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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隐忍而深情的看着他的情人,但转瞬他就收起了眼中的情感,又变回一个本分老实的伙计该有的模样。
只是他垂眉敛目的盯着地面的时候,眼中仍然有流星般的光芒。
流星的光芒虽然短暂,却璀璨夺目。孟星魂正是在等待出手的时机,他需要一个流星般璀璨的出手。
“以前来送菜的不是你。”无情突然道。
“我是天香楼新来的伙计,老板说我是年轻人,应该多出来跑跑腿。”
无情笑着点点头,“你们老板说得不错。”
无情虽然在点头,但他的目光仍然没有离开孟星魂。他将孟星魂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一番,最后注意到孟星魂的脚。
孟星魂的脚很小,小得就像一双女人的脚。
一个干体力活的杂役,手脚当然应该很粗大,粗大的手脚做起事来才麻利、才稳当,而且劳苦人家出来的年轻人,通常都是从小就帮衬着家中,怎么会生出这样一双秀气的脚?
无情想到这里,脸上笑容更甚,“你叫什么名字?”
孟星魂躬身答道,“小的叫陈志明。”
多么平凡的名字!若是走在大街上大喊一声这个名字,无情相信一定会有好几个人转过头来。甚至这个伙计的脸也很平凡,在上楼来的一刻,无情看清楚了他的脸,现在却已想不起来他的模样。
“四位爷请慢用,小的傍晚的时候来取回篮子和盘子。”
每次叫天香楼送下酒菜过来,那里的伙计总是傍晚来取回篮子和盘子,追命、铁手和冷血都没有反对,无情没有说话。
无情只是看着这个天香楼新来的年轻伙计下了楼,走过老楼前的场院,最后走进了回廊。
冷血发觉无情很注意刚才的小伙计,便问道,“大师兄,这个伙计有什么不对吗?”
无情道,“你去看看这个伙计。”
无情的说法很简单,冷血却很明白要怎么去看。听完这句话,冷血便飞身跃出老楼,一个起落已在十丈外。
铁手觉得无情和冷血实在有些草木皆兵,叹口气道,“每个人总有些秘密,总有些苦衷,何必了解得那么清楚。”
追命已经将盘中第一块糖醋排骨吃进了肚子,他顾不得擦去脸上的浆渍,“即使这伙计有什么可疑,至少这糖醋排骨毫无可疑。”
无情笑笑,他相信追命的嘴巴,要想在一个贪吃的酒鬼的菜肴和酒水中下毒,那下毒人一定是天下最傻的傻子。
作者有话要说:
☆、兄弟
繁华的街道上,天香楼的年轻伙计脚步匆匆的走在前面。
冷血心道,这伙计如果不是太勤快,就一定是有问题,他愈加小心的跟随在后,手里的剑握得更紧。
街上熙熙攘攘,有费力吆喝的勤恳商贩,有结伴出行的美丽姑娘,也有跑来跑去东瞧西看的活泼孩子。
“啊!”
突然,一个孩子大叫一声,眼看就要跌倒——
冷血一个箭步飞去,将孩子扶了起来。
冷血虽名唤冷血,其实他一点也不冷血,反倒是个乐于助人的人。
“谢谢!”小孩子声音脆生生,却俨然一副读书人模样,十分有礼的躬身致谢。
冷血点点头,他一向并不多话,待他再抬起头看去,已不见天香楼伙计的身影,他只得施展轻功,朝着天香楼的方向奔去。
街巷里伸出一只手来,那手看上去苍劲有力,手指很长,骨节粗大,指甲削得很短,这显然是一只握剑的好手。此时,这双苍劲有力的手上又粗又长的手指勾了起来,“小孩,来。”
方才险些摔倒的孩子欢欢喜喜的跑进巷子里,伸出手,“我们说好的,一吊钱。”
这双苍劲有力的手的主人笑笑,从怀里摸出一吊钱递到孩子手上,“拿去吧。”
孩子欣喜的跑开了。
“你都记清楚了?”
“记得很清楚。”巷子的更深处,一个身形纤瘦的人走出来,竟是天香楼的年轻伙计陈志明。
“我们何时动手?”握剑的好手手上却没有剑,他的剑正握在陈志明手中。
“就在今晚。”
“很好。一切已经就绪,最能一鼓作气。”握剑好手看着陈志明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脸,叹道,“鬼手的易容手法实在高明,只怕大姐、我、小何和石群,都不能认出你就是小孟。”
天香楼的年轻伙计竟然就是孟星魂!
这说话的另一人又是谁?当然就是同孟星魂一起来执行任务的叶翔。
“你再这里等我,我还有回天香楼去,冷血跟丢了我,肯定会去天香楼等我,若是一盏茶的功夫我还没到,他会起疑的。”
“好,你去吧!”
孟星魂将手中的剑交还给叶翔,“六扇门的路线图,等我回来再画给你。”
“好。”
冷血在天香楼的角落里坐了片刻,终于等到方才送食的年轻伙计回来。他满意的放下茶杯,起身离开。
“你记住我画的路线图了吗?”
“记住了。”
“这次我们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我已经没有下一次机会。”孟星魂说完这句话,突然握住叶翔的手。
叶翔明白孟星魂心底正在承受着的巨大压力,他当然会全力以赴的帮助孟星魂,他能做的也唯有如此。
“我在第一次动手之前,已经将六扇门的路线看得很清楚,但今天又特意扮作天香楼的伙计走了一遍从大门口到老楼的路。”
叶翔看着孟星魂的眼睛,“是,你要保证万无一失,你做事一向仔细。”
“离大姐给的期限已经很近,但你对六扇门却并不熟,我不想你出事,我希望至少你能够全身而退。这本来就是我一个人的事。”
这本来就是孟星魂一个人的事,何必再拉上一个兄弟去冒险?
叶翔的眼中顿时充满感激,他知道傍晚动手并不恰当,他也知道此刻六扇门中的四大名捕都在,他们的胜算微乎其微。
但已经没有比现在更恰当的时机,傍晚是六扇门的晚饭时间,其他人都会到饭厅用饭,而追命不会去,他会留在老楼,当他中午吃得太好吃得太多时,他从来都会这样。
孟星魂已经将追命的习惯事无巨细的打听得很透彻。
而等晚饭之后,无情、铁手、冷血中至少会有一人回到老楼陪伴追命。自追命遇袭之后,他们便对追命很不放心,轮流守护追命成了他们的工作之一。
叶翔有力的大手拍在孟星魂肩上,“等此事毕,我们再去山顶的茅屋上,一边看流星,一边喝酒。”
孟星魂笑了,心中巨大的压力已经压得他快要喘不过气,不过还好他有朋友。
一个人如果还记得对朋友笑,他至少还活着,而且活得不坏。
作者有话要说:
☆、对战
傍晚,天香楼的伙计来到了老楼。
追命正坐在栏杆上喝酒。他似乎永远都喝不醉,越喝越清醒。
追命抬眼看看这个其貌不扬的伙计,笑道,“你来了。”
伙计躬身道,“追三爷,小的来取中午放在这里的篮子和盘子。”
追命点点头,继续喝酒。
篮子就在桌上。
一把杀人的好剑也在桌上。
伙计打开篮子,确认盘子已经放进篮中,他用左手小心的握住提篮。
“你不该来。”追命突然说道。
伙计没有看追命,低头笑道,“追三爷说笑了,像小的这种跑腿儿的,当然应该来。来取中午放在这里的篮子和盘子。”
“我喜欢喝酒,而且越喝越清醒。你来得很不巧,我今天喝了很多酒。”追命将正喝着的这坛酒放在手边,地上已经有四个空酒坛。
年轻伙计依然低着头,但眼神已变得更加凌厉,凌厉得如一个杀手。
他本来就是一个杀手,若是不能杀死追命,他便只能被别人杀死,更或者,连死也会成为一种奢望。
世间原本就有许多比死更痛苦的事情。
低着头的伙计,忽听得耳边有破空风声。
孟星魂右手拿起桌上的剑。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这把剑,他一直把这把剑用得很好。
是孟星魂的剑快,还是追命的腿更快?
没有人能看清楚,只听得酒坛与剑的撞击声,及酒水在坛中的晃动声。
一息间,孟星魂与追命已过了十五招。
突然,二人都停了下来。
追命依然拎着酒坛,孟星魂依然握着长剑。
酒竟没有一滴洒落,高手间的过招已然结束。
孟星魂的肩抵在追命肩头,追命的右腿抵在孟星魂心口。
若此时真要玉石俱焚,恐怕还是追命稍胜一筹。
但战斗毕竟已经结束。
孟星魂看了一眼快要沉下去的太阳,他知道马上就是与叶翔约定的时刻。
当太阳落下时,便是叶翔行动的时刻。
孟星魂唯有庆幸自己此刻还活着,还能在叶翔来之前,给叶翔最后一点帮助。
孟星魂道,“我终于明白了你方才说的话。”
追命道,“现在明白,还不算晚。”
孟星魂道,“开弓便不能回头。”
追命道,“对于你我,随时都不晚。”
孟星魂挑眉道,“大名鼎鼎的追三爷,与一个天香楼小伙计,何来你我之说。”
追命笑道,“你既已明白,何必再装。孟——星——魂。”
“我哪一点露出了马脚?”
“你的易容和言行都很完美,没有人会不认为你就是一个跑堂的伙计。只因你中午来时,低头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的你的剑。”追命笑得更开心,“那一眼虽短暂,但我却一直看着那把剑,我一直在等你来。所以那短暂的一眼被我发现,叫我不得不怀疑,不得不想到,一个普普通通的伙计何必去看一把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剑,天香楼里每天岂不都有至少几十把的好剑可看?”
孟星魂心下大震!
人都道六扇门的追三爷三分清醒,七分糊涂,原来他的谋略竟不在无情之下!
孟星魂又看了眼天色,明白自己已不能再耽搁。
孟星魂突然直冲追命面门。
追命踢向孟星魂心口,又瞬时反应过来,向后撤力。
孟星魂已经袭上追命面门,孟星魂竟吻住了追命。
孟星魂竟吻上了追命的唇!
唇舌缱绻间,追命尝到了孟星魂口中津液的滋味。
津液的滋味竟然比美酒更动人!
变故陡生,但追命从来是个懂得享受又随遇而安的人。
他继续品尝着唇舌及津液的滋味,忽吃到一股浓稠的腥气。追命当然相信自己的腿功,他已经撤力,当不会致人重伤。
追命猛的拉开孟星魂,见孟星魂竟嘴角带血!
孟星魂颓然倒下,追命急忙将他搂在怀中。
追命慌忙在孟星魂鬓边摸索,寻到一条缝隙,立即撕下孟星魂脸上的面具。
孟星魂已经面色苍白,嘴唇发紫。
追命急道,“你中毒了!”
孟星魂笑了,笑得比追命想象中的模样还美,“你也中毒了。”
“你竟然……”追命已急得说不下去,“可有解药?”
“有解药的毒药,还能毒死人吗?我已是必死,从我口中渡给你的药量虽不能将你致死,至少可以让你气血滞留。”
“你还有同伙?”
“没错,他还有我。”一柄剑已经抵在追命脖子上。
作者有话要说:
☆、愤怒
剑很冷,说话的人声音更冷。
这个冷若冰霜的男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