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帝库阁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之笑看风云起-第20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顾芳华也进来了,然后还是嗔怪的对李志扬说道:“ 还不赶紧去洗洗,和人家约好了,今天早上十点,我告诉你。一会儿你可得给我穿的正经点,别故意搞怪啊!”

  顾芳华严厉的警告了李志扬,看来她对这次李志扬的约会,真的是非常的看重。李志扬没辙,只好上楼去洗漱打扮了,而顾芳华则是挽起袖子,开始帮他打扫卫生。

  他有段时间没回来住了,前段时间,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都是在外面跑。这时候刚回来,也没什么心思,打扫家里的卫生。而南希这是和爱丽丝住在港汇花园那边,只有他回来时才过来几次,帮他收拾一下,这会儿也有段时间没来了。所以李志扬的家,现在确实有点脏,有点乱。

  等李志扬从自己主卧的卫生间出来的时候,顾芳华已经把他家的一楼客厅,和二楼的房间都收拾的差不多了,就差三楼没弄了。

  李志扬连忙过去劝住她,人家可是他姐姐,不是他家的佣人。

  “哎!我说姐,你就别收拾了,那天我请个钟点工过来,收拾就行了。”

  “那哪行啊!那些人一个盯不住,就偷懒,好多看不见的地方,他们根本就不管,你说说你,这么大的小伙子了,也不会照顾一下自己,这么大的房子,有空也不收拾一下,你看看这里,都快发霉了。”

  顾芳华系着围裙,一边拿着吸尘器在吸尘,一边教训李志扬。这一刻李志扬又是无奈。又是温馨,芳华姐是对他真的好,他有亲兄弟,可是在他亲兄弟那里,从未感受过的姊妹之情,却在顾芳华这里完全感受到了。

  顾芳华也不管他,有忙了一会儿,大概办李志扬把他的家收拾了一遍,然后又看了看李志扬穿的衣服,撇撇嘴说道:“ 你就穿这身去啊?”

  李志扬上身穿了一件白衬衫,下面一身黑西裤,挺普通的打扮,他也不想太骚包,因为今天他根本就不是冲着什么相亲去的。

  “恩,这身不可以吗?” 李志扬装傻。

  “这什么啊?你好歹现在也是个老板了,再说你年纪也不大,怎么穿的跟个老头子似地,你衣服柜呢?走,姐给你参谋,参谋。”

  顾芳华不由分说,又拉着李志扬进了他的房间,把他的衣服都翻了出来,一件,一件的在他身上比划。

  李志扬对穿衣服,没什么特别的追求,只要舒服,得体就行,而且他现在虽然有钱,可是依然还算节俭,只要衣服不穿破了,他懒得去买新衣服。

  所以他的衣服里,名牌不多,最后顾芳华把他上次为了参加那次酒会,才买的古琦找了出来,这套贴身版的休闲西服,他就那天酒会穿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穿过了。

  顾芳华把这身在他身上比了一比,然后说道:“ 恩!不错,换上这套。”

  李志扬没辙,只好换上,顾芳华又把他拉到试衣镜前照了照:“ 恩,这个还不错,多年轻,多有朝气,这才是我弟弟,够帅,出去不丢我面子。”

  看着镜子里的人,李志扬也有点不认识自己了,一个身材挺拔,脸部轮廓分明的,短发,线条硬朗,英挺的年轻人出现在镜子里,这是自己吗?他很少特别的注意自己的形象,不过这时候的他看起来,无论外形,还是气质,可都与他重生之前,有了天壤之别。他脑子里有浮现出自己重生前的形象,一时间脑海里也分不清,那个才是真实的自己,而以前的那个形象在他的脑海里已经渐渐的有点模糊了。。。

  。。。。。。。。。。。。。。。。。。。。。。。。

  约会的地方是在一家大酒店的咖啡厅,这家酒店李志扬没来过,不过是在三元桥附近。看外表就装修的很豪华,里面应该也不差。

  李志扬一路上是心不在焉,他没什么心思去留意酒店名字那些,只是琢磨着到时候怎么尽快脱身。顾芳华也注意到了他的神情,等到了地方,李志扬临下车的时候,顾芳华把他叫住然后说:“我告诉你小弟,你可得给我认真点,雯雯,可是我们全家都见过的,人家是个好女孩,你可不行糊弄人家。”

  “恩!啊!我知道了!” 李志扬面无表情的说道。

  “恩,行,去吧!回来向我们汇报。” 顾芳华看他点头答应,这才松了口气。

  “哦!舅舅,相亲去喽!舅舅,等你回来,可一定要告诉我,那个雯雯阿姨漂亮不?” 小军在边上凑热闹,还一边挤眉弄眼的和李志扬做着鬼脸。

  这个小鬼,真是人小鬼大,李志扬一下被他逗乐了。顾芳华也是抿着嘴偷笑,完全没有责怪小军的意思。

  李志扬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刚想进去。

  “等等,把车钥匙留下。” 顾芳华有喊住他说道,今天过来的时候,是开李志扬的路虎来的,顾芳华没开车。

  “啊?那我怎么回去啊?” 李志扬头都大了,这不明显着不想让他早走吗?

  “你们谈完了,你把人家姑娘送回去,你自己打车回去,我们娘俩去逛街。” 顾芳华微笑着说道,那微笑里带着一丝狡黠。

  李志扬没办法,只好把车钥匙,留给顾芳华母子,转身走进了酒店。后面路虎的马达一阵轰鸣,一个漂亮的转弯,离开了酒店的停车场。

  由于是早上,酒店咖啡厅的人不多,这咖啡厅在顶楼,不过并不是亮色调,反而弄成了暗色调。

  李志扬跟在服务员的后面,往咖啡厅里面走,这地方他以前没来过,装修的确实是好,不过这时候的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什么也没见过的傻小子了。早就处变不惊了,哼!比这里好的地方,哥也去过!

  一进了顶楼的咖啡厅,这里根本就是小猫三两只,没看见几个客人,本来有几处落地玻璃窗,可以俯瞰京城的美景,可是还都给用重色调的窗帘给挡住了。

  也不知道这个酒店的人,怎么想的,这么好的天,也不让这里进点阳光。咖啡厅里,黑漆漆的,亮着几盏比较柔和的灯。虽然不是很亮,可是还是能看的大致清楚。

  还别说,这样一来,整个咖啡厅,反而先出点,柔和暧昧的气息来。大厅里除了靠窗的位置,有一排长条座椅,其他的都是一张,一张的小圆桌。坐有客人的地方,都点着小蜡烛,不过不多。大白天的玩小资,玩暧昧,和天色反着来,李志扬这时候倒是觉得这家咖啡厅有点意思。

  虽然咖啡厅的色调有些暗,不过倒不觉的气闷,空气流通比较好。服务员领着李志扬到了顾芳华交代好的38号桌,这时候这里还没人,显然那个女孩子也还没到。李志扬只好坐下,静静的等,服务员为他点亮了一盏小蜡烛之后,就撤了。

  李志扬坐在座位上百无聊赖,突然他前面不远处打出来一束灯光。李志扬定睛往哪灯光里面看去,只见那里是一处舞台,上面摆着钢琴和一只麦克风。原来这个咖啡厅还是有音乐,和歌手的那种,还不错,看来现在是歌手准备登台了,正好可以消磨一下时光,李志扬心想。

  很快舞台上就上来一个女孩,身材颇高,足有一米七五左右,短发及肩,长的很清秀。怎么说呢?算不上特别的漂亮,但是她的身上,有着那么一股特别的味道。这个女孩子,瓜子脸,眉毛并不是特别长,不过很秀气,很整齐,眼睛也不是像小燕子那样的暴眼,不大不小,不过很有灵秀的感觉。她的鼻子是她最有特色的一环,鼻梁很高,甚至有些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正合适,这要是放在被人脸上,肯定很丑,可是在她脸上却正合适,一下就把她的脸显得轮廓分明起来。她的嘴巴也不大,不过也不小,在这张脸上也是正合适。

  这个女孩怎么讲呢?就是说不上特别的漂亮,可是她的脸上的每个器官放到一起,却恰恰给人一种正合适的感觉,让人觉得很舒服。

  而且这张脸给人一种很威严的感觉,尤其是她那很有特色的鼻子,会让人觉得她很强势。是个特别有主见,很有个性,很特例独行的那种感觉。一般的男人要是面对她,很难生出那种龌龊和亵渎想法的感觉。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很严肃?不对。是什么呢?对,是冷艳,很冷艳的感觉,甚至有种很圣洁的感觉。

  这和李志扬见过的大部分,庸脂俗粉不一样,他见过的漂亮的女人不少,可是大多数过眼就忘了,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永远不缺乏美女,可是没几个能让人记忆深刻的。可是这个女孩子,让李志扬一下子就觉得很有感觉,她身上带着一股子韵味,具体是什么,他目前还感觉不出来,她就像个迷?

  李志扬还在体会着这个女孩子,出场给他带了的震撼。她从五官上来讲,算不上绝对的美女,可是你必须承认她是个美女,因为她的美不是在容颜上,而是在她的气质上。

  那是一种卓尔不群的感觉,很特别,当别的漂亮女人,年华老去的时候,容颜也许就会随着时光儿老去,不再美丽。可是这个女人她的美则不会随着时光儿老去,因为她的美是在她的气质上,也许随着时光的打磨,她的美丽将更加惊人的绽放。

  李志扬还在胡思乱想,这时委婉的音乐声已经响起。。。

  “还没好好的感受,雪花绽放的气候,我们一起颤抖,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还没和你牵着手,走过荒芜的沙丘,可能从此以后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有时候有时候。。。。”

  李志扬脑海里突然轰的一声,他迷失了,迷失在这空灵的声音里。

  *******************

  求订阅!求包*!呵呵。

  第二百三十七章 相亲 (2)

  是王菲的歌,声音很是空灵。清澈,像是那清澈见底的小溪一般,不但是听觉的享受,还可以有一种清洗灵魂一般的感受。

  这个女孩的声音,也如同王菲一般,带着一丝慵懒,那种独特,带着一丝风情的慵懒。她唱的这首《红豆》给李志扬一种很不同的感觉,不像是一首抒情的慢歌,却好似一首摇滚的歌曲一般的震撼,一首梦呓一般的摇滚。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风情万种,却又若隐若现,还能透彻心扉。

  王菲是李志扬喜欢的为数不多的女歌手,不是因为她特立独行的个性,而是因为她的歌声,她的旋律,和她独特的嗓音。

  每次听到她的歌,他就能感觉到,那一种莫名的放松。她慵懒,空灵,而又清澈的声音。每次都能让李志扬在感到烦躁的时候,慢慢的平静下来。

  他前世是个愤怒青年,现在也是,他喜欢那种,节奏快,爆发力强的歌和音乐,那能让他感受到莫大的宣泄和快乐。

  可是这样的歌,往往不是女歌手所擅长的,华夏的女歌手里,为数不多能让他喜欢的也就是王菲和许美静了。

  喜欢王菲不必说了,就是因为她的风格各异的歌,而喜欢许美静,倒不如说是喜欢她那首《阳光总在风雨后》。

  。。。。。。。。。。。。。。。。。。。。

  李志扬前世也听过很多人模仿王菲唱歌,有很多甚至唱的不错,可是依然摆脱不了那种娇柔做做的感觉,可以说那些人只是在生硬的模仿,即使唱的再好听,再像也唱不出那种空灵,透彻感觉。

  可是这个女孩所唱的《红豆》,李志扬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