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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不准送给他!”阿宝猛得抬起头,看着白仲说道。
俗话说的好,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
和白不易总是和小贝玩得特别开心不同,阿宝和白不易之间总是会带一点小男孩子之间的竞争,无伤大雅但又能互相激励彼此前进的那种,因此阿宝一听说白仲将要准备送给自己的礼物,转给白不易,阿宝立刻红着一双眼睛,气鼓鼓的看向了白仲。
“那……吃饭……”白仲看着阿宝,提醒道。
“我会乖乖的!我会好好吃饭的!”阿宝认认真真的点点头,发誓般的说道。
礼物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是我的我的都是我的!谁都不要想抢我的东西!
“那就好……”白仲摸了摸阿宝的头,轻笑着说道。
果然孩子什么的,还是生两个更有竞争意识。
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就是差不多上辈子的小时候,自己是个不爱吃饭的小姑娘,每每自己闹着不肯吃饭的时候,麻麻就会打电话给姑姑,并且盛情邀请表弟到自己家来玩,然后……自己就什么公主病都没有了,一顿要吃两碗饭,吃完饭还要吃平常不爱吃的水果,唯恐输给表弟。
公主病王子病什么的,就算隔了两千年,该治还是得治的。
不过阿宝这孩子……犯蠢时的模样,也是颇有本侯年少时的风采。
☆、186|6。21第三更来了
白仲继续慢吞吞的调教着儿子,至少伐齐?其实大家都不太着急。
去年天降大雪,冻死了无数禾苗和百姓,今年年景虽然不错,但却有五国世族齐入齐国。
须知,这五国世族入齐国,并不只是一个人来的,他们不但自己来了,家人来了,甚至还会带着自家的奴隶打手以及佃农一起来。
而随着五国世族一起来的,另外还有不少不愿意当秦人的五国百姓,或者应该说流民。
大量的流民涌入齐国,必会以原来齐国之人发生利益之争,这样一来,不用秦国动手,齐国自己就得先内乱起来。
因此,白仲等三路大军只是驻扎在齐国边境之处,然后静静的……静静的等着齐国装逼作死。
同时,白仲告诉阿宝虽然他是太子,但秦人最重军功,纵然是太子也要隐名在军中学习的,因此白仲直接将阿宝扮做小兵,丢进自己手下的一个军营里,让他像一个普通秦国新兵那样训练、学习、生活。
阿宝今年虽然实岁才十二岁,但他从小个子就高,除了看着还有点文弱,看上去跟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也差不了多少。
阿宝当然也试图垂死挣扎过,他说:“娘亲!我这么美!你把这么美的我放在军营里,就不怕你儿子变糙吗?”
“用大宝,对得起这张脸。”白仲塞给阿宝一堆护肤霜、防晒霜、维生素之类的东西,看着望着一大堆化妆品傻不愣登的儿子,好心的提醒道:“要粉底吗?”
“不!不用了!谢谢娘亲!”阿宝打了一个激灵,飞快摇了摇头说道。
毁容计失败,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隔了两天,阿宝哭哭啼啼的找来说,“娘亲,人家太美了……”
“所以……”白仲一脸不解的看着阿宝,你很美吗?你很美吗?你有我美吗?我对象可是秦始皇!你对象是谁?充其量是哪个路人甲的女儿。
人的美貌程度是由他们的对象所决定,很明显……有嬴政在,本侯的颜值在上下五千年里也是能排得上号的了。
“这么美貌的儿子,您就不怕……”阿宝扭了扭屁股,有点小委屈的说道:“不怕您儿子被人非礼吗?”
白仲惊讶的看着阿宝,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看着阿宝,看得阿宝心里都开始有些毛毛的了,她才开口说道:“你有我美?”
阿宝很想说“我比你美多了”,但想想自家娘亲的铁拳,立刻改口说,“世上只有娘亲最美!”
“那就是了,你经历的我当年也经历过……我这么美都没有被人非礼,你还没我美,怎么可能被人非礼?”白仲说着,拍了拍悬挂在阿宝腰际的宝剑,“军中以实力说话,谁想非礼你你不会揍他吗?难道你以为,你父王教你的角觝之术,和娘亲教你的剑法,只是为了让你用来卖萌泡妹子的吗?”
阿宝再次被果断ko掉。
没得办法,阿宝只能写了几封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书信给嬴政,希望秦王陛下能拿出勇气,一振夫纲,从女魔头手里救出自己可爱又善良的儿子。
但阿宝等来等去,等得黄花菜都凉了,也没收到秦王陛下的书信,反而收到几封秦王他闺女的信。
信中,小贝用一个傻白甜所能想到的,最刻薄的口气嘲笑了阿宝一番之后,又开始念叨不易哥哥。
她说,不易哥哥训练可用心了,比那些大人都不差;她说,不易哥哥因为杀敌英勇被王将军表扬了;她说,不易哥哥按功爵升官了;她说,不易哥哥在上次战斗中,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被王将军拿来当好苗子培养了……
阿宝那个恨啊!恨得回去咬住了一个勺子!
“有什么了不起!我也可以的!”阿宝气愤的给小贝写了一封回信,然后就再也没有来找白仲卖过萌,堵着那一口气,开始认真操练起来。
春天过去,又是冬天。
一场大雪落后,混入齐国的流民不知冻死凡几。
与此同时,齐国开始流行一句似诗非诗的东西,叫做“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要说“诗圣”的诗就是好,浅显易懂,比诗经可好理解多了,一时之间齐国的流民都变得心有戚戚。
流民与齐国原国人之间的争斗一触即发中。
虽然暂时还没有打起来,但齐国各地已经是烽烟滚滚,义军四起,虽然这些义军打的都是抗秦的口号,但是对于一个国家政权来说,不管是什么口号,敢于聚众成军这都是不能忍得。
尤其是,这很多义军的主人根本不是齐国人,而是五国那些老世族。
老世族们天天在齐王建面前上窜下跳,叫嚣着要齐王建支持他们抗秦,并且让齐王建给钱给粮给兵器助他们抗秦。
齐王建只是一个妈宝,但不是一个逗逼,他是不可能答应这种事的。
因此,齐王建找来后胜商量应该怎么办?
后胜只好派出使者,联络这些义军,并且试图控制他们,让他们不要从抗秦义军,变成对王室的乱军。
但对方根本不买后胜等人的帐,反而说“国有妖孽,必先除之”。
一气之下,齐王建干脆将国事全交给后胜,然后两手一袖,玩去哒。
而后胜也有样学样,将齐国的乱象传给姚贾,意思就是说,哥们,你快来吧,再不来哥就要被乱民赶下台了,那个时候你说的那个什么“不战而降”就不可能了。
短短不过几天,关于齐国的情报就摆在了嬴政面前。
嬴政大喜过望,向三路大军发出伐齐的指令。
白仲面前的正是齐国那三十万大军,而我方人数是……十万。
“三十万打十万怎么打得过?”阿宝虽然不通军事,但简单的数学题还是会做的,连手指都不用掰就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大战再即,白仲当然不会把儿子再放在无人保护的地方,而是将儿子调了回来,跟在自己身边学习用兵之道。
“我说我要打过他们了?”白仲一摊手,想起一句后世名言,开口说道:“就算是三十万头猪,让我打我也得打老半天,更何况是三十万人……”
“那娘亲你怎么办?”阿宝捧着小脸,一脸萌萌哒的看着自家娘亲。
“吓跑他们就得了,我还赶着去临淄城呢。”白仲微微一笑,开口说道。
当天晚上,白仲找了几千士兵,拿着大鼓,在齐军营地外喊打喊杀的敲了一夜的鼓。
第二天一早去看,齐军的营地只有帐篷和一些来不及带走的东西,至于人……反正是没看见的。
“齐国不亡,真是没有天理了。”面对儿子震惊加惊讶的眼神,白仲一摊手,特别装逼的说道。
这个计谋,白仲只是学一千多年后一位金国女真将领,当时这位女真将领带兵进攻北宋,要过黄河,但黄河对岸又有宋兵把守,所以这位将领干脆就命人敲了一夜的鼓。
等到第二天,原本驻守在黄河南岸的宋兵,被这一夜的鼓吓得全都逃回了开封,金兵顺利过河,北宋灭亡。
现在齐秦两国和当年的宋金也差不多,齐国商业发达,有钱,壕,还是孔子故里,特别懂文明礼貌;秦国被齐国视为蛮夷,又送外号“虎狼秦人”,在齐人眼里秦人比茹毛饮血的胡人好不哪里去,因此白仲照搬了这个计策,没想到竟然还真派上了用场。
“娘亲真酷!娘亲真是棒棒哒!这招虚张声势真得用得棒棒哒!”阿宝拼命拍着小手掌,红着小脸说道。
阿宝自幼在咸阳宫里长大,基本上来说是嬴政手把手带大的。
因此,对于父王的文治,阿宝从小就是羡慕佩服得不得了,暗暗发誓要做一个像父王那样的秦王。但是对于娘亲的武功,虽然从各项战报里看出一些端倪,但毕竟没有深处了解过,因此他总觉得娘亲能打胜仗,都是因为父王刻意捧自家媳妇。
最重要的是,娘亲在咸阳宫里时那么傻逼,一看就是小贝的娘亲,一点都不像一个威武八面的大将军。
现在有机会能近距离观摩到娘亲沙场点兵的模样,阿宝才发现……麻麻真得好厉害好棒喔。
难怪父王对娘亲这么死心塌地的,和一个兵家高手玩爱情游戏,那不是想怎么被玩,就怎么被玩——被人家玩。
过了两日,齐军不战而逃的消息传到临淄城里,临淄城彻底大乱起来。
齐国官兵和五国世族在秦军没来之前,展开了一场超大号撕逼。
撕逼的中心就是,五国世族想抢齐国府库里的钱财,然后离开临淄这个倒霉的地方。
到也不是五国世族贪婪,而是他们在齐国这段时间里,齐国借着各种机会搜刮了他们的钱财,所以五国世族们,想趁着秦国还是打过来,拿回自己的钱甩人。
但齐国那边,有后胜这种丞相在,又怎么会将到嘴的肉吐出来?
所以,双方派出了各自的主力队员,进行全方面互掐,一掐就掐了好几天,掐得临淄城满地都是尸体。
撕了两天,齐国本土派靠着天时地利人和,在丢下满地的尸体后终于打败了五国世族。
☆、187|6。22第一更来了
不过没有关系,五国世族欺负不动齐国的官兵,却可以欺负齐国的普通国人。
一时之间,临淄城里有钱的商铺民居都被五国世族明火执仗的抢劫,除此之外原来齐国的市井无赖也假扮成五国世族,纷纷拿着武器,闯入市井坊区杀伤抢劫。
临淄城火光四处,四处可闻国人哀嚎声和哭喊声。
这年头,全民尚武,再加上还没有经历始皇收天下之兵,不管哪个老百姓家里都会有几样兵器。
因此,在经过最初的混乱之后,一些大的市井坊区便有青壮汉子自发组织起来,手持兵器与五国世族对抗。
整个临淄城已经陷入了完全无法控制的混乱中。
白仲率着秦军赶到临淄城下之时,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惨状。
她还没打算攻城呢,就有齐国大臣哭着喊着冲过来,抱着她的……应该是想抱她的,被她用阿宝给挡住了,只得改抱着太子殿下,求太子殿下发兵,吊民伐罪,救临淄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