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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如果她走得出来,还会在看尽各家帅哥猛男之后,仍然是个处女吗?
如果她真的就是无法和男人发生关系怎么办?如果她因此无法当一个正常的妻子,甚至当一个熬过生育之痛的母亲怎么办?
难道她真的就要从此孤独一生吗?
“不!不!绝对不!”叶梓嫔绝望地捂着绝色姿容。
摆脱处女身已经不只是一个单纯的性问题,它代表的是,她有没有机会战胜心魔,为自己下半生的幸福揭开序幕。
她相信,只要遇见正确的男人,她一定能奇Qisuu。сom书克服心中对“痛”的恐惧感。
是的,没错,就是这样。
“我一定要去把那个男人找出来!”她一跺玉足,奋勇立誓。
“啊──”脚底下传来一声惨叫。
“呀,抱歉,你没事吧?我不是故意踩到你……的那里。”
专员再度失去意识,熟悉的口吐白沫情景也再度在她眼前上演。
懒得理他了,现在她有更重要的事必须做。
只要有个男人让她热情到愿意不顾一切献出自己,她对痛的恐惧一定会烟消云散,从此以后就能正常和男人交往上床,甚至结婚生子。
去除我心魔的英雄呀,你在何方呢?
第一章
那个男人在做什么,杀人弃尸?
叶梓嫔倒抽一口寒气,火速蹲在小march的另一侧,期望对方不会看见她。
别自己吓自己,一定是她想太多了!她拍拍胸口。
这种地点──阳明山的荒郊野外──怎么可能有人弃尸呢?
这种时候──深夜一点,四下无人──也不可能有人敢乱来!
呃,好吧!或许现在的条件还挺适合凶手弃尸的。
她探出小半颗头,从车窗悄悄地望出去。她的小march才停在一排树丛之后,从对方的角度应该看不到。小树丛有个V字型的微凹,正好就是她直视出去的视角。
在五十公尺的前方,一辆深色轿车停在路旁,后车门开着。夜色让她看不清楚司机的相貌,只能从剪影推断,他非常高大,体格颇为壮硕。
那个男人走进草丛里,窸窸窣窣不晓得在做些什么。
不一会儿──
喝!他赫然从草丛里抱出一具软瘫的人体。
他他他……他不是要弃尸,而是要换弃尸地点?
那具人体似乎有些沉重,隐隐听他低喝一声,把整具尸体扛到肩上来,那个“人”软软的挂在他肩头,手脚随着他行进的动作摆荡,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在呼吸的人类……
“天哪!我该怎么办?”叶梓嫔缩回车厢后面,一颗心怦怦地狂动。
对方应该要离开现场了,她必须保持冷静,不要让他发现她的存在。
身后响起一些闷钝的碰撞声,她止不住好奇,又探出头来偷看。
公路在他们后方,路灯的势力无法及于山道旁的畸零草丛,她只能就着微亮的月与星,看见隐约的形影。
高大男人把尸体扔进后座里,然后直起身,渴望地看着后车厢……有一瞬间,叶梓嫔以为他会把尸体抱起来,改塞进行李厢里,最后他只是摇摇头咕噜几声,把车门关上。
行李厢不是比后座更适合搬运这种“违禁品”吗?
“或许他扛的还是一个活人!”她低声自我安慰。
可是,看高大男人把那人抓起来又扔又摔的,对方一点声息都没有,除非是死人,才能忍得下对这种粗鲁待遇的抗议才对。
她心中天人交战,又刺激又害怕又紧张。
男人来回几趟,把草丛里的鞋衬皮夹捡回来,随便就往后座扔,不管东西摔到哪个角落去──人都死了,大体还要被他这样折辱,真是可怜。
他还很悠哉,一点都不急着离开犯罪现场,径自靠在车门上,点了根烟,意态闲散地快乐似神仙起来。
火光短暂照亮他半边的脸庞,叶梓嫔心中一凛,这男人好眼熟哦!可是她来不及看真切,他又侧身转过去,她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了。嗯,身材倒是不错,宽背紧腰窄臀,可惜是杀人弃尸之徒!
半晌,他捻熄了烟头,确定火光已经消失后,弹进草丛里。
“乱丢烟蒂,没公德心,火烧山怎么办?”她撇撇嘴。
烟抽完了,尸体也抱上车了,他应该要走了吧?叶梓嫔紧张地想。
高大男人打开后座再检查一眼,一只绵软无力的脚丫子顺势滑出来──尽管她很努力想要说服自己,后座的人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还活着,但是……那只脚丫能扭成那样的角度挂着,实在很难让人相信它属于活人。
男人用过分粗率的力道把脚丫子塞回去,终于转身走向驾驶座。
……慢着,他为什么停下来?他为什么转过来?他在看哪里?叶梓嫔以为自己迎上他的视线。
“喝!”她火速躲回车子后。
身后突然响起细碎但明确的脚步声,朝她藏身的这排树丛走来。
惨了惨了,不会被他发现了吧?光线如此之暗,能见度如此之差,他应该不会“感觉”到第三者在场。
早知道她就不该上山!可惜,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可是她八点上山的时候,人迹还很多啊!尤其时序正值初夏,美妙的薄短衣衫正式上场,将整个台北城带进一种若有似无的动情氛围里。光是在山路上绕一趟,她就看到不少对相依相偎的爱情鸟。
一个刚结束新恋情的女人,跑上山来看人家卿卿我我,无疑是自讨没趣。然而,最近让她烦心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公事和私事全选在同一个时间陷入瓶颈,再不跑上山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她快要发疯了!
原本她只计划在山上找个空地坐一下,看看夜景就走。谁知,她的冷气如此舒爽,吹着吹着竟然睡着了;再醒来时,数字钟竟然映着凌晨一点。迫切的自然召唤让她来不及开车找厕所,只好趁四下无人时,很丢脸地找一块草地迅速解放,没想到她还来不及回到车上,就亲眼撞见歹徒前来移尸的画面。
她天生八字重,倒是不怎么怕那些魔神鬼怪,坏人还比较可怕。
脚步声走到树丛后停住!
好吧,这下子他一定看见她的小march了!但是,没关系,车上没人,他或许会以为只是空车停在这里。毕竟,这附近一入了夜就乌漆抹黑,很多小情侣会跑来“体验大自然”,草丛里停着车子并不奇怪。
慢着,为什么树丛的声音越来越响,这位凶手该不会是想……
刷!一个黑影猛然跳到她身后。
“啊!”她火速转身,举起包包对准那个人的脸。“你不要过来!我身上有防狼喷雾、电击棒和口哨!你敢过来我就大声吹哨子,把附近的情侣全都吵起来!我的朋友都知道我人在哪里,如果我半个小时之后还没回家,他们会立刻报警!”
歹徒保持沉默。
新暑的蝉声鸣唱得格外卖力,唧、唧、唧、唧──便连轻手慢脚的夜风,也都被牠们催得急了。
风头呼啸一声,从她的肩上滑过,遁入暗沉沉的山野里,薄薄一层的鸡皮疙瘩迅速在颈臂之间成形。
今天是出来散心的,所以她带的不是那种美女专用的“精致秀气小提包”,而是超大登山背包,举久了手很酸的叶梓嫔冒险把包包往下栘两公分,先看到光整的前额,之下,是一双粗犷帅气的浓眉,再下移──
“喷啧啧,这不是我们的叶专员吗?”低音鼓般的男性嗓音,在她耳中有如恶魔在讽笑。
全世界只有一个人会用这种令人讨厌的口气对她说话。她放下包包,错愕地望进业务部课长陆议的眼底。
“姓陆的,是你!”让她每天都一肚子气回家的万恶祸首。
“叶专员,一个女人家三更半夜跑到荒山野地来,似乎不是个明智之举。”陆议侵入她的安全距离以内。
叶梓嫔下意识退后一步。那件松开两颗钮扣的衬衫让她一如以往的看不顺眼,哦不!她看不顺眼的其实是套在衣服底下的那个男人。
“小姐我艺高人胆大,不用你操心!”
“女人天生在体能上吃亏,难以抵挡歹徒的骚扰,更何况是在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山区里?”白亮的牙齿在月色下闪动。
“我看是你跑来荒郊野外做坏事,心虚了吧?”她想起他后座的那具“尸体”。
姓陆的虽然讨她的嫌,又是个靠女人关系往上爬的差劲家伙,却不像会杀人弃尸的人,那具尸体八成真的是活人──可惜!
陆议回头看自己车子一眼,也不解释,亮晃晃的牙齿仍然碍眼的闪动着。
“怎么,车坏了?需要人载一程吗?”
“不必。”她轻哼一声,径自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
车头灯大亮的那一刻,一只被惊动的夜鸟扑簌簌地拍动翅膀,飞进林荫深处。
她迅速倒车,连正眼都不想瞄向眼中钉的方位──虽然陆议其实是个挺好看的男人,抱歉,她和他就是不对盘。
“叶子冰小姐……”他戏嘲的声音追上来。
嘎吱!车子紧急煞停。
“你叫我什么?”她探出头来,猫眸充满危险性地微玻А
“叶小姐……”
“不,你叫我叶子冰。”她打断他。
“不对吗?”他挑了挑眉。
“不对!本人名字的发音叫“紫频”,叶梓嫔,请不叫错了,谢谢!”国文程度真差!
“好吧,叶“紫频”小姐,”他故意把她的名字咬得特别清晰。“明天请记得把业务部上个星期就交代你们做的公关稿拟出来。阁下长袖善舞,号称司公关部第一人,不会连这样一件小事都办不好吧?”
叶梓嫔气得银牙乱咬。他明明知道,她“公关部第一人”的称号是怎么来的,说来还是拜他老兄所赐呢!呸!
嘎吱!轮胎尖锐地摩擦柏油路面,小march才在公路上狂怒地喷吼,彷佛有极短的一刻,考虑冲到他的Astra,给它一点颜色瞧瞧。最后闷吼了两、三声,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冲进黑幕里。
第二章
说来,她和那个姓陆名议的家伙,真是一段孽缘!
这男人平时看起来人五人六,若不是她亲眼所见,还真想不到他的本质竟是如此……没用!
事情的起源很简单。一年前,她刚从南部出差四天回来,就听说业务部来了一位新课长──
“会计室那些小姐迷死他了,一直说他“超有型”、“帅到不行”,他才来上班两天,全公司的香水浓度升高一倍。业务部外面,每天有女同事借故走来走去,就盼这位陆帅哥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碰到,可以找理由攀谈几句。”午餐时分,她的死党郭允诚啃着一根油腻腻的鸡腿,一面提供最新情报。
新主管是否真有这么“白马”,还在其次。根据公司生态,每个新进门又未婚、长相还看得出是个人类的男性同胞,都会有一年的赏味期,之后其它的后起之秀就会抢走王子宝座,旧人打入冷宫。所以谁能在最短时间内把新王子把上手,谁就是赢家。
“他多大年纪?”叶梓嫔把最后一口生菜色拉吃掉,眼中蕴着不可磨灭的兴趣。
“我周围的女人们都打听清楚了,帅哥姓陆名议,今年三十,高大威猛,无妻无子。”小郭的办公桌就在她隔壁,两人也不知道怎地,“爱情上”迸不出一丝火花来,“友情上”倒是百分之百的来电,下了班还会约出来聊天看电影,很典型的死党。
“好,难得新来一个帅哥,我不去欣赏一下怎么可以?下午再找个理由到业务部晃一晃。”她满意地点点头。
“勤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事者是台籍老板娘周晴澐,幕后却有日籍丈夫的资金挹注。业务部在他们公司向来有“金童部门”之称,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