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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国妖艳--川岛芳子-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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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翻来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过得到明年吗?

不可思议。

也许自己再也见不着人间任何春天了。她是一只被剪去翅膀的凤蝶,失去翅膀,不但飞不了,而且丑下去。

关在第一监狱这些时日,眼窝深陷,上门牙脱落了一只,皮肤因长久不见天日而更加白哲,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显得宽大。强烈地感到,某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向她袭来。但她一天比一天满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还好像见到一个类似宇野骏吉的战犯被押送过去,各人都得到报应。

看不真切,稍纵即逝。战犯全卑微地低着头。他?

芳子捧着碗,呼略呼嘻地吃着面条,发出诙谐的声音。

她跷起腿,歪着坐,人像摊烂泥。

吃到最后一口,连汤汁也干掉,大大地打一个饱嗝。

肚子填饱了,她便给自己打了一支吗啡针。仰天长叹:“呀”她陶醉在这温饱满足中。个人同国家一样,真正遭到失败了,才真正的无求。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后,常为她流泪难过。女人虽爱吵闹,脾气粗暴,而且杀害丈夫案件之多,简直令人吃惊,但她们本性还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处决,完全因为男人!

“我讨厌男人!”芳子对自己一笑。

见到她们在哭,不以为然地:

“哭什么?一个人应该笑嘻嘻地过日子。欢乐大家共享,悲哀何必共分?烦死了。”

她自傍身的钱包中掏出一大叠金圆券,向狱吏换来一个小小的邮票:“二万五?”

“不,’他道,“三万。”

也罢,三万元换了邮票。她埋首写一封信。纸也很贵,在牢房中,什么也贵,她惟有把字体挤得密密麻麻。

信是写给一个男人——她终于原谅了他。

一开始:

父亲大人:

新年好!

哦!父亲大人。

七岁之前的生父,她的印象模糊。七岁之后的养父,叫她一生改变了。——谁知道呢?也许是她叫很多男人的一生也改变了。

前尘快尽,想也无益。

芳子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去:

我时日无多了。简直是秋风过后的枯草残花,但我还是一朵盛开过的花!一个人曾经有利用价值多好!

这小小的牢房没风雨,是安全的乐园,人人不劳而得食,聪明地活着。

我有些抗议,听说报纸建议将我当玩具让人欣赏,门票收入用来济贫。投机分子也把我的故事拍成歌剧,并免征求我同意,不尊重我!

但,人在临死会变得非常了不起,心胸宽了,也不在乎了。我横竖要死的,所以什么也说不知道,不认识,希望不给别人添麻烦,减轻他们罪名,全加在我身上,也不过是死!

没人来探过我,也没给我送过东西。牢房中一些从前认识的人,都转脸走过,没打招呼——不要紧,薄情最好了,互不牵连又一生。

落难时要保重身体,多说笑话呀。

过年了,我怀念红豆大福。

我总是梦见猴子,想起它从窗户歪着脑袋看外面来往的电车时,可爱的样子。没有人理解我爱它。

可惜它死了,若我死了,不愿同人埋在一起,请把我的骨头和阿福的骨头同埋吧。

想不到我比你先走。

你一定要保重!

芳子

写完以后,信纸还有些空白的地方。她便给画了猴子的画像,漫画似的。

然后在信封上写上收信人:

川岛浪速样

恩仇己温,可忘则忘。

狱吏来向她喊道:

“清查委员会有人要见你!”

芳子没精打采,提不起劲:

“什么都给清查净尽啦。”

她用手背擦擦眼角的污垢,打个大大的呵欠,气味十分难闻。

她已身无什物,前景孤绝,还能把她怎么样?

表现十分不耐烦。头也不抬。

来人开腔了,是官腔:

“没收财产中有副凤凰项圈,由上千颗大小不等的钻石镶嵌而成。不知是不是你的?

要证实一下。”

多熟悉的声音!

冷淡的,不带半丝感情的声音。

芳子身子猛地一震,马上抬起头来。

她涣散的神经绷紧了,四百打结,说不出半句话来。

这个不速之客,是一身洋装的“官”,云开!

云开?

她原以为今生已无缘相见。谁知相见于一个如此不堪的、可耻的境地。

云开若无其事地:

“我在会客室等你。”

他一走,芳子慌乱得如爬了一身蚂蚁。

自惭形秽!

自己如此的落难,又老又丑,连自尊也给踩成泥巴,如何面对他?

芳子手足无措,焦灼得团团乱转。

怎么办怎么办?

手忙脚乱地梳理好头发,又硬又脏,只好抹点花生油。牢房中没镜子,她一向在玻璃碎片背面贴上黑纸,便当镜子用,当下左顾右盼,把牙粉权充面粉,擦得白白的,点心盒子上有红纸,拿来抹抹嘴唇,代替口红,吐点唾沫星子匀开了,……又在“镜子”前照了照,不大放心,回头再照一下。

终于才下定决心到会客室去。

深深吸一口气:不可丢脸!

她挺身出去了。

狱吏领到云开跟前。她不愿意让他目睹自己的颓丧萎顿,装得很坚强,如此一来,更加辛酸。

云开有点不忍。

芳子只强撑着,坐他对面。她开口了,声音沙哑,自己也吓了一跳:“请问,找我什么事?”

云开故意把项圈拎出来,放在桌面上。它闪着绚烂的光芒。但那凤凰飞不起了。

他道:

“我们希望你辨认一下,这东西是不是属于你的?你证实了,就拨入充公的财产。”

芳子冷笑:

“既然充公,自不属于我的了。”

她交加两手环抱胸前,掩饰窘态,盖着怦怦乱跳的心。

他挨近。

芳子十分警惕地瞅着他。

——他来干什么?

她满腹疑团。

云开凑近一点道:

“你认清楚?”

然后,他往四下一看,高度警觉,急速地向芳子耳畔:“行刑时子弹是空的,没有火药,士兵不知道。在枪声一响时,你必须装作中抢,马上倒地,什么也别管,我会安排一切——我来是还你一条命!”

还她一条命?当然,她的手枪对准过他要害,到底,只在他发丝掠过,她分明可以,但放他这一条生路。

他在她的死路上,墓地出现了。

芳子久经历炼,明白险境,此际需不动声色。听罢,心中了然,脸上水无表情,她用眼睛示意,凝视他一下。

然后,垂眼一看项圈:

“我跟政府合作吧。不过——”

她非常隔膜地望着云开,也瞥了会客室外的狱吏一眼,只像公告:“你们把所有财产充公了,可不可以送我一件最后礼物?我要一件和服,白绸布做的’。——全部家当换一件衣服吧,可以吗大人?”

芳子眼中满是感激的泪,她没有其他的话可说。五内翻腾起伏。

云开暗中紧紧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枯黄苍老的手指,不再权重一时的死囚。一切将要烟消云散,再无觅处。

云开用力狠狠地捏一下,指节都泛白了。握得她从手上痛到心上。

双方没有说过那个“严重的字”,但他们都明白了,千言万语千丝万绪,凝聚在这一握中,很快,便得放开了。

似甜似酸的味地灌满她,化作一眼泪水,但她强忍着,没让它淌下来,她不能这样的窝囊。云开点点头,然后公事公办地,收拾一切,最后一瞥——芳子嘴唇嗡动,没发出任何声音,但他分明读到她的唇语,在唤:“阿福!”

她一掉头,离开会客室。

这一回,她要比他先走。她不愿意再目送男人远去。

他的话是真的吗?

——芳子根本不打算怀疑。

因为她绝望过。原本绝望的人,任何希望都是捡来的便宜。

她这样想:自己四十多了,即使活得F去,也是不可测的半生。她叱咤风云的时代结束后,面对的是沦落潦倒、人人唾弃,或像玩具似地被投以怪异的目光。身为总司令、军人,死在枪下是一项“壮举”吧。

且与她交往的,尽是政治野心家、日本军官、特务…对战争负有罪责,双手染满鲜血,是联合国军“不欢迎的人物”,没多少个战犯能够逃得过去。

一打开庭起,也许便是一出戏,到头来终要伏法,决难幸免。

云开的出现,不过是最后的一局赌。——芳子等待这个时刻:早点揭盅。迟点来,却是折磨。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清晨,曙光未现,牢房中分不清日夜。

芳子的“时刻”到了。

她毫无惧色,眉头也没皱一下,只摊开一件白绸布做的和服——她最后的礼物。

抬头向着面目森然的狱吏:

“我不想穿着囚衣死——”

他水无表情地摇头。

芳子没有多话,既无人情可言,只好作罢。她无限怜惜地,一再用手扫抹这凉薄的料子。白绸布,和月员”那一年,她七岁。

她一生中第一件和服,有点缅怀。

她还哭喊着,企图扯开这披在身上的白色枷锁呢。扯不掉,逼得爱上它。是一回“改造”。

“我是中国人!”——她根本不愿意当日本人。但中国人处死她。

那一年,她七岁。

一个被命运和战争捉弄的女人,一个傀儡,像无主孤魂,被两个国家弃如敝展。但她看开了;看透了,反而自嘲:“不准,也无所谓了。枪毙是我的光荣——像赴宴,可惜连穿上自己喜欢的晚装也不可以。”

芳子又向狱吏提出:

“可以写遗嘱吗?”

他又望定她,不语。

芳子把身上所有的金圆券都掏出来了,一大叠,价值却很少。她欲放:“连个买纸的钱也不够。”

狱吏递她一小片白纸。

芳子在沉思。

他道:

“要快,没时间了!”

她提笔,是远古的回忆,回忆中一首诗。来不及了,要快,没时间了,快。她写:有家不得归,有泪无处垂;有法不公正,有冤诉向谁?

芳子珍重地把纸条折叠好,对折两下,可握在手心。解嘲地向狱吏道:“我死了,中国会越来越好!我一直希望中国好,可惜看不见!”

狱吏一看手表。

她知道时辰已到,再无延宕的必要,也没这能力。生命当然可贵,但……脸上挂个不可思议的神秘笑容——只有自己明白,赌博开始了。

她昂然步出牢房,天还有点冷,犯人都冻得哆哆嗦嗦。芳子不觉打个寒华,但她视死如归,自觉高贵如王公出巡。

几个人监押着她出去了,犯人们都特殊敏感,脊梁骨如浇了冷水,毛骨悚然。不知从何时开始,有人哼着这样的歌,唤咽而凄厉,带了几分幽怨: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愁堆解笑眉,泪洒相同带。

今宵离别后,

何日君再来?

喝完了这杯,

进一点小菜,

人生难得几回醉,

不欢更何待……

中间有念白的声音:

来来来,喝完了这杯再说吧!

芳子缓缓地和唱着:

今宵离别后,

何日君再来?…

颤抖的中国离愁,甜蜜但绝望的追问,每颗心辛酸地抽搐。

芳子手中紧捏她的“绝命诗”。

那白绸布和服,冷清地被扔在牢房一角。

晨光熹微,北平的人民还沉迷在酣睡中,芳子被押至第一监狱的刑常她面壁而立。

执行官宣判:

“川岛芳子,满清肃亲王十四格格,原名显歼,字东珍,又名金壁辉,年四十二岁,国汉奸罪名成立,上诉驳回。被判处死刑,于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凌晨六时四十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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