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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是这么一件土气的T恤,其实能卖不少钱。
义演并非在晚上,而是在下午。
由于这边设备也不行,大晚上的挺麻烦的。
更何况这儿的人吧,一到晚上就和黑夜融为一体了,只能看到眼睛和大白牙在天上飘。
想象一下你在台上唱歌,台下无数双眼睛和无数大白牙飘啊飘,还蛮诡异的。
多嘴一句题外话,听说黑人虽然乌漆麻黑的,但皮肤却是人种里面最光滑的呢,听闻摸起来很上瘾……
另外几位全球慈善大使,路小苏就见了一位,也只认识这一位。
凡是比较火的欧美明星,在华夏肯定是有外号的,这位女歌手在华夏就被叫作丝丝。
金发白人,且和很多欧美明星一样,不大爱戴胸/罩。
这个不戴“大凶之兆”,但有着“轩然大波”的女人,在这个时空的地位和地球上的“霉霉”,泰勒·斯威夫特差不多,只不过没有霉霉那么多的前男友而已。
每次和她见面,路小苏都会目不斜视,反正绝对不往不该看的地方看。怕因此挫伤身边苏小鹿敏感的自尊心。
丝丝是在第二位演唱,在路小苏之后。
其他四位明星全球影响力半斤八两,也就一个出自华夏的路小苏比较尴尬。
互相打了个招呼后,就一起往后台走去。
“噢!亲爱的路!能给我写首歌吗?像这样的。”丝丝开口道。
她不是唱电音的,确切地说她的歌路和电音相差甚远,只不过有点感兴趣,想尝试一下。
路小苏直接就答应了,反正给的钱不会少,他也有着不少用不到的歌。
由于路小苏是第一个上台,所以丝丝也便不做打扰。
在临走前,她还不忘问道:“亲爱的路,你等会是唱英文歌吗?”
“不,唱中文歌。”路小苏直接道。
她走后,苏灵犀还皱着自己的小鼻子,低头看着自己颇具规模的胸脯。
明明也不差嘛!
路小苏笑道:“不差了不差了,至少是小康以上的中产阶级了,够我吃喝无忧了。”
听着路小苏的话,苏灵犀忍不住就想掐死他!
又开车!还说我只是中产阶级!就我这层次,少说也是个小富婆好么?
一番打趣后,两人对于上台倒是一点紧张感都没有了。
第一首歌,古风加戏曲,由路小苏与苏灵犀两人完成。
古风歌曲多由古筝、琵琶等乐器伴奏,路小苏把这首歌的曲稍作修改,基本就成了以琵琶为主调了。
……
……
路小苏与苏灵犀都是穿着汉服上台的。
汉服其实是很美的服饰,大街上偶尔也能看到一些汉服爱好者上街。
俊男靓女,两人气质又都出众。在汉服的衬托下,居然带了丝仙气。
苏灵犀缓缓坐下后,纤纤玉手拨弄起了琵琶。
一阵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响,尤为动听。
对于外国人来说,琵琶真的很新鲜。
路小苏准备的歌曲叫。
一首在古风圈子里很红的歌,算是古风代表作之一。
牵丝戏,就是大家所熟悉的木偶戏。几根细丝牵着木偶表演。
这是一首以木偶的口吻演唱的歌,歌词其实有不少地方强行押韵,但站在木偶的角度来看,还算OK。
但这首歌的文案,蛮厉害的。
在苏灵犀的伴奏下,大屏幕上闪过画面,那是一个孩子看完牵丝戏后,哭着闹着要学牵丝戏的情景。
然后画面一闪,由孩子变成青年,由青年变成老年,他四处漂泊,四处表演,终究也不过是个贫困的街头艺人罢了。
苏灵犀慢慢唱出声来,前面部分都是偏流行歌曲的唱法,由她负责。
【你褴褛我彩绘,并肩行过山与水。
你憔悴,我替你明媚。】
台下的观众与记者们虽然听不懂这种以木偶口吻为形式的歌词,但却看得懂屏幕上的画面。
老人衣衫褴褛,四处漂泊。
陪伴他的,仅有一个女孩形态的娇艳彩绘木偶。
是他自己做的,他自己涂的色彩。
【是你吻开笔墨,染我眼角珠泪
演离合、相遇、悲喜为谁?
他们迂回误会,我却只由你支配
问世间哪有更完美?】
画面上,是他为木偶点上“泪妆”的情景,是他拿着木偶演着牵丝戏,诉说着一段段悲喜离合的戏曲故事的情景。
可是,他终究是老了,老到大雪天里,他都不敢赶路,只能躲在一个破庙里,冷得用稻草取暖。
他想起了自己的一生,一辈子啊,整整一辈子!
除了牵丝戏,他还会什么?
贫困落魄了一生,到老连个躲雪取暖的地方都没有。
眼前的柴火也要熄灭了,老人家只觉得更冷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木偶,突然把她扔进了火堆!
眼看着冬天是熬不过去了,还不如把你烧了!还能现在暖暖身子!
因为牵丝戏,耽误了一生啊!
娇俏艳丽的木偶在火堆中燃烧了起来。
火光舔过木偶一身绮丽舞袖歌衫,燎着了椴木雕琢的细巧骨骼,烧出哔哔啵啵响动。
那一瞬间,她好似活了过来,在火堆中跳起了舞。
就像是平日里老人牵着她,表演牵丝戏的时候一样!
她是如此的端庄妩媚,老人为她点上的泪妆是如此明显。
正当现场观众与记者,乃至于是全球收看直播的观众看着画面入迷的时候,路小苏猛然开腔。
专业的京剧唱腔,响遍全场!
【兰花指捻红尘似水,
三尺红台,万事入歌吹。
唱别久悲不成悲,十分红处竟成灰。
愿谁记得谁,最好的年岁。】
一瞬间,无数人看着火光中,木偶翩然起舞的画面,再配上路小苏的戏曲,猛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一曲舞罢,在火光中娇艳妩媚的木偶,扬起自己带泪的脸庞,朝着老人作揖,然后弯身一拜。
此刻,配上画面,路小苏再开戏曲唱腔!
【假如你舍一滴泪,假如老去我能陪
烟波里成灰,也去得完美……】
他终究是个落魄老人,她终究只是个妖艳木偶。
咔嚓一声,木偶成灰。
独留老人坐在破庙里,愣神道:
“暖矣……”
“孤矣……”
猛然间,老人大哭了起来。
嚎啕得就像当年被爹娘阻拦着,不准去看牵丝傀儡戏的那个孩子。
……
第四百七十八章 《BJ一夜》,炸起来!
一曲唱罢,全场陷入短暂的寂静……
震撼!真的很震撼!
对于他们来说,京剧的戏曲唱腔,实在是太神奇了!
讲真,相较于路小苏写给张明宇的那一首,从专业性上来说,要稍逊一筹。
毕竟是网络歌曲,不管是作词还是作曲,都没有那么的专业。
但无疑,这是一首好歌。
但从国际舞台上来说,这首歌只能算是开场的暖场曲。
距离引爆全场,还差了一些。
哪怕路小苏在大屏幕上放了如此精美的画面。
路小苏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别人介绍。
他除了听了原唱之外,还听了不少的翻唱。之所以听这么多,主要是想听听不同的人唱戏,是什么样的味道。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叫“圈9”的女歌手的演唱。
话说她还是在那一年的的舞台上唱的。
对此,路小苏都愣了一下。
卧槽,16年居然还有???
从个人喜好的角度出发,路小苏最喜欢这个版本,所以他就去看了那一期的视频。
嗯,这个“圈9”和董冬东一样,是个沉迷于二次元的人。
之前她唱了很多二次元的歌,这次她唱了古风戏曲,评委说:“现在,你从你的世界里走出来了。”
她却回答道:“我要带你们进去看看。”
一个蛮纯粹的女孩。
在她的翻唱版本里,最后自己添加了一段戏曲唱腔,很好听,但和原词其实不是特别搭。
而她添加的那首歌,就是路小苏接下来准备引爆全场的歌曲。
摇滚加戏曲。
——!
……
……
很快,路小苏与苏灵犀就换下了汉服,穿上了更贴近摇滚风格的衣服。
而叶胖子与小夏也纷纷上台。
看着台上的架子鼓、键盘、贝斯、吉他,不少人都有点懵。
这是……要唱摇滚?
这个来自东方的年轻人,胆子不小啊!
要知道,五位全球慈善大使里,最后一位演唱者就是黑皇后乐队的摇滚主唱。
用华夏的话说,那就是……班门弄斧!
听闻这个年轻人自创了一个叫中国风的流派,虽然我们西方人也听不懂,但至少不会产生比较。
可他唱的是摇滚的话,大家自然而然就会拿来和黑皇后乐队相比较。
虽然他还很年轻,但如果差距太大的话,那也是很丢人的事。
摇滚起源于西方,你一个东方的年轻人,凭什么让我们耳目一新?
他们不觉得路小苏有这资格!
怕是要演砸。
西方记者们就静静地看着。
那架势,仿佛是在说:让你皮!怕是要翻水水哦!
路小苏手拿着电吉他,微微挑动了几下琴弦。
在他试音的过程中,叶胖子手拿贝斯,看了看一众西方记者,想着后台里的那个黑皇后乐队的贝斯手,不由撇了撇嘴。
别忘了,我的师父可是有贝斯之神之称的陈同!
当年一把贝斯,击败无数西方贝斯手,在国际大赛夺魁的存在!
叶胖子已经跟他学习一年有余了,他现在的技术,早和以前不同。
舞台还在布置,为了避免观众太过无聊,叶胖子开启了一段疯狂的贝斯solo!
狂爆的贝斯声席卷全场,让无数人为之一愣,紧跟着热血沸腾起来!
后台,黑皇后乐队的贝斯手不由得挑了一下眉毛。
之前,他看到叶胖子的时候,是不屑一顾的。
一个二百多斤的死胖子,能弹得好贝斯?
但听着这一段的贝斯solo,他不由严肃了起来。
总感觉这个胖子的技巧很像一个人,但他暂时又想不起来。
原来,华夏也有如此年轻厉害的贝斯手吗?
正当无数人惊讶的时候,舞台终于布置好了。
然后,一众手拿中式古典乐器的乐者上台。
如果懂戏曲的人可以看出,大多数都是戏曲的配乐乐器!
这个东方的年轻人,到底要做什么?
这还是摇滚吗?
路小苏与叶胖子对视一眼后,歌曲正式开始。
【OneNightin北京
我留下许多情
不管你爱与不爱
都是历史的尘埃。】
一开篇,就是戏曲唱腔和摇滚唱腔结合的唱法!
并非完全的唱戏,而是相互结合!
便是戏曲与流行的结合唱法。
很多人直接就听懵了。
开口跪!
这还是摇滚吗?这他妈还是摇滚吗?摇滚还能这样唱?
不少人学着唱了下,包括黑皇后乐队的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