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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杯港式奶茶》作者:柳惜过【完结】
文案:
港式小情歌,微种田。
主角受略中二病,正牌攻看似温柔。
人类掉进妖怪窝。
轻佻风流公子被冰山师父啃得渣都不剩的故事
等待小王子来拯救的娱乐圈大神的故事。
放长线钓大鱼,腹黑攻呆小受。
一场明知故犯,当别扭君遇到恶质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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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啧,真不想去补习班!顾思齐坐在阶梯上盯着前方的小窗子发呆,入冬的冷风从窗口呼呼的窜进来,吹得他脸皮发疼,但就是不想挪一下位置。他拍了拍裤袋,从里边摸出一包压扁的烟盒,只剩一支烟孤零零的藏在盒子里。
未成年人买烟很难,找渠道还要定期孝敬“大哥”,所以一包烟来之不易。
顾思齐拿出那支烟放在鼻子底下嗅嗅,舍不得点燃,但无聊情绪下,抽烟的冲动难以克制。忍了几分钟,他还是伸出手,往放在脚边的背包里翻找打火机。
袅袅白烟在空气中化开,烟草味给顾思齐一种莫名的镇定,好像一下子所有令他烦躁的事情都被雾化了,继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正当他享受着抽烟给他带来的慰藉时,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从楼下传来。
照理说,这个逃生楼梯很少有人会过来,这栋大厦有38楼,谁那么有空会走楼梯。更何况这一层是17楼,上不上下不下。加上大厦位置不好,夹在各栋楼宇之间,冬天的湿冷阴风毫不客气的顺着高楼间的间隙呼啸旋进,所以逃生楼梯的门一向关得死紧。吃撑了的,如顾思齐这般的人才会跑来这边消磨时间。
大厦是几十年前起的,几乎各行各业都有,尤以信贷金融居多,而补习班则在4楼。
顾思齐担心是大厦保安心血来潮巡视,连忙把烟扔了,谁知手抖了一下,扔到楼梯转角的平台上。
一只锃亮的黑皮鞋离那支被抽了一半的烟仅零点几几的距离。
顾思齐顺着那只鞋往上看,来人高大挺拔,宽肩窄腰,一身西装穿得像阿玛尼服装show的男模,并且,那张脸尤其好看,甚至可以用华丽来形容——咳,他的中文课学得很烂。
就算脸再华丽,也不过是个死上班族。顾思齐不客气的瞪了眼对方,懒洋洋的说:“喂,赔回支烟给我。”
林卓言闻声望去,看到一个学生哥围着厚厚的围巾缩在楼梯旁,半张脸都快被围巾包住了,只看到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里面闪烁着小心机。他方才从16楼上来的时候,就隐约闻到有烟味,低头看了看脚边还在燃烧着的烟支,他弯腰捡了起来。
顾思齐见状,眉头一皱:“我不是叫你捡回给我。”
林卓言微微一笑,一派温和的模样:“小孩子还是别抽烟的好。”他如此说着,一边走到垃圾桶旁把烟摁熄,并扔了进去。
“……算你狠,你等着瞧。”顾思齐自感被奚落,顿时怒从心来,起身背上书包走人,并故意撞了对方一下,朝他恶狠狠的竖了个中指。
这种近似宣战加仇恨的行为在林卓言看来倒像是一只闹脾气的小猫想伸出爪子挠人,他一贯脾气好,也不计较,看着对方蹬蹬蹬的跑下楼,笑了笑权当是一个小插曲。
顾思齐自叹时运不济,先遇到个死上班族坏了他的美好时光,想出去逛一圈再回家,结果在大厦楼下又被自家大哥顾敏学捉个正着。
他跟大哥在同一家补习班上课,正因如此,他才感到烦躁。
顾敏学比他年长两岁,仅两岁的差距,却远比他要优秀得多——这是所有人的共识。单看就读的学校就能分出高下,顾敏学念的是全港最出名的男校,他顾思齐念的却是普通到极点,而且还是勉强考取的官立中学。顾敏学每门功课都得A,他只有英文数学能偶尔得个B+。并且,顾敏学因中五会考成绩优秀,在读完中六后便可直接入读大学。他的学校离顾思齐上的补习班很近,故经常在放学后的社团活动时间去看顾思齐有没有好好补习——这种近似于监视的行为自然让顾思齐很不耐烦。
“补习班的中文老师说你上课都没在听讲。”坐在回家的公交上,顾敏学毫无预兆的挑起这个话题,他长得偏向父亲,斯文俊秀,戴着副眼镜,不说话时薄唇紧抿,显得冷淡严肃。
顾思齐坐在靠窗的位子,睨了他一眼,充耳未闻。
顾敏学早习惯他的态度,声音微微沉了下去:“阿齐,你的课本给我看看。”
“像个老太婆一样,你烦不烦?”顾思齐一听他要看自己的课本,不免心虚,便高声反驳,一转头对上大哥镜片后的眼神,没两秒,他便移开视线,一边拿出课本,一边嘟嚷道,“有什么好看的。”
顾敏学接过课本,翻开看了会,上面基本没有笔记,只有一些对照着课本插图的临摹,几乎可打满分。
“你想学美术?”
顾思齐却懒懒的说:“什么都不想学。”
接着他又说了句:“我不中意香港。”
顾敏学听后怔住了,他知道全家人移居过来之后,只有顾思齐一直适应不了这边的生活。不是生活环境有差异,而是他好像没有办法跟同学好好相处,导致日渐厌恶上学。
其实顾敏学只猜对了一半。
顾思齐很希望能有哆啦A梦的时光机,回去一九九七年,他一定死都留在北京的外公家,而不是被接回父母身边,一起移居香港。
排行第二的顾思齐属于超生,所以一生下来还没记事就被在南方工作的父母送到外公家抚养,父母等着风声过去再把他接回。
他的童年就是在四合院、胡同大街度过的。
那时,外公一家住在大四合院里,小姨妈还没有出嫁,天天把他打扮得像小女孩一样,让外公抱着出去溜达。
外公是老一辈的知识分子,翻身之后在某个建筑学院挂了个闲职,空闲的时间太多,他养花、写字、遛鸟、带外孙,生活得无比惬意。
都说隔代亲,顾思齐在外公家是专宠,坐在外公肩膀上背唐诗是常有的事。
外婆祖籍是广东佛山,会唱粤剧,会做一手好吃的粤菜。从小就被胡同里的大人夸作小神童的顾思齐在外婆的陶冶下,小小年纪就学会一口流利的粤语。
他被接回父母身边时,事情太突然,一下子离开了外公外婆,离开了北京。朝夕相处的人变成了一年才见一次的爸爸妈妈,还有很陌生的哥哥。他的整个世界都被搅乱了,变得无所适从。
前行的公交忽然猛地刹车,惹来一片骂声。也把顾思齐从过往的回忆中拉扯了出来。他看向窗外已经不得不熟悉起来的街景,在街灯下,冬日的雨开始落下。
这场雨今晚落下,又不知要何时才停了。
这里的冬天不下雪,总是下雨,晴了一阵,眼见着外套都用不着穿了,忽然气温又急转直下,接着便是绵绵细细的雨,十分冷。
☆、二
为了节省烟钱,顾思齐今日的早餐就是一杯港式奶茶,楼下茶餐厅开了二十几年,港式奶茶做得很地道。他每日的早餐固定不变的就是奶茶,配餐的或是三明治,或是多士、菠萝包,亦或是肠粉、叉烧包。其实茶餐厅的早餐选择很多,不过适宜学生快速解决的大抵也就这几样。
顾思齐慢吞吞的喝着奶茶走去公交站,顾敏学通常坐早一班车,所以两个人极少会碰到一起。这样也好,他们兄弟俩本来就没有话题可聊。
学校的日子一成不变,顾思齐从小就被夸长得好看,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愈发英气勃勃,一进教室立即就有几双眼睛偷偷盯着。可惜他心思全不在此,毫无察觉,加上平时也就跟几个体育部的同学走得近,那些女生只能把他当高高在上的王子供奉起来了。
当然总有例外,比如校花唐楚楚。
熬过上课紧凑的课程,下午两节中文课之后,有体育部的活动。顾思齐是典型的上课一条虫,下课一条龙。坐在他旁边的同学深受其害,每次讲课老师注意到顾思齐时,善良的同学都要用各种方法去提醒正在发呆/睡觉的他。
但在体育部的活动中,顾思齐却是绝对的活跃分子。
体育馆1楼历来是最热闹的,多的是借故过来见少年英姿的女生。
“传给阿齐!”蓝队队长一声高吼,正被包抄的队员立即反应,把手中篮球往后传去。
顾思齐稳稳接住,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中,灵巧的穿过红队的防卫,篮球鞋在木地板上划出尖锐的声音,只见三步上篮,一气呵成。双脚刚落地,他随即在篮下把篮球抢回,红队的高大前锋长手一截,欲夺过篮球。顾思齐迅速往旁一瞥,余光瞄到队友——出了名的三分球射手高天泽,于是手腕一转,篮球如箭一般被传了出去。
高天泽朝他一笑,露出“算你够醒目”的表情,接过篮球,起跳,投篮,轻松拿下三分。
最终蓝队以领先红队21分结束了这场比赛。
红蓝队都是体育部的学员,输赢都没什么太大关系,毕竟每次举行比赛,红蓝队都是抽签决定的。
所以比赛结束后,气氛还是很热络,有开玩笑互相损对方的,也有擦着汗邀约换了衣服出去填肚子的。高天泽找了下顾思齐,看他跟旁边的人一边说话一边喝水,正想走上前,眼尖的看到校花唐楚楚往那边走了过去,身边还跟着两个女生。
有女生找不出奇,看看周围,多得是。
但是校花找就够特别了,尤其不止找了一两次。
高天泽饶有兴趣的抱着双臂看顾思齐的反应。
“顾思齐。”唐楚楚走上前微笑着喊了一声,露出脸颊旁浅浅的酒窝。
顾思齐擦了擦下巴的水珠,转头看向她,他知道眼前这个比同龄人要显眼得多的可爱女生是有名的校花,是他隔壁班叫唐楚楚的同学。不管是名字还是本人,确实都楚楚动人。在一群穿着学生制服的女生中,她就如同一朵美丽的花,亭亭独立。
可惜顾思齐同学一向甚少跟女生接触,饶是唐楚楚已经找过他几次,他还是忍不住因紧张而僵硬起来,半天才憋住一句:“嗯。”
弄得旁人还以为他是耍酷。
偏偏唐楚楚就是喜欢他这样,不像别的男生一看到她眼睛就发直,像只大脑没有发育的猴子在她身后转来转去,她又上前了一步,纤长的手指不自觉的缠绕胸前的长发,音调甜甜的,很有撒娇的意味:“你放学后有没有空?”
“我要上补习班。”
“补习班之后呢?”
“……跟别人约好了。”
唐楚楚的大眼睛眨了眨,锲而不舍:“跟谁约好了,我可以一起吗?”
“……”顾思齐仰头喝水,把剩下的半瓶水都喝光了。
不远处的高天泽看不下去了,终于良心大发,走过去帮他解围:“当然是跟大哥我约好了,楚楚妹妹,我们去的地方可不适合你,你还是乖乖回家去。”
唐楚楚看了他一眼,微微嘟起嘴:“不去就不去,有什么大不了的。”她长得足够漂亮,认识的人自然也就多,她知道高天泽不像表面那么憨厚无害,对方一发话,只好恋恋不舍的跟小姐妹们一起走开。
“你看,没有我真是不行。”高天泽大咧咧的把手搭在顾思齐肩上。
顾思齐“切”了一声:“我只是对女人没辙而已。”他跟高天泽不同班,在体育部虽然打过照面,但谈不上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