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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对上天冷心;许是对封仙不屑;许是受他所染,舍不下这个其实不属于自己的人界;又许看过人世的爱恨纠缠,让她好奇万分,亦期盼万分;更许是……许是不忍再看那个相对了七千年的人,继续孤单寥落,寡言失笑。
就是这些太多的“或许”,让自己放弃了原本的去往,与他一起滞留人间,继续沦落凡尘的七情六欲……
红衣女子倚在窗前,静静眺望着他的背影,看他顺着远处那道羊肠小径,渐渐没入山林,被暮色吞尽。漫天红霞,流云似火。
落枫,我明白你有太多想知,但到底都是上辈子的事了。不可知,亦不可求。
上天虽允我与沉天留于人世,但苛谨的天规,让我们只能圈足于两地。他正在那处默默等你,他用放弃归仙的代价,换取了二百年,默默等你。
惜我力微,只能用如此周折的办法成全你们。现已搓跎了一百四十年,诚心希望余下这六十年,他还有机会最后陪你走完一生。
或许这一世的落枫,已经不再需要沉天。但我知道,这是一个他永远牵念的承诺——他亲口对你许下的,隔世之愿。
二百年前匆匆一别,想必,你并不知当年发生了何事吧。
昔年,沉天将三成精元之力渡入「镶珑」,只是一个局,设计炎芒的局。
当时,天显异像,我怕是「熔降」时辰将到,便将一片碧叶代书,沉入地冢,告知沉天。很快,我得到了他的回应……
因炎芒预感大限将至,自己却仍无法出冢,于是以驱动地火、同归于尽的办法要挟沉天。
然,沉天看得出来,这到底是炎芒没有选择之下的办法——他受尽煎熬,在地冢苦等了万年,又岂甘心让自己随便死去。所以,只要落枫身边失了沉天,他定然会来再夺「镶珑」,这样才可恢复足够的力量,破牢而逃。
要对付一个人不想死的人,那便轻易多了。后来,沉天笑着这么对我说。
是以,他在你面前将自身精蕴渡入「镶珑」。然,虽口说三分,实则七分——他骗过了所有人,将七成力量抑藏在「镶珑」之内,等待时机,一触即发。
随后,他再耗去一成真力布下天网,仅余两成留给自己所用——追至地底,对战炎芒。
力量削减之后的沉天,当然不敌炎芒,被他用「炎芒剑」钉在冢壁之上——然,这却是沉天的苦肉计,亦是险着。因为只要让「炎芒剑」钉在自己身上,这兵器便不会再伤害到你;同时,到此地步,炎芒也只得去夺雀镶珑」,附身寄灵,别无选择。
只要鱼儿张口食饵,便是收网时。
为了免除炎芒对自己战败原因的质疑,也让炎芒敢于抢夺蕴藏了自己力量的「镶珑」,于是他要让所有人都相信:「镶珑」只获自己三成真蕴,其余更大一部分是耗去织造了那张天网——也只有我与沉天才知道,那个以一成功力造出来的网,却在荆棘花粉的迷幻作用之下,被无限放大,成以虚雄之像,欺鬼欺神。
于是,才有蒙在鼓里的炎芒仰天狂笑,不知原由的你挣扎惊惶。
最后依据计划,我进入地冢,适时将你带走,营造「熔降」的险急之像,这既是借势将你救出,也是为让炎芒急于夺雀镶珑」附身,没有太多思索的时间。
剑入敌手,目的将成,因为只有沉天知道——诛杀同生剑灵的方法。
沉天与炎芒,同生于天宫九印铸炉的神火,更是同出战神嘲邪之手。是以,他们都镶有嘲邪身上一骨,此骨,名「魂骨」。
魂骨乃天剑的精元和力量的本源,也即是说:
骨碎,魂破。
因为炎芒自知身体残缺,以其力量是无法崩碎沉天的魂骨,所以只可将之钉于冢壁,禁其手足。同时,炎芒要将自己灵体附生到新的剑上,就必须将自己的魂骨“转移”。
于是,当这块骨头从炎芒剑上被取出,嵌入「镶珑」之际,便是它命运终结之时——沉天抑藏在镶珑剑内的七成真力当场释出,将这块魂骨从内而外彻底击碎!
落枫,你可信冥冥中早有注定?
倘若不是炎芒的心焦与鲁莽,只要七日之内他不入局,这镶珑剑便只得被沉天剑的巨大能量生生摧毁。此局,满盘落索。
真叹天命有数。炎芒,苦等了万年,也终于等来了一个结局……
或许,还有人曾记得他是战神之刃;或许,更多人只知道他是受天诛地灭的魔。一万年,足以让一个人成魔;又一万年,足以让一切烟消云息,散落苍茫。
问世间,到底有多少人,愿意成魔,或者归尘。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七回:火烧山 】
☆、第三十七回:火烧山
夏蝉唱,游子归。
当落枫回到家中,父母二人可是高兴得枕夜难眠。翌日,当即张罗一番,礼佛谢祖,斋祭三十六日叩感神恩。
三个月后,落枫一身战甲,现身于征东军队之中,梦想,终于变成眼前一道真真切切的黄土路——满途草木斑驳,蹄印车辄密密交织,一直婉延到天边无尽之处。旌旗飘,烟尘漫,自古迎来送往,是一个个悲壮而悠长的家国梦。
有捷报从北而归——已取司阳要地。一时间,朝堂上下喜极而泣,慨叹不绝。这场筹谋廿载、吞去了无数生命与心血的战争,终于修来正果。
然,新夺的城池根基未稳,人心未定,竟又悉琉国正团兵而来,欲趁湛军元气未复之际夺收渔利。
于是,湛国立马麾师八万援军北进司阳,增兵固守,以保住这关乎千秋国命的战利之地,否则一切牺牲皆付东流。落枫就是在这一个时势起落之间,踏马于八万浩瀚军中。
此时,他正跟随在大哥身后,执缰而进。因为没有从战经验,于是便在大哥属下当名副手,只有军籍,尚无军职,然而仍掩不住少年一身意气风发,踌躇满志。
抛颅洒血,策马天下,不只求功名荣利,也为一个人存世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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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金秋,满途风色无边。浩浩荡荡的大军,长弋高帜,车马扬尘,为这旖旎之秋再泼上了一抹浓彩。
大军跨山越河行进十四天,在将要进入一处山谷时忽停了下来。各队兵将接令,纷纷卸落军备,安营扎寨。
司阳战事仍急,且大军才歇息不久,竟又要扎营?落枫有些不解,遂问大哥。
大哥将马缰交给待卫,拍拍战袍上的尘土,指住前方谷口对弟说:
“前方就是「铁砂谷」,每年中秋前夕便是风期,飓风在那处徘徊肆虐,将旁边「铁山」上的砂粒刮入谷中,让整个谷涧如同地狱,无法通行,我们必须在此等待风期过去。”
落枫皱起眉头,“有如此厉害?”
大哥点点头,表情却波澜不惊,像已曾经历似,又道:“此状况百年如是,却成因不明。这山上的砂粒很奇特,每颗都锋利无比,掺在乱风中几可摧毁任何东西。有人尝试撑开一幅粗布去抵抗风沙,但不消一刻,那厚实的油布便被砂粒割成碎条。接下来被困在谷中的人,你可想而知。且这种砂粒入了眼,稍有不当即可至盲。”
落枫惊骇,忙问:“我们不可绕道而行么?”
大哥冷冷一声轻笑,“铁砂谷是前进司阳的唯一捷道,否则需绕往铁山那头,多花六七天脚程。但弟也勿虑,我们出行前已算准时间,这风沙一般只历十余天,据前方情报,大抵明后天便会风息。反正过了铁砂谷便是百里平川,不利安营,现在就让大家在此备足精神也好。”
落枫听罢,抬头想看一看大哥口中的那座「铁山」,然而茂密的林木遮挡住视野,只得啧了声,“这铁山还真是奇特。”
大哥仰头灌了口水,把水囊递给他,抹把脸才道:“那山寸草不生,鲜有人渡。传说百多年前,此山名「荆山」,长满了枫树和荆棘,每到秋天整座山就像火烧一样美丽。”
“哦?为何现在却落得此模样?”落枫又皱起眉。
大哥不以为然的勾了勾嘴角,“传说罢了,说后来天上投下一道巨大的闪电,竟在天地间凝固了许久才消失,此后这山便像被炙烤一样,成了寸草不生的孤山,只遗下满地粗糙、奇异的砂砺。每到风季,这些砂砺就被吹到谷中,肆虐不休。”
说罢,又大力拍了下落枫肩膀,“呵呵,但无碍。今夜正好中秋,虽然我们战事在身,大家吃不了家乡的汤团,但好歹也能在此赏轮家乡的明月,哈哈!……嗯?怎了?”看到忽在发愣的落枫,他不禁使力捏了捏他胳膊。
落枫惊醒过来,佯装无事说:“没事,只是才想起今日竟是十五佳节。”
“哦?这么快就着急思乡了?”大哥看着他,侃笑。
落枫摇摇头,忽然郑重道:“大哥,我可否到铁山一看。”
大哥诧异,“为何?身为军人岂可擅离队……”
“都尉!那就请赋我前哨之职,助军前进吧!”
落枫一抱拳,神色竟非常严肃、坚定,就差单膝跪下而已。大哥从诧异中回神,静静看着老弟,目光十分古怪。
……
落枫跨上追风马,如离弦之箭飚出了军营,奔往山谷。与他同去的,还有另一名哨兵,是分工,亦是照应,系大哥故意的安排。
随着与山谷愈发靠近,已明显感觉到身周的风势逐渐加强,那虎啸狼吟般的风声充斥于天地,不禁让人的精神慢慢绷紧。
大哥说,日下已是风期之末,但仍需十分小心。这狭长的山谷,就如同一道招风引水的“渠廊”,这种地貌让谷中的风势变得异常悍烈。为此,他们只可在谷口侧处伏察,待烈风稍息时再继续前移,直到探入谷中三四十丈处,确认风声不再尖利,且出现缓急交替之状,即可赶马回营,禀报状况。
任务其实很简单,亦非艰险。作为探兵,干得再好也不会被算记什么功绩,但落枫如此坚持的态度,不仅让身为都尉的大哥感到奇怪,就连他自己,亦对这种莫名的执著感到疑惑。
难道,就只是那个的传说吗。
百年前,此山满是枫树和荆棘,每到秋天便像火烧般美丽。荆山,火烧一样的荆山,曾经枫林如涛,荆花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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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马奔,狂风啸。前方的树丛渐渐露出了石林和山壁,谷口隐隐现现。二人遂拉一拉蒙在脸上的厚布,偏转马头往侧边策去,以避过那些迎头而来的烈风。就在此时,透过头顶一处枝叶稀疏的地方,他终于看到了传说中那座火烧般的大山,不禁愣在马上……
赤色的山,耸入云端,当真像被炙烤过一样,烟尘弥漫,寸草不生。山体已然沙化,表面是一层被狂风卷起的红烟,如九天上落下的赤纱,覆住了整座大山,狂烈翻飞,凝聚不散,宛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