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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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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下!”

光哥一怔,李员外又道:“跪下!”

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李员外毕竟是他的尊长,光哥一咬牙,还是跪了下来:“伯父,到底是为什么……”

“我问你,那马程远可是你介绍给李县令的?”

“……是。”

“为何?”

光哥面上一红,支支吾吾了半天才道:“他、他是慧姐的父亲。”

“混账东西!慧姐作为女户又哪里有什么父亲?就算有,同她又有什么关系?”

“伯父怎么能这么说?女子三从四德,有父在不从父已是不孝,又哪里能不认父?我既钦慕于她,怎么能……”

他话还没说完,李员外就一巴掌打到他脸上,光哥一怔,半天回不过神,他挨打了?他竟然挨打了?

“我李氏子孙,做人是第一位的,你不懂做人,不敬尊长,不容下人我早有留心,不过念你用功,这才一再容你,哪知你竟如此跋扈,你爹不在,我今日就代你爹教育一二,也让你以后少惹祸端!来啊,把家法请出来!”

☆、第147章

第四十章

马程远被打这件事不仅教训了马程远,更吊起了人们的胃口。

柳二姐虽没住在集庆街;可也离衙门不远;说起来也算是青茗县中上等人家的住处;那一天事情闹得大,围观了不少人,虽然人们不太知道前因后果,但也能总结出来几点:一;慧姐的爹是个举人,这次是想来认回慧姐的;二,慧姐不愿意;三;那位马举人为了认回慧姐,不惜假造衙门公文;最后还挨了县令的打!

这几点看起来明明白白;可要深思的东西可多了。

柳二姐虽是近几年才搬的家,可也是青茗县的老门老户,认识她的人并不少,更何况女户本就是引人注意的,所以很多人都知道那马举人几十年都没出现,这突然出现是为了什么,良心大发?别开玩笑了!他能考上举人完全是因为柳二姐,人家辛辛苦苦供他出来了,他那边转身就找了个有钱人家的闺女,还要柳二姐做妾,这种人会有什么良心?

何况真是良心大发,规规矩矩来认闺女也就罢了,弄什么假公文?看看要不是人家家有个衙门的亲戚,就险些要被骗了!马举人要认慧姐,一定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啊,还大着呢!

人们从来都不缺乏想象力,于是一顿饭的功夫,什么慧姐被某个王爷相中了想娶回去做妃子这样的传闻都出来了,不过很快这传言就被知情人士给压了下来:“什么王爷妃子的?大留朝总共才有几个王爷,都是多大岁数了?孙子都快要能娶媳妇了,还纳妃子呢。什么?你说马举人到底是为了啥?来来来,我告诉你,你看这柳家的慧姐,看着普通,其实本事大着呢!人家的绣活漂亮!切,不是一般的漂亮,人家那是慧绣!慧绣懂吗?不知道?那知道张绣吧?知道吕绣吧?连这都不知道?好吧,那你只需要知道这两家是受了朝廷褒奖,因为刺绣都做了官的!对,就是女人做官!现在咱们青茗也出了慧绣!”

“当然啦,现在慧绣还不能和张绣、吕绣比,可在京城、江南已经大大有名了,连咱们知府大人的夫人都很喜欢。你说哪里能看到慧绣?一品绣房就有,标的价吓死你!”

真有人就到一品绣房去看了,那里就有一个两尺高的小摆件,一面是猫,一面是花丛蝴蝶。那猫绣的娇憨可爱,正挥舞着爪子,仿佛要抓什么东西的样子。蝴蝶扑闪着翅膀,仿佛要从绣屏中飞出来。

这种双面绣并不常见,人们围着观赏了一会儿,就问了价格,顿时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两千五百两,那都可以在集庆街买一处三进深的宅子了!

不过更令人们惊叹的是,这摆件只展出了四天,第五天就被人买走了。虽然有人说这是一品绣房的炒作,可还是把慧姐的名声给带了起来,然后最直观的就是,通过各个方面向慧姐提亲的人多了。此时风气,对男子入赘还是非常在意的,过去就算慧姐家条件好了,来提亲的最多也就是一些破落户,而现在,一些好人家的庶子也上来了,甚至有一户姓柴的,把家里的嫡子都拿了出来。那一窝蜂的,不仅柳二姐那里有,柳大姐、柳氏,甚至柳中石那里都有人提了。

当然,这其中的大多数人都还比较规矩,虽然也是冲着慧绣吧,到底遮掩一番,可也有那不要脸的,直接就说什么,也不要别的聘礼,就让慧姐绣副五六尺高的摆件过来就好。

这话传过来,倩姐抱着肚子直笑,慧姐瞪着眼:“你还笑呢,我都快愁死了!”

“这有什么好愁的,这样的话,听着就是个乐呵,难道大姐姐还真能嫁过去不行?”

“不是这个,我娘现在天天在我耳边絮叨,什么张家的这个二郎,李家的那个三孙,听的我头皮就要麻了,今天我也是实在忍不住才过来找你的,说起来那个大件我还差点没绣完呢!”

“这么说二姨妈有人选了?”慧姐哀怨的看着她,倩姐噗嗤一声笑了,“大姐姐是个什么章程?”

“我还能有什么章程?就找个老实的,能同我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别想花招的就好了。”慧姐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无奈,倩姐听了很有几分戚戚然,“大姐姐这话就错了,找丈夫,不说要怎么深爱,也要志趣相投,只是老实……若他将来变了呢?”

“除了你同弘毅这样的,又哪里来那么多志趣相投的?”

倩姐哑然,最后道:“反正我不想大姐姐凑合,大姐姐也千万不要往这方面想,你想啊,以后要过几十年,还要同他生儿育女,若没好感,那就是受罪!”

慧姐叹了口气,过了片刻道:“不说这个了,你说的那件事准备的如何了?”

倩姐一笑:“差不多了,待这次乡试之后就可以推出,那时候府城里的人也多,最是合适!”

慧姐点点头:“可这样真好吗?你不是还同王家的那位三公子……”

“三公子是三公子,咱们这是另外一回事,早先可没有说我为他打工就不能做别的了吧,放心,他要真找过来,我自有法子。”

虽说还有些担心,但见她信心满满的样子慧姐也不再多说什么。

很快就到了乡试,这次章家出战的还是三个,不过把曹成换成了章文庆,这师徒齐上场在乡试里也不罕见,有的地方还说是佳话,但对章文庆来说那压力可不是一般的大,据柳氏私下透露,已经连着七八天睡不好了:“我也劝你爹不行就算了,考了这些年也该死心,他却不愿,说要教书育人,怎么也要有个举人的功名。”

“爹不想做官了?”

“我看是不想了,这次就算考上,他估计也是一门心思办学呢。这倒也是好事,他也不适合做官。”

倩姐点点头,前几年章文庆就有这个想法了,不过那时候还比较纠结,这次弘毅等人县试出色令他大大风光了一把,也就彻底下定了决心,这在她看来也是好事,否则以章文庆那隐藏的性格,当了官被人一吹捧一忽悠,不定会怎么样呢:“娘也别劝了,我看这样爹才更有动力,他以前不行说不定就欠缺这点压力呢。”

柳氏有些无奈的看着她,倩姐嘻嘻一笑:“娘要真不放心,就多给爹做些补品,反正也就这几天了,只要吃食跟上去,随便也不会坏了身体的。”

其实现在章文庆的伙食也不差,不说正常饮食,每天还必有一盅红枣枸杞炖银耳,这其实是女子常用的,但现在天干,男子也可以用。其实以章家现在的情况,偶尔吃点燕窝也不是吃不起,但倩姐觉得没必要开这个例,而且现代不是早有说法,银耳同燕窝其实差不多吗?他们家现在还不算大富大贵,何必讲那个排场?有那点钱,多买几块地才是正经的。这次及笄,她给自己的礼就是一块三十亩的上等田,她发现买地这种事真的是有些上瘾的,有了第一块就想有第二块、第三块,虽然说田地的出息远远比不上生意,可那些地看着就令人踏实。

这几年下来,她手里已经攥了四块地,除了最初买的那一块外,还有一块河滩地、一块山地。她也懒得起名字了,直接标了一二三四。一号地是用来实验庄子的,修了池塘,种了树,经过几年的摸索,已经有些循环的味道了,当然还远远无法和现代农庄相比,她也不急,反正这地已是赚着钱的了,她有时间慢慢来。

河滩地被她用来做水产品,可以说是几块地里最赚钱的。山地买的便宜,专门种了些有药物作用的野草来养羊,根本就卖不到知味,雨前楼全包了,据说反应那是出奇的好。普通的一盅羊排汤卖到五十八、六十八,这卖到五百八十八、六百八十八都有的是人点,还常常供不应求,王掌柜建议倩姐多养些,倩姐虽这么做了,却也没添多少:“王掌柜啊,这东西少了才珍贵,多了又有什么稀奇的?你要对他们说这羊不仅吃中草药,还吃人参燕窝,喝的除了井水、河水还有无根水。”

王掌柜脸上的表情已经从惊讶变成了梦幻:“无根水?”

“嗯,就是从花瓣上收集的什么露水啊、雪水啊之类的。”

“真喂了羊?”

倩姐点点头:“反正村里别的不多,就是树叶杂草之类的多点,让村人们收集也方便,当然要送到京里让姑娘公子们喝是有些不妥,可羊啊牛啊,也不讲究这些是吧。”

王掌柜用力的点头,他早先嫌倩姐的羊贵——再怎么用中草药喂出来的,三两银子一只也过了些,不过是他们合作愉快,又有种种关系,他不好说什么,可现在一听,这三两银子哪算贵啊,要个十三两都行,当然,他那羊排汤、羊肉也要涨价,就说这羊又不一样了!

喝着茶倩姐也慢慢的笑了,她当然没有说谎,她的羊是吃了人参喝了无根水,不过是正经的吃人参还是吃人参须子、人参沫子这就不好说了,是天天吃还是一个月就吃一次或者一生就吃一次也不一定啊,至于那无根水……那雨水不也是无根的吗?村里人的大缸收集的真有不少。不过这些她也不用对王掌柜细说了。

“不过……”王掌柜又皱起了眉,“就算这么说了,外面人也不见得信啊。”

虽然有雨前楼的招牌在那里放着,但让羊吃这些还是有些过了,难保就不会有人怀疑,何况还有卿元斋在旁边虎视眈眈。早先卿元斋还能紧咬着雨前楼,这两年却愈发拉开距离了。这当然不是卿元斋降低了档次,他们也大老远的从海边拉来了鱼,上个月还从苏杭那里请了个歌舞大家,这些措施都令他们火红一阵,可过了那个新鲜头,照样不行——雨前楼这边的花样实在太多了,还有些是模仿都模仿不来的。当然,这不是说真的学不来,而是人们就认为雨前楼这里的才是最正宗的。

比如那砂锅,经过这几年其中的调料已经被人们破解了,也有很多人跟着学做,还推出了什么鱼肉锅、丸子锅之类的,也不是说完全没生意,可提到砂锅,普通人第一想的还是知味,有钱人第一想的还是雨前楼。哪怕卿元斋也跟着弄了什么滋补砂锅,可在人们固有的观念里,总觉得雨前楼更好些。

这其实不光是心里因素,还有的确是真实感受,当然,这倒不是说雨前楼的大厨就真这么高杆,而是人类的习惯如此。比如大多数人都觉得妈妈做的饭是最好吃的,这自然有心理因素,而更多的,还是在他小时候,吃的大多是他娘做的,他的口舌、消化系统都记住了这个感觉。再说的直白些,就是第一个喜欢的人总是难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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