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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合-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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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以为然道:“不是还有诺基亚他们吗?”
        “屁!他们全撤了,就剩我们六个了。”
        “啊?”我连忙打开行会菜单,果然,贵族歹徒如今就剩我们六个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立刻M我爱诺基亚,质问道:“你怎么说退出行会就退出?也不打声招呼?”
        “嗨,我当什么大事呢。你们帮我表哥,我当然要帮我哥了,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原来如此。”我笑道:“那你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跟我作对了?”
        “故所愿也。”
        “那你就洗干净屁股等挨宰吧。”
        “嘿,你最好也先洗洗脖子。”
        回过头,我道:“二哥,你的小号在哪儿呢?”
        常帅一愣,随即道:“在土城仓库呢。”
        “嗯,你先上一下小号,三哥,你去仓库,把二哥的小号加进行会,然后让他当国王,我们先撤。”
        “OK。”
        五分钟后,一切搞定,我们加入了超越无限行会。无限小海还算够意思,给我们单独成立个称号:牛×小分队。
        记忆一套交给等级最低的李宇淳,哥们儿一挥手中3-9的龙纹,“兄弟们,冲啊!”
        沙巴克,我来啦!
        



      正文 第五十二章 战前开胃餐
      (更新时间:2005…10…31 10:27:00  本章字数:2226)


        (从本章开始,忽略《传奇》中严重的卡机问题。) 
        此时的沙城门前,已是狼烟滚滚!盟重的风沙似乎在这一刻猛烈了起来,让沙城附近很大的一片范围之内,添上了一股浓烈的肃杀之气。 
        此刻沙城内外,总人数怕是已有千人。人多了,就会有摩擦,就会是争斗……人数密集了,两人的战斗会波及到第三人,于是第三人将争斗再扩大,继续的波及着更多的人,更多的人受到波及之后会加入战斗的行列。 

        攻城之前,任何人的心情都是兴奋的,兴奋的心情让大家都变的火爆了起来。一点摩擦所蹦出来的火星,就足以烧掉这里所有人的理智。 
        避免不了的混战,在沙城争夺战还没有正式的开始之前,就已经打响了! 
        虽然我们全身都是极品,但在众多失去理智的人面前,越是身穿极品,就越有可能受到攻击。无奈,我们只能想方法先把李宇淳送进去,只要他进去,其他人就好办了。
        城门现在被人堆得密不透风,我冷哼道:“二哥,老五,冰咆哮伺候。”
        常帅和何杰同时倒吸一口冷气,常帅瞪大眼睛道:“老四,你不要命啦?这几个冰咆下去,这要有多少条人命记到我们头上?攻城以后我还活不活了?”
        我挠了挠头,这倒没想到。摊了摊手,我道:“那怎么办?无论如何也得把老六送进去不是?”
        老周提议道:“香石墓穴怎么样?”
        “去死吧!”我冷哼道:“香石墓穴?我保你进去就难活着走出来。还是想想别的办法吧!”自从飞∨笑看人生知道香石墓穴的事不久,有关香石墓穴的消息便不胫而走,如果我估计不错,现在香石墓穴里一定比沙巴克城里还热闹。
        “要不这样好了。”李宇淳道:“我买几捆随机传送卷,就飞呗,迟早有飞到沙城里的时候。”
        “也只能如此的。”
        * * * * *
        五分钟后,我们和无限小海等人出现在沙巴克城中的角落里。
        无限小海道:“想不到这个记忆一套还真管用,我有个提议。”
        “说出来听听。”
        “我们先把行会里的人都偷偷地传送到沙巴克城中,等攻城战一开始,我们就以绝对兵力占领皇宫,有这套宝贝,就算再强的人也能把我们赶出皇宫。”
        “切。”
        “怎么?”
        “就这么个普通的主意也要弄得郑重其事,这还用你说?任何人有了记忆一套,都得用这个战术。”
        “靠,你这个人嘴可真够损的,夸人两句你很吃亏吗?”无限小海道:“现在还不到5点,还有3个小时攻城才开始,这段时间我们干什么?”
        “那还用说?PK啊!”
        现在沙巴克中最受青睐的自然是红名,其次就是我们这些一身极品的人——身上的装备爆出一件就发了。不过在沙城区域,玩家被杀死后身上的装备掉落几率非常小,而且能穿上一身极品的人,其实力也是不容小觑的。别人不说,就看我身后的那条狗,又有几个人敢上来招惹我?
        在杀了十几个红名后,我感到有些意兴阑珊,唉,没有对手还真是寂寞啊。看着我身后的一级狗,我心中突发奇想:要是把它升到三级再来,杀起人来是不是会更得心应手些?
        想到就做。和老周他们打了声招呼,我买了几捆随机传送卷,然后就开始乱“飞”。是祖玛还是死亡山谷,抑或是石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反正也不打算做什么,只是把狗练到3级而已。
        很快,我的目的地找到了——死亡山谷。
        死亡山谷里还是有很多玩家在练级的。进去地牢一层东,先点下随机,白光闪过,我出现在地牢一层北的入口。
        嘿,这倒是有趣,无所谓,那就进去好了。
        地牢一层北的人也不少,继续随机,几个随机过后,我出现在阴森石路门外。 
        踏入阴森石路,又入黑暗势力,我索性跑遍一线天、幽明圣域、生死之间、邪恶势力,直到最后的死亡棺材。
        杀到这里,我的狗也已升到了三级。《传奇》初期的狗和后来的狗可是有很大的区别,其攻防的能力简直可以和《传奇世界》中的麒麟相媲美,像钳虫这个档次的怪物,基本4、5下就喷死了。直到万恶的1。4版,为了限制道士的能力,盛大将狗和骷髅的能力降低了许多,道士的能力也随之大幅消减。
        我来此的主要目的就是“溜狗”,现在目的达到了,我也应该回沙巴克了。正准备回头招呼李老大,忽然一个念头出现在我脑海中——好多天不来了,会不会又刷触龙神了?
        * * * * *
        我的预感果然应验了,看着身前的触龙神,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撤。注意,不是走,是撤退,用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话说,那叫战略转移。
        把“召唤神兽”换成“召唤骷髅”,好久不见的骷髅宝宝终于再次得到出场机会了。我并不着急去杀触龙神,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反正现在还不到7点,而且触龙神也不会跑,先把宝宝升几级再去找它的晦气,磨刀不误砍柴功嘛。
        半个小时后,我带着深蓝色的6级骷髅再次挑战触龙神。
        一般来说,道士挑战触龙神,都是要先给自己的宝宝下个毒,毕竟,触龙神是玩毒的老祖宗,区区一个小道士,他施毒的杀伤力不可能比得上触龙神。
        可看看我的道术,我摇了摇头——我绝不是个妄自菲薄的人,别人施毒的威力可能比不上触龙神,而我的毒,却不见得比不上它。
        我的战术很简单,一个字,砍。6级骷髅的能力比一个25级战士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我手中的龙纹,单从攻击力方面来说,绝不在井中月之下。
        十分钟,带着无比的志得意满,我回到了沙巴克。
        PS:欲知触龙神爆了什么,且听下回分解。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混战
      (更新时间:2005…10…31 16:54:00  本章字数:2400)


        回到沙巴克,我道:“三哥,给你出个选择题,二选一哦!”
        “搞什么飞机?”老周嘟囔着,但还是道:“说吧。”
        “那你可听好了,一定要慎重选择,以后可没有反悔的机会了。”我轻咳一声,道:“如果让你在屠龙和麻痹戒指两者间进行二选一,你选哪个?”
        “我当然选……什么和麻痹?你再说一遍!”老周反应倒还不算慢。
        不光是老周,其他几人也都呆呆地看着我,何杰最先有了动作,他一个箭步冲到我身边,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屏幕,在屏幕的右上角,《传奇》中战士的终极兵器,宝刀屠龙,如今正静静地躺在物品栏中。
        屠龙:需要等级34,攻击5…35,重量99,持久33。
        “天啊!”何杰呻吟道:“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唉。”我耸肩道:“还是那句老话,运气好了,挡也挡不住。三哥,你到底选没选好啊?”
        其实,老周现在也是举棋不定。无论是屠龙,还是麻痹戒指,都是《传奇》中每一个战士梦寐以求的装备——戴着麻痹,玩家在一对一的对决中几乎可以立于不败之地;而屠龙高达5-35的攻击虽然也称得上独步《传奇》,但《传奇》中一向不乏攻击超过40的裁决,相比之下,屠龙最令人心动之处是它的象征意义——那是地位和身份的象征。
        权衡片刻,老周终于抬起头来,对李宇淳道:“老大,麻痹戒指现在是你的了。”
        李宇淳嘴角动了动,终于还是接下了麻痹戒指,他明白,自己毕竟是最后加入这个群体中的,而且,与兄弟争装备,也不是身为老大该做的事。
        * * * * *
        拿起屠龙后,老周现在就如过街老鼠般,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虽然攻城战中身上装备掉落的几率相当小,但屠龙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
        看着老周被人追杀得抱头鼠窜,我心中暗自叹息——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哪里还像是本服的第一战士?看来有必要让外挂提前进入《传奇》了。
        打打闹闹中,总算是快到八点了,老周在痛定思痛后,还是决定暂时将屠龙束之高阁,屠龙虽然很拉风,但被万人追杀却不是什么好事,万一再把屠龙爆了……
        系统公告:沙巴克攻城战正式开始。
        公元2001年11月17日,随着红色的字体出现在每一个玩家的屏幕上,《传奇》疯狂了。红色的字体渲染了每一个人的心情,本来激动的人群,经过刺激似乎一瞬间变的更疯狂起来。
        在看到自己的名字变为蓝色后,常帅、何杰再无顾忌,就像两个被引爆的火药库般,冰咆哮、火墙、疾光电影等杀伤力惊人的魔法仿佛没有停止地被他们投入骚乱的人群中,当然,在他们身上,那个金黄色的“蛋壳”也从来没有消失过。
        在这样的情况下,药水的耗费速度是惊人的。幸好早期《传奇》的攻城战中,沙城的药店、武器店还是在工作的,而那赌场中得到的五根金条,也为我们的后勤提供了保证。
        相比两个法师,我们两个道士就显得要轻松许多了。在召出狗儿后,我和纪明就开始“人仗狗势”,看什么人不顺眼,只需要对他使用施毒术,然后就可以轻松地看一出狗咬人的好戏了。
        若问在《传奇》早期的攻城战中战士扮演一个什么角色?答案只有两个字:肉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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