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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的理由很充分,虽说已经挫败了刺杀行动,但难保没有别的刺客盯着瓦利斯,所以他大摇大摆的走陆路,佯装瓦利斯与他在一起,这样可以吸引刺客的注意力。
瓦利斯和兰马洛克则扮作商人,乘船南下。
宫廷总管接受了这个提议。
林叶原以为瓦利斯在临走前会塞给他一份密旨什么的。
因为他始终疑惑皇帝陛下为什么会派他到远东来。
有什么事是别的使者不能办的,非得是负责管理宫廷的心腹?
但瓦利斯直到上船也没有做出多余的反应。
林叶一度认为自己只是想多了。
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宫廷的总管无缘无故消失,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扎眼的事情。
以四位皇子的手段,不难获取到瓦利斯到远东来的消息。
而皇帝陛下再是老迈昏庸,也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也就是说,他是在明知道四位皇子将获取瓦利斯前来远东的消息的基础上,仍然坚持派瓦利斯来。
能够解释这一点的就是,皇帝陛下这一点不是做给他林叶看的。
而是做给那四位皇子看的。
类似于敲山震虎的意思。
但一个被帝国遗弃的远东,何德何能,会得到王都方面的如此重视呢?
还有瓦利斯告诉他的“与蔷薇夫人的约定”又是什么意思?
这一点应该不是出于皇帝陛下的授意,甚至他脑海里根本就没有对这位蔷薇夫人的印象。
“还真是令人头疼,不过这些问题只要到了王都,自然也就拨云见雾。”
林叶乘坐在马车上,缓缓西行。
这要是搁半年前,从曙光镇到猎鹰镇的道路泥泞不堪,少说也得一个星期才能抵达。
但随着远东工业化的进展,地方的兽人部落在林叶的号召下,纷纷开始修路。
毕竟只有加大和黑火堡的联系,兽人部落才能实质性的提高生活质量。
比如将农作物、猎物、矿物拿到曙光镇去贩卖,绝对能****猎鹰镇更好的价钱。
再比如从曙光镇生产出的各种生活物资,运输到远东的各个部落里。
林叶所号召的“要致富先修路”在兽人群体中绝对是深入人心。
尽管庞大的铁路网至少要十年后才能成型,但开辟一条煤渣堆成的道路还是不难的。
几十个部落分配任务集体行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能铺起。
这就让时间缩短了一倍有余。
他们只用了四天的时间就抵达了猎鹰镇。
林叶这趟前往王都仅仅带了两个人,兰斯洛特以及梵特。
对他来说两个人已经足够了。
不过除了这两个人以外,还有奇克、璐璐、可可这三个活宝。
这是尤菲执意让他带上的,林叶也只能接受。
“这次从陆路进入王都,正好可以考察一下黑曜、云垂、枫叶这三个行省,虽然之前看地图,早已把这几个行省的地理形势记得滚瓜烂熟,但毕竟还是要亲自走一趟,才能体会到这里的风土人情的。”
林叶从马车下来,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步入帝国的领地。
虽然之前去过一趟暗流城,但那里毕竟是海上的自由邦,而且他也只短暂的待了几天的时间。
从现在开始在接下来的三四个月的时间里,他将好好的游览帝国风光。
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有利无害。
“听商人说猎鹰镇不是很繁荣的吗?怎么看起来破破烂烂的,连我们曙光镇都比不上?”
梵特好奇的看向四周,这同样也是他第一次登入帝国的领地。
猎鹰镇大多是低矮的石头房子,连两层楼都非常少,街上开这些店铺,但大多数都已经关门。
来往的人群并不多,偶尔有几名雇佣兵模样的人出没,也都行色匆匆。
看起来非常的冷清。
“猎鹰镇作为一个边陲小镇,其常住人口本来就不超过1000人,由于靠近远东这个兽人聚集地,它生存的根基就在于同兽人的贸易,商人从兽人手中收购魔兽的皮毛、爪牙等物品,兽人则购买生活必需品。”
林叶继续解释道,“早期的商人是通过这种方式赚了大钱的,这也造就了猎鹰镇的繁荣,但随着曙光镇的发展,我们有了港口这一渠道,兽人更乐意到曙光镇去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而非是猎鹰镇。”
比较起总想从兽人手里榨取利润的猎鹰镇的奸商,包容性更强的曙光镇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再者随着远东的统一,小公爵的威望达到了顶点,大量的兽人在曙光镇工作。
那座新兴的城镇简直是被兽人视作是圣地一般的存在。
“原来是这样,看来猎鹰镇变成这个样子,还跟我们脱不开干系。”
梵特总觉得有种难以言喻的窃喜感。
“走吧,虽然大多数的店铺都已经关门,但至少旅店还是在营业的,今晚我们要在猎鹰镇上投宿,记住,我们的身份是普通的商人,不能太张扬了。”林叶提醒道。
梵特点了点头。
一行人朝着旅店的方向去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猎鹰的风波
太阳落山以后,猎鹰镇萧条的景象总算有了些起色,因为从森林里狩猎的佣兵们回来了。
原本魔兽皮毛这些东西都是兽人拿到镇上来卖。
但随着曙光镇的兴起,猎鹰镇上已经很难见到兽人出没的影子。
佣兵也就自然而然的扮演起了狩猎者这个角色。
黄昏下佣兵们在小酒馆内饮酒作乐,喧哗吵闹。
林叶一行人在旅馆前停下,准备入住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小女孩跑了过来。
她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样子,头发是天蓝色的,这在猎鹰镇上比较少见。
事实上不仅是猎鹰镇,就算是整个帝国都非常少见的。
因为帝国的居民常规发色是以亚麻色与金黄色为主。
林叶虽然没有去过帝国的内部,但在书籍上有记载,非要说哪个地方的居民是天蓝色的发色的话。
那就是在北方的蓝霜王国。
蓝霜王国又号称精灵之国,所有的居民天生都能与精灵沟通。
个别出类拔萃的人物甚至还能得到精灵的守护,得到特殊的力量。
这种力量类似于魔法,但又不完全是,是借助精灵作为媒介,吸收空气中的元素进行作战。
蓝霜王国历史悠久,一直处在一个比较封闭的状态。
在猎鹰镇上,居然会看到蓝霜王国的子民,这实在是件令林叶感到非常惊讶的事情。
不过这个小女孩的处境可不怎么好,她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看起来脏兮兮的,而且面黄肌瘦。
她怀里抱着一块黑面包拼命的跑。
一个身材微胖,戴着顶高高的厨师帽的中年人在后追赶。
小女孩慌不择路,根本就没看清楚前边有人过来。
迎面就撞了个满怀。
“喂,你长没长眼睛?怎么走路的?”被撞到的人不满的呵斥。
这是一名体型肥硕的佣兵。
在他那富有弹性的赘肉上,小女孩被弹了出去,整个人摔倒在地。
“对不起,对不起。”
她一边道歉,一边去捡掉落在地上的面包。
“你这个小偷,总算追到你了,我看你还能往哪儿跑。”
中年人气喘吁吁的追了过来,他一把揪住这个小女孩,打算给她点颜色瞧瞧。
“请放开我,虽然现在我没有钱支付给您,但等我赚到钱以后,一定会第一时间还给您的!”
她苦苦的哀求。
这让人看了于心不忍。
“哼,你们这些北方来的难民,就知道偷,我就应该报告给士兵,把你们统统给抓起来!”
这位面包店老板不依不饶。
猎鹰镇已经是狮心帝国东北部的边陲小镇。
还要更北的地方,就只有蓝霜王国。
“不就是一个面包嘛,我们替她付了,你也不必这样为难她。”
被撞到的那个佣兵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扔了过去。
区区一个面包可要不了这么多钱,面包店老板心花怒放,接过银币欢喜的离开。
“非常感谢你们,我会尽快找到工作还你们钱的。”
小女孩捡起面包,小心擦拭掉上边的灰尘,诚恳的道谢。
然而站在她面前的这两名佣兵却是不怀好意一笑。
“要找工作吗?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诺顿兄弟的人了,就跟着我们佣兵团走吧。”
两兄弟中的哥哥诺顿,也就是那名胖佣兵拎起小女孩,就要将她带走。
“请您放开我,放开!”
她意识到不妙,拼命的挣扎。
周围有人窃窃私语,但没有人站出来制止。
因为这帮新来的佣兵行事非常的霸道,他们可不敢轻易招惹。
“两位,你们这是要到哪里去?”
已经准备进入旅店的林叶转过身来,拦住了这两名佣兵的去路。
“哪里来的小鬼?没听说过我们诺顿兄弟的名头吗?”
兄弟两人中的弟弟诺布厉声呵斥。
他抬起一巴掌想要把这个不自量力的小鬼给拍飞出去。
然而一只有力的大手将诺布的巴掌给横空截住。
“又是谁在多管闲事?”
诺布的手腕被人拧住,动弹不得,当即勃然大怒。
他这才看清,在那个小鬼身旁,站在一个高大俊朗的年轻人。
赫然是兰斯洛特。
不过兰斯洛特并没有穿戴铠甲,而是穿的一身便服,所以显得不是那么有威慑力。
“两位当街掳人,可是违反帝国法律的,我只是好心的想要提醒两位一下而已。”林叶缓缓道。
他示意兰斯洛特放手。
后者将诺布往前一推,诺布踉踉跄跄跌倒在地。
诺布捂着手腕哎哟叫唤,兰斯洛特的手劲可不轻。
“什么当街掳人?这是我们兄弟俩花一枚银币买过来的!”
“就是,这是我们花钱买的!”
兄弟两人理直气壮,根本就不把眼前的少年放在眼里。
因为他一看就是个异国人嘛,异国人能有什么好怕的?
至于那个年轻人虽然厉害,可双拳难敌四手,他们诺顿兄弟就算打不过他,叫上佣兵团的大伙,非把他给揍得满地找牙不可!
“花钱吗?那不知道两位的契约在哪里?有没有办理合法的手续呢?”林叶继续问道。
根据狮心帝国的法律,买卖奴隶并不违法。
但前提是需要有契约以及手续。
诺顿兄弟显而易见一件都没有。
“这个……她欠我们钱,我们带走她,你管得着吗?我可警告你,我们诺顿兄弟是的人,劝你不要惹火上身。”诺顿恶狠狠的威胁道。
他们土狼佣兵团自从到猎鹰镇以来,横行霸道,没人敢惹。
区区一个黑头发的小鬼,他们自然是不会放在眼里的。
“欠钱吗?”林叶挥了挥手。
梵特立即取出一袋银币递到他的手上。
看这一袋银币少说也得有七八十枚的样子,这可是诺布兄弟差不多一个月的收入了。
兄弟两人狐疑的打量这个少年一眼,敢情他们是遇到一个挥金如土的土财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