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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妮阻止道:“好了,别想了,把眼睛闭起来休息一会儿,这样好了,我唱首歌给你听,你专心听我唱歌,然後什么也别想……”
她可是自认歌喉还不错哦!
天空的雾来得漫不经心河水像油画一样安静和平鸽慵懒步伐押著韵心偷偷的放睛祈祷你像英勇的禁卫军动也不动的守护爱情你在回忆里留下的脚印是我爱的风景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寄出代表爱的明信片我要送你日不落的爱恋心牵著心把世界走遍你就是庆典你就是晴天我的爱未眠不落的想念飞在你身边我的爱未眠……
奇异地,头痛渐渐离他远去,他不再感到头痛剧烈,也惊讶平时大剌剌的她,歌喉会如此悦耳动听。
“我好多了。”
“太好了!”嘿嘿,看来她也是“愈疗系”的哦。“反正不赶时间,你再休息一下,我先通知家里人已经找到你了,免得他们继续找。”
她打手机给苗大顺,要他告诉其他人可以回家吃饭了,大家都松了口气。
然後,她陪著他在大树下休息了好一会儿,两人听著宁静黑夜的沙沙风声,许久之後,他脸色总算恢复了。
“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火妮看著他,心里想著,会不会跟她猜测的一样呢?
“阿泰婶说我是在树林里被发现的,所以我想来看看。”他眼睛看著地上说。
“厚!被我猜对了!就算情有可原,你可以找我陪你来看啊!”她的声音飙高了起来。“我快急死了你知不知道?全家人连晚饭都还没吃就一个个出来找你,连爷爷奶奶都出来了,如果他们在找你的途中有什么事,你心里会好过吗?”
辜至美徐徐抬眸望住她,“对不起,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想来看看,没想到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我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真的会被你吓死。”火妮撇撇唇。“下次你再这样,看还会不会有人出来找你!”
“对不起。”他再度说道。
火妮微微一愣。
他……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竟然在短短几分钟内,连续跟她说了两次对不起。
好吧,既然他都知道错了,再跟他计较就显得她气量小,宰相肚里能撑船,她可是当女宰相的命,要挑起整个农庄,要有度量些。
“算了,也不能怪你,你会想看看自己出事的地方也是人之常倩,你会迷路更是理所当然的,我们村庄虽然小,但羊肠小径却很多,不是在地人一定都会迷路。你肚子应该饿了吧?走吧,我们回家!”
“回家”两字说得自然,辜至美却蓦然震动了一下,心脏紧紧缩了起来。
对於失去记亿的他来说,有什么比“回家”两字更令他有安全感的呢?他不知道何时才能找回记忆、找回自己的家,而现在,苗家农庄就是他唯一的家。
“发什么呆啊?”见他愣愣的,火妮在他眼前一个弹指,唤他回神。
“没什么。”他摇摇头,甩掉脑中的思绪。
就算他永远找不回过去的记忆也无所谓,他已经渐渐习惯现在的生活,习惯率直的苗家人,习惯苗火妮每天早上很没礼貌的冲进他房间,被子一掀嚷嚷著要他起床去看菜田,习惯看到她那张活力充沛的笑脸,习惯她的笑声在菜田里响起,像在播种一样,感染了每个人……
“干么一直看著我?”火妮奇也怪哉的瞪著他看,不知道他是有什么毛病,迷路会让人产生短暂的失智情形吗?
他倏地脸红,假咳一声,分辩道:“我没有在看你,我在想事情。”
“是哦~”火妮也不跟他争,她牵来脚踏车,拍拍後座。“上来吧!我肚子真的快饿死了,可以吃三碗!”
他眉峰—蹙,“男人被女人载成何体统?我来骑,你坐後面。”
她笑咪咪的,“也好,一路找你找得累得要命,你骑吧,换我享享福。”
把脚踏车交给他,待他上去後,她像跳马似的跳上车。
“你不能侧坐吗?”辜至美很感冒的皱著眉头。“女孩子这样坐很难看。”
她一个不以为然的扬眉。“神经哦!我又没穿裙子,干么侧坐?这里大家都认识我,如果他们看到我侧坐,准会以为我疯了,会被笑死。”
“但是你这样坐,真的很不雅。”
“不雅?”她噘噘嘴巴。“那你下来,我载你,骑脚踏车总不会不雅了吧?换你坐後面,你侧坐,不然会很不雅。”
什么话?辜至美蹙著眉,脑中却不由得想像她所说的画面——
男人婆一个的她在前面雄赳赳气昂昂的载著他,奋力踩著脚踏板,而他则侧坐在後,双手还羞答答的环抱著她……
要命!他好想笑……
然而一个品味出众的男人是不能随意大笑的,但真的是太好笑了,他终於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笑声回荡在树林里,显得格外清晰。
“天啊!”火妮惊讶不已,一双灵动的大眼瞪得老大。“我第一次听你这样笑耶!”
真是世界奇观,其他人应该看看才对,错过太可惜了。
被她这么一说,辜至美也被自己的笑声吓到,他熊熊煞住笑声,脸上浮现著复杂神色。
好陌生的戚觉,难道过去的他,从不曾如此开怀大笑过吗?
他以前过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生?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想找回过去的自己了,苗家让他有一份家的感觉和安定感,他情愿一直待在这里,待在有火妮的地方……
老天!他在想什么?
他倏然被脑中的想法吓到了。
为什么他会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对他来说,她这个鲁莽的、脾气欠佳的女人该应举无轻重才对,他怎么会谁都不想,第一个就想到她?
他究竟是怎么了?
隔天,火妮特别到镇上买了支手机,吃过晚饭後,快九点时,她拿到某人房里,轻描淡写的丢给他。
“给你的手机,里面输入了我跟小叔叔的手机号码,还有家里的电话号码,所以你不要再把自己弄丢了,不然我们还要花精神去找你是很累人的,知道了吧?”
她吹著口哨走後,辜至美拿起手机,眉毛扬了起来。
一支普通到家、毫无特色的丑手机。
真的是——很不怎么样。
蓦地,他的房门又被打开了,火妮出现在门口。
“我就知道!”她对他抡著拳头,表情很激昂。“你不满意对不对?你嫌这支手机不够漂亮对不对?”
妄想他会对她贴心的举动心存感激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话!他呀,他是一个不懂感恩、不懂知足的家伙!
“我喜欢白色。”他瞬了瞬眼眸说道。
同时,她的心蓦然一动,原来他喜欢白色……
“可是白色容易弄脏啊!”火妮跟他辩,顺便说服他接受这支手机。“还是黑色比较好,黑色比较耐用。”
她也知道这支手机并不漂亮,可是她实在没有多余的预算啊,农庄的经济很吃紧,她只买得起最便宜的。
“只是接听,会脏到哪里去?”他反驳,语气淡淡。
“厚~”她蹙著眉。“你就加减用嘛!而且像你说的,只是接听,用那么好干么?”
看到他还是不甚满意的模样,她索性从他手中把手机抢走。“不要拉倒!当我鸡婆,这支手机给阿泰叔用好了,他手机坏很久了,也该是买一支手机给他的时候了……”
“我没说不要。”辜至美比她高,轻易就把手机抢回手中。
火妮挑衅地抬高下巴呛他,“你也没说要啊!”
他瞬了瞬眼眸。“我要。”
火妮想唱歌!
他说要耶!
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她买的手机令她心花朵朵开,也松了口气,至少最後他还是接受了,这就好。
“你睡吧,我不吵你了。”她带上门准备离开。
蓦地,两个字不甚清楚地传入她耳中——
“谢谢。”
她一愣,动作停住了,抬起眼眸看著他,眼珠子缓缓转动,“你说……谢谢我?”
他的嘴角牵动了一下。“我说谢谢,没说你。”
火妮噗哧一笑,拿他没辙地笑著摇头。“你以前到底是怎么生活的?我实在很怀疑耶……好了,你早点睡吧,我真的要走了,好困哦。”
这次她真的带上门走了,房里恢复了寂静。
辜至美拿起手机,不到一会儿,他就熟悉了所有功能。
对他而言,这太简单了,连使用说明书都不必看。
夜深了,当他躺在床上,一手安臂当枕,一手按著手机里的电话簿,看到火妮两字时,有种奇异的感觉悄悄牵动著他。
她是个奇怪的女孩,双眸总是闪烁而明亮,看起来火爆,讲话又冲又直接,但脾气来得快也去得快,而且心地……很善良。
很奇怪,她身上有种生命力,那份活力总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他的目光,就像刚刚一样,两个人明明剑拔弩张,她却可以在瞬间笑出来,改变了所有气氛,是他就万万无法做到。
苗火妮……
入睡前,他唇边隐隐浮著一抹他自己也没察觉的笑意。
青江菜在育苗後成绩斐然,不但一株株既硕大,还很漂亮,又很香脆,火妮虽然没有明讲,但她实在很佩服某人,可以有她没有的细密思维。
“小叔叔,你们在做什么?”
星期天傍晚,火妮闲来无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顺和辜至美在角落里焊接东西——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苗大顺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边监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顺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闲著也是闲著,做这个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问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么?”
她实在有看没有懂耶,他们把老旧的脚踏车轮胎给拆了下来,把铁条和轮框焊接起来,她目测大概是十公分一条,粗铁条上的小铁条也如法炮制。
“没什么。”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扬起了眉毛。“怎么可能没什么?”
她才不信,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么事都不肯先说,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说,做事有够谨慎的。
比如,她不是说菠菜不会发芽吗?少爷他观察了几天,尽管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结论告诉她。
然後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迹诡异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样的长宽,把整块菠菜畦都围起来,里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後来他才告诉她,菠菜发不了芽是因为田里的红蚂蚁把种子搬走了,他试过在菜畦周边撒苦茶粉,让蚂蚁不敢靠近,但蚂蚁只绝迹了一天,隔天又来了。
他继续观察了两天才发现,原来聪明的蚂蚁把土衔到苦茶粉上,先铺成一条路,再爬进菜畦里,又把种子搬走了,所以他才会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他实在相当聪明对吧?只是先告诉她又不会死,每次都让她参不透他在做什么,明白後才在那里槌胸顿足的大骂自己好笨,然後用一脸炫惑的表情看他,脸上明白口写著——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来越好奇过去的他是个怎么样的人了耶,他的头脑很聪明,还很沉得住气,很像那种发生火灾了,他还能把重要东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这点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说没什么就没什么,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顺完全的给他护短。“你不要问那么多,去买一手啤酒回来给我们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风耶,还喝啤酒,要是……”
“啧啧啧,你呀,年纪轻轻的,像个小老太婆,比你妈还会念,管得还真多。”苗大顺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几岁啦?不趁现在喝个够,难道去跟阎罗王报到的时候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