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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皱了皱眉,拍马赶上,凑近程墨身边,低声道:“要不,坐车?”
她的身份还是被五路统领知悉了,沈冰曾婉转劝她坐车,这样连续骑在马上六个时辰很累,她是女子,理应该受到优待。苏妙华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既然大家都骑马,她完全没必要坐车,可是现在她改变主意了,因为程墨。
程墨侧头看了她一眼,眼神中明明白白传达着两个字:“胡闹。”
他不会坐车,也不准苏妙华坐车。她可是打着保护他的名义随军的,也学娇小姐坐车,那还是在保护他吗?
苏妙华明的白他的意思,咧开嘴想笑,笑容比哭还难看。
太阳挂在天边,在这一望无际的荒原,好象比京城要大上很多。苏妙华望着红彤彤的太阳,有些怔神。
队伍停下来,军士们开始扎营,一天的行军结束了。
苏妙华下马,走到程墨身边,想扶程墨下马,程墨已抬腿下来,低声道:“我没事。”
苏妙华心想,你那叫没事吗?只是周围侍卫们来来回回,各种忙碌,有些话不方便在这里说。
程墨虽然不懂军事,却也懂离开京城便应该养成军士们严肃军纪的习惯,刘询在灞桥讲话开始,这支军队就进入战时状态。他建议乔洁对大军按战时要求,乔洁深以为然,这一路军纪都很严格,军士们也都习惯了,行军、扎寨,有条不紊,各司其职。
营帐立好后,程墨进帐,苏妙华端了水进来,难得她这千金大小姐肯做这些下人才做的粗活,脸上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儿。
“来,把战袍脱了。”她放下洗脸盆,上前侍候程墨更衣。
盔甲重达四五十斤,穿在身上一整天,不累是假的,能脱下当然不会穿着。程墨任由她解开前面护甲,还不忘取笑道:“让你在家当夫人你不干,非要跟到这儿当婢女,这下高兴了吧?”
“高兴,很高兴。”苏妙华唇边绽出甜甜的笑容,那笑,是发自内心的。在府里有什么好啊,能跟在自己心爱的男人身边,那才是求都求不来的事儿呢。好吧,她也承认,一路上又累又无聊,可只要在他自己边,再无聊也开心。
脱了铠甲,露出里面的白纨裤和中衣,苏妙华伸手便去解程墨的裤腰带。程墨赶紧捉住她的手:“我自己来。”
开玩笑,这丫头没轻没重的,要是用力往下扯,结痂的皮肉会被她扯下来的。
苏妙华还要说什么,程墨已轻轻褪下纨裤,雪白的大腿上一片殷红,有些地方结痂,有些地方血水慢慢渗出。
程墨没有想到,连日不停行军,马鞍竟把他的大腿内侧磨破了,每晚涂了药,伤处开始结痂,第二天这个部位又磨破。他在京中时常骑马,也就当丞相这几个月才改坐车,没想到身体会变成这样,从第三天开始破皮到现在,就没一天好过。
好不容易把纨裤褪下来,苏妙华用毛巾轻轻擦拭干净血迹,然后涂上药膏。帐中只有老婆一人,程墨也就不拘小节了,并没及时换上干净的纨裤,而就那样走到帐中间的书桌旁,磨起了墨。
苏妙华重新打水进来,为他擦拭身子,看着他结实白哲的胸脯,眼神迷离。这些天她独自承受雨露,身子早就敏感得很了。
程墨感觉到她色迷迷的目光,勾了勾嘴角,道:“取衣服来。”
这个时间,可不适合颠鸾倒凤,在军中,还是要注意一点的。
穿上轻便的袍甩,程墨坐下写字。每天都有来自京城、乌孙、匈奴的密报送到他手里,他每天最重要的工作,便是分析这些情报,做出决定,发出命令,有时等不及到晚上,也会在马上匆匆写信,把命令发出去。
每当这时,苏妙华都会识趣地退出帐去,跟黑子一样站在帐外,成为程墨一名侍卫。她在军中的身份,就是侍卫。
进入匈奴的司隶校尉还没能打进单于、左贤王一类高层人物的身边,只是查到匈奴的大军在集结,具体多少人还不知道,只知每个部落人人兴高采烈,跟过年似的。
程墨的指示是让他们首先注意安全,匈奴人和吴朝人在外貌和语言上可谓泾渭分明,要不引起他们的注意和戒心真的很难,现在这些人还在寻找机会,但程墨担心他们太过冒进,引起牧民们的疑心。
大战一触即发,这个时候几个吴朝人混进去,用意实在太明显了。好在他们扮成走私的商贩,才能在牧民中立足,只是这样一来,带去的东西卖光,会有些不便。慢慢来吧,总能找到机会的。
信是用一种特殊的墨水写成的,晾干后没有字迹,不知情的人只会看到一张普通的羊皮,绝对不会看到上面的字,只有把羊皮放在火上烤一会儿,才能显出字迹。
这样,能最大限度保证司隶校尉的安全。
写完这封信,等信干的当口,苏妙华的声音传了进来:“乔将军。”
声音清脆动听,倒也不是特别响亮,程墨知道,这是她提醒自己,乔洁来了,于是赶紧把余下几封信揣进怀里,吹了吹那封写好的信。
帐外,乔洁和苏妙华闲聊着:“再往西北更冷,你可有准备御寒的皮裘?”
眼前这位可是苏丞相之女,程丞相之妻,丝毫大意不得。当乔洁得知苏妙华是苏执的女儿后,对她便恭敬得不行,大老粗对文化人还是相当尊敬的,这个时代没有文尊武卑的观念,他的尊敬纯粹是对文化人的敬意。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苏妙华对他也很客气,道:“带了。”
发现他那个晚上,程墨写信回府跟霍书涵说一声,第二天霍书涵立即派人送来御寒衣物,跟刘询派来宣诏的郑春只前后脚。
第602章 军纪
乔洁并不如他外表看起来那么粗犷,见连苏妙华都在帐外候着,已知来得不是时候,干脆停下和苏妙华说些无营养的废话,直到程墨迎出来,道:“乔将军来了。”
“啊哈,五郎。”乔洁自然明白,程墨这是把该办的事情办完了,当下笑吟吟地和程墨打着招呼,一指身后,道:“儿郎们安营扎寨时猎了一只鹿,特地请五郎尝尝鲜。”
身后一个随从手捧漆盘,漆盘上是一只烤得金黄的鹿腿。
程墨有些意外。
乔洁解释道:“刚才负责立驻马桩的儿郎们见一群鹿跑过,有人箭快,射杀了一头,其余的都吓跑了,他们没敢去追。”
听到最后一句,程墨脸色才好看些。营帐未立,就跑去猎鹿,这是把十五万条鲜活的性命不当回事啊。
乔洁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道:“我已把为首一个百户长降为十夫长,算是小惩大戒。不过这鹿,总不便丢掉。”
越往西北荒原越多,动物也多,不过为了严肃军纪,并不准军士们捕猎,试想,只要动物群经过,军士们便各各弯弓搭箭,只顾射猎,不顾军纪,还像什么军队?难道等敌人探知这弱点,驱赶动物引诱么?若真是这样,大军离溃散也不远了。
这还差不多。程墨脸色总算恢复如常,道:“乔将军请帐里坐。”
两人入帐坐下说话,自有侍卫接过鹿腿,送进帐旁临时搭起来的小厨房。
军中生活枯燥,乐趣实在不多,从京城到乌孙,路途遥远,这一路总得找些消遣。程墨最爱喝茶,霍书涵为他收拾行李时,自然要把茶具装上。这些天程墨喝茶的时间并不多,但今天乔洁显然是有备而来,刚坐下便道:“我来讨一杯茶喝。”
客人都这么说了,程墨自然没有异议,苏妙华很快端上茶具。
乔洁欠身道:“哪敢劳动夫人?”
苏妙华瞟了程墨一眼,道:“现在我可不是夫人,只是一个侍卫。主人有命,哪敢不从?”
这话说得程墨莞尔,俊目回瞟苏妙华一眼,苏妙华会意,俏脸一红,抿嘴低头退开。
暧昧在两人间一闪即逝,乔洁只做不知,和程墨商量道:“前面就到陇西,大军就要分兵,五郎有什么指示?”
过陇西,出玉门关,匈奴就在眼前。
程墨摇了摇头,道:“按照原计划去做吧。”
“诺。”乔洁肃然道。
水沸了,程墨泡茶,茶香自他指尖弥漫开,他笑道:“回京以后,要喝茶就到我府上去。”
这是激励,只有此役一战而胜,回京后乔洁才有脸上门,要不然哪有脸见程墨。
“诺。某一定不辱使命。”乔洁神色郑重地应诺,此战若不竞全功,他情愿战死沙场,马鞋裹尸。
程墨哪知道他已存了赴死的决心,把一杯茶放在他面前,笑道:“别放松。身为统帅,应是全军最冷静的人,哪能轻易神经紧绷?”
乔洁又应了一声:“诺。”
睽违二十多年,再次上战场,这个机会,他无比珍惜,可也正因如此,越靠近敌军,他越紧张,虽然他明知身为三军主帅,应该比任何人都冷静。
两人喝茶间,程墨道:“我以前看闲书,曾在一本杂书上看到一个人,以士人出仕,却统兵领将,无一败绩。这人还创造一门学门,他的门生当他如圣人般。”
他讲起王阳明的经历和他所创造的心学,听得乔洁张大了嘴合不拢,道:“不愧为杂记,能把人想像得这般厉害。”
这是发生在另一个空间,一千五百年后,真实的人和事,程墨假借杂记之名娓娓道来,却没想到乔洁惊叹之余,竟这么感慨。
程墨笑了笑,道:“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呢?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真出现这样一个人也不奇怪。我跟你说这个,是让你别紧张,可别匈奴没有击溃,自己先乱了阵脚。”
“那不会。我上了战场,浑身的血就跟沸水似的。”他指了指面前的小泥炉,上面的瓷壶咕噜咕噜地冒泡。
“那就好。”程墨道。
作战计划在出征前已经做好,照计划行事便是。两人喝了茶,程墨留乔洁用膳,乔洁还有事要处理,告辞离去了。
程墨和苏妙华对坐吃饭,那条烤鹿腿被切成薄片,放在中间显眼的位置。苏妙华不时夹一筷到程墨唇边,道:“味道不错,你尝尝。”
“赶紧吃吧,吃完我还有事。”程墨道。
苏妙华应了一声,不敢再耽搁,赶紧吃完。
吃完饭,程墨又坐到书桌前,继续处理密报。
雷昆送来的情报说,胖王几个兄弟都不满解忧公主调动军队,其中尤以胖王的三弟盖滋縻反对得最厉害。在盖滋縻看来,匈奴是不可战胜的,联合吴朝击匈奴的行径殊为不智,他暗中联络部落首领,要拿下解忧,把解忧送给壶衍缇。
雷昆提到,因为昆莫一向娶两位可敦,左可敦是匈奴公主,右可敦才是吴朝公主,乌孙跟匈奴的关系又比吴朝亲近得多,此次解忧公主代替胖王发号施令,部落首领多有不服,口出怨言者很多。
程墨看完密报,心想,看来杀了木那塔,逼使胖王联合吴朝出兵攻匈奴还不够啊。此次是解忧公主向吴朝救援,又有胖王的国书,吴朝才出动大军,联合乌孙攻匈奴,怎么在乌孙贵族看来,反而是吴朝求着他们,依仗他们?
程墨皱了皱眉,开始给雷昆回信。
“来人,即刻把信送出去。”写好信,晾干,程墨呼唤一声,黑子掀帘而入,躬身应诺,很快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