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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美马车就停在了我们面前。看来这个裟金冷艳不是普通的有钱啊!连马车的轮子和驾轴都镶了黄金和白银,整辆马车让我想起了灰姑娘坐的南瓜,又豪华又气派,坐在里面一定很有面子吧!
这些白衣人下马后在裟金冷艳的面前跪了下来,为首的几个美女齐唰唰的说道:
“属下恭候国师多时了,请国师上车。”裟金冷艳听到后,也不理他们,径直朝马车走了过去,这时有一个白衣人,竟然跪趴在马车边,让裟金冷艳踩着他的背上了马车。
哇!好有威风哦!虽然这些行为毫无人权可言,但如果对象是裟金冷艳这样的人,那就没什么可投诉的了。他本来就不像人,他像神。我正愣在那考虑是否要裟金冷艳让那几个美女先起来时,马车里的人说话了。
“愣在那做什么,还不快上来。”
我走到跟前,让跪在马车边的人让开,可他不听我的,裟金冷艳又在马车里不耐烦的用眼神催着我,我只好像裟金冷艳一样踩着那人的背坐进了马车,弄得我心里自责了好一会儿。
二十五
当我们上车后,队伍就开始出发了。
马车里装饰基调也是白色的,是那种让人很舒服的乳白色。看来裟金冷艳很喜欢白色啊!白色的车帘,白色的地毯,白色的靠垫,白色宽敞的软卧靠坐,可以把整个身体都靠在上面。车内的空间很合适,我和裟金冷艳两个大男人半躺在里面刚刚好。我因为伤口的疼痛而不断的改变着姿势,这惊动了正在假寐的裟金冷艳。 “你不舒服吗?”
“是啊!”我可怜西西地看着他金色的双眼继续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本来就受了伤,刚才还被你摔在地上,现在我是浑身疼啊!”
这句话可真有效,裟金冷艳听完了我的话后,从怀里摸出了一个白色的小玻璃珠子,用手轻轻一捏,玻璃珠子就裂成了两半,里面竟然盛着几滴清亮的露水。他把玻璃珠子递到我面前让我喝了下去。我感到一股很清凉的液体顺着喉管流入胃里,顿时一种沁人心脾的香味从身体深处溢了出来,弄得整个车厢里都香香的。奇迹发生了,我肩膀上那火辣辣的上口和右手上被刺穿的那一个洞竟然一点也感觉不到痛了,右手甚至还可以稍稍的活动一下。
我把手伸进了衣服里,想要摸摸肩膀上的伤口,却意外的碰到了一个熟悉的球行物体,我把它掏出来一看。哈!是那颗夜明珠。我在赤暗艳的床上醒来时,看见伤口被包扎好了,自己的衣服也被换过了,本来还以为赤暗艳已经发现了我拐了他的宝贝呢!没想到,它还在我怀里呆着!哇哈哈哈哈!是我的终归是我的。虽然它不在发光了,但我还是很喜欢它的。
“这可是个宝贝!你是怎么得来的?”裟金冷艳看了看我手中的夜明珠说道。
“是啊!它可是我的心肝宝贝呢!我要把它送给我未来的老婆,哈哈哈!被你看到了,你可要替我保密哦!”我只能和他打马虎眼了,绝对不能告诉裟金冷艳我是怎么得到这颗夜明珠的,不过我也没骗他呀!我的确是很宝贝这颗夜明珠的,也的确是准备要把送给我未来老婆的。
裟金冷艳听见我这么说,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就把头转到一边假寐去了。我感觉身体好多了,睡意也渐渐涌了上来。恍惚中,我把头靠在他肩上也沉沉地睡去了。我扳着手指算算,我们一共在路上花了十五天的时间才到达朱雀国境内。这一路上我和裟金冷艳朝夕相处,我对他的为人也多多少少有了一些了解,觉得他并没有师傅说的那么可怕。可是也有不少让我感到别扭的习惯,我暂时总结了以下三条:
(1)不要问裟金冷艳任何问题。除非他想说,否则就算我把舌头给念断了,他也有本事照睡不误!
(2)不要对裟金冷艳的安排有任何异议。如果有,请参考前半句。
(3)不可以离开他单独行动。包括吃饭、睡觉、上茅房都不可以离开他半步。
因为据裟金冷艳的解释:他只能算出天劫会在春、夏发生,其具体时间他也推算不出来。所以我得把自己当成狗皮膏药,死死地贴住他不放。
进入朱雀国境内后,我们一路上的衣食住行都是由各地的洲、城、县、府来接待了。其奢华程度自不必说,光是一些菜名我都是头一回听说,什么蜜闷鱼唇、天香鹿经、竹衣翡翠汤等等等等。。。。。。不过,就算那些各地的官员伺候的再殷勤,裟金冷艳也都是从来没有好脸色给过他们,不!应该是从来不拿脸来见他们。这一路上,如果是遇到非要见人的场合,裟金冷艳都会穿上一件连帽的白色披风,把自己包裹的密不透风不说,还要在脸上蒙一层白纱,连眼睛也不漏出来。真不知道他是对自己的容貌太过自信还是太过自卑。我突然想起师傅对我说过的话,裟金冷艳讨厌别人看他,尤其是讨厌别人看他的脸。这么说来,我岂不犯了他的大忌,我很喜欢看他金色的眼睛,有时甚至会看着他的眼睛发呆,可他也从没抱怨过什么啊!
今天是我们踏上朱雀国领土的第十天了,今晚我们在此休息一宿后,明天就能到达朱雀的心脏——凰都。我小心翼翼地挑开车帘,看见红地毯的两边远远地跪着不少朝廷的官员,我看得出,那些跪在地上的官员表面上恭敬的不得了,但眼神里总有那么一丝掩藏不住的恐惧。是啊!这种场面我一路上也见得够多了,那些人都知道裟金冷艳是毒人,所以他们则能离多远就离多远,凡是裟金冷艳吃过的碗碟,换洗的衣物,坐过的凳子,睡过的床,他们都会烧的烧,埋的埋。而裟金冷艳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才把自己包裹起来吧!
我看着闭上眼睛正在马车上假寐的裟金冷艳,心底对他充满了同情,不过有些话还是不得不说。
“我说裟金冷艳啊!你到底还要他们跪多久,已经快一个时辰了,我好饿哦!”
我肯定他绝对是醒着的,更肯定他绝对听到了我说的话,不过他还是可以当作没听到一样。一直到,一直到,一直到,一直到他可能觉得身体躺的麻痹了,才幽幽的睁开那双金色的凤眼。
我见他睁眼了,连忙把他的白披风帮他穿好,还在领口处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英明神武的旷世大帅哥啊!小的我要是在饿下去的话,就要自残吃自己了,你就行行好下车去吧!”边说还边帮他把面纱戴好。
就这样,两个从头裹到脚的白衣人,终于应着跪在地上已经开始打哆嗦的众官员们的强烈期盼,幽雅的,踏着人肉阶梯走下了马车。我还没解释呢!这一路上由于我美丽的外表,在加上我和裟金冷艳的同进同出,所以经常会有一些舌苔过厚的人,把我当成是国师养的那个什么!我琢磨着:这女人的名节就是名节,那男人的名节就不是名节了吗!这以后要是传到我老婆的耳朵里,那岂不是影响我们内部团结吗!所以我决定也把自己打包起来,如此一来,那些难听的话果然就少了很多,而裟金冷艳对我的怪异举动早就习以为常了,所以根本不管我。
现在外界对我的猜测是:喂!某某某大人你知道吗!国师大人身边又多了一个武林高手,听说是某某某门(派)的第一杀手,传说他杀人如麻、见人就杀,杀人不见血啊!
吐血啊!我什么时候变成变态杀人狂了!看来朱雀国子民的想象力还真不是一般的丰富啊!
二十六
昨晚半夜下了一场瓢泼春雨,所以今早的空气是特别的好,阳光明媚,空气清新;真是个出游的好天气啊!我们吃完早饭后就浩浩荡荡的向凰城进发了。
还没进入凰城,就已经能看见万人的仪仗队伍在城门外恭候我们的队伍了,天空中黄白相间的礼旗在迎风飘扬,晴朗的天空中漫天飞舞着人们从城楼上撒下来的红色花瓣。我们乘坐的八匹马拉的超豪华马车,在街道两旁,朱雀子民的夹道欢迎下,绕过皇宫,缓缓地进入了万福殿。万福殿是裟金冷艳的专属行宫,是他居住兼举行祭祀的地方。
我一下马车就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眼前整座辉宏的建筑群,竟然全都是用白玉砌成的,而且还不是那种普通的白玉,而是白如凝脂,毫无杂质的上等白玉。我的天啊!我的地啊!这要是哪天手头上不方便了,只要在这随便挖块转,就足够我花上好一阵子了。怪不得师傅说裟金冷艳连皇帝也不放在眼里,刚才路过皇宫时,我也只不过是惊讶于它的雄伟与大气,但裟金冷艳的白玉万福殿给我的感觉却是震撼,非常强烈的震撼,把我震在原地好半天都回不过神来。要不是裟金冷艳在宽大的白袍子里很很的掐了我一把,可能我会一直在门口站到天黑黑吧!我说过我要做裟金冷艳的狗皮膏药,所以裟金冷艳住哪儿,我也住哪儿。他的寝室是在万福殿的最高,最深处,爬个台阶就能去掉我半条命。
整个寝室里的摆设也是白玉雕成的,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就连桌椅板凳都是。唯一不同之处,就是他的那张大圆床是用一整块白色的暖玉雕成的,玉床上也不知道铺的是鸡毛还是鸭毛,躺在上面就像会沉下去似的。我一进来拖了鞋就扑上去了,在他的床上面滚来滚去,好好玩哦!美国总统的床也没这么软吧!我一个人躺在他床上傻笑。
“你准备一下,等会皇上和皇后要来。”裟金冷艳坐在床边看着我傻笑的脸对我说道。
“我看到他们需要下跪吗!我们先说好了,除了我老婆我谁也不跪。”我坐起来看着他的眼睛,笑的像个痞子一样。
裟金冷艳听到我这么说,扑哧一笑道:“真有意思!不跪天,不跪地,偏偏跪老婆。你要干什么!”他看着我离他越来越近的脸,有点生气了。
“在笑一次看看,你笑起来好美哦!啊!~~ 你为什么打我!”我惊声尖叫着睁大眼睛瞪着他,他竟然给了我一个清除响亮的五指山。真是的!我夸他漂亮夸错了吗!难道他喜欢别人说他臭吗!
“记住了!我不喜欢别人对我的外貌有任何的评价。”金色的双眼眯成了一条危险的弧线,让我浑身鸡皮疙瘩直掉。
“还有,我每天去神邸祈福的时候,你就呆在这里哪儿也不准去,知道了吗!回答我。”
我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反正这也不是我第一次吃熊掌了。
关于裟金冷艳的怪脾气我还要补充一点,那就是他翻起脸来,比闪电还快,并且翻脸时,都会打我脸。我发觉他特别喜欢听到那种甩巴掌的啪啪声。
“起来换衣服吧!你不用下跪,跟着我就行了。”裟金冷艳边换衣服边说着,毫无表情的美丽面孔,就像刚才的一巴掌不是他甩的一样。
没想到我进入凰都的第一天就见到了朱雀国里最尊贵的两个人,不过可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啊!
我穿着侍卫服,垂手站在裟金冷艳的身后,看着正幽雅的边喝茶边汇报送仪芳公主出嫁的详细情况的国师大人,对着他的背影在心中叹了第108口气之后,决定闭着眼睛假寐,他们的谈话简直是无聊到连死人都会吐血的地步。
此刻我的脑子里满是疑问!为什么同样是一国之君,形象居然会差这么多,远远地坐在裟金冷艳对面的朱雀国君,要不是他穿着华丽的龙袍,我还真差点把他当成了一只发育良好的猪,不!只怕猪也要在他圆润的身材下相形见拙,自叹不如了!我是很讨厌赤暗艳没错啦!可至少他的脸看起来让我赏心悦目,以至于给了我一个心里暗示,以为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