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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酒-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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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后来我实在是不知道如何给店员解释我并不想买戒指给一个女人,而是给一个同性,干脆就放弃了玩儿这种浪漫,“老夫老妻”的,也没必要玩这种形式主义。因为万一被开诚布公的所有信息挂到了专属的页面上,抹都抹不掉,被人看到多不好。
  我不隐瞒我是一个胆小鬼,我不想惹任何麻烦。所以我转而去了其他店面,干脆利落的买了两个刻字的同款钻戒,我选择把戒指戴在自己的中指上,已婚标志什么的,太容易暴露信息了。
  刻字的时候也不太顺利,因为我嫌汉字太占地方了。最后我选择了拼音字母,想来想去,纠结许久,还是让人家写了“jiu&tang”,两个戒指都是。
  浪漫喷发的时间定在了毕业季的那个七夕的时候。
  我像往常一样把唐乾之叫了出来,约在了提前订好的一个酒店的包间里,先让他闭上眼睛,然后在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向他送上了红玫瑰和钻戒。
  我原本没有想到,平时冷言冷语的唐乾之,居然也可以露出这般像小女孩一样的惊喜和情怀,有一种恨不得大喊大叫到让全世界都知道的冲动,反应居然强烈至此,仿佛薄荷糖被丢进了可乐中的剧烈碰撞,唐乾之激动地语无伦次,“这是给我的吗?天哪,这居然是给我的!”
  直到试戒指的时候,唐乾之才微微收敛住兴奋,闭住呼吸,有些疑惑的看着我。
  因为戒指的戒围不合适,唐乾之把它套在了无名指上,可是稍稍有些松。
  不能戴在无名指上的这个我有意为之的事实,叫唐乾之非常遗憾,叫我非常“尴尬”的说着抱歉,但是他随即释然的莞尔一笑,“那就戴在中指上好了,订婚戒指也不错。万一以后我吃胖了,就可以戴在无名指上啦。喔?你也戴着呢?摘下来,摘下来嘛,叫我来给你戴上——不过你要先给我戴才行。”
  唐乾之向我伸出了左手,我笑着把那枚白金碎钻的小环,套在了他的中指指端,然后慢慢向下推着,直至圈在了他的中指指根处。
  是的,我没有看错,唐乾之飞快的眨着明亮的眼睛,但是上面还是渐渐蒙上了一层晶莹的模糊水雾,好像着了热气的玻璃,然后遇冷凝结,有水滴凝聚,接着缓缓的划过他美丽的脸颊。
  眼睛下着停不住的雨,可是嘴角却翘的高高的,好像再也装不下一分的秤,满满都是欢喜。
  我揪下来自己手上的那枚戒指递给唐乾之,我看到他的指尖因为兴奋而轻轻的颤抖,哆哆嗦嗦的接过那枚小环,然后笨手笨脚的也试图戴在我的无名指上,但结果一样令他眨了眨眼睛的发问。
  “你瘦了?怎么觉得有点儿大呢。”唐乾之停住了手,“你买的时候没有试试么?”
  “没有吧……我是说我没有瘦。买戒指我肯定试过的。当时觉得还可以啊,怎么这会儿大了?难道当时手上很僵涩,现在又很滑不成。”我含糊其辞道。
  唐乾之只好把戒指又拿下来,也戴回到我的中指上,自我安慰道,“这样也好,这样也好。正好我们都带到了中指上,情侣戒指嘛。同款的,很好看啊。夏玖,你的眼光真不错,它们一模一样,真的很漂亮。”
  听到唐乾之的夸奖我松了一口气,微微一笑,“你喜欢就好。”
  戴好了戒指之后,唐乾之拉住了我的手,和我紧紧地十指相扣,但是一直没有说话。
  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才对我说道,“快二十年了……夏玖,现在距离我第一次对你说‘执子之手’,原来已经过了这么多日子了。”
  “可我一直都没忘啊,一直。”我说道,“不过,那时候你的手多小啊,还是软软的……”
  “我也没有忘啊,什么‘我的手小’,好像和你当时很大一样,我们一般大好不好。”唐乾之白了我一眼。
  不经意间时光荏苒,兔走乌飞。当时唐乾之的那句“执子之手”的戏言,声音软软糯糯的仿佛还在耳边回响,那时候的他真小啊,那时候的我也很小啊——我们是同年生的,我比他大几个月。
  当时都只不过三四岁的年纪,如今马上也就要二十三了,只是当时都不觉得是无心插柳的童言无忌,所以才会走到今天,变成了昨日的誓言。
  果然是快过去了二十个春夏秋冬,那柔若无骨、粉粉嫩嫩的小手,如今长开、长大,依旧白皙,变得修长好看,掌心和手指却因为读书写字磨出了茧子,足以见得这主人是何等勤奋与何等优秀。
  “那句承诺我是不会忘的,永远,永远,永远不会。”我握紧了唐乾之的手,多出来的两个金属环状物磕碰出微微作响的声音。
  “我也是。”唐乾之温柔地看着我,“承君此诺,必守一生。”
  我戏言道,“一生太短了,就算到了下辈子也可以的。”
  “你真是贪心啊,要我说,生生世世都无妨。”唐乾之的话比我说的狠,到底是谁比较贪心嘛。
  后来唐乾之放开了我的手,不停地倒着红酒。
  举着酒杯的唐乾之对着我笑得开心,然后闲聊似的对我说道,“其实我原本一开始,呃,就是刚生下来的时候,是叫‘唐钤卮’的,后来这两个字太生僻,马上就改成了现在的这个名字。
  ‘钤’是禁止的意思,‘卮’是酒器,‘钤卮’合起来,是不是就是禁酒的意思?可是你偏偏就叫‘夏玖’啊,你说,我怎么可能禁得了‘玖(酒)’?”
  “是啊,这名字叫的真巧啊。”当时我也觉得好笑,这名字起的真是未卜先知。
  我父亲是个商人,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旗下的产业以大型自选超市起家。所以他的意思和我的初衷,都是要“子承父业”。
  外国人姓名中名字在前面,中国人姓在前面的原因就是因为外国社会只看你是谁,不看你爸是谁,而在中国,别人不管你是谁,他们比较在意你爸是谁。
  我不能免俗的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必然会借力父亲的家业。因而我既然留在求学的城市为了积累将来的从业经验,找工作的首选必然是超市,就像梦境里的一样,只是事实绝对没有那么夸张罢了。
  我是凭着自己的学历背景和应聘时的良好表现,最终得到了可贵的工作机会,在一家大型超市里做管理人员。当然现实和梦境完全不一样,我当然没有在菜市场里侃侃而谈,也没有替人家接电话,更没有遇见什么稀奇古怪的人物,而是正襟危坐的笔试加上面试得到了工作岗位。
  真正招聘时的笔试是很辛苦的,我要不停地写很多字,还不能叫卷面乱七八糟;而面试是很严肃的,一排考官端坐在我的面前,依次提出各种问题,我只好不停的头脑风暴来强迫自己不停地回答。
  在我为工作奔波的时候,唐乾之继续安然的在象牙塔中孜孜以求精神食粮,正随着一位资历甚老的教授先生读研究生,每天认认真真的读书研究数据,每过一段时间还会写写论文,各处投稿,但是外表不但没有被时间摧残,反而更加干练精神,看不出疲惫与打磨,仍如璞玉。
  唐乾之走的是学术路线,而我是个俗人,步入了职场。工作上的东西需要慢慢熟悉,可家里的催婚电话更是快要把我逼疯了,我不得不疲于应付。
  我在单位提供的租住房里安身,唐乾之依旧呆在宿舍。他指间的戒指闪亮着,熠熠生辉到我的眼睛泛酸。我们在一起很久了,生活平静到安稳,我不想打破它。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唐乾之的硕士研究生毕业的那一年,我的祖父,过世了。
  作者有话要说:  


☆、背信弃义

  我向上级的主管请过丧假之后,和唐乾之打了一个招呼就回到了故乡的土地上。
  没来得及看老人最后一眼,我麻木的随着长辈一起送葬,听着哀乐和哭声,钝痛了神经。事后我爸一脸愤怒的逼问我为什么还不找对象,我推说自己还小,再等等吧,结果他就要我先找个女朋友处处再说。
  那不能够啊,我还有唐乾之,怎么可以,我们在一起七年了,没有七年之痒,有的只是割不断的情丝。
  再后来假期满了,我又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切照常。
  而唐乾之自从跟了他“老板”之后,一直深得器重,还做着一个很大的研究项目。那个老头很看好唐乾之,留他接着读博士,这一点,唐乾之倒是乐得接受,继续啃书本。唐乾之由此开始攻读着他的博士学位,并且放弃了一次出国交换的机会。
  在我遗憾的表示惋惜的时候,唐乾之却说,以后还有这种机会,现在多陪陪你,比什么都好。
  我在心里说他“真傻”,嘴上却叹了口气说道,“谢谢。”
  有一天晚上陪客户应酬,一群人去了KTV。但是点陪唱的时候不知道出了什么故障,来了一屋子“少爷”。大家面面相觑,却都没有发作,硬着头皮干脆拼起酒来。
  结果喝道兴头上的时候门被礼貌的推开,出现了一个文质彬彬的男生被灯红酒绿的霓虹色映的迷情。
  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都惊呆了,然后那个男生浅浅的鞠了一躬,“对不起,我走错房间了,打扰了。”
  当时我就觉得自己又要完蛋了,因为那个人是唐乾之啊,而我当时的一只手正在调情似的解着一个少爷的领带……
  他肯定看到了,我推说要去洗手间离开了包间,然后问了问服务生刚才那个男人去了哪个房间,服务生向对面的房间指了指,我忙走了过去,也是推开门之后道歉,“对不起,走错了屋子。”
  我听见唐乾之致歉失陪一下的声音,然后他走出了房间门,冷冰冰的看着我说道,“我是被同学拉过来唱K的,刚才的确是走错了门。坏了你的好事了吧?我这不是走了么,但是你现在这个样子,又是要干么。”
  “借一步说话。”我向着走廊的拐角处走去。
  唐乾之跟了过来,“你想说什么。”
  “你听我解释。”我说道,“我真的没做对不起你的事情。”
  “鬼才信,你点陪唱也就算了,还弄了一屋子大小伙子,你当我是瞎的啊。”唐乾之的声音很小,听着还很有礼貌。
  “那不是我要的,客户点的,是客户的意思啦。”我说的可是实话,“我真没做什么……”
  “你还想做什么?都要脱人家衣服了好不好?”唐乾之瞥了我一眼,转身离去,“这儿是公共场合,我不想和你再吵吵了。有什么事情回去再说,先编编谎话也好。”
  回到包间之后的我吓得坐的规规矩矩,连酒喝的都慢了下来,心里只想着怎么哄哄唐乾之。
  现在这个时代,手握着手机电脑,就可以通过短信、邮件、甚至是无数社交软件来传递信息。但是,为了表示诚恳,我还是决定认认真真的道歉一次。
  那天唐乾之的宿舍里没有别人,我大摇大摆的进去之后,专心致志对着电脑目不转睛的人连头也不抬就对我说道,“出去。”
  这下文明多了,也不说“滚”了,大约是错误犯得比较轻,我先是恭恭敬敬的递上了黄玫瑰,然后掏出来一个首饰盒拿给唐乾之。
  伸手不打笑脸人,唐乾之问道,“这次又是什么?”
  他指根处的戒指明晃晃,掀开盒盖后还是惊喜了那么一下子,“项链喔。”
  我邀功似的又拿出了一个盒子,“我们一对儿啊,还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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