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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强行扑倒作者:疯疯疯爷-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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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瞳孔收缩成锥形,是一种有层次的紫色,随着呼吸的节奏、细微的颤动而深浅变幻,足以媲美珠宝,因为这双眼睛不是死物,它有生命、有灵性、有情绪……
  
  陶秋安骑在戚凌腰间,低头舔了舔他的嘴唇,目光随着欲望变得凶狠,肌肉紧绷,从喉咙里发出了类似嘶鸣的声音,是一副极具侵略性的姿态。
  
  “为什么不和我做?反正和谁做对你来说根本没区别!”
  
  陶秋安抓住他的衣服用力一撕,棉料的外衣被撕裂开来,露出了平坦的胸膛,然后呲牙,不轻不重地咬上他胸前深色的乳/晕。随后伸出舌头,迷恋地舔舐他的胸肌,戚凌的肌肉很结实,充满了弹性,混合着刚阳的气息简直是一道美味可口的糕点。
  
  “该死!”戚凌大声咒骂,用手刀朝他后颈劈下。
  
  陶秋安哼了声,栽倒在他身上,昏死过去。
  
  戚凌推开他从床上跳起来,看了看胸口沾着口水的牙印,把被扯烂的衣服脱掉,狠狠踹了床尾两脚:“真该死!妈的!God damn!”
  
  戚凌把床都踹歪了,仰头深吸了口气。
  
  他看了看床上的陶秋安,扭头,匆忙地大步迈出房间。
  
  生怕再慢一秒,自己会忍不住做出一直想做的事,咬住陶秋安的脖子,把他活活咬死!
  
  戚凌第一次遇到陶秋安,是在学校的门口,当时他骑在摩托车上,等着接刚泡到手的女朋友放学。陶秋安刚好就坐在旁边的石梯上,低头看着手里的书,他看得很入迷,连戚凌把车停在了身后也浑然不觉。
  
  戚凌的目光往下挪,刚好就看到了他的脖子,很白,很干净,在阳光下能看清细小的绒毛。
  
  那一刻戚凌的牙齿痒得不行了,正好无聊,就想象自己咬住这个人的脖子会是什么滋味。
  
  他会挣扎,会颤抖,会发出阵阵咽呜声,血会越流越多,直到把他们都染红了。
  
  戚凌想他一定会很痛,也许还会哭泣,自己紧紧地压住他,不要太快杀死他,也不要太用力了,要慢慢一点一点的咬下去,延长他的痛苦,在他的绝望里享受猎杀的快感。
  
  越想下去,牙齿就越痒了,让戚凌有一种渴切的冲动,咬死他!
  
  等到陶秋安脑子清醒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虽然烧是退了,可他恨不得自己烧成脑残算了,最好能忘掉自己要强上戚凌的事。这不只是丢不丢人的问题,幸好强/奸未遂,否则以后他要怎么面对自己?怎么面对戚凌?
  
  莫非事后要他捏着戚凌的下巴说:“别哭了,乖,爷会对你负责的。”
  
  想到戚凌依偎在自己胸口,小媳妇似的抹眼泪,他嘿嘿地奸笑一声。
  
  随后,陶秋安重重地抽了自己一嘴巴,你个烧昏头的白痴!可以去死一死了!
  
  他一边沉溺在自我厌恶的情绪里,一边在家里翻箱倒柜,找那啥捞子研究成果。他把家里翻了个遍,连厨房、床底、米缸甚至洗手间都不放过,可是最终一无所获。
  
  这下该怎么办?家里也就那么点地方了,他还能上哪儿找去?
  
  戚凌提着小米粥进门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陶秋安躺在地板上,后脑枕着几本书,胸口不知道抱着什么东西,看起来睡得挺香。
  
  他走过去踢了一脚:“切,还以为你病死了!”
  
  陶秋安睁开眼睛,又赶紧立刻闭上,默念,这是梦、这是梦、这是梦……
  
  戚凌看穿了他的想法,好气又好笑,故意冷声问:“怎么?你想赖账吗?”
  
  “想啊。”陶秋安坐起身来,万般无奈地接受现实,耷拉着脑袋说:“可是赖不掉啊……好吧,都是我混蛋,你就大人有大量,把昨天的事当成粉笔字一样擦掉吧。”
  
  “你说擦掉就擦掉?那还要警察有什么用?”
  
  “呃……我这不是还没成事么……”
  
  “强/奸未遂也是犯罪好不好,难道你还想成事了才认罪?”
  
  陶秋安不吭声了,他确实这么想的,没成事就被判有罪,多冤啊!
  
  戚凌看他耳朵都红了,头也抬不起来,才大发善心的放过他。
  
  “得了,就凭你那点本事还指望能成事?跟你计较显得我小气了。”戚凌把粥随手一放,再往沙发一坐,习惯性地翘起二郎腿,指指他抱在怀里的东西问:“这是什么?”
  
  “哦,这是我和小宁的相册。”陶秋安递了过去。
  
  戚凌一页页翻看他们两兄弟从小到大的相片,默然不语。
  
  “我一定要把叔带回来,戚凌,你能帮我吗?”
  
  戚凌答非所问:“快把粥喝了。”
  
  因为有戚凌的帮忙,陶秋安感觉到顺心多了,起码凡事都能有个人和他商量。
  
  陶冶基本上就是个懒货,能不出门绝对不出门,如果他的研究真的成功了,会把结果放在哪里呢?或者交给什么人?他们一起去拜访了陶冶的老师,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也是生物系的学术带头人。
  
  可惜除了得知陶冶曾经借用过研究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信息,并且那已经是早几年的事情了。陶秋安想得脑细胞都死了成千上万,也没有想出个办法来。
  
  在回去的路上,他坐在摩托车后座,把下巴抵在戚凌的肩膀:“又白跑了一趟。”
  
  “喂,你坐稳点,别靠我身上。”戚凌说。
  
  陶秋安感到很累,这些天都没怎么合眼,索性不要脸地趴在戚凌背后:“戚凌,如果是你会怎么办?你的家人出了事,自己却帮不上忙,到底该怎么办?”
  
  “我会开香槟庆祝。”
  
  “啊?”陶秋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吓着了。
  
  戚凌拧尽了油门,摩托车像快要飞起来一样,在车流间不要命的穿插。
  
  陶秋安抓紧他的衣服,紧紧地闭上眼睛,自己是不是问错了话?
  
  三天的期限已经到了,陶秋安没有找到对方要的东西,可是他不能就这样放弃!
  
  在星巴克里,他对段三说:“我要见我叔,否则不会把东西交给你。”
  
  “我说过你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那就算了,我怎么知道你有没骗我,也许我叔根本不在你们那里。”
  
  段三狠狠瞪了他一眼:“等着!”
  
  段三走到一边打电话去,陶秋安吐了口气,把汗湿的手心在大腿上抹了抹,然后转头看向戚凌。而戚凌正用勺子默默地搅动咖啡,面无表情,看不出他正在想什么。
  
  陶秋安始终觉得纳闷,戚凌虽然在帮自己,可是似乎不是很上心的模样,也许他是看在陶夏宁的份上才帮忙的也说不定。但是戚凌对自己的态度比以前好些了,至少没有那么明显地厌恶他,这算不算好事?
  
  段三打完电话回来,说:“明天这个时候你再来,会有车接你去见人。”
  
  “我也去。”戚凌抬起头说。
  
  段三起先有点惊讶,而后耸耸肩膀,离去。
  
  陶秋安激动的对戚凌说:“你没必要跟着一起去,也许会有危险!”
  
  戚凌不说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听进去我的话了吗?真的,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但帮到这里也就够了,我很感谢你,但这些都是我的家事,你实在没有必要搀和进来。”
  
  戚凌把烟点上,冷冷地说:“闭嘴。”
  
  陶秋安看出他是非去不可,又气又急,这人怎么非要跟着瞎搅合呢?
  
  可是气过了之后陶秋安又有些感动,也许陶夏宁说得对,戚凌是个表面冷酷的好人。
  
  只可惜是没节操的种马……
  
  但种马也会谈恋爱吧?有另一半就会管住自己下身了吧?
  
  陶秋安趴在枕头上,一时叹气一时傻笑,想起戚凌上次被自己压倒的事,埋头在被褥上蹭了蹭,燥热难耐。他一边磨蹭一边给自己找借口,最近真的太多事了,好久都没有发泄过了,这是正常反应……
  
  他握住了又硬又烫的性/器,徐徐地撸动起来,对,这只是正常反应而已。
  
  黑色的奥迪轿车开下高速公路以后,又往西行驶了三个多小时,抵达一个古香古色的小镇。
  
  陶秋安坐了整整十个小时的车,身体都僵硬了,他扶住车窗,怀着不安和无限好奇张望。青石板铺砌的街道,两旁林立着灰色的瓦房,有翠绿的柳树,还有拱形的石桥……他这是穿越了咩?
  
  轿车停在一栋古风大宅前门,两旁栋着威武的石狮子,再往上看去是敞开的朱红色大门。
  
  早已有人在宅门前等候,车刚挺稳,门就从外边拉开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先生迎上来,打扮朴素穿着黑布鞋,他微微鞠下腰:“三少爷,凌少爷。”
  
  陶秋安是最后一个下车的,傻了似的愣在原地,晴天霹雳。
  
  他刚刚听到啥了?凌……少爷?
  
  然而,命运之神似乎耍他耍上瘾了!
  
  老头看看陶秋安,面带微笑很是和蔼:“您一定就是秋安少爷了,欢迎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不是人(下)

  这是怎么回事?戚凌为什么会变成了凌少爷?
  
  陶秋安紧抓住戚凌的胳膊,用眼神无声询问,一定是我听错了对不对?
  
  戚凌避开他的视线,不作任何解释。
  
  段三把手搭在戚凌的肩头,咧开嘴笑:“欢迎回到段家,哦,忘了跟你介绍,这家伙叫段零,在名义上还是我的大哥呢。”
  
  原来是零少爷!陶秋安猛然倒退一步,难以置信。
  
  戚凌甩掉肩膀上的爪子,大步流星地踏上台阶,跨过门槛。
  
  坐在檀木八仙桌上,手里捧着英式茶具,嘴里含着一口阿萨姆红茶,让陶秋安有种中西合璧不伦不类的感觉。他刚刚从进门一路被领到偏厅,活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东张西望,还差点撞翻盆栽。
  
  关于戚凌,关于他现在的处境,陶秋安觉得就像梦一样虚无。
  
  他已经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人可以相信了。
  
  自从放暑假开始,他人生的剧本被改写了,发生一连串诡异荒谬的事情,而且这些事情看似偶然,却又相互有着必然的关联。他杀死黄鼠狼,所以惊动了段家,所以陶冶被绑架,所以他来到这里,那接下来呢?应该轮到他和段家之间的纠葛,距离真相已经很近了。
  
  所有的事情都有迹可循,唯一的意外,就是戚凌!
  
  想到这个人,陶秋安心脏狠狠抽痛了下,把嘴唇咬出血来。在戚凌眼里自己一定很可笑吧?蠢得就跟脑残一样,呵呵,自己竟然在他面前干了这么多蠢事,连自己都想给自己鼓掌了,不知戚凌看得开不开心?
  
  把陶秋安领进门的老头叫康伯,是世代侍奉段家的家生子,担任管家一职,他站在旁边递上手帕:“秋安少爷,您流血了,请问是红茶不合你的口味吗?要不要试试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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