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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渔场-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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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群鹿比较警惕,从林子里出来之后没有直接去河里河水。先向四周看了看,秦时鸥等人没有藏好,看到他们。这些鹿立马就转身跑进了树林里。
  毛伟龙着急,下意识想开枪。尼尔森果断拉住他,摇摇头。道:“等。”
  悻悻的藏身在树下,毛伟龙低声道:“你说,这些鹿是不是太聪明了了点?开始的时候咱们不想杀它们,结果这些鹿见了咱们都不躲避,现在咱们准备开动了,这群鹿见到咱们立马逃跑,奇了怪了。”
  秦时鸥笑道:“别小看野兽的第六感,”他想了想,又补充道,“估计这会咱们身上有杀气吧,这些鹿感受到了杀气。”
  毛伟龙笑了起来,秦时鸥越说越神了,还是尼尔森的解释靠谱:“咱们运气不好,碰到了一个被狩猎过的鹿群,它们看到咱们和手里的枪,当然会跑。”
  尼尔森让他们等在这里,是因为鹿群刚才逃跑是下意识的反应,并不是要逃避他们,所以只要藏身不动,鹿群发现没有威胁,会原路返回喝水的。
  果然,十来分钟之后,一阵‘踢踢踏踏’的声音响起,这几头鹿又返回来了。
  尼尔森慢慢举起了枪管,他看毛伟龙很兴奋,考虑了一下,低声道:“待会猎野猪的时候,你再上,鹿交给boss吧。”
  秦时鸥问了一下,尼尔森让他猎一头小鹿,一来小鹿的肉更嫩,二来大鹿吃不了会浪费掉,三来小鹿还没有长成,不具有繁殖能力,对鹿群危害小。
  秦时鸥瞄准了一只体长八十公分左右的小鹿,驯鹿不管雌雄,到了年纪都会长鹿角,这只小鹿还没到长角的时候,蹦蹦跳跳很纯真的样子,机灵的追着母鹿玩了一会,就跑到河边俯身喝水。
  看着小鹿单薄的身影,秦时鸥拉开的弓弦又合上了,低声道:“妈的,这太不人道了啊,我下不了手。”
  尼尔森失笑道:“这没什么下不了手,你没见过驯鹿群冬天下山毁坏农田作物的场景吧?一头小鹿而已。”
  毛伟龙嘴炮震天响,动手的时候比秦时鸥还怂蛋,他也觉得杀小鹿不人道,但是猎杀成年鹿就没什么心理压力了,这就是受到的教育不同的结果。
  既然这样,那就是猎杀成年鹿了。
  做出这决定,秦时鸥就轻松很多,猛然站起身,左手持弓右手开弦,瞄准一头体长一米半的大鹿,拉开弓弦如满月,接着放开,‘唰’的一声脆响,利箭流星赶月一样,精准的射入了那大鹿的脖子里。
  虎子和豹子接着吼叫着冲出去,鹿群被吓坏了,转身就跑进了树林里。
  那雄鹿也支撑着跑了几步,但滑轮弓太猛了,利箭直接穿透了它的脖子,鲜血往外狂飙,跑了几步就没力气了,一头栽倒在地。
  秦时鸥跑过去的时候,雄鹿已经死了,这让他对手里的滑轮弓更忌惮了,人类制作的这些杀戮兵器,实在太可怕了。
  三个人将雄鹿抬上先送回了营地里,然后出来寻找野猪。
  尼尔森看看天色,道:“我们动作得快点了,待会发现野猪,我和boss进行掩护,毛开第一枪,如果没有放倒他,那boss补箭,我做第三梯队。”
  商量好了,三人不再在河道旁等待,而是找了一泡比较新鲜的野猪粪,让虎子和豹子嗅过之后循迹追踪。
  虎子和豹子经过海神能量的改造,嗅觉比专业猎犬还要好,它们两个低头在地上嗅一会跑一会,几乎没有犹豫,很快就找到了一头半大不小的野猪。
  这头野猪正在一棵灌木前捕食,哼哧哼哧的咀嚼嫩枝叶,吃的很是满足。
  尼尔森握拳示意秦时鸥停下脚步,毛伟龙再往前走了几步,隔着野猪距离进入五十米范围,然后架起ar…15瞄准野猪宽厚的脖子,深吸一口气,手指扣在了扳机上。
  秦时鸥的ar…15加装了瞄准镜和红外测试仪,所以说只要有点用枪的经验,在五十米范围内,猎杀野猪就不会失手。
  瞄准之后,用不着犹豫,毛伟龙卡住枪托,狠狠扣下扳机:“砰砰砰!”
  三连射!
  秦时鸥看到野猪的脖子和脑袋上溅起了血花,就心里大安,这野猪完蛋了。
  果然,枪响之后,野猪都没有挣扎,直接被撂倒在地。
  枪声响过,惊起林子里飞鸟无数,尤其是到了倦鸟归林的时候,这时候山林里鸟儿尤其多,扑啦啦一大片飞在头顶,秦时鸥想射杀两只做汤喝,但考虑到猪肉和鹿肉已经够了,便没有动手。


152。苍穹之下(加更1,求月票)

  
  这只野猪只有一百五六十斤的样子,秦时鸥自己也能轻易扛起来,但他不想在毛伟龙这种熟人面前展示出自己过多的改变,因此叫来了伊沃森。
  伊沃森就是人形暴龙,标准的四肢发达,一只半大野猪,单手抓着一只后蹄就轻易拖了起来。
  在山上宰杀野兽,最好要在河里进行,尽量避免在营地里留下鲜血的味道,否则不光会引来野狼之类的猛兽,还会吸引虫蚁之类的东西。
  秦时鸥和尼尔森一人处理野猪一人处理公鹿,就在河边,先用烧开的热水给它们松松皮,然后一人一把军刀,快速的将皮子给拆了下来。
  野猪皮最难剥,这东西简直是和肉长成了一体,不像鹿皮,顺着往下剥就行了。
  剥皮之后,内脏全扔进水里,只要肉就够了,四个人两只狗和一个半大的熊,能吃多少肉?
  秦时鸥将公鹿的皮用水洗干净之后晒在了树上,鹿皮是好东西,不过上面有血迹,带回营地不安全,挂在大树上最好,既能声东击西吸引野兽,还能晒干。
  放血清理了内脏,鹿和野猪基本上就处理好了,可以准备晚餐了。
  毛伟龙和伊沃森去捡了很多的干柴禾,尼尔森用石头架起了两个炉灶、撑起了一个篝火堆做烧烤摊,周围都用石头和河边挖掘的黏土隔开了。山上就怕烧烤引起火灾,所以必须得防范到位。
  鹿肉其实不太好吃。有些柴,缺少油脂。几乎都是瘦肉,香味不足,所以不能煮着吃,得做烧烤,而且烤的时候不断的往上刷油,这样才行。
  秦时鸥将野猪的肋排全部斩断下来煮在了高压锅里,锅里面切了山芹、山蒜、茴香之类的野菜,来的时候还带来了葱姜蒜和大料,一起扔进去煮。那叫一个够味。
  鹿肉先摘了两条腿,用军刀切成两三斤重的长段,然后插在树枝上架在篝火上烤,尼尔森耐心的刷着油和酱料,很快就烤的油汪汪、黄灿灿的了。
  这时候夜幕已经黑下来了,太阳下山,月亮升了起来,今天是好天气,漫天银星。洒在漆黑的夜幕上,好像是绸缎上撒了无数大大小小的钻石。
  坎巴尔山是真正的天然氧吧,要是在都市里做今天这么多运动,毛伟龙恐怕早就趴地上动不了。可是在这大山里,他总能歇过来,因为有氧气源源不断的供应着。
  毛伟龙休息了一会就恢复了精神。他时不时的往篝火里扔两根木柴,保持火势旺盛。
  天公作美。今晚风不大,徐徐吹在人身上和脸上。软绵绵的很舒服。
  此外,这样火势就不会被吹散,笔直的冲天而起,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让人看了忍不住豪气大生。
  毛伟龙拿了一个垫子躺了下来,这样他就看到了夜幕,看着干净的仿佛一尘不染的夜空,他张大嘴巴一言不发。
  秦时鸥笑了笑,他想毛伟龙一定和他一样,第一次看到告别岛的夜空,被这种洁净给震撼了。
  不管人类能建设多么宏伟的工程,但最能震撼人心的,永远都是大自然。
  “禽。兽,我想起了一首诗。”良久,毛伟龙才喃喃的说道。
  秦时鸥坏笑道:“那你念出来,我听听,听听你这小yin棍懂得什么诗。”
  毛伟龙没有和他打闹,他瞪大眼睛看着星空,一字一顿的慢慢念道:“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听完这首诗,秦时鸥没话说了,他注视着熊熊火焰,好一会才说道:“你这孙子,没想到还有这脑袋瓜子!这首诗真是太应景了,是谁写的来着?”
  “杜牧,一代诗将!”毛伟龙悠悠说道,“你说,能写出《秋夕》这种诗,杜牧当时看的星空,是不是也是这样?”
  秦时鸥道:“咱们老祖宗看到的星空,肯定比这更要灿烂、更要耀眼、更要绚丽,尤其是大唐时代,那时候国泰民安、胸襟广阔,唐人眼里的星空,绝对比任何时代都要广袤的多!”
  “妈的,好想穿越回去看一眼,看一眼就能满足啊。”毛伟龙希冀的说道。
  “嘟嘟嘟……”高压锅开始放气了,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
  秦时鸥和毛伟龙的心神还沉浸在对华夏过去五千年历史的沉醉中,这种时候,在异国他乡的夜空下,两个炎黄子孙,突然生出了空前的骄傲。
  或许欧美现在经济和科技远超华夏,但是,他们永远不会诞生如唐诗宋词般灿烂的文明,未来可以追,可是历史,却是无法更改的了!
  鹿肉烤好了,熊大带着小尾巴北美负鼠先跑了过来,虎子和豹子坐在秦时鸥身边,也期待的看着尼尔森手里的鹿肉,一个劲的伸出舌头舔嘴唇,可是它们就是不凑上去。
  秦时鸥看到北美负鼠跑到了身边,招招手唤了它一声,小负鼠吓了一跳,然后小心翼翼的靠近了他。
  抚摸着小负鼠柔顺的白毛,秦时鸥对毛伟龙笑道:“这小家伙还没有名字呢,你给它起一个?”
  毛伟龙翻了个白眼,道:“我正在怀古伤今,你别他么打扰我,滚一边去!”
  秦时鸥只好自己想名字,他起名实在没有天赋,看看这小家伙一身白毛,它又是熊大的跟班,嗯,那索性叫大白算了。
  当然,这北美负鼠现在还不大,但它总会长大的嘛。
  起了名字,就意味着秦时鸥接受了这只负鼠,他想了想觉得很好笑,渔场快成老鼠窝了,先是小松鼠,然后是小黄鼠,现在轮到了小负鼠。
  大白很无辜,俺不是啮齿类鼠科动物好不好,俺是袋鼠科的,俺身上可没有狂犬病鼠疫之类的病毒细菌。
  第一批鹿肉烤熟了,排排坐分肉肉,秦时鸥先给了伊沃森两块,他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腹了,中午那些饭菜,对他来说不够劲。
  果然,肉拿到手,伊沃森都不嫌热,撕扯着就开始狼吞虎咽,吃的满嘴流油。
  熊大自己一块,虎子和豹子分吃一块,秦时鸥让尼尔森先去吃,他来烤一会。
  尼尔森肯定不能这么做,就让他和毛伟龙先吃着,秦时鸥去看了看高压锅,一打开,一股浓郁的野猪肉浓香味夹杂着野菜的鲜香味就冲了出来。
  秦时鸥先舀了一碗汤尝了尝,味道比榛鸡汤差不少,没有那种鲜味,但也够香了,这种香味不一样,因为里面都是选好的干净野猪肉,熬得特别烂,所以肉汤也特别浓,香味特别重。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把带的酒都拿出来,今晚狂欢!”秦时鸥对毛伟龙叫道。
  毛伟龙不用他吩咐,一开吃立马冲向他的背包,他带了两瓶茅台,都是军供的内部货。


153。夜空中的星(加更2)

  
  相比起来,加拿大人的口味淡很多,榛鸡汤里几乎没有放什么调味剂,尼尔森喝了一口就说好喝,而毛伟龙尝了尝,果断抓起盐袋和胡椒粉往里撒了一些。
  伊沃森是不在意的,他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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