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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老大姐周莜的话来说,李越是看起来有学子的儒雅,文质彬彬,才华肆意;交往起来有商人的手腕,温和圆滑,笑迎四方之财;处理事情起来有将军的风度,雷厉风行,杀伐果断。
周莜有时候叹息道,李越天生是做官的料子,不去政府部门可惜了。李越却非常满足了,自己还年轻,哪管它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自己刚开始迈步从头越。
那一天是他和她相恋8周年纪念日,那一天他已经准备好了,那一天他买了花,那一天他骑着自行车、带了一只早就买好的玫瑰金戒指去接他的准新娘…也就是那一天他看到她坐在一辆橘黄色玛莎拉蒂里面和人语笑嫣然。那不是那个一直对她穷追不舍的富二代吗?她不是对那富二代一直一脸鄙视,誓言旦旦和自己一生一世吗?
当那辆橘黄色的跑车轰鸣着冲上自行车道的时候,他最后看到的却是她脸上的冷漠与讥讽…怎么了?为什么?
那个镜头一直在他眼前定格,待他再回想,除了这个镜头,其它他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如同在雾海沉浮,支离而模糊。恐怕,不用多久,他和她相处的8年时光都会被遗忘得点滴不剩吧。
李越闭目苦笑。不管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也不管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
这一世总不会有那么辛苦了吧?自己唯一不放心的是日渐衰老的双亲,愿自己的弟弟能替自己孝敬父母,愿…她…和那个富二代幸福到老吧。
李越握了握白嫩的拳头,对跟在身旁的问墨说到:“你上次说刘洲那个狗东西找到了一个铜头将军?走,我们去会会他。”
问墨哭着脸,看着手中草篓里面瘦弱不堪的蟋蟀,“少爷,我们这个惊动天地的小不点能行吗?”
李越拍了一下问墨的头:“笨呀,是惊天动地那个…那个…。”
李越一呆,脑海中一直盘旋不已的词就是想不出来。那个后遗症可真是厉害得紧。
“少爷,是齐天大圣吗?”问墨想起早些时候李越给这蟋蟀取的名字,连忙讨好笑道。
李越打了一个响指,“对了,是惊天动地齐天大圣无敌小行者!”
摸了摸头,问墨看着前头悠然而行的少爷,嘀咕道:“少爷也不知道是不是烧坏了脑袋,说话结巴,行止古怪,怎么像是换了个人。原来看到刘少爷就躲的,现在反而巴巴凑上去…”
李越半眯着眼,慢慢走在麻石街道上,路上行人挽发髻着长裾,往来如潮。眼前青砖黛瓦,粉墙花窗,走在熙熙攘攘人群之中,宛然如在画中行。
蓝天如洗,馥郁暖风,吹锝李越不由从心底发出一声幸福的呻吟。
这些天,通过问墨,李越不露痕迹地将这具身体的前前后后打探清楚。自己父亲李长青身拥数家大小店铺,虽不是富可敌国,但足够李越自己和李越的儿子做一个富贵悠闲的富二代、富三代了。那一世辛苦半辈子,结果被人谋害;这辈子是老天补偿自己的?
几日下来,他享受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是过久了也颇无聊,也需要找点乐子消遣消遣的。物质精神两不误,这才是李越上辈子羡慕已久的幸福生活!
这个“李越“喜欢的可不止偷看小丫头洗澡,斗鸡,斗蟋蟀,斗狗,斗屎壳郎…只要你想得到的,他都好一口,可惜命不好,总被人欺负。
说道这个欺负李越的人,就不得不提这秀云城小霸王——秀云城主的小儿子刘洲了。刘洲和李越同岁,李越喜好的,刘洲都会,且样样都比李越强。家中不仅有钱还有势,动辄招朋唤友、前呼后拥,所到之处,鸡犬不宁。
问墨打听到,今日刘洲那伙人在城西有场斗蟋蟀活动,李越连忙向李长青夫妻请示要出去看看。本看到李越在病后有些沉闷,一改往日活波好动的性子,李长青夫妇一直心里有些隐隐担心,听到他今日“重操旧业”,居然主动提出去和刘洲他们斗蟋蟀,心里一松,当然是千肯万肯了。
拈花惹草,斗鸡走犬的李越才是他们的好儿子!
老两口子笑眯眯看着李越一荡一荡走远,喟叹前一段日子的辛苦真是值得的。
转过街角,就传来一群半大小子公鸭嗓子一般的喝彩声。十几个十来岁的小子围着一孩儿面大小的木质斗盆,大声呼喝,其中一人最是引人注目。只见他身着浅青色银线绣的团花锦簇的锦缎长袍,一个袍角掖在腰带上,身量高壮,正捻着一根细细马鬃撩拨斗盆中的蟋蟀,兴奋地满脸通红。
“上!干掉它!”
“咬死它奶奶的!”
李越心底一阵郁闷,看看人家,再瞧瞧自己。自己也不愁吃喝,怎么就长得跟豆芽菜似的,以后如何过日间拳打四方,夜间连御八女的幸福生活?
第三章:李越的幸福生活(二)
刘洲正兴头十足地看着自己的“铜头将军”跳上黄志勇的“斗神”背上,一口就将斗神半边翅膀咬了下来。看着黄志勇哭丧着脸,刘洲脸上倒不见了平日嚣张痛快。
“我的铜头将军屡战屡胜,天下无敌,这也恁寂寞了。要是李越那小子在就好了,骑骑人马,踢踢人肉沙包,有时候还是挺有趣的。”刘洲正想着,突然眼角瞥到两人一前一后朝自己走来。
“奶奶个毛的,那不是李越?”刘洲“啪”的一声拍了一下地面,兴奋地蹦了起来。
“哄”地一声,围在一起的少年都站了起来,一脸戏嘘地看着李越两人。心里都在暗想,“这下又有得乐了,还以为李越那小子装病不出来了呢。弄得刘洲老大老是拿我们出气。”
“你!过来!老子刚好累了,需要一把软椅!”刘洲双手交叉抱胸,朝李越点点下巴。
李越停下脚步,微微一笑,说道:“刘洲老大,那个太没意思了,我们今天玩点…”
“玩点有意思的…”问墨挺挺胸,听见自家少爷犹豫了一下,知道他忘词了,连忙接口道。
见李越并未像往日那般连忙跑过来趴在地上,充当软椅,刘洲脸色一变,抬眼往李越望去。
那少年瘦瘦小小,除了脸色苍白,跟往常没有太多不同。要说不一样,也就是脸上不见往日的谄媚和讨好的笑容。李越静静站在那里,满脸都是自信。
自信!自信?
“呸!在老子面前,哪来的自信?”刘洲吐了一口痰,“见毛鬼了!志勇,阿健,你们去把他娘的拉过来!”
李越见俩半大小子越众而来,连忙将躲在身后的问墨拉到前面,“刘老大,看我带了什么来。”
刘洲趋步上前,见到问墨手中的草篓,哈哈大笑起来。
“你有什么好吊蟋蟀!都是给我的铜头将军送菜的!奶奶的,逗我开心!哈哈!”
听到眼前这满嘴飙着脏话的少年,李越微微一笑,说道:“如果你的铜头将军赢了我的…”
“我们的惊天动地齐天大圣无敌小行者!“问墨高声道,强调了下“我们”,毕竟自己也有贡献,不是?。
李越朝问墨竖起拇指,转过头对刘洲说道:“你赢了,我就乖乖做你的软椅;要不,我做你们老大,你就做我的座驾!”
刘洲不禁大为意外,那小子做了多少回手下败将了,后来看到自己就跑,这次居然有种来挑战。刘洲上下打量了下李越,兴奋道:“噫?李越,你今天带卵子出来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什么他娘的行者,想和我的铜头将军相比?你他娘不是病糊涂了吧?”
“不敢?怕输吧?”李越嘴角一扯,面露讥诮。
“他娘的,还有我不敢的?你输了,给我做三天软椅!”刘洲气呼呼将围在一起的小子们挥手散开,露出斗盆和里面黑油油脊背,昏黄头颅的铜头将军出来。
“少…爷,我们的小…不点行不行啊?”见来真的,问墨开始吓得牙齿打颤。要是输了,自己还要保护少爷逃跑,说不得又被那群小子狠揍一顿了。
李越见小小的激将法果然对小屁孩有效,朝问墨挥挥手,示意问墨将草篓里面的蟋蟀倒入斗盆之中。
见到李越的蟋蟀,围观的小子们大笑起来。那惊天动地齐天大圣无敌小行者只有铜头将军一半大小,晦涩无光,呆头塌脑,见到铜头,畏畏缩缩躲在一旁。
“哈哈,哈哈!”笑声更大了起来。
刘洲残忍一笑,捻着马鬃逗弄起来,大喝道:“铜头将军,上!干掉它!撕了它娘的!”
问墨战战兢兢不敢朝斗盆里面看,只好躲在李越身后,四处张望,准备一旦情势不对,拉着李越就跑。
见到问墨的样子,李越暗自笑了下。
照说,他前辈子,姑且把帝都打工当作他的前一辈子了,从来没有闲情也没有闲钱斗蟋蟀,而脑海中那些时常跳出来骚扰他的记忆片段,又不像是这个“李越”的。从问墨那儿了解到的“李越”是绝对如何不会有那些奇怪的记忆的。因此,现在的他,其实没有一点关于斗蟋蟀的经验或记忆。
那惊天动地齐天大圣无敌小行者也是昨晚问墨在屋角找到的。
他就是想求证一件事!
*****
帝都人民医院,普通病房。
“李护士,你来了!”一个头发斑白,佝偻背脊的老太见到李桦樟进入病房,连忙从凳子上站起来。
“太谢谢你了!李护士,老是要你帮忙…”老太嗫嚅道。
“李大婶,别客气,我们可是本家!”李桦樟将一袋柑橘轻轻放在床头柜上。
这是一间四人普通病房,现在只有李越和另外一个病人住着。李越渡过前七天危险期,就被挪到普通病房了。本来以李越重症状况,他最好留在有单独看护的病房,不过老两口确实负担不起,只好移到四人间普通病房,这还是李桦樟求了父亲才得到的照顾。
李桦樟上前查看了一下李越身上手术创口,已经开始结痂,羊肠线缝合的头部创口针脚细密平直,以后留了头发也不会有太明显的疤痕。这年轻人真是命大,没想到那么严重的术后并发症被他挺了过来。
李桦樟上前翻开李越的眼皮,瞳孔有点扩散,是还在使用镇痛泵的症状。
病人这个时候是最需要营养的时候,不过这对老人…
李桦樟看了看床头柜上面搪瓷碗里半碗炖的稀烂的鸡肉,肉色沉暗,不知热了几回了,是病人的;半个抹了大酱的干馒头是这位老太的。除了自己刚刚放下的一袋橘子,还有几个干干净净,红亮亮的称作蜜脆的苹果,大概是李越的女朋友许爱冰带来的。第一次看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李越还在留观病房,那个女孩抱着老太哭得稀里哗啦。看来这段时间也常常来看他。
那是个干净漂亮的女孩,和病床上这位倒是蛮配的,李桦樟扫了眼病床上的李越,心里赞许着。
第四章:疯道人
看到病床上脸孔消瘦苍白的年轻人。
李桦樟又有点担心,病人营养更不上,康复速度就慢,本来病人渡过危险期就该苏醒过来,至少有些自主反应动作。可是李越被移到这个普通病房已经三天了,还是没有苏醒迹象。万一要是…,这个家庭这样的经济情况,真是雪上加霜。
李桦樟摁了一些消毒液搽搽手,准备告别李老太回到办公室。李越出了急症看护室之后,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