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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疼?”有那么一瞬间纪沫几乎可以确定纪阡眼里闪过了若干不怀好意且高深莫测的目光,他将小儿子的手放置唇边,轻轻的呵了口气上去,哄道,“沫沫乖,爸爸给吹吹就不疼了,听话啊……”
纪沫于是干脆的把手从继父手里抽回来,然后利落的转身往码头内侧走了,脚下的短靴踏在木质板上,发出哒哒的响声。
爱德华王子岛因为水土肥沃,气候适宜,非常适合发展种植业和渔业,所以这个岛上的马铃薯和渔产味道极佳,尤其以龙虾与牡蛎出名,站在夏洛特敦的码头上,随处可见被日光染得无限瑰丽的潮汐和高耸在海边岩石上的白色灯塔,但是纪阡并没有带着养子游览诸如国家公园或绿色小屋之类的著名景点,事实上他只是带着小儿子在他们上岸的夏洛特敦,这个岛屿的首府大街上转了一会儿就出发去往埃文利,六个小时之后的下午,他们已经抵达了布莱特河车站。
纪阡事先派人在那里准备了旧时设计的马车,为了显得更逼真一点,他甚至租了一个马夫和两匹栗色母马,这样看起来就格外增添了那种浓郁的时代感,纪沫上了马车,像任何一个家教良好的世家公子一样乖巧并且恭顺的坐在父亲身边,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极近,似乎一伸手,就能隔着布料触到养子温热紧致的身体,纪阡甚至要极力克制,才能确保胸腔里的心跳声没有被小儿子听见了。
果然对这小臭孩子的纵容就是对自己的严厉啊,纪阡叹口气,眯起眼惬意的把头仰在马车后座上,长长的出了口气。
纪沫当然就没有养父那么闲适,他中规中矩的坐在马车另一侧,低腰牛仔裤扎着一条皮制腰带,勒出柔韧清瘦的腰身,夕阳的光线洒落到眼睫上,暖融融的教人几乎睁不开眼睛,耳边是风吹过灌木丛发出的沙沙声响和马车的咕噜声,闲适的让人简直想就这样一直阖着眼睛睡下去。
纪沫长年整日整月待在阴暗潮湿的斗里,要不就是戴着黑框眼镜窝在房间里做宅男,像现在这样,懒洋洋的窝在马车上,任由阳光沐浴抚慰过每一寸肌肤的机会几乎没有,所有的一切都让这个大人似的孩子感觉舒心而新奇,日芒落进疏朗眼睫里,痒痒的让他忍不住眨了眨眼睛。
“很漂亮。”
他们经过一条林荫道的时候纪沫轻声说这是一条宽阔的道路,两旁种植着高大的苹果树,这些树经过岁月的沉淀和时间的洗礼,已经生长的极为繁茂,树冠枝条茂密的交错在一起,在道路上方形成完整的拱形树罩,被树枝间隙切割的夕阳日光从缝隙洒落下来,简直如同教堂顶端的彩绘玻璃窗,将天空尽头和每一朵花都染上了瑰丽而神圣的色泽。
纪阡把养子揽进怀里,让纪沫把头枕到他肩上,语气里有种轻浅的,混合着深情的笑意,“是啊,像举行婚礼的教堂呢,我的孩子。”
没有人知道纪阡安排这样的行程有什么意义,也没有人知道在这个花拱教堂下经过的两个人是否真的会受到神的祝福,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在那之后,纪阡确实不再带任何一个人走过那条被苹果花覆盖的林荫路。
晚上借宿在旅馆里的时候,纪沫吃到了这个岛上有名的油炸马铃薯盒烧肉,烤龙虾和牡蛎煎饼,纪阡还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弄来了两瓶木莓露,因为纪沫手上创伤未愈,这个黑道教父特地拿了一把银匙,一匙匙喂进养子嘴里。
很显然这种服务方式让纪阡觉得十分心满意足,临了意犹未尽的问:“味道怎么样,好喝吗?”
“有点甜。”纪沫中肯的评价道,并且给出建议,“其实我更想喝葡萄糖。”
纪阡一只手把二十一岁继子削瘦柔韧的腰线揽进怀里,俯□去啃他泛着红的耳朵尖儿,纪沫被他压制在床上,偏偏手上有伤反抗不了,衬衣的衣角被掀起来,露出一小块莹白细腻的紧致肌肤,正好方便了家长以教训小孩子的名义光明正大的吃豆腐,等到纪阡心满意足的俯起身来,纪沫身上的衣服基本上已经被他揉成一团了。
“这倒霉孩子,还学会讨价还价了啊,真不错…”吃完嫩豆腐的纪阡一边回味一边意犹未尽的打量着小儿子,“长本事了……”
可怜纪美人守身如玉(误)这么多年,连仅有的体验还是纪阡手把手半强迫半引导给予的,被恶劣的养父一番折腾,半坐在床边上连气都出不匀了,稍长的发梢贴在眼睫额前,微露出来的一点耳朵尖都红的惊人,看起来可口的不行。
幸好纪阡已经收起了逗弄小儿子的心思,只见此黑道教父以堪比翻书的速度换上一张慈父的表情,宽慰的拍了拍纪沫的头,从门外手下那里拿过准备好的东西,招呼床上的养子过来,“来,沫沫,爸爸有些东西要送给你。”
☆、第三十二章
纪沫段数哪有恶劣的父亲那么高,他生性拘谨,脸皮薄,又没有经历过□,一时间紧抿着唇不知道该做出什么举动才是合适的,灰蓝色的眼仁渗出一层雾气,让人拿捏不准是因为羞愧还是怒意,纪阡知道自己太操之过急了,所以只是拍了拍纪沫的肩膀,让他看自己手上的线装原文书。
“SherlockHolmes?”纪沫不太确定,出声发问,纪阡笑吟吟的给出肯定答复,这个时侯他的手已经触到书的边缘了,纪阡忍不住又笑了下,告诉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全集,首次问世的出版本,还附带了一张柯南道尔亲笔签的便筏,想要吗沫沫,告诉爸爸?”
虽然心情不愉,不过对于这种珍藏的收藏品,没有哪个读者会犹豫不决,纪沫很快就点了点头。
“那好吧…”这个肢体语言显然赢得了纪阡的欢心,再一次恶劣的逼进自己长相清秀的养子,“只要你吻爸爸一下,他就是你的了,好不好,沫沫?”
这个要求一提出来纪沫几乎立刻就炸了毛,如果不是纪阡的手还搭在他肩上,恐怕这个年轻的孩子真的要像长尾猫一样炸起来了,仿佛纪阡放置在他肩上的手掌是烧红的烙铁,纪沫猛地向后退了半步,挣开纪阡的犒制,明明玛瑙灰的眼里还是水光潋滟的,但是那眸里的神色冷冽倔强的像天边最尽头淬炼出的灰蓝,戒备的眼神几乎让纪阡哭笑不得。
“我不要了。”
小臭孩子就是有这样的本事,这大概是每个在父母手心里捧着的人的通病,明明想要的不得了偏偏又嘴硬,弄得家长满肚子火却无法发作,最后纪阡没办法了,扳过继子的下巴凑过去吻了一下他的脸颊,那一层胡茬显然弄得纪沫很不舒服,他奋力隔开纪阡和自己的距离,皱起眉来:“你放开——放开。”
“爸爸不该戏弄你,爸爸错了啊,沫沫乖,别生气。”纪阡无奈的退到纪沫认为安全的位置,一遍遍向养子阐明自己绝无二心且毫无危险性,“爸爸这么,这么爱你,怎么会舍得欺负你呢?”
所以说纪沫这个小东西就是别扭又天然的性子,他五岁时死了父亲,九岁时被继父逐出家门,一个人在完全陌生的土地上漂泊无依,居无定所,被收养之后,也只是被当做一个可以继承技艺的工具培养,直到进了孤儿院,从学校辍学,靠双手养活自己,最难的时候,他甚至在河里捕过鱼,上鸟窝掏过鸟蛋,或是在垃圾桶里捡过别人丢掉的过期面包和泡面,一直到他十七岁那年遇到沐棉,但是这份温暖也只陪伴了他两个年头就烟消云散,从此他身边再也没有人出现,他痛哭过,疯狂过,绝望过,但是无济于事,这种孤单疲倦的生活让这个孩子变得麻木而冷漠仿佛他的心也随着那人的离开死去了,剩下的只有一具行尸走肉的空壳,那样的疯狂,那样的痛楚,那样的悸动,一生可能只有一次,火山喷发之后,便是死一般的寂静。
但是纪阡的出现改变了现状,除了沐棉,这个男人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无条件对他好的人,如果说沐蔚和邱云帮他一个是因为他是他的表弟,另一个是为了有利可图,纪阡又是为了什么,这个自称是他父亲的男人照顾他,疼惜他,关心他,却不奢求一丝一毫的回报,世上哪里有这样纯粹的感情,甚至自己毫无回报,不屑一顾,都没关系。
纪沫迟钝,不表示他是傻子。
只是这样的好,也时常让纪沫感觉恐惧,现在享受的温暖,温柔,所有安逸舒适的生活都是纪阡凭借个人喜好所给予施舍的,一旦有天纪阡厌倦了这种毫无回报的付出,他又会回到过去那种寂寥孤单的生活,其实在纪沫心里一直有一处角落,那里只有他自己,弱小,孤单,敏感,热切的企盼着有人能给予自己温暖,却又总对别人双手捧上的好持怀疑态度,那是被伤害之后形成条件反射的小兽的行为。
纪阡并不知道这点,这个黑道上的上位者叱诧风云了半生,手上不知道沾染了多少鲜血,他心思缜密,残暴,阴冷,如果说人性都是分善恶两面的话,那这个叫纪阡的男人心里所有温和的,柔软的情感,几乎全部都投注到了自己名义上的儿子身上,所以他只是亲昵的把头贴在纪沫额上,不断重复道:“爸爸爱你,沫沫,爸爸爱你——”
这不是他第一次对养子说这句话,但却是第一次在小儿子清醒的情况下对他说,因此这个要命的字一出口,纪阡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顿时都涌上了大脑,用了不少力气才把那股燥热压制了下去,以至于最后开口的时候,这个男人的声音都有些发哑,在纪沫耳边,有如无数随时都可能重新燃起的火种。
“纪沫,我爱你。”
那样的火热和嘶哑,如果化成实质,几乎能将纪沫烫伤。
等到纪阡出去的时候,纪沫顺着纪阡把手放进去的自己衣兜一掏,有个沉甸甸的物体,他掏出来一看,竟是把雪亮的,弯弧的匕首。
纪阡这次搁下手头上的事陪继子出来玩,夏洛特敦和苏默尔塞德之类的地方都没去,偏偏选了个风景漂亮的小镇待着,不像父亲带儿子出门游玩,倒像新婚蜜月,图的就是个浪漫气氛。
他们住的旅馆在半山坡上,后面就是一大山谷的云杉树林,棵棵齐长在一起,说有上千株都不嫌多,几乎占据了整片山坡,风吹拂过的时候岚岚作响,巨大的树冠像金绿色的波浪一般翻滚着,连脚下都是成叠成堆的云杉树叶,走在上面简直像踩在绵软的云端上,不发出半点声音。
纪沫刚从父亲那里拿来那本他心心念念的原文书,正想从地上捡几片树叶充当书签,纪阡拍拍他的肩膀,笑笑说:“这些不好了,沫沫等着,爸爸给摘几片好的。”
说罢,脱□上的外套交给纪沫手里,选了棵树龄颇大的就上去了,难为他这个年纪,又是这样的身份,动作还能这样敏捷,纪沫抬头眯着眼看了一会儿,自己都没注意到嘴角翘了一下,他一个人抱着纪阡的衣服在云杉树林里转悠,等着那人下来,不知不觉就转进了树林深处,一片齐腰深的蕨草丛里,还隐着几株半米高的晚百合,连空气都漫着甜味,纪沫长长的嗅了一鼻子,正惬意,忽然从纪阡外套里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