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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剑之十大杀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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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卷第一章 苦痛狗口饭
               “哈……臭黑度,你已失掉了右手中指,还敢再来献,好笨啊!”一身小二打扮的焦大嘴,站在大瓮缸前,轻佻鄙视,一脸耻笑之色,用手指狠狠夹著鼻子,与全身是破补麻衣的臭黑皮,保持著三步距离,像是怕被这小子薰臭自己似的。
               臭黑皮高举右手,但见中指三节断了其二,只余下最后一节,倒也可怖。他咬牙切齿道:“我要狗饭,不,我不怕!”
               四下立时掌声雷动,围观的有锦衣公子、有闺阁小姐、有无聊姑婶,也有顽皮小孩,他们都最爱到“全香居”来。因为店老板想出了出人意表、大收旺场的卑劣玩意“狗口饭”
               来,看著贫贱少年们在险中求一口狗饭,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身上,实在过分。
               甚么是“狗口饭”?
               “十夜城”这个离京城不远的小城镇,是贫乡孩童最爱来闯,以求摆脱落魄生涯的暂居处。从四方八面涌来的贫乡子弟,每天络绎不绝,他们十之八、九都未能找到粗工当仆役,再加上连年荒灾,来的人更多,以致饿瘪、饿死的人一天比一天更甚。
               “十夜城”,你来了十天十夜,肚子饿得翻转,便会跑到“全香居”去,因为那里有个玩意,叫“狗口饭”,只要过得了关,便可饱餐一顿。
               你敌不过肚饿,便会“自投罗网”。
               店老板饭天赐是一等一的卑鄙商贾,为了增强酒楼号召力,竟想出一个要贫贱少年出卖自身的贱计。他捕来了一大批野狗,喂以冷饭菜汁的“狗饭”,但只要哪个少年胆敢与野狗搏斗,把掉在注满水的大瓮缸里的野狗,以双手压在水里,把它淹得气绝而毙,便可夺去那头野狗的“狗饭”。
               要知野狗也同样饿得慌,而且在水中必然奋力抵抗,又是抓、又是噬咬,死命相拼,少年们又如何能忍痛斗下去?
               三天前,这个已全身发臭的贫贱少年臭黑皮,已来尝试过玩那“狗口饭”的游戏,可惜,一头野狗把他的中指噬掉了,狗饭进不了口。
               三天以来,他又饿得死去活来,“十夜城”里乞来乞去,磕破了头儿也讨不到冷饭菜汁,便只好再来决战“狗口饭”了。
               人性本善或恶,也许在“全香居”便瞧得一清二楚。自从这里有了“狗口饭”这玩意儿,生意突飞猛进,小菜、茶酒的价格涨了又涨,但仍是客似云来。
               每天,等著“欣赏”贫贱孩童们出的人,实在太多了。欣赏的人对著为争“狗口饭”
               的贫贱少年或摇首、或叹息、或偷笑、或狂笑,光怪陆离,百般心态,千种人意,尽是奚落与鄙视,教人不寒而栗。
               仍有一群围观者毫不以鄙视眼光,对待争“狗口饭”的贫贱贱少年,只因为他们也是一贫如洗贱的少年,平常以乞讨过活,过著颠沛流离的日子。他们眼看一个又一个的同命人,被野狗噬掉手指:心头好痛、好痛,也许,不太远的日子,自己也要来争这“狗口饭”哩!
               在一群贫贱少年中,有一个好瘦好瘦的高个子,十六岁已近六尺高,衣衫褴褛,却难掩深沉而凌厉的眼神,一双干瘪的手,骨瘦如柴,但隐现坚强意态。
               他的名字是狗发,姓狗名发,一点不错!
               “孩子,你的爹是一头贱狗,他不配有其他姓氏,你俩以”狗“字为姓,终生受辱,也就永远不会忘掉你爹带来的无尽耻辱了!”狗发的娘亲如此说,那时狗发才是八岁刚懂事的小孩童。
               狗发与可爱活泼的妹子狗俏,自小便清楚明白,骗他们娘亲真情深爱的贱种生父,是一头狗公,一头长大后要宰的狗公。
               狗发是第四天来“全香居”的,因此他也是第二次目睹臭黑皮,大步踏往大瓮缸前,双手力压,狠狠地与野狗搏斗。
               全场又传来嘻哈笑叫,拍掌应和,不消一会儿,完了。
               臭黑皮把手从大瓮缸中拔出,它是胜,或负?
               胜了,有“狗口饭”;败了,又有手指作野狗午饭甜品。
               臭黑皮的手举得好高好高,他的目光僵冷凝住,凝视右掌,不,说错了,是凝视著“原来”的右掌位置才对。
               臭黑皮的右腕以下,整整四指与手掌,都不见了,只剩下破破烂烂的“缺口”,瓮缸内的野狗,竟一口便噬去了臭黑皮的右掌,嚼得火速如电,全吞下肚里,一点骨头不留。
               “呀!”撕裂神经的痛吼,当然是臭黑皮的叫喊,血如泉流,倒在地上扭曲挣继之而来的是甚么?是笑、大笑、耻笑、失笑、狂笑。
               再继缤还来了甚么?是一条菜、一根肉骨头、一块鱼肉……是赞赏、是奖赏,也是妄想!
               妄想一个画面,在“全香居”内的客倌们,都抛出吃剩的一些或肉或菜,掉在地上,他们妄想已痛极的臭黑皮,因为一手掌已断,另一手又血淋淋被噬重伤,便表现“狗爬饭”的“绝技”。
               在地上忍著苦痛,侧著头儿狼狈吞吃身旁的肉、菜,这便是变态人心欲得到的妄想画面。
               手掌被噬,当然痛得死去活来,但痛楚的折磨难受,还是肚子饿的折磨难受呢?
               第 1 卷第二章 最醜恶的脸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用药必须有节制,而食补养生,更是比一切医术更为重要。”
               “血虚,常晕难支,面色青绿,补血当用当归、黄耆、红豆、糯米……气虚,即倦怠乏力,体质薄削,补气则用人参、黄耆,以增强内气。”
               “过热、燥火盛,即睡眠难安、眼屎积聚,双目赤红,舌燥唇干,忌吞龙眼、花生、肉桂惹火。寒凉,即手脚易冰冷、脸色或嘴唇苍白者,忌吃西瓜、胡瓜、白菜……等偏凉寒果。”
               “养生膳食,先要明理,再要了解药用之效,如何采药。药分皮类、藤木类、根及根茎类、叶类、花类、果实种子类、全草类、菌藻类、动药类、矿物类等共十大类别,既有野生,部分亦能家种,季节有别,有效成分与储存量的多寡也不一而定。”
               当了药僮的往后日子,狗发与狗俏,每天便要在胡不来的偌大药房里,努力的熟习用药之道、药性之别、辨药用药、辨症配药……从早到晚,疲极才能入睡。
               兄妹二人气虚、血虚,胡不来便先来个依症下药,教导捕食膳用之妙,以平日三餐,平衡所需,针对身体体质所缺,进补治疗。狗发与狗俏果然体质渐渐恢复过来。
               狗发最留意是那些“七神参”的药粉,实在神效惊人,自己吃下少许,便全身振奋,肌肉虬结,活血强体;妹子吞下,每天更是皮光肉滑,肤色亮丽,娇俏更胜往昔。
               “七神参”是混杂移山参、生晒参、生晒山参、红参、石柱参、高丽参及野山参,合七种昂贵药用人参,以不同成份比例,磨成粉末而成的神效大补药,由胡不来亲自在“药牢”
               里秘密配制、储藏。
               “药牢”所存尽是无价之宝神药,又有用药典籍等,乃常人禁地,只得胡不来一人能进出。
               不经不觉,兄妹二人已当了半载药僮,胡不来每十天,总有五天要上山采药,狗发与狗俏独自留在药房里切药、分配,天天硬把一切药学、医术硬塞进脑子,教人头昏脑胀。
               狗发当然辛苦,但见妹子已回复秀丽,肌肤皓如白雪,玉肤晶莹,俏态怡神,无论如何难学,也竭尽所能强记下来,半年苦学,当然未有大成,但总算对药用之学有所认识。
               反之狗俏却最怕强记,她反而是对认药方面最有心得,要知药有千种,各具其形,色泽不一,有相似也有类同,但效用则可能差之毫、谬以千里。狗俏也可能是女儿家心细,往往能过目不忘,分辨出哪些是五味子,哪些是王不留行,哪些是女贞子,甚么模样相类似的药,只要一经过目,便进了脑袋,永不出岔子。
               胡不来也就一个月也偶尔带狗俏上山,教授如何采药之道,小女孩能攀山跑动,当然更是雀跃,回来后总爱把狗发拉在一旁,谈这说那,乐得不可开交。
               十五岁的狗俏与十七岁足的狗发,成了胡天手胡大夫的得力助手,胡不来一心想把二人培育成他的继后门人,要光大他的医、药声名,盖过其兄天下第一医药神仙,胡圣手胡不归。
               可是,狗发的内心并不跟胡大夫一样,他的怨恨、怒意,一直深深埋藏,他要复仇,要成为天下强者,要一拳惊武林。
               当药僮也好、大夫也好,只是一个暂时的情况,要是有良机,他绝对会把握。学武才能杀仇人,拥有高强本领,才能杀马贼,保护妹子狗俏,拳头在近,欠缺武艺,危机便没法拒挡。
               所以,先要盗来“七神参”。只是每十天吞下少许,功能便如此显明,要是每天偷偷吞吃一点,很快便是膀阔肩粗的昂藏七尺,有了强健体魄再练武,便必然相得益彰。
               “只要把”药牢“的铁匙得到手,便能偷偷摸进去,每回盗来少许”七神参“,也就神不知鬼不觉了。”狗发轻轻道。
               狗俏怕得要命道:“胡大夫对咱们这般好,如此救命恩人,怎能瞒骗他偷吃”七神参“
               啊?况且,要取得铁匙,又谈何容易,胡大夫每天都绑在裤头上,不可能哩。“
               狗发突拿出一模一样的铁匙来,看得妹子目瞪口呆,笑道:“每天把铁匙的模样记下一点,用纸记下,就算是如何精致打造,都给我全了解明白了啊!我用了一包药便换来打造此新铁匙,神不知鬼不觉啊,明天你与胡大夫又要上山采药,正好给我机会进入”药牢“
               哩。“
               狗俏拿著铁匙,笑嘻嘻道:“大哥好大胆啊!但千万别只拿自己一份,妹子也锺爱那”七神参“,吃下皮肤挺滑哩。”
               狗发掩嘴笑道:“这个当然啊!呵……”
               待狗俏与胡大夫在大清早便已离去,三个时辰后,狗发才蹑手嗫足的轻步走至“药牢”
               前,拿出铁匙,努力的转了又转,成了!终于把“药牢”的大门打开了。
               从未进入过“药牢”的狗发,此刻才知悉原来是个地下室,梯级一直落去,要不是有油灯在手,定然伸手不见五指。
               “药牢”也委实太大,比上层的药房大上三倍,贵重、罕见的药,原来都储藏在此。
               有大药柜,也有大堆典籍,可惜狗发并不识字,万插架,也分不出那些是甚么来头。
               最隐蔽的一角,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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