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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小相公-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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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恒州当兵的待遇那么好,让其他的州郡的士兵怎么看?

如果不是现在大唐已经稳定了,恐怕其他州郡的士兵就已经哗变,然后跑去恒州当兵了。

面对这些“带着一大筐苦水”的奏折,李世民想了想,最后还是叹了口气,然后给出了批复。

李世民的批复很简单,那就是由户部出钱,所有战死高丽的士兵每户都给抚恤五百两银子,以后每年都给十两银子,持续十年。

这次大唐对高丽之战,主要消耗的是时间,战死的人却没有那么多,林林总总算起来不到一万人,这在李世民看来,算是大胜了,所以之前的封赏才会那么高。

而且最重要的是,自从几年前实现了郑子文提出的对商人的政策,并且增加了“官商”之后,现在国库也有钱了,几百万两的银子他李世民也拿得出来。

当然,拿得出来并不代表李世民会像郑子文那样“下血本”,在他看来,五百两银子就已经是天价了,当初他们打江山的时候,死去的士兵谁拿到一分钱的?

而且,现在打完了高丽之后,如今的大唐在周围已经没有什么敌人了,也就是说,这次抚恤很可能就现在给这么一次,以后都不会再给了。

这种既不花什么钱,又能赚取大量军心的事,他又有什么理由不做?

所以,在这样的条件下,李世民才勉为其难的拿出了郑子文抚恤条件的一半金钱出来,并让户部亲自发下去,不能出现克扣的情况。

但就是这么“一半”,就已经让士兵们感恩戴德了。

同时,这样做带来的最直观的好处就是,大唐如今的征兵效率恐怕已经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地步。

七月下旬,郑子文刚让人在恒州城外贴上了重建白马护卫队的告示,不到三天的时间,就从四面八方聚集了十多万人。

看着情况,不单是恒州、代州、易州、云州四个州,恐怕连其他州郡的青壮年都来了,这在如今这个“好汉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时代,算是一件比较稀奇的事了。

但是,这种看法也只是那些不知道情况的人才会这么想,毕竟他们不知道恒州这边士兵的待遇。

但凡是恒州附近的人,等白马护卫队大幅度征兵的机会,都已经等了好几年了。

这支对外称“白马护卫队”的骑兵部队,内部的人都称自己为“白马义从”,也有百姓叫它为“财神兵”,意思就是属于财神的军队。

他们不但不用担负任何劳役,还享受大唐皇家学院每个月十贯钱的高收入,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得眼睛都红了。

而现在,参加了大唐对高丽战争的士兵,不论生死都得到了高达一千银子的抚恤金,而且死的残的家里还年年都有二十两银子拿,这种好事去哪找?

看看恒州这片,普通百姓里面吃穿不愁,还有钱盖大屋的,一百户里面有九十九户都是有男人在白马护卫队里当兵的!

如今恒州都出现了这样一个情况,两家人请媒婆去说亲,一家的小富的乡绅,另外一家虽然是穷户,但是男方却在白马护卫队里当骑士,人家女方家直接就选了后者。

郑子文从不亏待手下,这已经成了恒州这里的常识,大家都知道,只要进了白马护卫队,就是给国公爷当差,活着能吃穿不愁,死了家里人也能享富贵,比种地强千百倍!

所有,当老刀看着面前一个满脸兴奋的少年,问他为什么要来应征时,他说的话让老刀都忍不住笑了。

“俺要给国公爷卖命!俺想要住大房子,俺想每顿要吃猪腿肉!”

他的话音刚落,旁边的白马护卫队士兵都笑了。

看着有些腼腆的少年,老刀顿时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点了点头。

“好小子,不过我告诉你,我们白马义从可不吃猪肉。”

卖了个关子的老刀,看着有些急眼的少年,再也忍不住,便哈哈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告诉你,我们吃的牛肉!是全恒州……不,是全大唐最好,最肥的牛肉,而你要做的,就是忠于咱们的国公爷,告诉我,你能做到吗?”

少年的眼睛顿时更亮了,然后用力的点了点头。

“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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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卷太师之路第三百一十章点丝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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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州又开始征兵了,当然,这一次郑子文不用亲自到场了,老刀知道该怎么挑选好苗子。

还是老套路,从恒州跑到文县,然后俯卧撑、仰卧起坐、蛙跳等等一起上。

为了加快选拔的速度,老刀还让那两百多个白马护卫队成员一起负责考核,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士兵们,当场就把前来考核的新兵整得哭爹喊娘。

面对质疑,他们当然有正当理由。

“你们以为国公爷的私人卫队是那么好进的吗?别做梦了,有能耐就上,没本事就滚!”

一时间,倒是没人敢反驳他们。

这一次征兵,对外依旧是宣称征召保护恒州的护卫队,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征召的名额比原来翻了两倍,达到了两千人的名额。

而且,这个名额可以放宽到两千九百人,说白了,只要不满三千人就行。

这当然不是郑子文自作主张,而是李世民亲自给出了旨意。

不但如此,这一次,李世民就连这支军队的军旗都赐下来了,是由阎立本亲自动笔,工部十几个大将作一起动手制作的战旗。

战旗的底色是荣耀的金色,代表了至高的皇权,战旗中间的图案是一只身穿甲胃仰天咆哮的巨熊,象征着这支部队无与伦比的勇气和力量。

而这支新组建的护卫队的名称也是李世民赐予的,叫做“飞熊军”。

当郑子文听到这个名字时,就知道主角是谁了,看着身边正抱着一个盆子蜂蜜猛舔的熊三,顿时咧开嘴笑了。

“哈哈!你小子现在也成精神象征了!”

“嗷……”

熊三这家伙,自从回到长安之后,郑子文连续三个月都是一天一盆蜂蜜的供着它吃,这家伙居然还是没有吃腻,身材倒是胖了一圈,隐隐有突破六百公斤的迹象。

前两天李世民还专门让郑子文把这家伙带去让他看了一眼,并叮嘱郑子文好好养着这只他的“救命恩熊”,还让御膳房送来了几十斤糕点,让这家伙饱饱的吃了一顿。

期间,李世民还像是开玩笑一样和郑子文聊了起来。

“哎,我说郑财神啊,如今朕又缺钱了,要不你教教朕如何点石成金,如何?”

看着一脸笑意的李世民,郑子文顿时笑着耸了耸肩。

“陛下说笑了,点石成金微臣是不会,不过和点石成金一样的方法倒也不是没有。”

李世民一听,顿时来了精神,眼睛都瞪大了。

“说说看,说得好的话,朕重重有赏!”

“是!”

郑子文立刻点了点头,然后再一次笑了起来。

“陛下,我们大唐如今经济已经开始日益繁荣,已经有了盛世的预兆,昨天我在街上的时候,就发现我们长安的一匹丝绸比上个月跌了五文钱。”

李世民不知道为什么郑子文说的有些词不达意,但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

郑子文也不卖关子,直接朝着李世民点了点头。

“陛下,我所要说的就是这个丝绸,您知道,丝绸在我们长安不算什么贵重货物,一匹丝绸贵的不过两三贯钱,便宜的不到一贯钱,但是,只要出了陇右过了大食,丝绸的价钱就不按匹来算了。”

李世民顿时好奇的眨了眨眼睛。

“拿按什么算?”

“按两!”

一说到钱,郑子文的眼睛顿时变得闪闪发光起来。

“一两丝绸二两金,陛下您说,微臣这算不算是点丝成金啊?”

李世民眯着眼睛不过话,脸上的神色变了好几次,过了好半天,才把目光转向郑子文。

“该怎么做?”

郑子文听出他问这话的意思应该是相信了,但是还有一丝不确定。

于是郑子文再次笑了起来。

“陛下多虑了,这个做法并不复杂,我把他归结为三个步骤!”

说到这里,郑子文顿时伸出了三个指头。

“第一,带好丝绸,第二,通过陇右和大食的商路把货运出去,第三,以一两丝绸二两黄金的价格卖掉。”

看着郑子文停了下来,李世民还有些发愣。

“没了?”

郑子文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没了!”

“……”

看着有些面色不善的李世民,郑子文顿时讪讪笑道:“如果硬要说有什么,那就是这路上有些不太平,其他倒是没什么,咱们的丝绸到了那边,的确值这个价。”

听到郑子文这么说,李世民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如此朕就放心了,至于不太平的地方,朕会让他们太平的。”

对于李世民的话,郑子文一直有些弄不明白,直到两个月之后,他终于知道李世民说的“让他们太平”是怎么回事了。

焉耆被灭了。

焉耆是一个小国家,地处陇右边陲,平时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顶多就是在边关设个卡收个费抢点商人货物什么的。

要说他真的有什么错的地方,恐怕就是错在挡了李世民的财路。

所以归纳起来说,就是焉耆之所以被灭,其实就是因为李世民被财富刺激的红了眼,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下了一个命令。

然后,大唐士兵被军功和财富刺激得红了眼,就“嗷嗷”叫着把焉耆灭了。

从出兵到灭掉焉耆班师回朝,不到两个月,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大唐如今的战斗力已经爆表了。

接下来,李世民就尝到了郑子文所说的“丝绸换黄金”的甜头。

而且,他发现郑子文说错了,大食国那边才是一两丝绸二两金,过了大食往西再走几百里,就是一两丝绸三两金!

当负责出售丝绸的官商带着几车黄金回来时,李世民完全震惊了,他第一次发现,原来钱居然这么好赚。

于是,当天长安街上的御酒阁旁边就新出现了一家商铺,名叫“御绢阁”。

大家都知道这个地方是做丝绸生意的,但这个商铺做的生意和其他的商铺完全不同,因为它只收不卖!

而且,这个地方只把丝绸分为两个档次,上品和下品,上品丝绸就是市场上比较好的丝绸,这种丝绸御绢阁以每匹丝绸九贯钱收购,而差一些的御绢阁则给出了三贯钱一匹的价格。

这是市场价的三倍!

整个长安的丝绸生意顿时迎来了一次“大地震”!

令大家感到意外的是,御绢阁这一次真的是拿出了血本,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把长安城的丝绸价格抬高了三倍!

如今,不是富贵家庭,真的穿不起丝绸了。

与此同时,一支超过五万人的护卫队,护送着一支庞大的车队离开了长安。

同时李世民也颁布了新的旨意,所有的商人,不得将有关丝绸的一切带出大唐,包括蚕和蚕卵在内,都不允许带出大唐,一旦发现偷带的——斩!

李世民之所以做出这么严厉的办法,无法就是为了一个字——钱。

丝绸带来的暴利让李世民都充满了震惊,他很清楚,如果他掌握了这条商路,只需要短短两年的时间,那些世家大族再也无法和皇权抗衡。

有了钱,他可以免除大唐所有农民的赋税,让世家大族失去生存的土壤。

有了钱,他也可以像郑子文那样,在全国开上几十所不要钱的私塾,让世家大族失去新鲜的血液。

有了钱,他可以供养更多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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