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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霜急吼:“公主,我们上当了!”
顾尚锦冷笑一声:“急什么。就如吴大人所说的,在草原上一个女子的价值就是一头母羊。你觉得轲华会听从一头羊的哭诉而来找本宫的麻烦?”
“可是……外面那些贵族和子民会如何看待公主?”
顾尚锦再一次的坐在了梳妆台前:“他们怎么看待本宫一点都不重要。你们只需要知道一点,本宫是两国边界交战的牺牲品。在两国还虚假的维持着和平假象之时,他们就算有多大的怨恨,也绝对不会伤害本宫一分;同理,就算本宫费尽心机的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和真心,一旦两国撕破了脸皮,那么本宫也只会被他们亲自捆缚上冲锋的战马,以断裂的头颅来拉开战争的序幕。”
她叹息道:“什么情和爱,在男人的心目中永远没有权位重要。其实,吴大人说得没错,我们女子本来就是一头羊,任人宰割。”
“公主说我只会妖言惑主,她绝对不容许我这样的女子生下大君的孩子。”
大君宫帐里面的熏香早已经点了起来,与顾尚锦那边一样,轲华也正忙着沐浴更衣。
在送亲的马车上时,顾尚锦以草原人不洗澡为由拒绝给他提供热水沐浴,硬是让他带着马粪味脏了三日。这也就罢了,她居然说他体臭,二话不说地将他踹出了凤架。真的是踹,把剑架在他脖子上,然后用脚把他给踹下马车。
轲华可不是任人搓扁揉圆的性子,忍耐力也堪比草原上猎食的豺狼。不管是白日还是夜晚,他都坚持不懈的与大雁的护卫们‘拼杀’,或明斗或暗袭,设置路障挖陷阱这种事情对于苍蒙的武士们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轲华甚至于用套马杆套住了凤架的十六匹大马,不让他上车,就不准赶路。
这样的结果让顾尚锦喜闻乐见,几乎是欢天喜地的下了马车,换了骏马在草原上撒野。还带着一群侍卫去抓捕野兽,就地取材的生火架锅弄野味。
她那欢快的模样浑然像是忘记了自己公主的身份,依稀可以看到当初混世霸王的影子。
“大君!”郭莺的哭泣唤回了轲华的神志。
郭莺看着对方嘴角那罕见的笑意,忐忑地询问:“难道大君也觉得公主说得没错?”
轲华穿上青红相间的缎纹大袍,一边任由郭莺亲手替他缠上腰带一边道:“你是你,她是她。她说归说,等真正做了之后你再来告状也不迟。”
郭莺一惊:“大君……你也不想要我们的孩子吗?”
轲华坐下自己给自己套上鞋袜:“孩子可遇不可求。”
“可是……”
“好了。公主千里迢迢的来到我们苍蒙,炕还没热乎起来,你就跑去见她做什么?”
郭莺不答,只低头说道:“大君短短三日就被大雁的公主迷得神魂颠倒了么!”
轲华的动作一顿,望着郭莺头顶带着的纯白狐皮帽。这狐皮还是当年他送的订亲礼中的一件,被郭莺的巧手一针一线的缝制成了帽子,并在帽檐窜上了圆润的白珍珠,将她的小脸衬托得更加光洁亮丽。每当她想要邀宠的时候,就会带着这顶帽子在轲华面前晃荡,任他铁石心肠也会柔软片刻,将她拥入怀中。
只是今日,轲华觉得这顶帽子经过了几年的岁月已经脏了,白色的绒毛上沾染了草原上细小的尘土和飞虫的尸体,散发出一种又干又涩的气味。
“郭莺,当初我之所以在四大家族中选择了郭家,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你懂得本份,知进退。”他站了起来,拉开帘子。
他说:“别被嫉妒蒙蔽了你的理智,侧阏氏。”
作者有话要说:修文癖发作,断断续续写了又删QAQ
☆、第六章
草长莺飞的季节里,柳絮不知道从哪个山谷里面吹拂而来,慢慢悠悠晃晃荡荡的漂浮在人们的黑发上,像是梦中暖心的雪,让人舍不得碰触。
年少时远在边关的顾尚锦躺倒在草丛中,仰视着它们唉声叹气:“看着这些毛茸茸的东西,总让我误以为你们大草原的寒冷还没离开。”
空地上的少年一边舞动着有他一半身子重的石锤,一边抽空问她:“你的家乡冬季不冷么?”
“再冷也比不过你们这的严寒啊!我们那的冬风……嗯,就好比你这锤子刮的风,钝钝的,感觉不到凉气。可大草原的风就像那刮骨钢刀啊!嗯,你见识过我夏表哥的刀术吧?那刀刃还在空中的时候,那风声就已经割到了皮肉上,一片一片的割你的肉骨,等到刀刃落了下来,不用摸,你都觉得自己的脸蛋已经血肉模糊了。”
少年停下来端详了下她的脸颊,顾尚锦猛地窜起,对着他的臀部就踹了一脚:“臭小子,你敢偷懒!”
“没有。”
“那再加一块石头。”
“我已经快要举不起来了。”
顾尚锦贼笑:“你什么举不起了?”
少年正儿八经的回答:“锤子。这铁棍上的石头太多了,太重了,再练下去我的手臂都会断掉。”
顾尚锦勾搭着他的肩膀:“轲华,别怪小爷没提醒你。在我们大雁,男人从来不会说自己‘不行’,更不会说自己‘不举’!”
轲华看着她:“为什么?”
“噎……”
继续看着她:“不行和不举有什么不妥么?”
“啊,”顾尚锦摸摸脑袋,假正经道:“我也是听兵营里面的人说的,具体有什么不妥你可以去问他们。”
轲华瞥向她那红透了的耳垂,‘哦’了声,继续举起石锤挥舞着。
半响,嘀咕道:“你再这样肆无忌惮的欺负人的话,迟早会嫁不出去。”顿了顿,“不举这种床帷话,更是提都不能提。”
“咦!”顾尚锦倒退几步,指着他的鼻子,“你……”恨恨地一跺脚,恼羞成怒的对着他再踹一脚,“不要你管!”
轲华慎重的点头:“我也不想管。如果你真的嫁不出去,我就勉为其难的娶了你吧!那时候你就归我管了,免得去祸害别人。”
这会子顾尚锦不单是耳朵,甚至整个脸颊都红成了朝霞,眼眸又大又亮水水润润,惊诧的唇瓣比大草原上最美的春花还要娇嫩。
轲华握紧了铁棍,极力的掩饰着颤抖的音调:“嗯,你不喜欢春日的话,那我就在夏天去找你。骑着草原上最健壮的骏马,赶着部落里最肥壮的牛羊当作聘礼,一路吆喝着跑到你们家,求你的家人把你嫁给我。”
顾尚锦问:“要是我的爹娘不同意呢?”
“如果他们不肯,我就把所有的牛羊轰到你们的院子,啃吃你们的草木;如果你不愿意,我就在你屋檐下的窗口唱情歌,一直唱到你从屋子里跑出来,然后二话不说的扛着你跑回我们的大草原,再也不放你离开了。”
顾尚锦笑:“干嘛要扛着跑啊,你不是骑着马么?”
“啊,我激动地忘记了。”
顾尚锦哈哈大笑,笑到最后突地抽出双剑:“臭小子,敢占本姑娘的便宜,想要娶我,先问过姑娘手中的剑再说吧!”原地一滚,直接攻向对方的下三路,猥琐又灵动地招式让人满头冷汗。
轲华大喊:“别过来,这些石头不牢固的,会飞到你身上。”
顾尚锦哪里会听,轲华勉力抵挡几下,可石锤太重了,没过五招他就抛下武器,如逃命的狼崽子一般,哧溜溜的窜出去好远。
“别打了,再打就真的没有人敢娶你了!”
“站住,方归云轲华!”
那时候,夕阳正西下,绯色的阳光从遥远的岐崀山脉的皑皑雪顶上一路铺洒下来,将草原上飞跑的身影熏染得暖意洋洋。
明明还是一样的草原,一样的夕阳,可多年后的顾尚锦却觉得自己骨骼里面都透出寒冰般的冷意,少年时的两人也在夏夜来临之前越跑越远,寻不到一点踪迹了。哪怕她的身边围绕着无数的草原人,她的耳边充满了大萨满那奇怪的咏唱调,她的面前是烧得旺盛的篝火,上面驾着清晨屠杀的牛羊,她也依然觉得冷,心底静如止水。
“祝愿吉祥升平,祝愿安乐幸福。在这有柞木用具,洁白屋顶的房里,两位有缘的情人,将要结为百年之好……”
额头有温热的神水点触着,顾尚锦微微仰头,迎上一双睿智通透的眼。
“在我们苍蒙,只要得到大萨满最真诚的祝福的新人就一定会长长久久,白头偕老。”少年曾经说过,“我们的大萨满据说已经有了一百一十岁,是郯其大草原上最受人尊敬的活佛。”
顾尚锦不知道这位老人是否也用同样的慈爱神色祝福过几年前的另一名女子,她更不知道这位老人是否真的满怀真诚祝福她与轲华的姻缘,她甚至不知道这位老人的祝福能够维持多久,一个月,半年,还是护佑他们直到老去。
她只知道,在格帕欠天神的注视下,她大雁朝的安国公主和亲到了苍蒙。今夜起,她的身体奉献给这片生机勃勃的草原,她的心却留在了荒芜寂静的大雁朝。
胡琴悠扬,欢乐的人们已经围着篝火挑起了祝福舞,少女奉上最新鲜的马奶,老人将其中的一杯送到了轲华手中:“恭贺大君多年夙愿终于得偿!”
轲华躬身双手接过:“全靠格帕欠天神庇佑。”
顾尚锦垂首,听到大萨满苍老的话语:“顾阏氏,请相信方归云轲华之心,从多年前许下诺言开始就从未改变。”
顾尚锦眨眨眼,用着生涩的苍蒙话回答:“谢谢!”只此一句,再也不多言。
青蓝的夜空下,银河中的群星在默默的闪耀,注视着世间所有分分合合的情人们。五彩的哈达将两人紧紧的圈在了一起,他们微笑着接受所有人的祝福,喝着马奶,吃着烤肉,然后被少男少女们拉入舞圈内,跳起了草原人的舞蹈。
“在苍蒙,拒绝他们的热情,就等于是打他们的耳光。”
“哪怕我不愿意喝那浓稠的马奶,不愿意吃那腥糙的牛肉,不会跳那怪模怪样的舞蹈,我也必须逼着自己去做!只是为了让你们心里好受些?”少时的顾尚锦双手叉腰,“轲华,我告诉你。这天底下,还没有人敢逼我去做不愿意做的事情!”
“嗯,哪怕我答应带你去放牧?”
“放牧谁都可以带我去!再说了,牧羊而已,有什么难的。”
“我还可以带你去岐崀山泡热汤。听闻在岐崀山的深山处有雪莲,我们一起去摘了送给你的姆妈做聘礼。”
“雪莲我家也有。”
“那我们可以去打猎!去猎最凶猛的狼,抓捕最机灵的小白狐给你做帽子,这样冬日再冷你都不怕了。”
“小白狐杀了做什么,不如养着。”
“它们身上有股子腥…臊…味,你不会喜欢的。平日里我练武后身上的汗味重了点都要被你踹……”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