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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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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对我的回答还算满意,然后,我再次听见了他轻轻的笑声。

也许,那个时候的我,在病已的眼里十分幼稚。

“你还是爱她。”

他正色说道。

是啊,我还是爱他。这让我感到十分沮丧。

“我自欺欺人的将她幻想成一个爱情的斗士。”

刘病已缓缓眯起眼睛。

“是啊,她对任何人都那么谦恭有礼,柔顺的外在表现,实际上是一颗无法真正被走进的内心。”

其实,谁都看得出,她有办法走进别人,却拒绝别人对她深入了解。

她总是以低垂着的眉眼回避来自任何男人的热情,这让我误以为,她只爱商誉。

“她或许自己也觉得不妥或矛盾。”病已皱起眉头。

我已经觉得脊背很痛,经历了一晚的厮杀,我竟连衣服都没有换掉,衣角处竟然还有一滩血迹。

我厌恶的将那件袍子甩开,丢在地上。

头似乎要炸开一样疼。

“我本以为她是与众不同的女子,没有被陛下的俊美所迷惑。”我哑着声音。

换上了一套干净的寝衣后才从围屏里走出来。

此时,病已已经将那盏茶喝完,杯盏里,留下一片浓绿的叶子。

他摇了摇头。

“晙,这样说来,你就真的错了。”

我疑惑的看着他。

他缓缓起身,走过来,与我平视着。

“你不能以爱情来论断一个人的高尚和庸俗。”

我望着他的眼,那里有许多我今日才发觉的秘密。病已,我一直引领的男孩,在长安的风月里,沁润成了颇解风情的男人。我忽然觉得,这些年,我被岁月搁置了。

“也许,除了战争,我什么都不会。”我有些气馁,垂下眼去。

病已的手搭上我的肩膀,正色道:“不,晙,你是我们所有人的屏障,你是真正的铁骨男儿,如果没有你们浴血疆场,男欢女爱根本就是这世上最蠢的话题。”

我抬起头,一道热血不断上涌,伸出手去与病已的手,握在了一起。

翠烟笼 商誉(四)

后来,我发现了那枚玉坠,有人告诉我,那是在现场遗落的。但是不能断定到底是谁的。这让我想到那两个逃脱的刺客。

实际上,第二天我就去看了长烟。

她很脆弱,却已经苏醒过来。

看到她的样子,我为之前对她的种种猜测感到懊悔。

我走上去,将她衰弱的身子抱在怀里。

她有些惊讶,想挣脱,然而,我是多么渴望就这样抱着她,所以我没有再让她任性,而是就那样,紧紧的搂着她,让她尽量寻找最舒适的姿势,然后安心的躺在我的臂弯里。

我相信,我是可以给她一个稳定安逸的生活的。

实际上,我已经想通。

我要向陛下要她,不论陛下对她抱有什么样的感情,总之,我不能错过这个女人。必要时,我甚至会考虑决裂。

她的声音十分微弱,冰凉的身体让我的心不断的往下坠去。我爱的女人,却为了别的男人甘愿赴死,更令我无奈的是,那个男人竟是我发誓效忠一生的陛下。这真是个混乱的局面。

尽管这样,我的理智仍旧没有被击垮,我还是将那枚玉佩递到她面前。

在看到她惊讶和喜悦的反应时,我再次恍惚。

她,到底爱着谁?

我很想直接的向她求证,可是最终,我还是压住了,毕竟她刚刚醒来,此时此刻,我怎么能用我自私的爱来再次刺伤她。于是,我暂时保持了缄默。

她恳求我帮她寻找商誉,那样子充满了重生般的振奋。

我不得不让她离开了我的怀抱。

我答应了她,为她寻找商誉。

我想,这是必须了结的事情。我的爱恋,还必须隐忍。

上苍弄人,让一个隐忍的女人,遇见了一个隐忍的男人,即便是我的心里燃烧着如火的爱恋,却不得不再三的将它压制,而最终,我得到的,竟然是一生的寂落。

我找到霍光,跟他说了那两个失踪的刺客里,很有可能有一个是商誉。

霍光非常震惊,商誉没有死,而出现在公主府,这本就是一件不符合常理的事情,不过,很快我们就把当日发生在上林苑的事情串联了起来,觉得鄂邑定然是让他假死而做了埋伏。然而,事情发生到最后,他却从没有派人送来任何消息,这怎么能证明他没有真心投靠鄂邑。

后来,邴吉也证实了当日的事情。鄂邑带走商誉时,他的确没有死,或者说,是一息尚存。当时,他并不知道公主府里竟然在训练刺客。

经过霍光和邴吉的分析,商誉应该是真的投靠了鄂邑,只是当时在看见长烟突然间出现在陛下身边时开始动摇。最后出手救了他们。

当然,这只是猜测,我们没有任何证据。

可不管怎么样,商誉都曾经参与了这场叛乱,必须先找到他才能了结此案。

于是,霍光下令,通缉他。

为了这件事情,长烟重重的打了我一巴掌。

那一巴掌打掉了我心里仅存的一点希望,也激起了病已的愤怒。

他冲上来,却被我推开。

这是我和长烟的事情,我们必须遭遇这样的结局。

我以为,那会是我们两个的最终结局,谁料,老天对我的折磨并没有到此结束。

之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在自责和叹息中度过。我不知道长烟是否会为那日的冲动而后悔。每次不得已而遇见我时,她总是深深的埋着头,一闪而过。

在我的心里,她再也亮不起来了。成了一盏熄灭的灯,空冷的令我不敢去接近。

对于长烟,我总是感到迷乱。

从初见的明媚到后来的灵巧,那清丽和坚韧,慢慢变成了对我的煎熬。究竟是誉还是陛下,她的眼里始终闪烁着对某个人不忍放弃的灼热,遇见我的时候,却总是垂下头去,让我无法捕捉任何的机会。

记得我曾经和她说过。

“不要总是对别人那么谦卑,你很好,不要妄自菲薄。”'。 '

我是多么可笑,那哪里是妄自菲薄,那分明是拒绝是不忍伤害,她总是以一种明晃晃的谦恭有礼推辞我递出去的双手。在她面前,我穿越风沙和鲜血的刚毅都变的不堪一击,那不肯对视的眼,让我的心沉入一片荒凉之中。

我想,不论是誉,还是陛下,都与我无关吧。

可是后来,陛下竟然出事了。谁都不会料到,甘泉宫竟然失火,陛下被烧死。

得到消息后,我们连夜入宫。

在宫里,我再次见到了长烟,她竟然躲在甘泉宫的墙角里哭泣。

我走上去,想伸出手去,却又犹疑了。

就在这时,她忽然转过身来,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深度的哀怨对我说。

“都走了!”

她噙满泪水的眼,让我感到困惑。

“谁?”我僵硬的问道。

她没有回答我,而是缓缓转过头去。

“晙,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是,我知道了太多的秘密,我的心里好沉,我觉得我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

我僵在那里。

风吹来黑色的炭屑四处飘飞,仿佛一场黑色的雨。

我立在那里,顿时沾了满头满脸。转过头去,巍峨的甘泉宫,已经成了巨大而焦黑的怪物,风不断的带走它的血肉,沸沸扬扬,笼罩了整个未央宫。

我发觉,其实我一直都小看了长烟。

她根本不是只关注爱情的女人。

在她的一生里,其实爱的意义无限广博,是我们太狭隘自私,才让她成了俗气而混乱的女人。

再后来,我很少能见到她了。

因为,刘贺来了。

他只醉心于各种各样的花木,听说,时常进行惨无人道的实验,以此来迫害宫里弱小的生命。

这时候,我十分担心她,行走在帝王身侧的,我的长烟。

我时常托人打探消息,却所知寥寥。

他们只说刘贺非常喜欢穿奇怪的衣服,却不太讲究质地,所以,长烟的工作不过是将一些现成的衣袍呈给他,除此之外,到没有什么可劳作的。

我真庆幸,刘弗陵死前,已经封长烟做了典妇功。

那是宫里女官的头。也是保证她不能随便被人欺负的最好的措施。

此时此刻,她的爱情已经不是我最关心的问题,取而代之的,是她是否能够平安无事。

我开始失眠,有时候莫名其妙的梦见她被人残害,然后挣扎着醒来。

这样的日子,让我失去了平衡,于是,我准备入宫,向陛下讨要长烟。

无论如何,我要将她带走,不管她爱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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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烟笼 商誉(一)

大汉朝是个重农抑商的王朝,人们以身为商贾为耻。

即便如我父亲富甲一方的长安布商,也仍旧卑躬屈膝的过着日子。他一直希望我能入宫为官,甚至时时刻刻以官宦子弟的标准来培养着我。因而,刀枪剑戟和诗词歌赋便是我必须游刃有余的本领。

对于这样的生活,我并不排斥,却也不甚热衷。

我的性格很疏冷。

我有一个疯癫的母亲。

从我开始记事起,她便很少将我抱在怀里疼爱,她只是远远的看着我,时而过来摸摸我的头发,这就已经算是最亲近的交流了。

母亲的病情很不稳定,时常会不定期的发作。发作时,她会不断的喊着云儿的名字,然后嘟囔着什么陪葬,或者是秘密。

我觉得母亲一定是受过什么刺激。

后来我才知道,云儿是我母亲的亲妹妹,也就是我的姨母。

至于她的事情,也是在我和杜飞华成婚后,才在父亲断断续续的训斥中得知的。

她和母亲都是鄂邑人,不知为什么来到了齐国,在那里生活了几年,后来,母亲凭着女红进入齐国宫服,而云儿姨母则在一次进贡中被作为奴婢送给了汉庭。似乎后来姨母过的不错,成了钩戈夫人的贴身侍女。要知道,在宫外的人看来,那是多么高不可攀的位子,时刻与陛下的宠姬耳鬓厮磨,谁家的女儿若是得了这样的差事,是要全家跟着沾光的。可是,太过得宠也不见得是好事,她最终被殉葬,永远的陪同了她的主人钩戈夫人。

那时候我非常执着的想要长烟。他们就以这个例子来妄图说服我。

他们说长烟在我们看来再高贵,也不过是宫里的婢女,而婢女的命是随时都有可能被碾碎的。

我自然不可能被劝服,因而,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反抗。

可是,他们仍旧对我和长烟的恋情横加阻拦。

后来,我记得那是长烟十五岁的时候,就是她要入宫的那一年。

我已经弱冠。却仍旧整日游手好闲。

父亲花了很多银子,却仍不能洗脱我身上商贾的血液,我们仍旧是仅有金钱缺乏尊严的商人之家。

他们由此而想到了我的婚事,认为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固然不可能娶一个小家碧玉来做嫡长子的正室,却也无法得到官宦人家名门之秀的垂青。于是,城南织社成了长安城里为数不多的尴尬家庭。

这个时代,钱和地位真的是两回事,关键的是血统。

就在这时,长烟病倒了。

那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病,连大夫都没有见过。

她的眼前总有几块黄斑不断闪烁,看不清东西。

这下子可吓坏了我的父亲。

要知道,我们家里的财富,主要是靠母亲积累起来的,虽然她时常疯疯癫癫,可一旦面对织机却变得无比正常。那时候,父亲曾悄悄的对我说,你母亲就是为做织女而生的。

我当然也深信不疑。

可是,后来她得了痹症,几乎连梭子都拿不住。那时候起,织锦的活,就落在了长烟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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