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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当接生婆呀!”楚秋莹笑问。
“不可以吗?你的老公可是什么都精。”常亮打趣道。
“你少没正经了,难道你以前替女人接过生吗?”楚秋莹嗔道。
她这一说,她四人都笑起来了。
“当然没有。”常亮笑道:“老婆们,不管你们赞成还是反对,我是非去不可,其一、我不能因私误公!其二、我向你们保证,在第一个孩子出生之前,保证赶回天威府。”
“什么是因私误公啊?”卓如霜问。
“因为我如果不去冒这险,一旦让三尊府与听涛山庄联手打到天威府来。你说我们会遭到多大损失?我党会要死多少党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产生。所以我必须在趁对方未发动之前,尽量让他们的计划胎死腹中。”常亮庄重地说。
“那派别人去,反正我们党中有的是好手。”楚秋莹仍然反对。
“别的人,没有人的武功比我高。这次如果别人去事情败露而打草惊蛇。那么将更会让他们提前发动。所以只有我,才是最佳人选。”常亮回答这个问题时,神态很严肃。
“可是……”“老婆们,你们相信老公我的能力行不?当初出道之时,我就一直相信自己的能力。现在我己成功了,所以我这次单独行动,也一定会成功。出道至今,我还从未败过。虽然遇过几回险,但我次次都能安然渡过,以我目前的功力,阅力与江湖经验。我相信江湖中没有什么事能难住我。”常亮毅然道。
他这么一说,她们不出声了,因为她们都知道自己的老公确有这个能力。
“那你什么时候动身?”“因为事不宜迟,越快越好。”
“那你看看还有什么东西要准备,我替你办妥。”云怡红说。
“不用了,我早就准备好了。”常亮欣慰地笑道。
“老公啊,你斩斩妖剑带不带?”冷寒雪问道。
“当然带,不过把它藏于马肚子下。身上嘛,配带一柄雁翎刀,到了北方,相信很少有人能认出我,要知道一般江湖人认为煞星都是以煞星背上的斩妖剑为标志。”
“那你要去多久?”庄韵秋问。
“用不了多久,因为我还要赶回来见我的儿子。”
“明天何时动身?我们替你送行!”卓如霜道。
“五更动身,因为我要避人耳目。所以明天你们不用替我送行。这离别前的小聚,也就更重要,老婆们,今晚你们一个也不许走,统统留下来陪我,五凤朝阳欢乐,保证让你们忘记离别的忧愁。”
晋南的春天,仍然是寒风剌骨,春天来得较晚,太行山的一些山头,仍是白皑皑的冰封未解,寒风挟着阴雨扫过平原。地里麦子拼命地住上长,一片青绿。
这几天总算天晴气朗,暖洋洋的太阳从云缝里露出笑脸,驱走了寒气。
可爱的阳光给旅客带来了欢愉。官道上的烂泥逐渐干实。车马行走不再是寸步难行,旅客们的羊皮大祆不亦再穿在身上。
四月这条位于山西的南北大官道行走,天气确令旅客们极感不便,时晴时雨,雨时,寒风刺骨,晴时就得脱祆,往北走,越走越冷,往南行,一天比一天暖和。所以带的衣裤不能少,雨具也必须准备。
那些长途旅客,坐骑后的马包也就很大。步行的旅客更麻烦,背或挑的行李也就又大又沉重。
官道向西伸展,一望无涯,似乎要伸向天底下。
北上的行人与南下的旅客络绎于途。车马穿梭,用车水马龙来形容,最恰当不过。
一连三套大车后面,有一人一骑。
这位骑士,二十七八正值壮年。身材修长,穿的是一身质地极为名贵的夹缎所制的银色骑装。外面加了一件同色的油绸大披风。既可挡雨,又可取暖。…
小伙子长得一表人才,剑眉虎目,留了两撇小胡子,使他显得成熟老练。他虽然流露三分英气,但气势并不逼人,反而给人以和气坦率,爽朗等良好的印象。
他正是北上长治,到三尊府老巢摩天岭去的常亮。
正北三十里外便是三家集,再往北便到高平县地境了。
高平属长治府,过高平再北行三百余里才算进入长治府境内。
路还较远,急也不急在这一时,所以他并不急于赶路,这条路,当年经营船行之时也走过几回,边走边看不用打泊,他便能知道到了何处。
己牌正,他越过三集。前面,地势更平。官道两旁的行道树粗壮古朴。非榆即槐,枝叶已经越张越茂密。再往外望,则是绵绵无尽的高梁地,既看不见山,也看不见水,毫无风景可欣赏。
万历年间山西,几乎可以用遍地焦苻四个字来形容,带了兵刃走路是绝对合法,官府不会过问,有兵刃,而且是江溯人极少用的雁翎刀,这是一种重兵刃,臂力不够的人挥动两下便会面红耳赤,如果用来切割人体,绝对象摧枯拉朽。
这一带治安并不怎么好,单身旅客经常有被削肥羊的事故发生,翦径的毛贼往高梁地里一窜,平安大吉,人往里面追,不知东西南北,怎么追。
这段路前不见车马,后不见行人,越走越寂寞。
再行两里地,嚯!有祸事发生了。县城方向,里外出现五个飞奔的人影,一前四后。行家一看便知是追逐,四追一。
看到追逐的情景,常亮放慢了坐骑。
这年头,打打杀杀正常得很,他们根本就懒得管。
速度很快,五个人影越来越近。这边双方的距离也越来越近,追的四个人全是挂刀持剑,逃的人却两手空空。
常亮立马挡道,准备问问是怎么一回事,还没有出声、逃的人见前面有人,还以为有人截道,正好这时,他已接近赶梁地。他往路旁一窜,天不巧,正是路面泥泞干涸不久,还未被行人踩平,一慌张,忽然人打了一个踉跄,立步不住,向前人扑。
追得快的人这时斜越而出,人在空中,拔刀,下扑、挥刀一气呵成。
跌到的那人就地一个侧滚,但刀势太快,他的反应慢了半拍,躲过了砍头一刀,但肩背却未能完全躲过,衣开肉绽,血花飞溅。
追击之人,似乎存心要置这人于死地,第一刀劈出,不等招式用老,紧接着第二刀又以凌空扑击狠劈的架式砍向滚出一丈之外的受伤者。
眼看那人绝对无法躲开这拦腰一刀的大劫,银影一闪,常亮到了,燕翎刀连刀带鞘闪电似的挑出。
“铮!”刀锋一偏,及时将这可怕的一刀崩开向外落。
那位追击的操刀人被震退尺开外,双脚踉跄几乎摔倒,很显然,常亮在这一招上出手封架上,用上了反震力。
第二个追击者怕了,人止剑已出鞘。
“什么人敢多管闲事?”那人扬剑沉声道。“你这家伙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对不对?混帐!”
不但态度狂傲,骂得也够狠毒。
第三个第四人追击者也到了,两人一刀一剑将常亮与那个逃亡者堵在中间,封死了两边的退路。
受伤者的逃亡还没有死,在干涸的泥地挣扎,呻吟,爬起来,又倒了,原来,他原本就在带伤逃命。
常亮冷冷地扫了四个追击者一眼,先前出刀人的那个是一位面如紫血。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持剑骂人的是那位个瘦小干枯。面色苍黄,生有一双能沉鱼泡眼的中年汉子,那堵住退路的两个并排而立的大汉,全是相同的深眼勾鼻唇。浓眉,其貌一看便知是两个同胞兄弟。
再观地上那位逃亡者,常亮这等见惯大场面的老辣人骧然一看之下也不禁呆了一呆。这位仁兄块头够大,但他那张面孔。老天,还能说是张脸吗?整个脸盘上面全是一块一块累伤的疤痕杂斑,那些疤痕有的乌黑,有的肉红,有的呈紫褐,有的发暗青,疤痕全成了死肉。重叠着粘着,一眼看上去,那人除了只剩下一个黑洞代表嘴巴。此外,他的耳朵,他的鼻子,以及任何其他可以代表名称的脸部部位,全都叫那些烂疤疴肉结布满了。看不出他原来会是副什么样子,更估计不透他的表情与神色。因为那些疤痕与杂斑已经把这些可以表达出内心反应的面积全占据了,当然,除了眼眸之外,这个人,江湖上没有几个人认识他的,因为他那张脸是他的金牌子——鬼脸煞星紫无单帮客。
明白自己救的是一个江湖中有名的独夫之后,常亮不由得一皱眉,但并不后悔,因为鬼脸煞星声誉虽不好,但根据五蝠党对此人的调查档案资料、此人并无什么真正恶绩。他的名声之所以不好,是因为他专门与黑白两道的人物作对。
“小子,亮名号!看你是何方神圣敢与三尊府架梁!”持刀的紫面大汉沉声问,自报来头,大概知道常亮不是寻常江湖高手,一般的人物,绝不能一刀把他紫煞千刀唐千迫退八尺。
一听这四人是三尊府中的人物,常亮心中暗道:“还真他妈的巧,一入山西境内,就撞上了正主儿。”
他把目光从鬼脸煞星紫无极身上收回,重新注视着那个先前骂持剑人。他环双虎目,此刻似乎显得又黑又亮,亮得有点特殊,象是午夜星光下食肉猛兽的眼睛,那种光芒阴森而吓人。
“亮名号,没这个必要,说出来你们也不知道。”常亮不愿泄露行踪,他沉声道,“把鬼脸煞星追得亡命奔逃,你们一定是在乘人之危,我看不惯。”
“嘿嘿,你小子狗胆不小。知道三尊府的梁子还敢伸手架。你在江湖中应该不是无名小辈,你是谁?”鱼泡眼持剑人冷笑着打量常亮,口中暴辣地道。
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笑,常亮道,“你这杂种是不是很喜欢骂人?但愿你有骂人的本钱,你可是真有兴趣知道?”
双目怒瞪,鱼泡眼持剑人吼道,“小子,你敢骂老子?你道你生了张油醉滑舌就能唬住老子我?妈的巴子,你是瞎了狗眼!”
口里“哎”了一声,常亮“咦”了声道,“我这双眼还真的有毒,你这狗杂种还真的喜欢骂人,不过江湖中你这种外强中干的货色我见得多了。这种杂种动不动就脸红脖子粗地满口放屁的徳性,不但透着混蛋下流,有爹生,没娘教,而且一定是那种专门欺善怕恶的下九流狗东西,所以,对付你这种狗杂种十分容易,将你打跑或者打残,你保证下半辈子再也不敢胡乱骂人。”
轻描淡写之下,却是又损又讽,又辱又骂,常亮表面上毫无火气。讲起话来却句句有如毒箭,一支一支全射进对方的心坎,叫听着的人连肺都可气炸。
满口钢牙紧挫,鱼泡眼持剑怨毒地道:“小杂种,小混帐,你敢如此骂你老子我、而且还敢公然与三尊府作对,很好,今日老子不将你这混帐一身贱骨头根根生折,老子就不叫残魂剑常丹!”
常亮淡然一笑,毫不客气地道,“狗杂种你真想让我把你打残是不是?”
厉吼半声,残魂剑常丹气得鱼泡眼几乎炸开了,他的形状象煞一头饥饿已极的凶狼,有一股令人颤抖的威凛之气,仿佛能将对方的骨头也吃了,一步步沉重地逼向常亮,他狠狠地道:“小杂种,可别怪你爹娘白养……”
话没说完,眼前银影一闪。“啪啪啪啪”四记阴阳耳光抽得他满口钢牙全数脱落,牙床开裂,鲜血狂涌。
残魂剑常丹根本就没有出剑的机会,常亮一不做二不休,飞起一腿,踹中对方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