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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易,你现在在哪里?”
面对着沈凛直接了当的提问,沈易也马上调整过来,回答说:“在往唐老爷子家去的路上。”沈凛不在,现在是由沈易当家,唐老爷子也邀请了他去。
沈凛说:“见到秦钦的话,不管怎么样,先把他带走,用什么办法都行。”
沈易疑惑,“出什么事了么?”
“如果不阻止他,可能真的要出事了。”
沈凛没有猜错。
秦钦确实在谋划着,他已经谋划了十年。目标只有一个,杀死洪金。
他还记得陈珂满身是血地倒在他怀里的时候,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不要说十年,就算是二十年三十年,他也无法忘记。那种像是一根细长细长的针刺进心里,每呼吸一下都是痛。
如果想停止这种痛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停止呼吸。
但是沈凛告诉他,他不能死。
陈珂死在洪金的手里,他也一定要让洪金付出血的代价。
他和沈凛装成完全敌对的双方,只等着有一天可以一起将洪金斩于马下。可是秦钦却觉得自己等不下去了,尤其是最近。
他看到连沈凛这样的人都有人陪伴在身边,而自己无论再过多久也好,还是自己一个人。
永远都是一个人。
有人说他脑子有毛病。其实不是,秦钦早就知道陈珂已经死了。他有时候也会自己提醒自己,陈珂已经死了,化成一团灰了。可是他必须做出陈珂还活着的假象,这样才能有一丝丝安慰。
他忍不下去了。
他只想让杀了洪金,然后一了百了。
“秦老弟,来的很早嘛。”
秦钦一回头,看见洪金带着微笑慢慢地向他走过来,后面跟着唐勉。他也露出微笑,“洪爷来得更早。”
其实秦钦演戏的天赋不错。他连自己都可以欺骗,更何况别人。
表面上来看,他和沈凛是水火不容。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秦钦和洪金的关系看起来反而不错。
“秦老弟看起来心情不错。”洪金站定在秦钦的面前,似乎是打定主意和他叙旧了。
秦钦说:“当然不错了。沈三不在我的眼前,怎么都舒心。”
关于秦钦和沈三不对头的传言,是沈三杀了秦钦的相好,秦钦这么多年的表现,让所有人都深信不疑。包括洪金在内,他对十年前杀了陈珂这么一个小人物早就毫无印象,当然也想不到有人为了这个人,等了十年就为了取他的命。
洪金毫不避讳地大笑了两声,“秦老弟真是快言快语。不过这是在唐老爷子的地盘,还是给他点面子比较好。”
秦钦也笑了一下,说:“我从来不给任何人面子,凡是得罪过我的人,我都不会让他们好过。”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双眼睛似笑非笑地盯着洪金,似乎有什么深意。
洪金也被他的眼神给震慑了一下,不过毕竟是老江湖,很快反应过来,拍了拍秦钦的肩膀,大笑了两声:“秦老弟是人中龙凤,后生可畏啊,阿勉你也要多学学。”
“是,秦先生是真的人才,唐勉是怎么赶不上的。”
唐勉抬头和秦钦对视了一眼,秦钦也对他一笑。
几个人既然在路上碰见干脆结伴往前厅走去。
秦钦随意地往窗户外看了一眼,嘴角依旧微微勾起,说不出的潇洒肆意。
真是繁华的景象,可惜很快就会变成一堆废墟了。
☆、秦钦
秦钦第一次见到陈珂的时候;是沈凛的生日会上。沈凛那个时候还是一个不及弱冠的少年,彼时刚认了道上的唐老爷子做义父;轰动一时。
秦钦当时不过是跟在自家老大身边的一个小锣锣,混口饭吃罢了。自家老大也是跟着老大的老大才能来参加这样的聚会。
沈凛和他完全不一样;虽然是私生子;但是也是在世家大族里成长的孩子。行动坐姿、谈吐语气都是十分严谨;全身上下一丝不苟;板板正正地看起来就没意思。
他看着沈凛万众瞩目的从回旋的楼梯慢慢地走下来;心里只有羡慕,如果他也可以和沈凛一样就好了。对于他这样连饭都吃不上的人,私生子算什么,再怎么被人鄙视;也比不过饿着肚子的痛苦。
除了沈凛;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跟在沈凛身后的男人。
如果他不特意做出什么举动,或许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他就像是一把利剑,在剑鞘里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的杀伤力,只会让人感到神秘。
他静静地跟着沈凛的身后,低着头,眼睛完全集中在沈凛的身上。
后来秦钦才知道那是唐老爷子为沈凛找的贴身保镖,陈珂。
秦钦一向胸无大志,他只想混日子能过下去就行了。但是在见到陈珂的那一刻,他改变了这个主意。他希望这个男人能将目光永远系在他秦钦的身上。
秦钦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两个人并不了解,却因为第一次见面就钟情于对方,那么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被对方的外表所蛊惑。
秦钦当然承认这一点,他在见到陈珂的第一眼就被他折服了。
但是并不是长相。陈珂长得很周正,脸部的线条很锋利,甚至有一些坚硬,让人感觉不尽人情,他的双眼永远都会聚焦于一个地方,那就是他现在关注的地方,不会再去看别的。
他专注认真,对待目标永远都一击即中。
整个过程中,秦钦除了一开始嫉妒了一下沈凛,就都在盯着陈珂。
陈珂的感官很敏锐,他很快就察觉到了秦钦在看着他,于是他向这个目光的来源看了一眼,只有一眼,他和秦钦只对视了一眼。之后陈珂再也没有理会过秦钦,但是对于秦钦来说,这就足够了。
一个人会被另一个人吸引,有两种原因。第一是他们两个人有共同的地方,能引起共鸣,这大概就是知音。第二是一个人拥着这另一个人不曾拥有的东西。比如说自信,比如说勇气。
秦钦后来琢磨了许久,到底是怎么被陈珂给吸引的。
他想,大概是陈珂身上有自己没有的东西。比如说那种一击即中的专注与认真。
秦钦想接近陈珂,可是却连他的边都挨不着。
倒是一个意外让他和沈凛认识了。
他跟沈凛本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会有任何交集。
直到有一天,他在寻场子的时候,在街头捡到了中枪的沈凛。其实秦钦一直奇怪为什么自己没有和沈凛来这么一段情缘,说起有缘,他们俩的缘分才是真的深厚,出来放个水都能捡个人回去。
秦钦一看倒在地上的人是沈凛,一个溜烟儿就偷偷把他给背回去了。
后来又把他藏在家里照顾了十多天。他是个没存在感的,谁也不会想到他头上去。
怎么说,秦钦对沈凛也算是有了救命之恩。沈凛一开始当然是不认识秦钦这种跟在小弟身后的小弟的,他以为这个人把自己捡回来是有什么图谋。
可是秦钦是真的在照顾他,似乎没有什么别的居心。
一天两天还好,大半个月下来,两个人年纪相仿、性情相投,在一起待久了,本来又都是在道上混的,也有了点兄弟的情谊。
沈凛当时毕竟年轻,不如现在这般小心谨慎,心思深沉,很快地就相信了秦钦,也幸亏是那个时候的天真,所以得到了一个好兄弟。
沈凛拜托秦钦去找陈珂,告诉陈珂他现在的消息。
秦钦一听,心里乐开了花。他就等着沈凛说这句话,于是屁颠屁颠地也不管什么危险,就傻乎乎地去找陈珂。
陈珂对秦钦已经完全没印象了。看着眼前这个笑容猥琐的男人,他很怀疑这个人口里说的什么是他仗义出手救了沈凛,什么不顾枪林雨弹、炮火灰尘,一手一枪就解决一个。
打断正滔滔不绝的某人,陈珂皱着眉头,“你是说,沈少爷现在在你家?”
秦钦把头点得飞快。
后来秦钦就成了陈珂和沈凛之间的传话筒。他一头热,完全忘记了自己虽然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锣锣,但是也是和沈凛完全敌对的阵营。
沈凛在一次安排下,终于和陈珂见到了面。他内心细腻,一眼就看出了秦钦对陈珂不同的遐想。秦钦看他就是在看一个朋友、一个好兄弟,可是在看陈珂的时候,那种热切的燃烧着熊熊的火焰的眼神,充满了独占欲。
沈凛并没有过多的干预,个人的情感问题与他无关,他只当自己没有看见。但是以陈珂的迟钝程度来看,如果秦钦不明说,大概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陈珂是不是gay,沈凛不知道,在陈珂的身上嗅不到属于同类的味道,但是他和直男不一样,一定要说的话,陈珂大概是个禁欲的人,他不会爱上任何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他的生命里,应该根本没有所谓的爱情这么一个东西。
沈凛的伤没有好全,要想回去又必须避开各个帮派的耳目,不然很有可能在路上就被人截杀。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秦钦也已经把沈凛当朋友,当兄弟。更何况还有秦钦这个大杀器,可惜他现在没权没势,除了自己能开上两枪之外什么都没有。
自己的那杆破枪还不知道哪一天就不好使了也说不定。
陈珂见到沈凛之后,对秦钦的印象总算猥琐的路人甲进化成了正常的路人甲。对待秦钦的态度也好了不少,这让秦钦信心倍增,更加一头热地栽了进去。
“对了,你多大了呀?”秦钦凑到陈珂的面前套近乎。
“二十五。”
“那比我大不少呢?你猜我多大。”
“……”
“猜不出来吧,我今年才不到二十呢。是不是很年轻,不过你也不老啦。正好的年纪,男人的黄金时期。”
“……”
“你怎么会跟在沈凛身边?从小就跟着他吗?”
“不是,是最近才跟在沈少爷身边的。”
“他很不好伺候吧,冷冷冰冰的,把你带的都不爱说话了。没关系,你只要和我在一起,慢慢话就会多起来的。对了,虽然你是他的保镖,但也不能让他随便欺负。要是他对你不好,你就告诉我,我帮你教训他。”
见他越说越离谱,陈珂皱了皱眉,直接迈开步子,把他丢在身后。
“喂喂喂,我还没说完呢。”
虽然被陈珂无视,不过秦钦反正也习惯了。
他回到家里,沈凛正等着他吃饭。见他一副愁眉苦脸、明显是有心事的样子。沈凛敲了敲他的碗,“吃饭了,发什么呆。”
秦钦嫉妒沈凛,每次陈珂只会看到沈凛根本就看不到他。
他瞥了沈凛一眼,直接无视了。
沈凛淡淡地说:“你这样,一辈子也别想陈珂接受你。”
秦钦一听,激动地直了身子,“你有办法?”
沈凛没理他,慢悠悠地夹上了菜。
秦钦这个时候才想起来,“你怎么知道的?”
沈凛说:“是个人都看出来了。”
秦钦扭了扭脖子,“可惜有人就是看不出来。”
沈凛斜着眼睛,很好奇地问:“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一见钟情?”
秦钦很不客气地说:“关你屁事。”
沈凛说:“原来你救我是为了陈珂。”
“你管我是为了什么救你,你现在吃我的住我的。怎么说我也是你的救命恩人,再说了,我们也是铁杆的兄弟,总之你快点告诉我,你有什么办法。”
沈凛说:“其实并不难。陈珂看起来冷漠,实际上很重情义,你可以舍命救他,或者救我,顺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