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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儿当为王-第4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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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急的不来,不着急的却来了,那个叫什么阿香的,也来投奔张灵彦,让我给她安排工作。

    这异地他行,我是真不想管这些烂事,但大家都是出门在外,同为异客,不帮也不好。听说那妹子是湖南的,我就惦记,不要送她去网吧,不能总麻烦阿莲,可以送她去酒店嘛。

    再者,上次借用阿莲两万块还没给,电话约了几次她都说忙,还钱这种事还是当面给比较好,我哪里好意思再去烦扰她?

    紧着急慢着急,那个湖南妹仔来了,人倒是白白净净,留着齐耳短发,看起来老练利落,英姿飒爽,尤其是浅浅笑时,眼睛水汪汪的勾人。

    湘女多情,这是真的。

    尤其对我而言,看到她就转不开眼,不是因为她多漂亮,而是因为我似乎在哪里见过她?

    当下就问:“叫什么?哪里人?多大了?以前在广东哪里呆过?”

    阿香一一回答,“叫吴香,湖南衡阳人,二十岁,十八岁从湖南考过来,只在中山呆过。”

    这就没问题了,我笑道:“你的模样跟我曾见过的女孩有点像,记错了。”

    旁边张灵彦敲着桌子道:“周发,请注意,这是阿香,我朋友来的,兔子不吃窝边草呢。”

    这丫头,真心是没治了,越发地没大没小。

    一直想要跟她谈谈这个问题,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时机,这大嘴巴的毛病是由来已久,让人无语。

    还好,阿香没有计较,只是浅浅地笑,羞涩的紧,低头下去,眼角还飞我一眼。

    我有些不情愿了,这女的是个祸害,那模样分明是在思春,这第一天来就乱放电,要是再住个几天,我后院必然起火。

    当下不语,随便她们在屋里收拾折腾,我这边喊了张灵彦出来,低声道:“阿彦,你要是真心为大哥好,就不能让这女子进咱们家。”

    张灵彦杏目圆睁,“大哥,你不会真的对她有心思吧?不可以的。”

    我低声道:“大哥是做酒店的,看人很准,这个女人来咱们家里,不怀好意,有可能破坏我跟美莎的感情。”

    张灵彦立即反驳,“不会的,阿香的人品我很清楚,她只是天生丽质,才不会做小三,以前我们一起玩的,那些男人写的情书她一封都不要,连拆开看都没有,很正派的。”

    我这才知道麻烦,一番口舌说不通,只能怏怏放弃,心里给自己立下规矩,如非必要,坚决不独自在家。

    这句话的意思是,美莎不在家,我立即出门,美莎在,我才回家。

    好歹我做了一年多的皮条客,是人是鬼还看不清吗?那女人只是在张灵彦面前装纯,但在我这里早就被我看了个透彻。

    正派?正派姑娘会把自己两个半球亮出来大半?还故意穿的修身束腰裙,将自己弄的前凸后翘,把女人那些个闪光点全部亮出来,分明是在发骚。

    或许以前正经,但现在肯定是发骚。

    为了我和美莎的幸福,我必须预防。

    家里人多,就显得拥挤,还好美莎大度,不在意,换了何若男恐怕早就发飙了。

    即便如此,美莎也提出问题,建议道:“既然你朋友多,不如我们买间大点的屋子,就像以前大岭山那样的环境。”

    她说的是别墅,那价格可不便宜。

    美莎道:“下个月有回款,我大概计算过,略有盈余,可以买一套别墅。”

    如此也好,老住着单元楼我也觉得不方便,两个保镖距离老远,有时候出门需要,还得先等他们,如果换成别墅,大家又住在一起,行事就方便多了。

    就在我被家里几个女人整的一筹莫展之际,马飞终于来电话了,说自己在步行街后面租了房子,让我过去见面。

    如此甚好,我立即起身赶去,另外顾及马飞的面子,独自赴会,不带任何人。

    马飞租了一间六十平米的小套间,家里布置也很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子一台电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典型的打工仔住宅。

    他本人也重新换了行头,穿的不再是破破烂烂,头上也戴了帽子,除去一条裤管总是空空荡荡飘风,猛一看去也跟正常人无异。

    说是好兄弟见面,要大醉一番。我建议去饭店,他摇头拒绝,“我做叫花子习惯了,再让我去场合上吃饭,我就不会了。”

    见如此,我去楼下买了许多菜,都是合他口味的,带上来跟他聊。

    首先问的,就是那帮害他的人,作为好兄弟,我并不是要揭他的伤疤,我只是想了解更多的资讯,以便确定,是那个仇人要搞我。

    马飞摇头,叹息,“时间太久了,有很多事,我都想不起来。”说着用手拍头。

    我就在想,是不是他的脑袋被油淋过,所以记性不好?

    这不行啊,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那几个烂人想搞我都是次要的,关键是他们把马飞害的这么惨,我怎么能轻易放过?

    当下劝道:“马飞,好兄弟,好好想想,这件事很重要,不光是替你出气,也要替我解决麻烦,一帮烂人,就是化成灰,我也得挖出来挫骨扬灰。”

 第五百六十六章 执念

    马飞摇头,说时间太远,真的想不起来,那日说要把对方戳眼割舌,都是气话,真正人家出现在他面前,只怕也认不出了。

    这番话叫我心里难受,怎么就认不出来呢?

    当下建议,可以再去当年吃饭的酒店前面蹲守,他们在哪里绑走马飞,那么住处肯定也离得不远,把周边的乞丐都抓起来调查,说不定能找到线索。

    马飞依然摇头,“没用的,我在酒店门口晃了一年,都没见到那个女人,他们不是惯犯,是有针对的行动。”

    我这才了然,人家并不是惯犯,而是针对性的,针对我的。

    如此说,是查不出来了?马飞受的这些苦,遭的这些罪,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

    我咽不下这口气,关键是,我都不知道是那个仇人。

    马飞问:“你当初得罪过谁,仔细想想。”

    得罪过谁,我现在哪里想得起来,有几个仇人,都了结了,想不起是谁。

    马飞呵呵笑着,是真正的笑,很难得,端起酒杯:“来,过去的事不要再提,我们喝酒。”

    这也是一种态度,是我乐意见到的,人不能总活在悲伤中,尤其是马飞受过的罪,我都担心他心理扭曲,或是患上抑郁症。

    国荣哥哥就是抑郁症才从楼上纵身一跃,不是开玩笑的。

    喝了酒,马飞问道:“那天见得那个是李秀吧?”

    果然,马飞认出了李秀,但李秀却认不得马飞。我回答说是,并道:“李秀还在念大学,这都大三了,再过一年就毕业。”

    马飞嘿嘿两声,“才大三就给你生娃了。”

    这话来的突然,我连忙解释,“误会了,李秀跟我没关系,她在这里打暑假工,暂时住我家里,我有老婆。”

    马飞这才愕然,“李秀没跟你在一起?”

    我摇头,笑,“没有,我离过婚,二手男人,别人看不上。”

    马飞独眼眨着,喉咙里嗬嗬,面上古怪地笑,我猜他应该是想和以前一样的淫笑,可惜脸被油烫过,淫笑也变得诡异了。

    “周发,你讲老实话,你跟李秀在一起过吗?”

    这……

    我都以为马飞横遭不测,心性大变,却没想到,还是以前那个调调。不免发笑,摇头,“没有,我跟她不可能,这辈子我都不会碰她。”

    马飞发出桀桀声,目光分明是不信,“你能忍住?别说我不知道,高一时候你是不是偷偷想着李秀。”

    高一,都是多少年的事了,他也提出来。现在的我和以前已经有很明显变化,毕竟是做父亲的人。说话,做事,都要想着儿子,生怕儿子跟着学坏,此刻被他这么一说,思绪又回到先前,甚至都忘了自己马上就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了。

    也跟着讪笑,“多少年的事,提她做什么。”

    马飞倒酒,两人再碰一次,而后道:“你看看李秀哈,大学里面混了几年,人是越长越水灵,也会打扮自己了,你说,得是什么样的男人,才能拥有她?”

    这么说就没意思了,多好的女人,也就是一段新鲜,日子久了,男人连瞅都懒得瞅,怎么会想着天天温存?

    只是马飞从前到后,句句离不开李秀,让我有些奇怪,稍微一琢磨我就懂了,马飞做了将近三年的乞丐,太缺女人了。

    这事还不简单,我放了酒杯,“等下吃完饭,我带你去酒店。”

    马飞摇头,面上浮现着异样神色,嘿嘿笑着,“不了,不了,我不去酒店。”

    这样说又让我生奇,马飞以前可是动不动就去发廊里面逛一圈哩。

    我猜测,他肯定是嫌自己的面貌吓人,所以不好意思去。于是道:“那么这样,我喊几个妹子来这里。”

    没成想,马飞依然摇头,喝一杯酒,面上有苦色,“不了,不了,我对其他女人都没兴趣了。”说着转向我,“你要是真想让我过的舒服,就帮我一个忙。”

    我闻言心中一动,猜测到他要说什么,当下犯难,心知不可能,却又不知怎么拒绝。

    马飞说:“你想办法,叫我见李秀一回,那怕见完我就死,这辈子我也心甘了。”

    我放了酒杯,心里犯难,倒不是舍不得李秀,只是……

    就算李秀不是我暗恋对象,她是个普通人,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子,人家也应该有自己的追求,我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她人身上。

    当下只能回:“这事有难度,不行你换个其他女人,我给你找个比李秀还好看的。”

    马飞摇头,语气坚决,“不了,我就是要李秀,这辈子,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李秀。”

    马飞端起酒杯一口干完,呼呼喘气,抬头看我,目光坚决,“周发,我被人错当成你绑走,我从来没怨过谁,这是我的命,我认了。”

    我连连点头,表示明白。

    他又点着自己脑袋,眼睛,腿,道:“这些遭遇,我也认了,我不怪任何人,其实当初我要是肯给那些乞丐食物,我也落不到这地步。”

    我点头,给他倒酒。

    “我就是想说,当我遭受这些折磨时,我无数次地想过死,死了我就不受这折磨,可是你又知道,我是怎么撑下来的?”

    我愣了,开始理解马飞。当人处于绝境,走投无路,就会想到死,这是自然心理。之所以会坚持,是因为心里一份执念,一份不舍。

    马飞说的我懂,我也有过类似经历,我的半边身子不能动,骨头被砸断,发高烧,说胡话,在海上被风吹雨打,一个给我宽心的人都没有,我也无数次地想过一头钻进大海里算了,但是一想到阿妹,一想到念恩,我就咬着牙坚持,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

    钢锥刺眼的疼痛我无法想象,能将马飞疼晕过去,应该是非常疼吧?据说人体都有自我保护机制,当躯干受到重创,疼痛达到多少级以上,神经系统就不会把信号传至大脑,让人感觉不到疼。

    又或者是神经直接刺激大脑,让人陷入昏迷,避免长时间的忍受折磨。

    所以马飞当时肯定是很难受的,不止一次地有想死的心。

    再一个就是滚油烫头,我也无法想象那种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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