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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里,只等秋后问斩了。”
“呀!”齐梦麟立刻两眼一瞪,装作一脸惊惧地嚷嚷起来,“嫂子,恕我直言,你这般风流的人品,怎么会嫁给这样的恶人?”
“呸,你还当他是三媒六聘娶的我?”金氏听了齐梦麟的感慨,哭得越发伤心,“我是他抢来的老婆,残花败柳之身,有家归不得,这些年也只能认了,谁叫我命苦?”
齐梦麟便在一旁温言相慰道:“嫂子别说丧气的话,想你正当青春,又貌如西施,还怕今后没人疼你?”
金氏听了齐梦麟这句话,便把泪收住,斜睨了他一眼慢慢道:“若真应了公子这句话,便是我的造化了。”
这时齐梦麟见时机成熟,便从袖中掏出一锭二两重的银子放在桌上,起身与金氏告辞:“时候不早,再坐下去只怕嫂子你不方便,小生这就告辞了。这锭银子略表寸心,多谢嫂子的酸梅汤。”
“哎,孟公子这是什么意思?”金氏立刻飞快地拿起银子,往齐梦麟手里塞,“不过是一碗酸梅汤,哪值得公子如此重谢?”
“嘻嘻,我这银子不是为了酸梅汤,而是为了报答嫂子这份恩情。古人一饭千金,我这也是效仿圣贤,”齐梦麟露出一脸痞笑,为了讨便宜先卖个乖,在金氏耳边悄声道,“嫂子若是过意不去,倒不妨拿这银子请请我?”
那金氏立刻又气又笑地瞪了他一眼,却把银子塞进了荷包:“罢了,孟公子既然这么说,我也少不得办下一桌好酒好菜请你的。”
她这一答应正中齐梦麟下怀,于是他吊起半边眉朝金氏飞了一记眼风,坏笑道:“既然如此,今晚我便来讨一杯水酒喝,嫂子可不许反悔……”
第三十四章 假殷勤 。。。
这天傍晚,齐梦麟打扮得油头粉面,准备去赴约。他正在挑簪子的时候,罗疏恰好走进他的厢房,看见他对着镜子犯难,不由笑道:“这一打扮,真比姑娘还标致了。”
“嘿嘿,花前月下这种事,谁能比我敬业?”齐梦麟将两支金发簪竖在罗疏眼前,问道,“你怎么这时候跑来?你瞧哪支好?”
罗疏看了看,挑中了錾刻成竹枝的那枚,回答道:“我去马厩帮你借了马,另外,来还你钱。”
说罢她从袖中掏出一锭二两重的银子,静静放在桌上。
齐梦麟一见这银子就怒了,挑起眉瞪着她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早上你勾搭金氏的时候,不是给了她二两银子吗?我想,这份钱不该由你出。”罗疏回答。
“哼,这点小钱,还搁不进我眼里,你趁早拿回去。”齐梦麟看也不看,将罗疏没选中的那根蓝宝石金簪插进发髻,回过头在镜子里对她瞪眼,“本公子若是不高兴,十倍钱也不能请动我出马,你这二两银子能算啥?”
“罢了,这次算我欠你的情,”罗疏被他逗笑了,只好收起银子,却不忘提醒道,“先说好了,咱们只是逢场作戏,你可别假戏真做啊,不然太缺德了。”
“嘿嘿嘿嘿,”齐梦麟闻言立刻奸笑着回过头,容光焕发地向罗疏示威,“我和金氏大半夜里孤男寡女,又在同一个屋檐底下,再来点儿小酒……要真发生点什么,你也拦不住不是?”
罗疏笑道:“我是正经求你帮忙,勾引金氏只是个幌子,你别太过分。”
“你放心吧,我又不是恶霸流氓,你只当这种事都是女人吃亏,却不知真正吃亏的人是我啊!”齐梦麟指着自己,大言不惭地笑道,“我这人呢,行事温柔体贴,花钱慷慨大方,从来都是又出财、又出色、又出力——你跟了我就知道了。”
罗疏听他越说越不像话,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转身便要往屋外走。齐梦麟见状赶紧望着她的背影喊道:“喂,我晚上出去色诱金氏,你有什么打算?”
“你只管去吧,与那金氏周旋两天,便是我出马的时候了。”罗疏头也不回地往前走,须臾便消失在厢房外。
齐梦麟撇撇嘴,径自往身上套了一件荷菊纹的绮罗夏衣,脚蹬云履,腰间别一把川扇,出门跨上县衙出借的肥马,无比潇洒地往金氏家去了。
其实对于男人来说,心怀鬼胎地泡妞终究是件苦差事,齐小衙内自然也不能例外。齐梦麟从小见惯了风花雪月,岂会真去稀罕一个略有姿色的北方贼婆?所以尽管嘴里说得风光,可实际上用忍辱负重去形容也不为过。
夏日天长,他一路上磨磨蹭蹭,趁着天黑摸进金氏家门时,便看见金氏打扮得妖妖娆娆,水蛇一般扭着腰迎上来,涂脂抹粉的脸在夜色中平添了三分狰狞。
齐梦麟心里打了个突,赶紧赔着笑扶住她的腰,两个人你侬我侬地走进屋中,便看见金氏果然整治了一桌好酒好菜。齐梦麟顺势坐上炕桌,在灯下望着金氏笑道:“嫂子费心了。”
“你这爱淘气的贼囚,都这时候了,还跟我假客气,”金氏低着头含羞带怯道,“我的闺名叫玉贞。”
“真是好名字,”齐梦麟眨眨眼,故意肉麻地唤了金氏一声,“玉贞……”
金氏甜甜地答应了一声,倚在齐梦麟怀里为他斟了一杯酒,微微敞开的衣襟里恰到好处地露出一抹春色,逗得齐梦麟心猿意马。俗话说“花为茶博士,酒是色媒人”,果然三杯过后,屋中的气氛开始活络起来,只听金氏柔声问道:“听孟公子的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吧?
齐梦麟便实话实说地回答:“没错,我是扬州人。”
“哎,扬州可是个好地方,”金氏与齐梦麟碰了杯,乜斜着媚眼哀怨道,“玉贞我也是识得眉眼高低的人。别的先不说,单看孟公子的穿着打扮,也知道你不是凡夫俗子,玉贞可不敢妄想有这等福分,能被孟公子看上。”
那金氏越是自怨自艾,齐梦麟便越是心知肚明——她这样说反话,自己就更得说点好听的了:“玉贞,说句真心话,这些年我走遍大江南北,漂亮的女人我见得多了,却从没见过你这样惹人怜惜的女子。”
“真的?”金氏眼睛一亮,两腮泛着胭脂色的醉意,与齐梦麟耳鬓厮磨地喝了一个交杯酒。
齐梦麟点点头,拐着金氏香软的胳膊饮尽杯中酒,把瞎话越说越真:“当然是真的。老天若是长了两个眼睛,就不该让一个莽夫来配你,把你活生生地推进火坑里受苦。像你这样的佳人,早该碰见我,只可恨造化弄人……”
他话还没说完,金氏已经摔了酒杯抱住他,哇哇大哭起来。
齐梦麟的心中蓦然浮起一丝罪恶感,他刚想推开怀中香腻的娇躯,却见金氏已经双颊绯红地将脸凑了上来。他慌忙扶住金氏的两条胳膊,按着她牢牢坐定,一脸严肃地强调:“玉贞,我对你是一片真心,所以我要好好珍惜你,等你跟着我回扬州安定下来之后,我们再行那肌肤之亲,好不好?”
金氏闻言一怔,随即喜出望外地问道:“你要带我回扬州?”
“对,等你丈夫死后,你同我回扬州,咱们做一对长长久久的夫妻,”齐梦麟点点头,从炕上拾起酒杯,斟满了递给金氏,“所以今晚咱们只喝酒、不乱性,来来来,干杯……”
金氏生平第一次撞上齐梦麟这样的冤家,哪经得起他柔情蜜意的哄骗,于是死心塌地的陪着他喝酒。齐梦麟是酒桌上的老将,不费吹灰之力,便将金氏成功地灌醉。后半夜他斜倚在炕桌边上,撑着下巴听大醉的金氏断断续续地唱曲:“吃菜要吃白菜头,嫁郎要嫁大贼头;睡到半夜钢刀响,哥穿绫罗妹穿绸……”
这不还是想嫁土匪么?齐梦麟无语地心想,只好无聊地靠喝酒打发时间。到最后不知不觉间,他自己也醉眼朦胧地失去了意识,直到被屋外的鸡叫声吵醒。
齐梦麟再度睁开眼时,发现金氏正四仰八叉地睡在自己身边,顿时吓得他一骨碌爬起来往身上摸,确定腰带没松才大喘了一口气,暗自庆幸道:还好没失身,万幸万幸。
不然真成了罗疏眼里的衣冠禽兽了。
这时金氏也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爬下炕,睡眼惺忪地趿着鞋去灶上烧水。她一边殷勤地伺候齐梦麟漱洗,一边却皱眉抱怨道:“差点忘了,我还得蒸些馒头,给我家那死鬼送去呢。”
经过一夜的闹腾,齐梦麟的发髻已经松了,于是他拔下头上的金簪,替金氏簪上,又顺手换下她发间的一根铜鎏金簪子,笑嘻嘻地替自己戴上。金氏凭空得了一根宝石金簪,喜不自禁地红了脸,悄悄瞥了齐梦麟一眼,自此越发认定他是真心地对待自己。
清晨时分,只见金氏悄悄将门张开一条缝,让齐梦麟一闪身溜了出去。齐梦麟蹑手蹑脚地解开拴马绳,神色慌张地策马离去——这一幕情景,真是淋漓尽致地向世人诠释了什么叫狗男女。
果然风言风语很快就传开,街坊邻居皆知金氏傍上了一位富贵公子,一说起来都是满脸的嫉妒。
罗疏眼看时机成熟,这一天便换上了一身缟素的孝服,拎了两只风鸡做见面礼,动身前往自己的目的地。她要去找的人不是金氏,而是另一个死囚的妻子。
当她守在一间破落的小院外,看见一位妇人拎着洗衣盆跨出门时,她立刻走上前和和气气地问了一声:“大姐,您是郑守信的内人吧?”
郑氏一听罗疏竟能报出丈夫的大名,脸色顿时警惕起来。她深知丈夫作恶多端,生怕眼前这个穿着孝的妇人来意不善,于是小心翼翼地问道:“我是他内人,你是什么人?”
“我是从临汾县来的,我是马天锦的家人。”罗疏望着她缓缓回答,这时有两个小男孩从郑氏身后探出了脑袋,圆圆的眼睛紧盯着罗疏手里的风鸡。
郑氏听了马天锦的名字,脸上神色一变,强自镇定道:“我丈夫如今人在牢里,秋后就要被杀头了,你有什么冤仇就去找他。我们孤儿寡母的,只想过点安生日子。”
“大姐你放心,我不是来为难你的。”这时罗疏又走近了两步,径自将风鸡递给郑氏的孩子,那两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捧住风鸡,一溜烟地跑进了屋,罗疏这才趁着四下无人之际,步步紧逼地追问郑氏,“大姐,我知道马天锦不是你丈夫杀的,相信你也知道,对不对?临汾县的吴状元你认识吗?又或者他不会说自己姓吴,他是个六十多岁瘦瘦的老头,山羊胡子,嘴里还镶着好几颗银牙。我只求你告诉我,他有没有来找过你?”
35、第三十五章 离间计 。。。
郑氏被罗疏逼得后退了一步,十指紧紧抠着洗衣盆,却面无表情地回答:“你说的人,我不认识。”
她的态度欲盖弥彰,令罗疏更加肯定自己心中的猜测,于是逐渐放缓了语调,用眼泪去乞求郑氏的同情:“大姐,将心比心,我只是想讨一个公道。我知道吴状元来找过你,说不定还是徐刑曹牵的线,他们许诺你多少银子,我都能给你双倍。”
郑氏被她逼得无路可逃,索性退回院子里躲避,却到底觉得罗疏可怜,在关门前忍不住劝道:“妹子,人死不能复生,如今你追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