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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此言,方初晴一激灵。
她总觉得梁竹月总像跟她有仇似的,对她不是普通的厌恶,却好像有深深的恨意。但她一直以为那是梁竹月死了老公后有点心理扭曲,见不得亲生儿子跟别的女人亲近的缘故。但难道。。。太太也发觉她和松风园的气场相克了吗?梁竹月不是有什么秘密吧?不是认识桑青吧?她们第一次见面时,梁竹月脸色苍白得像个鬼,她曾经以为是梁身体不好的原因,难道是因为认识这肉身?
第二十二章节 水灯节
这样一想,就能解释为什么沈大奶奶和王妈妈总是针对她笑里藏刀,后来又百般想置她于死地了。可她们又为什么收留她呢?是为了就近观察和变相拘禁?很可能。但是听皇上的意思,桑青和他的恋情是秘密的,应该不会有其他人知道桑青的身份和存在呀!还有,皇上和梁竹月也似乎有暖昧似的。。。
天哪,为什么这么乱呀?老天为什么不让她借寺还魂在一个普通话牧民女的身上?桑青、皇上和梁竹月的关系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假如梁竹月真的认识桑青,那她就必须跑得越远越好,不然无权无势的她,早晚要遭了毒手。毕竟,她不能一辈子指望沈澜和皇上的保护,她也没时间培养自己的势力,和梁竹月搞对抗。
人生苦短,白痴才愿意浪费在宫斗和宅斗上。
“不是说你不好,只是说你和松风园那边可能犯冲。”见方初晴低头不语,太太连忙道,“你还别不信这些,灵着呢。你大奶奶自打松风园不平静以来,做了不少错事。她十八岁嫁过来,过了年二十四了,加起来都没有最近犯的毛病多,连样貌似乎都变得刻薄了,所以,还是让你们不见面的好。或许,就是因为那两个小东西不亲近娘亲奶娘。唉,女人哪,对自己的儿子都舍不得撒手。”
方初晴连忙摇头道,“哪能怨怪呢?想当初我没有饭吃,是松风园收留的我,这恩情我永生难忘。”
她说的是感激松风园,可没说感激梁竹月,但太太没注意这些字眼,欣慰地点头道,“好孩子,你能这样想真好。”
方初晴连忙岔开话题,决定把握这最后的时光,好好和无思无我亲近。将来。。。也就再过个二十年左右,当她变成中年煤气罐,也许会重回大江国,在那条通往皇宫的官道边等着,和普通小民一样,望着意气风发、年少英雄的左右师王的踏马而过,想想他们窝在她怀里的往日时光。。。那时,只要看着他们好好的,她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于是,在最后一个月为奴生涯中,方初晴比任何一段时间都忙碌,起早贪黑,往返于蘅芷院、广武院、流心院之间。到太太那儿,自然是为了宝宝们,那是她很开心的时段。到景鸾那儿,是为着帮忙他准备去北边的东西,她也是很乐意的。在广武院。。。其实除了偶尔刷刷马外,她没什么事做,但沈澜却好像特意跟她做对似的,那么多小厮不用,两个屋里的美人不招呼,偏偏要她侍候。
所谓的侍候,倒不是什么重活,就是吃饭时让她站在一边布菜倒酒;批阅军中文件时,她得在旁斟茶递水;偶尔闲来读本书,还得给她剥瓜子。照例,她辛辛苦苦剥好瓜子放在一只小白瓷碟里,然后那个可恶的男人尽数倒进嘴里,三两下吃光。
还有,死沈二还常要求她给他捶背。每当此时,她总是笑眯眯的,看起来态度相当好,其实恨不得每一掌都含着无上内功,最好是化骨绵掌之类的,直接拍死他算了。
他哪来的这么多臭毛病呀,纯粹是折腾她玩。他就是恶趣味,天下第一大阴人,以折磨她为乐的。
而日子就在这样或那样的烦恼与喜悦中过去了,转眼到了四月二十,距无思无我的周岁生日还有四天的时间。方初晴在无限惆怅和依依难舍的心情中,帮着田玉清张罗沈府金孙的周岁宴,然后决定买点分别的礼物送给对她还算照顾的人们。
大江国还有个风俗,那就是四月二十有一个民间节日,叫水灯节,有点像中国的乞巧节和日本那种专门为少女举办的节日。在这一天,未嫁的少女都会参加庙会,然后在河水里放灯,如果水灯彻夜不灭,就能得到百年不渝的爱情
让心上人爱一百年?如果能被深深的爱上五十年,对于个女人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了吧?
方初晴自重生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节日,好奇之下不禁想亲自看看,因为那一天格外热闹,还想顺便买点礼物给大家。可当她把这要求一说,请求沈澜准假时,沈澜却很不高兴且不讲理地道,“那是未嫁少女的节日,你已经这样了,还掺和什么?”
什么叫她已经这样了?她哪样了?不就是非完壁之身吗?他有毛病没?干吗总提起这事?
于是她恼火地道,“ 我现在没有丈夫,有权利再找一个。大江律法也没说刮妇不能再嫁,我为什么不能参加水灯节?那个男人。。。我当他已经死了!”
“不许去!”
“非要去!”
“反了你了?”
“那麻烦王爷把我当反贼抓了杀头好了。”方初晴说完,甩门就出去了,完全没意识到她对沈澜早没了仆人对主人恭敬顺从态度,平时的反抗因为没受过惩罚,现在就成了一种习惯。恃宠而娇,是每个女人都会的,关键是那个男人是否纵容她。而往往,每个女人都意识不到这一点。
“二爷,您就让她去呗。初晴是个爱热闹的性子,多大宅院也关不住的。只怕等她离开沈府,离开大江国,以后还没机会了。”景鸾在一边,语气温柔,还夹杂着一丝怅然似的,动了沈澜的心。
是啊,她要走了,可怎么留住她呢?不能直接拦着,不然这女人得狂到没边儿了。可是,他没有其他理由。景鸾说得对,她似乎不属于这儿,但他真的不愿意从此再看不到她。因为。。。因为折腾她很有意思。
结果,沈澜没管得了方初晴,眼看着她在四月二十这一天的黄昏时刻,打扮得漂漂亮亮,和一群大小丫头前呼后拥地出了门。
这一天,暖风熏得游人醉,在掌灯时分,临着和政城主河道的大街上已经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小贩们和各种演艺杂耍也开始表演,所有的人都很快乐,很兴奋,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期待。
而街景和人群也感染了方初晴,让她暂时忘记了离别的愁绪,沉浸在民间朴素的快乐之中,并不知道她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
“大人,何时动手。”在一间临水酒楼最高层的雅间时,一个普通到扔到人群中很难被人发现的男人问。
“你到对岸去,放灯时动手。”一个男人答,正是那天在烤鸭店前盯着方初晴的人。
“有把握吗?”沉吟了一下后,他又问,“死伤过多的话,事情会闹大的,这样子于我不利。”
大众脸男得意一笑,“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级都不在话下,何况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第二十三章 追杀
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一样,但凡逢年过节或者特殊的纪念日所有商品的物价都在涨,特别是必需品。就像此时,水灯要一钱银子一盏,质量越好,就越可能坚持到天亮不熄,自然也就价钱越高。
方初晴舍不得辛苦赚来的钱就那么打了水漂,于是在维维等众丫环嘲笑她财迷的声音中,买了盏最便宜的,跟大伙儿一起挤到那条名为一线牵的河边,放了进去。
不知为什么,一瞬间沈澜的脸在她脑海里闪过,但又被她很快甩掉了。而这种寄托希望的形式她也不怎么太相信,不过是凑个热闹,放松下心绪罢了,所以不用花费太多。
河边挤满了未婚少女,叽喳吵闹、欢声笑语。方初晴在头上包了块小碎花的帕子,让人家瞧不出是已婚还是未婚,看着河面的一盏盏的灯,心情一时大好,和维维等人玩了个不亦乐乎。
正开心着,她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舒服的感觉,似乎有汹涌而来的杀气环绕住了她,令她透不过气来,就连温暖春夜的温度都仿佛骤降到了零下似的。
重生前,她是个感官迟钝的人,不然也不会被不知哪个贱人陷害因药物过敏而丢掉了小命。但重生后,当她的灵魂与这个肉身越来越契合的时候,传说中的第六感好像在她身上萌发,并且极度灵敏。
惊慌中,她唯一的念头就是躲避,为了防止被她牵连,她跟谁也没打招呼就快速回身,离开河边。不过走还没两步,远远就望到离她不远的地方,一个高大的男人正往河边挤。他是如此鹤立鸡群,就算极度低调也掩盖不住的光华夺目,不动声色却无法令人忽略,以致于被少女们“无意中”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寸步难行。
从未像此刻这样,方初晴见到沈澜是那么高兴的,好像他脑门上就写着“救星”二字,于是她劈波斩浪地向他“游”了过去。
沈澜当然早就看到了方初晴了,事实上,他就是跟着她出来的。他向来讨厌人多的地方,特别是女人多的地方,今天却破了例。他对自己说是为了避免方初晴惹麻烦,毕竟皇上把她的安全交到了他手上,不容闪失,不愿意承认了是怕她跟哪个小子对了眼,嫁人去也。
可是。。为什么她一脸惊惧?遇到登徒子吗?可恶,谁让她打扮得那么漂亮的?身上穿着件曲绿绣蟹爪的纱衣裙,外面罩着淡黄对襟比甲,头上包着小碎花的帕子,脸蛋像放光一样的微笑着,似一朵清新小花似的在人海中漂,实在是惹眼。
哼,现在知道怕了!
心里这么想着,脚下却自有意况地向她的方向挤去,好不容易“交汇”在一起,方初晴立即叫道,“二爷,救我,有人要杀我!”
沈澜一皱眉,“这是怎么说?”
“我不知道怎么说,但我就是知道!”方初晴有点急了,因为感觉那杀意从河对岸传过来,始终围绕着她,不管她怎么躲也摆脱不掉,令她觉得自己像枪口瞄准镜下的猎物,十分恐慌。
话音未落,沈澜突然伸臂,把她抱在怀里。在愕然间,她感觉脑后一凉,之后身侧有人尖叫一声。再转头看,一支比正常羽箭大了三倍的铁箭,射中了旁边一个女孩,贯穿了那女孩的整个脑袋。
啊!停顿了数秒后,惊叫声四起,当周围的人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立即本能地四散奔逃。而这种恐惧有如传播最快的瘟疫,外面的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感染了情绪,也跟着拼命的逃。
然后,方初晴感觉自己被扛在了肩上,而且飞了起来。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没借助飞机或者游乐设施飞上天,但她看到脚下的不是云海,百上人海乱流、挤撞、踩踏、哭叫一片。她惊恐地闭上眼睛,不知道当这一切结束,敏华欢乐的水灯节庙会将变成什么样子。
“待着别动,我去去就来。”沈澜运起轻功,带方初晴躲到最近一座建筑的屋顶上,斜长的屋脊正好挡在了他们与大河之间,是最好的掩体。
方初晴很害怕。之前她虽然面对过伤害但那都没有此时被追杀的感觉强烈,科是生死一线。
不过还没等她回话,沈澜已经跳下了屋顶,但很快就回来了。
“追不到了吗?”她问。
沈澜摇摇头,没吭声。
要他怎么说呢?不是追不到,在军中多年,大小征战无数。他引以为傲的,不仅是自己卓绝的武功而已,还有在百万大军的乱战中尚能保持的清醒,以及寻找到目标的犀利感。那个刺客没有离开,他可以肯定,只要他渡过河面,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