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什么趣味,也不过是一些求偶的花招罢了。我怕有人会再与我斗气,想也不敢想要去玩。”他搂紧她,因为不想移动,索性将床被拉到地上来,密密地包住两人。
孙束雅皱皱鼻子:
“我几时又与你斗气了?连你的那个王春杏有意无意说我让你累个半死,我都不计较了,又哪有什么事可以藉题发挥?”
“什么『我那个』?现在我的朋友全知道你是我妻子了,已经没有人对我乱想,我唯一有的就只有你了,还有谁?王春杏顶多嘴巴不饶人,又哪能伤得了你?对手下败将客气点,反正你是赢了。”
她抬头看他:
“唷!说得像是你多珍贵似的,要不要请『动物协会』”加以保护呀?”
他吻了吻她,将她双手抓放在自己胸口:
“不必,只要你好好保护我的心就成了。”
她点头,偎紧了他。立誓要一生一世互相扶持至死,相爱不移。希望温馨的一刻,就此停住……
“老婆,既然明天要去打工,那我们将绿玫块一枝枝包装起来,卖一朵一百二,那些凯子一定会买的。点子很好对不对?我今天带回来十七朵花,将近有两千元的进帐,太棒了!
来,上次买的玻璃纸放哪里?”
“……”
无语问苍天是孙束雅唯一的回答。
“这真的太没道理了对不对?”
“唔。”
“天下间还有这种事吗?真的太过分了,对不对?”
“哇!”
“为什么我们得辛辛苦苦当侍者,而你的内公、外公一大家子却可以大剌剌地坐在外边让人服侍、吃着大餐?可恶的是特别爱对我指使东、指使西的!”
“爸……爸……”
“我当然知道我是你爹!既然你早已经会叫爹了,那么休想现在因为这个而要我赏你一个吻。哼,你奶嘴多吸几下吧!”说是那么说啦!一身平整服务生打扮的李举韶仍是抱起小床中的儿子,恩赐一个吻,外加由厨房偷渡出来的布丁,一匙一匙喂儿子吃。
之所以能有片刻的空闲,全因为外边那些可耻的亲人们都知道要操劳死也也不能选在小毓吃点心时刻,所以暂时休兵,留他一条小命回休息室伺候他的小祖宗。
今天是圣诞夜,基本上也是用来全家团圆的大日子,但身为中国人,大可不必信那一套,利用此商机大赚一票银子尚可,其它就别太认真了。'霸气 书库 。。'
不过看到今天的阵仗,还是忍不住感到委屈。太没天理了!一楼满满的宾客倒是无所谓,可恶的是二楼贵宾席中占了李、孙两家为数颇多的成员,正在大肆饮酒享乐,欢度美丽圣诞团圆夜。他们不觉得羞愧也就算了──居然把他们一家三口剔除在团圆名单外!而且,还特爱指使他这个苦命的、一小时才两百元却要累得像老牛的服务生。
没天理呀!而那些人……没天良啊!
“.ㄇㄤ──.ㄇㄤ!”吃完布丁的小家伙意犹未尽地大叫。
“喝!连你这小子也敢支使你老子我?哼!要再吃,等下辈子吧!”他孩子气地别开眼。
“为什么欺负小毓?”李举乐与家人吃了一会,回到办公室便见到一脸哭相的李毓正努力要抓着桌上那一碗蒸蛋。她一把抱了过来,接手喂食的工作:“好了,你出去忙吧!”
“爸爸──”李毓小手指着父亲,像在控诉他虐儿的罪行,只可惜目前他的字汇能力只停在“爸、妈、哇、唔、.ㄇㄤ──”之类的简单音节上,陈述不了告状。
“小鬼,老爹要出去赚你的奶粉钱了,来亲一个。”李举韶低头亲着儿子,也让儿子以口水印了一脸,心满意足地再度出门任人支使去了。
走到门边,差点与一名壮硕男子撞个正着,李举韶才要抬头看向那个几乎一九0块头的男子哩,不料威沉的冷语已从上头传了下来:
“上班时间迫不及待的偷情,是不是嫌工作太少,或是李小姐管理不当?”
这人很面熟耶!似乎是上回追姊姊到家中,还害小毓吓哭的那个男人?李举韶犹豫着该不该留下来,或者一同将儿子抱出去
不过,由大姊打来的pass表示,恐怕是要他先闪人再说。好吧,赚钱要紧,他还没把玫瑰花拿出来卖哩,等会下楼向老婆要花去。
甫出办公室大门,李、孙两家的方位即传来数人殷勤地向他招手。不知道是打算又来上一回合的糟蹋,还是要把他当团圆的一份子?
“有什么吩咐吗?”
孙母拉过他:
“刚刚进去那个男人是不是在追举乐呀?”
原来是想探听消息呀!他怎么会知道?看向大哥,他道:“我想大哥比较清楚。”
“我只知道他是这家餐厅的总负责人,全球一百多家五星级法国餐厅的老板,年纪三十四,挺老的。”李举鹏与孙父敬了一杯。回应得漫不经心。
李母也悄悄拉过么儿:
“小韶,你看,那个老板是不是对你大姊有意思?”
“大概吧!如果每次看到我与小毓,都引发他想杀人的冲动的话,那大概是有意思了。”
“为什么?”众人一致问他。
李举韶叹了口气:
“你们知道大姊多无聊吗?居然暗示那个男人说小毓是她生的,而我是她养的小白脸!
传出去的话,教我脸要往哪里搁?”他生个儿子可不是用来给人充道具的呀!
孙琳琳托着半边脸颊,问着众人:
“她到底对人家有没有意思呀?”
孙母咋舌道:
“那种男人很可怕呢!一脸横肉、一身的霸气,被过多的媒体硬拗成酷Man的代表,但本质上可以说是山顶洞人的性格,看中的就用枪的,加上权势傍身,一切都被合理化,唯我独尊得吓死人。举鹏,你可要多费心了,这种人就算会成为你妹夫,也得先收敛一些狂傲才成,否则举乐一定会吃苦。”
“丈母娘,你们女人不是顶欣赏那种男人的吗?”李举韶偎到孙母身边,讨了一小杯香槟解馋。顺便以三叔六公的姿态偷懒一下下。
孙母摇头:“得了,理想丈夫应该像你与举鹏这样,要不就乐观开朗;要不就沉稳持重、处世周延,干嘛要一个阴阳怪气的男人来弄得乌烟瘴气?那个大老板呀,有钱了一辈子,怕是没什么社会适应力,全要别人来伺候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模式,再怎么爱妻子,也是要妻子臣服于他,唯唯诺诺的,有钱又如何?还不是命苦!更不幸一点,要是不小心破产了,那个男人只能叫废物,不会有振作的能力。”她向来提倡吃过苦的男人才会知晓“负责”
的真正涵义,白手起家才令人佩服。至于那些靠祖产不可一世的男子,不管出色或不出色,倒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是呀,我们也不希望举乐嫁入有钱人家。”李母与孙母再一次的惺惺相惜、相识恨晚。
李举鹏对小弟道:
“还不下去帮忙,当心束雅又被什么男人相中了去。”近来小弟的“醋”事,已成了全家人的笑柄。
“好了,我下去了。有空的话,轮流进去陪我儿子玩,多谢了。”对哦,搞不好下面一大串衣冠禽兽,不防着不行。下楼去也。
众多宾客中有没有埋伏着大色狼,孙束雅不知道,也没在意。她一直在注意着某一桌的客人,当她再度经过一次之后,终于确定了!
那个与一名肥得像头猪、可以送去猪油场炼油的中年男子坐在一同享受烛光晚餐的那名美丽小姐,正是她国中同学钱思诗。
将近四年没见,加上钱思诗浓妆的打扮与衣着,看来就像是二十五、六岁的成熟女子,所以孙束雅才会一直反覆想着这个可能性。最后以她左耳下方一颗大黑痣去确定,果然是钱思诗!
真的令她非常讶异!因为之前与老公提起她时,是以为当年的班对之一,应当过着更幸福快乐的日子才对,没想到会见到这种情形──十九岁的少女与一名年近五十的肥男子形状亲昵地一同用餐,不时互相喂食、香烟传来递去,怎么看也不会看成长辈和晚辈的关系。
“老婆,你在看什么?”跟着老婆做相同的动作──躲在一根大理石柱后面,一同向前方探头探脑。
“老公,你仔细看,A5那一桌的女生像不像我们国一的同学钱思诗?”
李举韶看了过去,咂舌有声:
“呜哇!好浓的妆,如果不小心撞到她,不知道会不会看到厚粉一片片龟裂剥落的奇景?”
“你不必一再地对我强调化妆的可怕,我还年轻,不会涂红抹绿,行了吧?看啦,是不是她?”她往后送去一肘子。
“对啦,是她。看来她是与纪汉林分手了,不然就是独自出来赚『外快』!”
“啊!她起来走向化妆室了!我去与她打一声招呼──”
她的衣领教人捉住,还没开口问呢,她老公已道:
“敢问娘子,你怎么肯定人家想与你在这种情况下重逢呢?问她与纪汉林的情形并不妥;问她与那头猪的情况更是不妥。老婆,等人家愿意主动来认你,再见机行事吧!否则当心被泼了一桶冷水。”
“嗯哼!我知道你们聊得很专心,容不得别人打扰,不过,看在一小时两百元工资的分上,多少帮点忙好吗?”侍者领班以难看的脸色挤出一抹叫做“笑容”的名词,吓得偷闲的同林鸟各自飞窜而去,没敢再混。
当猪头男子发现到一大群白衣白帽侍者中,有一位特别青春貌美的小姑娘之后,一双绿豆浊眼,立即痴痴迷迷地随着那抹倩影飘来转去;要不是嘴巴还懂得闭着,只怕口水早已流满地了。
“好美丽的女孩呀,对不对?小诗。”
钱思诗努力按下不耐烦的脸色,看也没看一眼,只一迳问着:
“乾爹,那间套房到底给不给人家嘛?”死猪头!臭色鬼!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想沾尽天下美女,却又一毛不拔,与他瞎耗那么久,却只拿到几十万,珠宝房地产半件也没有,都让朋友给笑死了。
猪头口气也不爽了:
“就跟你说再说嘛!才陪我四个月,又不是每天办事,就想捞一间套房?太贪心了可不好!今天带你来吃一客三千六的大餐,你偷笑了。我家那口子、小孩子只能留在家中买一只鸡来吃,看电视了事。”眼光又瞄向远处的小美人,口水开始流了:“她一定是处女……嘿……”
变态!钱思诗不由好奇地看了过去,并且差点被口中的白酒呛死。
她……她……不是那个叫……叫……脑中努力转了好几圈,终于想起来了!叫孙束雅的国中同学!
她怎么会在这里?!
接下来的时间里,她巴不得将自己给藏起来,没空再与那头猪讨套房,不被认出来才是首要大事。
不过,在躲藏中,她仍是依着女人天性,暗中偷打量她。想当年,两人的姿色可不分高下,第一对班对是她与纪汉林,可以想儿当年她是比较美的;如今在她看来依然不分上下,不过她身上那抹不沾脂粉的清新,却已是自己身上没有的了。所以心中有了些不舒服的感觉。
化妆应是使自己更添姿色的,但同时也掩去了十九岁女子该有的无与伦比的光华与清朗。真正丽质天生的美女,不必脂粉污颜色……显然,孙束雅就是那样的人。
国三时听说她与李举韶也成了班对,心中不无懊恼的!比起纪汉林的无趣当时看成斯文稳重,活泼而逗趣且资质上等的李举韶更是迷人。
想来,早也该分了吧?太早发生的初恋,百分之百不得善终。愈长愈大之后,愈会觉得那时的幼稚与天真,然后现实摧毁了青涩,一切全都灰飞湮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