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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唐诗越来越奇怪了,难怪她一直觉得公公和娘之间的关系很淡漠,自从夏侯砚“阵亡”之后,两人的感情才好起来!
“其实娘也是无辜的,她原来对父亲和姨娘之间的事并不知情,是在嫁入夏侯府之后,才隐约知道的!”
“啊?”这的确让唐诗意外,按照豪门之中最基本的逻辑,姐妹两人喜欢同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喜欢的是妹妹,姐姐不甘心,自然要使用各种手段将喜欢的男人弄到手,导致姐妹反目!
“父亲和娘成亲之后,姨娘入了宫,娘和姨娘虽然是一母同胞的姐妹,可性情却大不相同,娘是名门千金,心高气傲,满怀憧憬地嫁入夏侯府,谁曾想到会受到丈夫的冷落,难免心生不满!”
唐诗花了好长时间才彻底消化这件事,果然和自己想象得不太一样!
夏侯砚看着唐诗迷茫的神色,道:“你难道没发现,娘和姨娘感情一直很好?”
唐诗颔首,“是啊,当初以为你阵亡了,娘病倒了,姨娘经常来府里看望!”那种感情根本不是伪装出来的,端淑太妃恐怕也是一个不屑于伪装自己的人!
“毕竟血浓于水,而且娘也是不知情的,只能说天意弄人,娘闺名宋婉心,姨娘闺名宋雪心,当初与你娘谢微雨并称京华三大美人,这件事是夏侯府和宋家的秘密,自从父亲和娘成亲之后,后来父亲把心思都放到军中,直至有了今天的地位,不过这些年过去了,再大的芥蒂都已经放下了!”
唐诗颔首,饱经岁月沧桑的人对感情的领悟果然比自己高深,难怪有一次,姨娘看见公公给娘披上披风的时候,眼中竟然有欣喜之色。
夏侯砚似笑非笑地看着唐诗,“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此事无人再敢提起,今天告诉你,彻底满足你的好奇心吧!”
他的目光让唐诗笑得极其不自然,讪讪移开了目光,狡辩道:“我也是夏侯府的人,有权知道夏侯府的秘密!”
他忍俊不禁,“好了,现在你知道了,该伺候夫君就寝了吧?”轻轻一挥手,室内立即陷入一片黑暗……
第九十一章 小姐身子丫鬟命
虽然宫内风云波动,暗流涌动,可宫外京华依旧是暖风和熙,一派醉人*!
这日,是京城文人诗会的日子,地点在京郊一处宏大而又清幽的山庄,山水如画,层峦叠嶂,百花齐放,五颜六色的蝴蝶振翅飞翔,各路文人接踵而来,这是以文会友,把酒言谈的地方,也是提高自己知名度,结识志同道合的朋友的最佳时机。
身为翰林院大学士,这种盛会,谢浩远自然是责无旁贷,甚至还充当了组织者的角色,帮朝廷物色人才,充实翰林院。
不过今天他可不是一个人来的,除了侍从之外,还带了一位女子,虽并不是很美貌,但也颇有几分姿色,除了他之外,还有很多文人雅士带了红颜知己相伴,吟诗作对的地方怎能少了美人助兴?
唐雅亦步亦趋地跟着谢浩远,心中充满了扬眉吐气的骄傲!
她被谢浩远带回了建威将军府,以为从此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满是憧憬和期望!
建威将军府虽不及夏侯府名门气派,可也是富贵门庭,平常百姓望尘莫及的地方,唐雅以前就听娘说起过,吃的用的,皆是大家气度,现在她自己也见识到了,处处风景雅致,曲径通幽,亭台水榭,精巧曼妙!
她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转变命运的机会来了,曾经听爹爹提过,要把她嫁给谢家三公子,做谢家三夫人,从此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可事实和她想象的有些不一样,她来到了谢府之后,三公子居然没带她去见当家主母-谢夫人,她有些失望,不过联想到自己如今的身份,便只能耐下地等待下去,不管怎么说,她是三公子带回来的,在谢家身份自然高人一等,总比在酒楼被人呼来喝去要好,不说别的,就是吃的住的也上了远远不止一个档次!
可让她更为失望的是,虽然到了建威将军府,可是三公子把她交给了管家,没说上两句话就走了,完全没有唐雅一路上想象中的温柔多情,体贴含笑。
她真是小姐身子丫鬟命,居然被安排去浣衣房洗衣服,每天都有大量的活要做,累得腰酸背痛,和酒楼比也好不了多少,可一想到要是成了这里的主子,什么苦都值得,她又有了干劲。
她相信,这是三公子在考验她,要不然带她回来干什么?说不定她还可以见到姐姐,娘说,人在什么样的位置,就能接触到什么样的人,她不乘着自己年轻漂亮,赶快找一颗大树依靠,难道真的要嫁给那些为一日三餐奔波辛苦的凡夫俗子?
很快,她就发现,这府里有不少和她一样梦想成为主子的丫鬟。
正值妙龄的丫鬟,若是有几分姿色,有不少会生出往上攀的心思,若是能近身服侍主子,从此脱离苦海,这是寒门女孩向往而且不错的选择。
二公子平日不在府中,想要勾搭也没什么机会,府中只有三公子一个盛年男子,三公子长得俊俏,一表人才,年纪轻轻就位居翰林院大学士,前途无量,不少丫鬟都想被三公子看上,成为三公子的婢妾,这样一来,就相当于半个主子,再也不用干粗活了!
可府中年老的嬷嬷都说,千万不要打这个主意,当家主母谢夫人最痛恨的就是魅惑主子的丫鬟,如有发现,立即赶出府去,绝不轻饶,不过,虽然谢夫人严厉,可谢府上上下下有几百号人,再加上三公子这般人才,这般权位,有的是丫鬟前赴后继,希望成为三公子妾室大军中的一员。
唐雅心中一直怀揣着这样的梦想,并为自己的梦想进行着不懈的努力,虽然手上没有什么钱,不过她也懂得为自己装扮,会在干活的时候,偷空去摘一朵漂亮的小花戴在头上,增添自己的亮色,等待着机会!
“你们听说了吗?”一个丫鬟神秘兮兮道,立即引起了其他人的主意!
“什么啊?”很快,好几个干活的丫鬟都被吸引了过来,唐雅也凑了过去,她们这些干粗活的丫鬟,消息很闭塞,一有什么消息很快就能吸引大家的眼球!
“听说那个夏侯府的少主-夏侯少将军死而复生地回来了?”
有些丫鬟不知道夏侯少将军是谁,也有一些知道,不过唐雅是震惊得四肢百骸都是一凉,那个俊美绝伦的姐夫?再一次出现在她的脑海中。
她拉着那个丫鬟追问了许久,才确认是真的,心中立时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姐姐的命怎么会这么好?本来听说她死了丈夫,唐雅心中也是暗自得意,窃喜不已,可是现在居然回来了,唐雅不由得握紧了自己的拳头!
其他的丫鬟很快就三三两两地去干活了,留下唐雅一个人独自发呆!
“发什么呆?干活去!”一声怒吼惊醒了唐雅,唐雅看到李婶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就吓得噤若寒蝉,只能不情不愿地洗衣服去。
忽然,一双绣着冰蓝色花纹的靴子出现在她面前,唐雅抬头一看,大喜过望,惊喜道:“三公子!”
三公子虽不及姐夫出色,可亦是引人瞩目的人物,自从三公子把她带回府中之后,她就很少见到他,如今出现在自己面前,唐雅忽然鼻子一酸,声音竟然有些幽怨,这怪不得她,刚开始三公子带她回来的时候,她就是以三公子的女人自居的,“三公子,你可来了,你可知道我等你等得多辛苦吗?”
谢浩远淡淡道:“今天风和日丽,就别干活了,陪本公子出去逛逛吧!”
唐雅立即热泪盈眶,这就是三公子向她伸出橄榄枝的象征和标志,激动连声音都有些颤抖,可是看到三公子一身华服,再看着自己手上的泡沫,还有粗布衣服,她十分自卑和不安,羞怯地将手伸到自己背后!
谢浩远明白唐雅的担忧,道:“李婶,给她换套像样的衣服,再梳洗干净!”
“是,三公子!”那个平日对唐雅呼来喝去的李婶此时无比恭敬,不知道三公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难道真的看上这个丫头了?她心里在狐疑,表面上却不敢多说!
衣服送来之后,唐雅摸着泛着荧光的上好丝绸,美丽的花边,大大的蝴蝶结,白色的绣花披肩,激动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多久没有接触过这样名贵的布料了,就算以前有,也没有这样好的质地,穿在身上一定很舒适!
有两名丫鬟过来伺候她穿上,还帮她梳妆,许久没有享受过这种被人伺候的感觉了,唐雅暗暗发誓,一定要牢牢抓住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她再也不想过那种苦日子了!
一切装扮好之后,唐雅看着铜镜中的女子,得意一笑,真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她这样珠光宝气穿金戴银地出去,谁不以为她是千金小姐?要是回到明心楼,还不让她们羡慕死?
不过不敢耽搁,怕三公子等得急,顾不得再炫耀了,将府中那些丫鬟艳羡的目光抛到背后,唐雅提着裙摆急急忙忙地跑到谢浩远面前,用练习过几遍的身姿欠身道:“雅儿见过三公子!”
谢浩远将唐雅眼中的得色尽收眼底,嘴角浮现一个讥诮笑意,高洁的母亲往往可以培养出同样品行高洁的女儿,当然不排除有意外的,但是这个几率一般不会太高,但是品行卑劣的母亲培养出品行高洁的女儿的几率,比走在大街上被馅饼砸中的几率高不了太多,唐雅骨子果然是安梦瑶的女儿!
他本想对她笑,可是此时才发现自己高估了自己心里的承受能力,只淡淡道:“走吧!”
唐雅娇羞地上了马车,坐到谢浩远身边,掩饰不住兴奋道:“浩远哥哥,我们这是去哪儿啊?”
谢浩远听到她喊自己“浩远哥哥”的时候,眉头皱了一下,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只道:“今天是京城的诗会!”
浩远哥哥居然带她来参加诗会?唐雅心潮起伏,到了山庄之后,发现这里来的很多人都是非富即贵,三五成群,谈笑风生,不时响起阵阵喝彩声!
不少人认识谢浩远,纷纷和他打招呼,“谢大人!”
谢浩远并没有什么架子,微笑颔首示意,他的儒雅谦和很快赢得许多赞叹!
看到别人眼中对三公子的恭敬和崇拜之色,唐雅十分骄傲,仿佛这是自己的夫君,正在享受众人的崇拜,在这样的赞美声中,唐雅满心陶醉,为自己拥有这样的夫君而自豪!
今日来的不仅是众多的文人雅客,也有不少大家闺秀,红裙绿带,体现出一副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
参加诗会的男子不一定是大家公子,但能参加诗会的女子一定是闺秀小姐,看那些前呼后拥的阵势就看得出来!
唐雅打量着那些大家闺秀,觉得自己一点也不比她们差,忽然听到前面有阵阵惊叹声响起,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孟小姐好文采!”
“孟小姐真不愧是名满天下的才女!”
“在下真是甘拜下风!”
谢浩远带着唐雅一起去往前面,看到了孟时雨的身影,娉娉袅娜,绰约多姿,正在一群公子和小姐的簇拥之下,提笔挥毫!
谢浩远看去,纸上的诗句,文采斐然,清新动人,唇角勾起,京城才女的名头果真不是平白无故得来的!
那些公子一见谢浩远来了,纷纷和他寒暄,也有不知情的以为唐雅是谢浩远的妾室,这种瓜田李下的地方,不是妾室就是红粉知己,谢浩远也不解释,“夫人好!”“见过夫人!”那些恭维让唐雅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孟时雨看到谢浩远出现,听到了他熟悉的清朗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