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费娇娇呼出一口长气,有些不好意思的脸红了。
“娇娇,没事,大哥不会怪你,只是,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在你的眼里,我这个大哥并不完美。”
“哥……”
费东河宠溺的一笑,温柔道:“大哥没有怪你,世道险恶,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是尽量能保住家人性命而已。”
费东河环顾房间,手指拂过书架,沉声道:“娇娇,你喜欢这些书,大哥一定会想办法帮你保住他们,你喜欢的东西,大哥都会保住。”
“这么说,上京城,有可能保不住了?”
“或许,现在尚未有定论,不论怎样,大哥永远不会让你受苦。”
—————————————
明天中秋,我要出去玩一天,可能只有一更,提前祝各位中秋快乐。后天继续两更。
第三十七回 沈凌
费娇娇带着太子妃,如约来到柳家,见段大当家。
太子妃和段大当家谈了什么,无人知晓,直至太子妃出来的时候,眉飞色舞,满面春风。
出门以后,两人各自上马车,上车前,太子妃一拍费娇娇的肩膀,笑道:“费娇娇,这件事,你办的很好,本宫记下你的功劳了。以后,本宫会保护你,决不让那诺敏伤你半分毫。”
“臣妾多谢太子妃垂爱。”费娇娇心中腹诽,这件衣服,可是她最喜欢的,肩头的兰花,凤仪绣了半月之久,如今,被她一碰,以后再也不想穿了。
两人各自上车后,费娇娇回了费府。
一路上,她都在想着费东河与她的对话,前一世,她也曾经跟许多官场中人有过交集,官与商,本来就是不可分的,她一直以为自己很聪明,很能干,实际上,她比费东河多的,只是千年的历史经验教训,对于真正的官场,她是不懂的,政治永远比商途复杂,嫁给燕长卿之后,方才发现,她真的是一个政治白痴,偶尔出个小主意,想必也是别人想到了的,只是为了逗她开心而已。
从商,是走一步,看三步,从政,是走一步,看十步。所以,古往今来,多少成功的商人,最终的结局,十之八九,败在政客脚下。
咣当一声,马车停了下来,很急。
接着,听到车夫的呵斥声。
费娇娇沉沉道:“出了什么事?”
车夫停止了叫嚷,在外面毕恭毕敬的禀报,“启禀王妃,前面有个小乞丐突然冲出来,摔在地上,挡住了路。”
“凤蝶,拿些散碎银子给他。”费娇娇吩咐门口的凤蝶。
凤蝶打开车门,伸出一只手,把钱袋递给车夫,“拿去吧,这是王妃赏的。”
车夫一怔,咽着唾沫从那双白皙的像是春葱的玉手中接过钱袋,带着嫉妒,走到乞丐面前,一副趾高气昂的神情,“这是我家王妃赏你的。”
小乞丐抬起头,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没有半分欣喜与卑微,清澈的就像是山上汩汩而出的清泉,让人不敢心生亵渎。
车夫不由自主的打个寒噤,这清泉,这如这季节一般,寒风瑟瑟。
“我不是乞丐。”声音更是清澈透亮的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她虽然一脸菜色,脸上却很干净,并不像一个乞丐。
那个声音,引起了费娇娇的注意,原来是个女子。
费娇娇心中一动,对凤蝶说道:“凤蝶,你下去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凤蝶应声,下了车走到那个小乞丐面前。
“这位姑娘,你为何拦在我们马车面前?”
小乞丐抬起头,双手抱拳,如男子一般的爽朗,“惊扰了王妃,沈凌在此赔礼了,民女并不是有意为之。”她伸手一指路边的瓷器店,说道:“这家瓷器店,都是从我家进货,三个月前,他们说周转不灵,想让家父帮一下忙,家父把货物赊给了他们,打下了欠条,上个月,家父不幸身染重病去世,沈凌只有一个小弟,不满十岁,没奈何,民女只好从高密来上京要账,孰料,他们欺负沈凌是一个弱女子,不说不给钱,只让家父自己来取,若家父在世,怎么会让小女子千里迢迢来此,我们来了半月有余,盘缠花尽,我的家仆又生了病,今天再次上门要账,却被他们赶了出来,不成想惊扰了王妃,还请王妃恕罪。”
一番话,条理分明,静她抑扬顿挫的声音诉说一番,周围的人不禁都同情的看向她,有的人还小声给她出主意,让她求王妃解决。
费娇娇心里却在琢磨另一件事,上天真的是有好生之德,但愿,她没有看走眼。
“凤蝶,进来一下。把那位姑娘也带进来。”
“这……”凤蝶犹豫,这个姑娘衣衫褴褛,小姐的洁癖,天下无出其右者,能忍受此人吗?
“无妨,你只管带上来。”凤蝶悄悄吐吐舌头,小姐就像长了透视眼,自己想什么,小姐一下子就知道了。
沈凌跟着凤蝶上了马车,一股冷风嗖的跟着窜进来。
凤蝶赶紧关上马车,沈凌跪在车边行礼问安,然后半低着头等着费娇娇说话。
“抬起头来。”
费娇娇看到那双眼睛,微微颔首,把事情又问了一遍,沈凌如实作答。
“把你的欠条拿出来。”
沈凌取出欠条,费娇娇拿在手里,仔细验看一番,点点头。
“凤蝶,你先下去,我和沈凌姑娘有话要说。”
凤蝶一怔,留下王妃一人,万一这个沈凌是坏人怎么办?
“下去吧。”费娇娇的脸上有了丝丝不悦。
凤蝶赶紧下了马车。
“沈凌,你是高密人?”
“是,家父就是白玉沈,不知王妃可曾听说过?”
“高密沈!”费娇娇肃然起敬,若在前世,那就是国宝级大师。
费娇娇问了几个关于瓷器方面的问题,并不见得高深,却很专业,沈凌一一从容作答。
至此,费娇娇对她的身份再无怀疑。
“沈凌,我可以帮你要回欠款。”
沈凌抬起头,晶亮的眸子灼灼闪耀,“王妃的条件是什么?”
费娇娇满意一笑,这个沈凌,果然是个通透的,自己要的,就是这样的人。
“我要你。”
“王妃,沈凌不会为这点银子卖身为奴,我们沈家在高密虽然不是名门望族,也算得上小康之家,更何况,幼弟老母,都需要沈凌,沈凌宁可不要这银子,也不可能……”
“沈凌,你会错意了,我并未要你卖身为奴,你的幼弟老母,我也会派人去照顾,别忘了,我们燕家的根基就在高密,我写一封书信回高密,你的幼弟老母,自会有人关照。”
“那沈凌就不明白了。”
“我需要一个好姐妹,好朋友,好助手。而你,恰恰符合我的条件,这样说,你可会明白?”
沈凌点点头,沉吟不语。
良久,沈凌似是下了决心,拱手行礼,“王妃,沈凌同意了。”
“沈凌,不必急着答应,跟着我,不见得会是好事,或许,你要承受很多比今天更加困难的事情,很多困难,是你根本想不到的。所以,我给你一天的时间考虑,当然,瓷器店欠你的债务,我现在就去派人给你要回来。”
沈凌一震,满脸的错愕,“王妃,你难道不怕我带着银子悄悄离开吗?”
费娇娇摇摇头,微笑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如果你真的走了,我只当是做了一件好事,并不会放在心上,从而说明,你不是我要找的人,我又何苦烦恼呢。”
沈凌娇俏一笑,少女的精灵重回她的身上,“王妃,沈凌以后就是你的朋友,你的姐妹,你的助手。”
费娇娇伸手,“我的助手,欢迎你。”
沈凌看着自己的沾满尘灰的手,只是迟疑了片刻,便于费娇娇握在了一起。
第三十八回 考验
翌日清晨,费娇娇刚刚起床,凤蝶来报,沈凌已经在楼下等候。
费娇娇喜道:“请她上来。”
昨日她派人给沈凌要回债务之后,便离开了,毕竟要给沈凌留出时间安顿好随行的家仆。
今日的沈凌,一扫脸上的阴霾,虽然面色不太好,但精神状态,比之昨日,不知强了几许。
“沈凌,你吃饭了吗?”
“还没有。”
“那好,一起吃。”
沈凌也不客套,凤蝶盛了一碗粥,放在她的面前,坐在费娇娇下首的沈凌闻了闻,赞道:“真香。”
“那就多吃一点。”
沈凌娇俏一笑,拿起了筷子。
吃过饭,费娇娇带着沈凌进了书房,并严令任何人不得靠近书房。
“沈凌,我们随便聊聊。”
“好啊。”沈凌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觉得她是在向你笑,而且,她的眼睛清澈水亮,让人生不出半点轻忽亵渎之心。
“沈凌,你真的只有十四岁?”
沈凌点点头,活泼的笑意,从眼睛里轻快的扬洒出来,她的皮肤,是那种象牙白,衬着她如编贝般洁白的牙齿,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朵迎风摇曳的粉白色杜鹃花,纯真无邪,俏丽多姿。
“我把你留在身边,对你们沈家的生意可有影响?”
沈凌摇摇头,“王妃放心好了,我既然答应了王妃,自然是已经把家里的事情处理妥当,如果因为一个人不在,这买卖就没有办法运转,那这生意早晚得黄。”
费娇娇点点头,好,总算她没有看错人。
“沈凌,我在龙津桥外开了一家酒楼,用的是外祖母家的名号,你也知道我的身份不便露面,所以,我想这段时间由你替我去打理,也可积攒一些经验,有一天,会用得上。我这里有一封书信,一会儿我派人带你过去,自会有管事的接待你,这段时间,或许会很苦,因为,我需要你从最底层做起,每一个环节,你必须要熟悉,掌握。如果你觉得难以承受,可以直接找管事要银两直接回家。”
沈凌敛去笑容,正容道:“王妃,如果这点苦我都不能承受,就不会来这里了,沈凌既然答应王妃,做你的姐妹,朋友,助手,自然是要为你分忧。”
费娇娇笑了笑,点头道:“好,这是一对玉佩,你我各持一块,等到有一天,有人拿着玉佩去找你的时候,你就收拾东西跟她走,其他的,什么都不要问。”
沈凌颔首,接过玉佩,小心收起来。
费娇娇起身开了门,唤来凤蝶,“把东西拿来。”
沈凌诧异的看着费娇娇。
不一会儿,凤蝶返回来,手中多了一个包裹。
“沈凌,这是我让他们几个连夜为你赶制的衣服,鞋子的尺寸,我不能目测,一会儿把你的鞋子脱下来给凤蝶量一下,等做好了,我让人给你送过去。”
沈凌怔了怔,眼圈微微有些发红,“王妃,你怎么知晓我不会女红?”
“一看你的性子,就知道不是喜欢女红的,凤蝶,你先出去吧。”
凤蝶让沈凌踏了一张纸,量了她玉足的尺寸,退了出去。
“沈凌,这里面有男装,也有女装,还有二百两银票,钱庄是段家的,有一天,你会用得上。先试试衣服合不合身。”
沈凌略带羞涩的点点头,接过费娇娇递来的衣裙,粉白色的长裙,裙裾上绣着一朵朵娇嫩的小花,说不出的俏丽雅致。
穿上长裙,费娇娇又递给她一件同色系的粉蓝色夹袄,上京的初冬天气,穿这么多,足矣。
书房中虽然没有镜子,沈凌也已经从费娇娇的眸光中看出了自己这套衣服的效果,这个年龄的少女,正是爱美的时候,自己正在守孝,自然不能穿的太艳丽,但是第一次去酒楼,又是代表王妃,作为身份的象征,衣着打扮,自然不能太过随意。
沈凌对这位胖胖的王妃,由衷的喜欢起来,她的确是一个好朋友,好姐妹。
送走泪盈于睫的沈凌,费娇娇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