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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多么神奇的悦来客栈!-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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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然后一个胖乎乎的自称是悦来客栈掌柜的就过来找他了。
  
  没想到,他居然会被认作女子?
  
  其实在卡卢比看来,王怜花才是比他们族里最漂亮的人还要美丽的“女子?”
  
  和罗湖一起赶路的这两天,他充分见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同,这里不缺水,空气温暖,这里的人都是黑发黑眼。
  
  这里的男人女人很少有习武的,一个个都洋溢着欢快的笑容。
  
  简直像是天堂一样。
  王怜花脸色僵了一下。
  
  “我没有什么本事,但是于刺杀一道也算是精通,天生过目不忘,而且我们对于妻子一直都很忠诚,你若是嫁了我,包你一生一世不会吃亏。”卡卢比对汉语还不是怎么精通,说话有点慢,而且带着点奇怪的韵调。
  
  不过这慢吞吞的语调,在王怜花看来就是这个人在反调戏自己?
  
  王怜花气的笑了,“那你还是先看看我的本事吧。”
  
  只见他说话之间,已连变九种身法,竞全是都是少林、武当等各大门派之不传之秘,然后反身一掌,拍在墙壁上,那坚如精钢的墙壁,立时多了一个掌印,五指宛然,有如石刻。
  罗湖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算盘,开始算毁坏墙壁的费用。
  
  吴痕看着掌柜的财迷的样子,心里暗暗记了下来。
  
  这才是无缝不钻的商人风范啊!
  王怜花反正不缺钱,掌柜的肯定不会放过这么一只大肥羊!
  
  由此可见,吴痕后来的本事真是得到了罗湖的真传。
  
  吴痕一眼便瞧出这掌法赫然竟是密宗大手印的功夫,不过王怜花年纪轻轻,身兼各家之长,拥有江湖中的不传之秘的事吴痕是早就知道的。因此也没有什么惊讶的地方。
  
  王怜花挑眉看着卡卢比,希望看见他惊讶的样子。他使的可都是江湖上的门派最为精妙的功夫,哪怕他见过其中一种,也该明白他的实力?
  
  但是卡卢比从小在族里长大,基本不踏足中原,而且还隔了一个世界,所以他完全不明白王怜花使出这些招式的含义来。
  
  看见卡卢比茫然的样子,王怜花真心有点悲愤了!
  
  真是,媚眼抛给了瞎子看!
  
  “武功你看不出来,你说你过目不忘,那你就接着看看吧。”总不会这个人还不识字吧?
  
  王怜花的长袖突然翻起,如流云,如泻水,招式自然巧妙,浑如天成,口中却朗声吟道:“自传芳酒翻红袖,似有微词动绛唇……”
  
  这两句上一句乃是杨巨源所作,下一句却是唐彦谦绝句,他妙手施来,不但对联浑成,而且用以形容方才那一招亦是绝妙之句。
  
  王怜花“绛唇”两字出口,衣衫突然鼓动而起,宛如有千百条青蛇,在衣衫中窜动,显然体内真气满蓄,纵不动手,也可伤敌。
  
  卡卢比记住了王怜花的真气运行方式,觉得果然这个地方的武功运行方式和自己的差的有点大。不知道究竟谁优谁劣?至于王怜花口里说的诗词?
  
  哎呀,这难道不是中原人跳舞的时候唱的歌么?听起来一顿一顿的,很有韵律。
  
  “雾气暗通青桂苑,日华摇动黄金袍。”
  
  这两句一属李商隐,一属许浑,上下连缀,又是佳对。
  
  王怜花的左手下垂,五指连续点出,身形突转,右手已自颊边翻起,身形流动自如,口中吟道:“垂手乱翻雕玉佩,背人多整绿上鬟……”
  有手一斜,双臂曲收,招式一变,攻中带守。
  
  “纤腰怕束金蝉断,寒鬓斜簪玉燕光……”
  
  念到这里,他身形已回旋三次,手掌突又斜挥而起,道:“黄鹏久住浑相识,青鸟西飞意未回。”
  
  “好!一共是三百两银子!”
  
  罗湖的声音一出,王怜花的身影晃了晃,竟是再也显摆不下去了!
  
  卡卢比眨眨眼,大概是看出了王怜花脸上无人应和的悲愤之情,好心好意的说了一句,“你刚才的舞跳的很好。”
  
  这句话一说出来,王怜花真的是无可奈何了!╮( ̄▽ ̄〃)╭
  
  我真是喝醉了?我和一个外族人叫什么劲儿啊?
  
  王怜花扶额,觉得自己丢人丢的有点大。
  
  “公子,你打坏了本客栈的墙,一共是三百两银子。”
  
  罗湖笑眯眯的说道,那眼神看着王怜花就像是看到了财神一样。
  
  王怜花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快活王手底下的那个混蛋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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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好吧,这是夜帝卡卢比的样子手机党的妹子直接百度了,或者复制一下这个地址:设定是卡卢比在遇到于睿之前就穿越了,此时卡卢比还小,还不是以后明教的那个夜帝,所以要是我崩了,你们可别介意~哈哈,王怜花调戏卡卢比的这一段取材于他告白朱七七的那一段,真是美好【捧大脸】。h


☆、大概是新欢旧爱的碰撞!

  第三十八章
  
  “我为什么会答应住下来?啧!”王怜花有些头疼的看着这个小房间。
  
  不知道为什么;迷迷糊糊的给了罗湖三百两银子就算了;而且还答应在这个客栈住下来?要是按照王怜花以前的个性,是绝对不会住在这么一间小客栈里的。
  
  卡卢比欣然接受住下来的事情。
  
  罗湖说他不能光吃饭不干活;卡卢比也痛快的答应在客栈干活了。
  
  比起每天暗杀;为那么一点点水源争抢,这样的日子简直就是如同生活在梦里了。
  
  卡卢比换下了极具民族服饰色彩的衣服,换上一件绯衣。
  
  _(:3∠)_。
  
  因为吴痕和罗湖的衣服都不合适啊!只能穿王怜花的了。
  
  虽然比起王怜花来说;卡卢比的身型要大一些,但是好在王怜花的衣服都是宽松型;所以穿起来还是挺合适的。
  
  至于王怜花的洁癖和不满;已经被卡卢比无视了。
  
  他是外族人;其实听不太懂中原话来着╮( ̄▽ ̄”)╭
  
  好吧,不管怎么样,自己不但完成了尊主交给自己的任务,还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羊。罗湖的算盘打的很精,看着王怜花的眼睛经常在发光!
  
  吴痕百无聊赖的翘着二郎腿,十分的没有形象。
  
  唉,最近对面开了一间很不错的妓、院,听说里面的姑娘一个个美若天仙。有了这么个温柔乡,谁还愿意到这个贵的死的客栈投宿啊?
  
  “对面的客栈好像是我家开的。”王怜花笑道。
  
  王怜花成功的得到了罗湖和吴痕在内的两个人的仇视!
  “罗掌柜,吴痕哥哥。”
  
  一个软软糯糯略带清亮的声音响起。
  
  一个穿着儒士服装,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的少年笑盈盈的看着罗湖和吴痕。
  
  李寻欢从小在这里长大,家里的长辈和罗湖也算得上是老交情了。
  
  “父亲和大哥出去了,让我先住在这里。”李寻欢恭敬的鞠个躬,“表妹带姨母那里去了。所以这些天就麻烦掌柜的了。”
  
  李寻欢漂亮可爱略带婴儿肥的笑脸直直映入卡卢比的眼里。
  真,真可爱!
  
  卡卢比心里默默的萌了。
  “是小欢啊。”罗湖胖乎乎的脸上难得出现了几分笑意。
  
  罗湖和李寻欢的父亲是靠交情了,李家也不因为罗湖是商人而看轻他。
  
  现在,李家人因为有事而让李寻欢住在客栈里托罗湖照顾是很正常的事。
  
  “倒是骨骼惊奇。”王怜花惊讶的看了李寻欢一眼,“你练过武?”
  
  李寻欢看了王怜花一眼,面上带着谦和的笑容,“我从小身体不好,所以父亲请人教我习武,身体才好起来。”
  
  “想必你学了不过一年,你的师傅就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吧。”
  
  “哪里,三人是必有我师,师傅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我学。”
  
  王怜花听见李寻欢的回答,只觉得好笑。
  
  他就是将师傅的本事不到一年都学会了的,李寻欢肯定也是如此。
  
  现在李寻欢也算是练武的上好年纪,这么个好苗子要是被江湖中人发现,不知道会引来多少门派的争斗?好在李家一直是书香世家,王怜花也听过李园的名声,知道李园和朝廷的关系匪浅,一般人也不会特意去看李园的动静。
  
  “来来,小欢,这是卡卢比,以后也会在客栈里,你过来见一见。”罗湖笑眯眯的说道,“正好卡卢比是外族人,很多东西都不知道,你来教他识字吧。”
  
  卡卢比看见李寻欢眼前一亮,这种软软(?)的,白白嫩嫩的小孩子在他们族里是基本没有的。卡卢比突然变不知道该怎么办才不会吓到人家小孩子。
  
  “不用了!”
  
  王怜花冷哼了一声,“李寻欢还小,怎么教别人?我的功课学的还算是不错,干脆我来教你们吧。”王怜花又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这人当初也是教过我的。”
  
  “原来是王大师的弟子。”李寻欢笑道。
  
  王怜花无比淡定的点头,那些什么名士都有股风流气。王云梦只是稍稍皱眉,就有一堆士子上来教他功课。那个姓王的也是当世有名的大家,名气很高。王怜花的才学也算的是深得真传了。
  他就是看见卡卢比盯着李寻欢的眼神很不爽!
  
  一个外族人,居然敢对人家小孩子起这种龌龊心思?
  
  他可还穿着自己的衣服呢?
  
  虽然知道卡卢比完全不是这种人,但是闲得无聊的王怜花还是这么认定了。
  
  王怜花教李寻欢和卡卢比还是绰绰有余的,很快,李寻欢看着王怜花的眼神就变了,那种骨子里的崇敬让王怜花的虚荣心狠狠的膨胀了一把。
  
  卡卢比也知道原来自己已经到几百年后的世界。
  
  好在他没有什么亲友,也不会觉得可惜。
  
  夜晚,悦来客栈终于迎来了客人。
  
  一辆双马大车急驰而来,骤然停在客栈门前,马是良驹,大车亦是油漆崭新,铜环晶亮。
  
  那赶车的右手扬鞭,左手勒马,更是装模作样,神气活现。
  
  吴痕不禁暗暗皱眉,忖道:“这车里坐的八成是个暴发户。”
  
  只见赶车的一掠而下,恭恭敬敬的开了车门。
  
  车门里干“咳”了几声,方自缓缓走出个人来,果然不折不扣,是个道地的暴发户模样。
  
  他臃肿的身子,却偏要穿着件太过“合身”的墨绿衣衫一一那本该是比他再瘦三十斤人穿的。
  
  他本已将知命之年,却偏要打扮成弱冠公子的模样,左手提着金丝雀笼,右手拿着翡翠鼻烟壶,腰间金光闪闪,系着七、八只绣花荷包,他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似的,竟将那装着锭锭金果子的绣花荷包,俱都打开一半,好教别人能看见那闪闪的金光。
  
  这种人,真是不好好宰一把都对不起老天!
  
  但这满身铜臭气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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