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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毛遂自荐,姚莫谦压根不用威胁,只要利诱,就有不少人愿意站出来了。
姚莫谦于是想着,干脆挨个的请去跟沈诺说说话,说不得就让沈诺挑中了某一个来着。
结果,不等他将这里的事情告诉给沈诺,他正待着的那家金屋坊分店外的“选秀”,就被人给捣乱,将那些闻讯赶过来的人,统统给赶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纯子和安生如沫童鞋丢的地雷,香草童鞋丢的手榴弹,么么哒~~~~
晚安,先去碎啦~~
还有大家真的太心疼窝啦,69章的红包,大概还剩下三四个没送出去的样子,没收到的要尽快去69章留言哈~~这一章留言不算哒~~~
第73章 重逢
“你是说;有人来金屋坊捣乱?”
姚莫谦咬牙启齿的问道。
金屋坊的掌柜苦着脸,弯着腰道:“也、也不算是。那人就是把您给公子找的那些人;统统给赶走了。”然后他偷偷瞄了一眼姚莫谦;又道;“还有几个魔修来金屋坊捣乱;想要砸咱们的招牌的;也被那位前辈给赶跑了。”
所以,这掌柜的也不知道那个人;到底算不算是来捣乱的。
如果是的话;有人来砸招牌;那个人,不是应该和他们一起上么?
姚莫谦脸黑了黑。
“前辈?那人什么修为?”
要知道;为了保证安全,这东九洲金屋坊的掌柜,可是姚莫谦特意挑选出来的金丹修士。能被金丹修士称为前辈的……
“当然是元婴修为了!”掌柜脸色越发难看了,“而且那位前辈,张口就要见公子。属下,怕是拦不住他。”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一个金丹修为的,想去和元婴修为的打一架,那不是自寻死路么?
姚莫谦这才冷哼了一声,起身过去看看究竟。
掌柜的也忙忙跟在后面。
姚莫谦很快就见到了那位来捣乱的元婴修士。
两个男人一见面,就互相打量了一番。
一个是元婴初期,一个是元婴中期。一个长相偏向柔美,却又不失男儿气概,另一个则是丰神俊朗,气质逼人。
目光相撞。
姚莫谦首先笑眯眯的开口道:“不知这位道兄,要见我家公子有何事?”
那人一身玄衣,神情冷漠,只是在听到姚莫谦说到“公子”二字之时,脸色才稍缓。
“昔年我欠他因果,如今,是来还债的。”
姚莫谦微微愕然,手背在身后,稍稍一动,那掌柜的就疾步倒退了出去。
姚莫谦则是做出一个“请”的姿势:“道兄这边请,公子很快就到。”
两人离开,金屋坊这才恢复了开店事宜。
姚莫谦将那人引至后面,还要开口询问,却不料那人已经一言不发了。
而八十一洞府之中,沈诺先去了一趟沈七原本在的六十三洞府,将沈七留下的东西,全都一一扫荡干净,然后才回到自己的四十四洞府,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沈七留下的或是储物袋,或是杂七杂八的东西,以及沈诺要求姚莫谦逼迫沈七写下的那两份“休书”。
其中一封“休书”写的很是简略,就如同凡间那些夫妻之间,写下的休书一般。只是这里的沈迟,犯下的不是什么“七出”之罪,而是阴险狠辣,投靠敌人,背弃道修等等,当然,写这封“休书”之人,也自己“坦诚”,表示自己也移情别恋,喜欢上别的女人了,想要娶妻纳妾生子,给人家一个名分云云。
沈诺拿着这封“休书”,微微勾唇,想了想,便化出数份与之相同的“休书”,一一安放好,然后又拿起了另一封“休书”。
这一份里面,前面写的与上一封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在休书后面,沈七将沈迟所交给魔修首领的沈家至宝,其实只是个假的至宝的事情,给写了出来。
姚莫谦原本还要逼迫沈七,让沈七将那个伪至宝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都写清楚,可是沈七却宁死不肯去写。
姚莫谦折腾了沈七数日,沈七死不改口,身上的琵琶骨都被穿透,皮肤上更是被烙了许多印记,姚莫谦甚至还把沈七的手指给一根根的折断了,可就是如此,沈七依旧意志坚决的,不肯将那伪至宝的具体事情写出来,生怕沈诺因此而去要挟沈迟。
姚莫谦几乎要被气笑了。
沈七既然已经之前已经招了,那伪至宝其实是百年的随身洞府,那么这消息压根就不用什么证明,只要他家公子将消息放出去,就会有大把大把的人“愿意”相信这件事情是真的。
就像当年,不知从何人口中传出了青云镇沈家有重宝的事情,压根就没有人想过这件事情需要验证,需要证据,需要把第一个说这话的人揪出来,那青云镇沈家,就已然遭遇了灭族之灾。
三百余人,就这么活生生的被那些红了眼睛的修士给困在宅中,生生给逼死了。
灭一族之事,尚且无需证据;他家公子只不过是要传出一个对沈迟一人不利的消息,就更不需要任何的证据了。
姚莫谦也着实懒得再和沈七计较了,于是便应了沈七要求,不逼他将那伪至宝的具体用处写出来,只写出伪至宝被沈迟交给了魔修首领,并强调,那至宝是假的。
在之后的事情,就是姚莫谦将沈七身上的容貌和皮肤都恢复了——这原本也就是一颗丹药的事情——只是手臂是被沈诺砍断,并且严令禁止恢复的,姚莫谦便给沈七烙上奴隶印记,然后便派人将沈七送到那座风俗奇特的城市里去了。
这已经是几日前的事情了。
沈诺现在拿着这封“休书”,尚且会觉得世间事,真的是只有自己争取,去认真想,认真做,才有改变的可能。
“也罢。”沈诺低声喃喃道,“既然我暂时动不得你,那便让我瞧一瞧,你对那沈七,到底有多么情深意重,又是否会因为这封‘休书’,痛心疾首罢。”
想到这里,少年缓缓站起身,戴着千幻面具,随意换了一张朴实到有些难看的脸,就要往坊市上走去。
岂料刚一出洞府,就碰上了金屋坊的掌柜,正在他的洞府外打转。
沈诺驻足:“有何事?”
掌柜的傻了一会,才听出来这是自家公子的声音,再看少年身量和那一双遮掩不住的桃花目,这才躬身道:“公子,金屋坊的选秀,被人给砸了!”
掌柜的喏喏的将事情说完,沈诺愣了愣,随即眼睛眯了眯,想到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着实不耐去见那个自荐枕席之人,于是道:“你去告诉他,我有事要办。他若真想等着……那就让他去我的洞府里候着就是了。”
掌柜的愕然:“那,那公子,属下让姚前辈一同和那个人过来,也省的……”那个人反过来欺负了他们家公子。
毕竟,那可是元婴期的前辈啊。修为看起来比姚前辈都要扎实,要是那个人想对公子动手动脚,而不许公子对他怎么怎么的,那可怎么办啊。
沈诺一眼看出了这掌柜的心思,难得肯开口解释:“我识得那人。”
元婴期,俊朗男子,还要指名道姓的前来见他,又赶走了那一通的来“选秀”的人。
这么一个男子,沈诺就是想装作猜不到是谁,都不可能了。
“他不会对我如何的。”沈诺望着远方,“你尽管让他过来即可。”
掌柜的这才犹豫着离开了。
沈诺则大步走向了这个城里,一个不大不小的坊市里。
坊市里极是热闹。
来来往往的修士,为着一件有可能是宝贝,也有可能是废品的东西争来争去,仿佛只要错过了,那他们就会错过一次得到大机缘的机会。
机缘。
沈诺眉毛微挑。机缘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得到的。他能有幸重生,早就不再期望,能够在得到什么大好机缘了。
重生,就是他最好的机缘。
于是沈诺只是淡淡的从那些人身边走过,七拐八拐,走到了这坊市里一处阴暗的小巷子。
小巷子里阴气浓重。
如果是一般人进来,或许多少会害怕,可是沈诺却觉得通体舒畅。
他原本就是纯阴之体,这里阴气那么重,于他来说,反倒是好事了。
只不过他这次倒不是来感受阴灵气充沛不充沛的,而是来做一件大事。一件,对沈迟来说,算得上是大事的事情。
小巷子里人烟稀少,可也不是没有人。沈诺大约走了小半个时辰,才在这转来转去的小巷子里,找到了他要找的那处铺子。
说是铺子,却是连一块牌匾都没有,门口只有一只懒洋洋的黑猫,卧在门口,晒着太阳。
沈诺也不生气,只默默的从储物袋里摸出了百块灵石。
那黑猫这才猛地睁开眼睛,然后张大嘴巴,就把百块灵石全部吞入腹中,也不知是吃了,还是腹中有空间。
沈诺管不着黑猫拿那些灵石如何了,他能在意的,就是这黑猫不挡路了。
抬步进门,店铺里面也是一片昏暗,甚至都没有点油灯。
沈诺看着趴在桌子上的人,使劲敲了敲桌子,那睡得口水横流的人,才迷迷瞪瞪的醒了过来。
“做甚么吵醒我?不知道我在梦里都快要渡劫飞升,去做长生不老的仙人了么?”
沈诺继续用微微弯着的食指敲着桌子,声音规律,不刺耳却也让人再也睡不着了。
“行了行了,别敲了!”那人被吵的不行,只得道,“要做什么,快些说,灵石要不够,可别怪我要生气!”
沈诺这才将他用灵力化出的与沈七写下的一模一样的“休书”取了出来,然后道:“十日之内,我要沈迟身败名裂。”
那人眯着眼将那“休书”看了几遍,然后就双眼发光,“啧啧”道:“怎么个身败名裂?身为男儿身,沈氏一族仅剩下的三个儿郎之一,却与兄长为妻,既乱纲常,又断了沈氏一族最后的血脉,不孝不仁不义?还是背信弃义,先背叛道修一族,后投奔魔修,仍旧不知足,交予的沈家至宝,都还是个假货?”
沈诺站起身道:“随你。”然后丢下一只装满了中品灵石和下品灵石的储物袋,就离开了。
“真是怪了。竟然连一丁点线索都不肯留下。”那人拿着那储物袋翻了又翻,又将那黑猫招进来,问能不能闻出刚刚来的人的味道,黑猫也是摇头不止,那个人身上味道太多啦,像是故意遮掩做的,它当然闻不出来。
“也罢,管他是谁和那什么沈迟有仇呢,反正咱们有钱赚,那沈痴呆还能受罪,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他颠颠的就跑去造势了。
流言这东西,也不能一蹴而就的。
另一边,离开这里,又换了一张脸的沈诺也慢悠悠的在坊市晃着。
他别的不信,方才那铺子里的老板,一向热爱这种莫须有的东西的疯狂,他还是知道的。他相信,就是没有他最后给的那袋子灵石,老板也一定会将那封“休书”,大白于天下。
他期待着那一天。
“期待着什么?”
第74章 不敢
低沉的声音乍然在耳畔响起;沈诺微微一愣,就拧眉瞪了那人一眼。
他也不是没发觉身边突然有人出现。只是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既是在他的预料之中,又不会真的伤害到他,沈诺才会放任自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