辈子的疼爱,放在掌心的疼宠,一个可以站在我身边的身份,不让你受任何委屈,这样的价钱,你能把你卖给我吗?”
织染笑容变得有些苦涩。
“那是卖清笛的价钱,我的价钱要比这个高很多。我不仅要这些还要你的衷心,你的一生相伴,你一辈子的停留。”
曾经,他把停留在一个人的身边视为不可能的事情,那现在呢?他不想再以后的时间,还是要追随他的脚步,想方设法的争夺他的重视,那样的感情,太累。他现在已经厌倦了等待,厌倦了算计,只想活得轻松一点。
“我给,我都给,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此生有你,足矣。能相伴一生,是我最大的幸事。”
织染闭了眼睛,眼角流下眼泪。但是唇边带着淡淡的,有些幸福的笑。
他苦心算计这么长时间,不就是要他这句话吗?
“那,那就成交吧。”
轩辕圣想笑,但他笑不出来,在得到织染的原谅,他就像是满身罪孽得到救赎。看着他的眼泪,他的心在一次疼痛起来,眼眶发酸,上前一步,搂住织染。紧紧的拥抱着,此生,再也不会负他。
他们的感情就像是天气,一直都是阴雨,要不就是电闪雷鸣,或者阴蔓连连,如今,终于守得云开,就像现在草原的天空,充满了和煦的微风,美丽的阳光,温软的照在身上,让人很幸福。
吴柳嘀咕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早就知道这样,公子爷就是心软,要我的话,先把他暴揍一顿,再冷他几个月,试探一下他的真心再说。随随便便的就跟了他,到时候他在抱怨这个男人不重视他,我们谁也不管他了。”
“柳儿哥,你舍不得,公子爷一顿不吃饭你就心疼的什么似的,你绝对不会冷眼旁观的。”
“喂,清笛,你的那个买家一直在看你,还对你露出阴森森的笑,你还是先操心自己吧,有时间分析我,不如现在就去收拾包裹,和公子爷一起离开。”
清笛果然就像是一只被吓住的猫儿,毛都立起来了,跳起来就跑。吴柳唇边带着阴险的笑,小子,你调侃我,还是嫩了一点。
“他也得到他要的了,我明天也就离开,闯荡江湖去。终于可以自由自在的了,你就跟在他身边吧。”
硕似乎也很开心,一副迫不及待要离开的模样。
都离开了,那他呢?这是个问题啊,吴柳思考着,他还是留下吧,最起码,万一轩辕圣在做什么对不起织染的事情,他留在织染身边还能做个帮手。这一辈子,也就只能跟随他了,对他来说,也不错。
夜半,织染还在帐篷外头,和轩辕圣喝酒,面对着浩瀚的夜空,看着繁星点点,就算是有再多的郁闷也会消失了吧,草原的夜晚,千百年来,一直都是美得叫人感叹。
“头发是怎么回事?这才几天不见,为什么全白了?”
这是从见到织染开始,就一直让他心疼的问题。
织染倒是很无所谓,喝了一口烧刀子,再咬一口烤羊腿,吃得满嘴流油。
“头疼闹的,我一直吃的那种头疼药,有副作用,在锦绣山庄的时候,我大把大把的吃药,身体一时间负担不了,就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到了草原的第二个月,我就这样了。”
那段时间,他逼得织染太近了,总是折磨着他,他才会头疼加剧,药物吃得多,副作用就出现了。那时候他也发现他的白发,也就在那一晚,他们彻底决裂。
轩辕圣看向他的手,他在端酒杯的时候,手指颤抖着,那不是因为他紧张,都是因为那该死的头疼药物。他真的很该死不是吗?一步一步的,眼睁睁的,摧毁了他。
织染真的爱他太深,才会毫不犹豫的原谅他犯下的错。他如果再错出一点对不起他的事情,他真的禽兽不如。
伤害一个爱他的人,一次就足够了。
轩辕圣搂住他,贴着他的耳朵说着对不起,织染笑笑,这件情事里,他们都付出太多,无关对错。
轩辕圣慢慢的揭开他的衣襟,在他的左边心口处,看见一条狰狞的伤疤,那伤疤还呈淡粉色,突出在肌肤上,就像是一道丑陋的蜈蚣,破坏了织染的完美。
“曾经一度,我一脚踏进鬼门关,清笛事后和我说,硕都考虑挖坑把我埋了的,呼吸脉搏都没有了。小死一回,我一想,我不甘心,就算你想置我于死地,我也不能就这么放过你,我苦心算计了多长的时间,不能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死了,让你称心如意了,就算是我不能夺回锦绣山庄,不能再有任何威胁让你重视我,我也不能就这么放弃了啊。我就打个转,又回来了。
硕比我狠心,他就带着重伤昏迷的我,一路到了草原。都说蒙古大夫不能信,可还是一个蒙古大夫救了我。他说,你下手还是留情了,偏离了心口,给我留了一条命。
我活下来,我和他们打赌说,你一定会再次找来,因为你身上被我吓了只有我才能解的蛊毒,他们不信。你看,我赢了,他们明天一人给我十两银子。
草原的人很热情,他们看我抑郁寡欢,清笛的亲人就想办法逗我开心,带着我放牧,赶市集,听他们拉着马头琴,和他们一起跳舞,我也慢慢放下以前的事情,到了草原,任何烦心的事情都会变得很渺小,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看着奔跑的马儿,你会热血沸腾。我也被他们感染了,日子一天一天过得舒心,他们三个也就放心了。
我们早就说好了,如果你不肯来找我,你真的把我忘了,不再对我有一点的感情,我们就在草原住下去,我几乎都要忘记了你。你给我的伤害,你让我又爱又恨,我不仅一次又一次的问自己,我错了吗?我到现在,还是认为,我没错,就算是你不喜欢,我还是没错。再来一次的话,我还会杀了你的三位夫人,夺了你的财产,最不应该的,就是不应该打断你的腿。我的执念太深,贪念太重,这是我最对不起你的地方。”
再来一次的话,他会早一点看开,他也不会把织染逼上绝路,不能等到失去在后悔。这是他的错处。
他们谁也没错,不该怪织染做得很绝,不该说他太绝情,错就错在他们的感情发生的时候,实在算计和仇恨上,如果再来一次,他一定会选择,在最初见面的时候,放了织锦,只爱织染。
那夜得织染,悲伤地,绝望的,一身是血的看着他,已经成为他这一辈子的痛楚,他要用一生的爱,弥补织染。
如今他们都各退一步,好在他们认识到不能失去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