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獒王越想知道,实在是忍不住了,忽然又说道。“各位,刚才本王只是开一个玩笑,你们还是可以挑战这位兄弟的,最好实力强劲一点的,比青竖强的。”
又反悔了?
每个人的心里七上八下的,这位獒王说话还真的是非常的玄啊,傲来的额头上冒出了一条条的黑线,轮回圣尊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了。
那些四肢极为达的少年们,再一次的咆哮了,兴奋了,非常的激动,轮回圣尊的美貌,光是看一眼,就知道是属于那种**蚀骨的女人。
果不其然,一位体积庞大,肌肉更加达的少年站出来了,这是青魂,年青一代的领军者,实力要比青竖强,但是强到什么程度上,那就没有人知道了。
青魂到来,引来了不少少年的围观,以及许多面相不是那么理想的少女的花痴眼眸。
身高两米,就像是座小山一样,看这架势,就知道非常的厉害。
傲来看见这位对手的时候,心里还是非常的尊重对方,如果能打死对方的话,傲来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
“开战”傲来霸道说道。
和赢御不同,傲来一直都是有话直说,有事就做的人。
青魂也是狂野的家伙,二话不说,直接冲向了傲来。
在度和力量上,傲来在同代之中,不会有任何对手,哪怕是无上至尊的儿子和傲来比较度和力量的话,也绝对不是傲来的对手,因为他是天魂体。
这是绝对的,没有之一。
傲来看上去,体格健美精瘦,体魄修长,标准的美男子身材,长相也是非常的美男子。
面对青魂的出手,傲来只是一拳和对方粗大的拳头完全不成正比。
拳头碰拳头。
“轰!”的一声音爆之声。
青魂的手臂迅扭曲了,出现了变形,噼里啪啦的骨头碎了,胜负已分,众人看的极为傻眼,尤其是那些色狼少年们,如今看来,还是过段时间,跟随着獒王去人族抢上几个大美女回来吧,还是这个比较现实一些。
獒王也很意外,果然是天魂体,也没有出全力,传说中的体质,果然就是这样的风采。
轮回圣尊会心一笑,依偎在傲来的肩膀上,分外的满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幸亏赢御将大部分的女眷都放在了永夜之殿里,同时,外人要是想要打魔天殿男人的女人的主意,也并不现实。
抢夺女人的战斗结束之后,篝火晚会还在继续……
第二百一十章 朝圣之路
翌日,湿热的晨风吹过了昨夜,露天营地里,横七竖八的睡着很多人,女性成员倒是进入了宫廷之中居住,后面的热带雨林之中,荆棘丛生,巨藤环山,湿气很重,这里只有獒王和赢御两人。
赢御将自己所遇到的事情如实说了出来,告诉獒王。“我们可能后有追兵,实力不详,他们可能已经知道了我们来到了万神山的范围里,可能不知道,万神山的路线,较为复杂,他们可能也找不到,不过万一对方有不缺反推演计算的人才,可就不好说了,万一他们来了,还请王提前通知我,我必然帅领众人,和獒王并肩作战。”
獒王哈哈一笑,颇为豪爽的说道。“这些你不用担心,来到万神山之后,你就是我们的朋友,况且你们这里还有着一个天魂体,我们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天魂体有事的,无论是什么样的高手来了,在我的地盘里,他们休想放肆,不过进入万神山主峰的路途,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虽然不会有任何的敌人和麻烦,但是你们会觉得非常的辛苦,尤其是第一次的时候。”
能得到獒王这话,赢御心里也算是踏实了,最起码进入万神山的范围里,无论什么样的高手,都无法御风神行,就连大自由的强者,强行御风神行的话,也会感觉到巨大的压力。
赢御很想告诉獒王,自己就是皇御体,不过想了想算了,既然开始的时候就要保守这个秘密,那就保密到底吧。
通过獒王的考验之后,魔天殿的众人获得了进入万神山的资格,不过依然是山路十八弯,且这里的重力和空气质量和外界有很多的区别,重力很大,刚开始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是很适应。
慢慢走着,经过山路十八弯的考验之后,人们才逐渐适应了这里的重力和这种特别清爽浓郁的空气,帝瞳往前方望去,依然是连绵磅礴的山脉,看不到尽头,且有些地方,有迷雾涌动,就算是赢御的帝瞳也看不清那样的迷雾。
时间一长,众人感觉到了很大的无奈,这里的重力和空气质量,比例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都会感觉到很重,很浓郁,哪怕是七夜这样的小自由强者,也感觉到很沉重,无论你是什么样的境界修为,来到这样的地方,都会感觉到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就像是朝圣之路上的种种艰辛一般。
墨锋很是懒散的说道。“各位兄弟们,来这里游山玩水和苦修的话,倒是不错,可问题是,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达万神山的主峰啊。”
老黑直接变成了魔神虎的本来面目,气喘吁吁的说道。“我去,这个地方,让我觉得非常的不同凡响,我们至少走了十几天了,可是连万神山的主峰都没有看见。”
恶猛同样是气喘吁吁的,专心致志的赶路,没有多说话,现在觉得,连说话都是一种很费力气的事情,来到这里之后,他们感觉到自己都已经变成了凡人一样,感觉到了疲惫,在过往的时间里,他们从来没有因为走路这种事情而感觉到疲惫。
这样的感觉非常的明显,体会到了凡人的种种不如意,心里好像是有所顿悟。
赢御的额头上也冒出了汗滴,太丽丝和秋灵以及轮回圣尊三位,也是玉腿早已经麻了,这样走路下去,真的不知道何年何月才是一个尽头,在这个地方,想要御风神行,简直就是在做梦,连走路都走不好,更何况去飞翔呢。
傲来也终于忍不住了,问地狱魔犬。“还要多久的时间,就能到达传说中的万神山了?”
地狱魔犬这会儿也是吐着舌头,感觉身心俱疲,在这里和凡人没有多大的区别,体质再好的人,也会遭遇到同样的重力考验,其实每个人感觉到的重力是一样的。
“快的话,三个月也就到了,慢的话,半年时间吧,并且越往里面走,感觉到的重力就会越大,当然我们一旦通过了这段旅途,会得到万神山的馈赠。”地狱魔犬说道。
馈赠当然也就是奖励,赢御不想去问这个问题,至于到底有没有馈赠其实都无所谓的事情了。
“奈夜,将永夜之殿中的存在,全部放出来吧,大家一起赶路。”赢御说道。
奈夜立即照办,永夜之殿快在空中扩大,撒落下混沌光辉,一时间,密密麻麻的人影全部下来了,无论是谁,一来到这样的“穷山恶水,都会倍感不适。”
百万浩浩荡荡的龙魔虎,再也没有从前的健跑如飞了,只能规规矩矩的选择走路,别无他法。
龙菲菲也来了,这个地方很邪门,要是能够通过这里的考验,相信对龙菲菲腹中的胎儿,也是有一定程度的帮助的。
“哥哥,让嫂子也这样赶路,好吗?”赢樱问道。
“慢慢来吧,既然是朝圣之旅,大家都一起吧。”赢御苦笑说道。
是的,重力越来越重了,期初他们可以连续十几天的时间当中一直赶路,不用休息,也感觉不到特别明显的疲惫,可是现在,每到了夜晚,人们就会自动的瞌睡起来,然后睡觉,到了天亮的时候继续赶路。
太丽丝摸了摸龙菲菲的肚子,笑嘻嘻的说道。“也不知道这个小家伙以后会有何等了不起的成就,还没有出世,就和我们一起赶路了,万神山啊,真够折磨人的。”
龙菲菲虽然觉得疲惫,可是能够和所有人,百万大军,一起朝着一个方向前进,心里有着归属感和幸福感,好像真的体会到了凡人心里的那种幸福。
日光炽盛,每个人都是汗如雨下,可是这里没有洗澡的地方,无奈之下,只好用源气排解掉身上的臭味儿,百万龙魔虎在后面跟随着大部队前进,走的很慢,不过度非常的稳定。
一眼望去,赢御眼里所看到的景物,依然是连绵无尽的群山,没有尽头。
小半年时间过去了。大部分男人们已经长出了胡子,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而女人们,虽然长得美丽,但是型也很凌乱,白皙的皮肤出现了小麦色的迹象,让爱美的女生们特别的抓狂。
清晨,太阳从东方升起,赢御再一次用帝瞳远望,本来并不抱着任何的期待,可是这一次,他在走形式的心态之下,终于看到了一座宏伟磅礴神圣的山脉……
第二百一十一章 少给老子来这套
万神山主峰整体宛若黄金浇铸,从上而下洒落磅礴的金辉,一丝一缕都重若泰山,乃是炼器的无上材料,看到万神山之后,众人敏感的察觉到,自身的重力减轻了很多,体态逐渐的轻盈起来。
地狱魔犬看见万神山的主峰之后,三颗头颅的六只眼睛,有些泪眼汪汪,多少年来了,横跨了一个纪元,总算再一次看见了自己的家乡,儿时的玩伴,或许现在早已经成家立业了。
心中感慨万千,就算在无情,也不可能忘记自己的故土,所有人都感觉到了地狱魔犬情绪上面的变化,颇感意外,这个家伙也有被感动得时候。
地狱魔犬说道。“当初我和虚无离开的时候,我还是个少年,现如今,虽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老去,但我很是想念曾经的那些人,或许有的人已经老死在了岁月之中,有的成家立业,有的已经风烛残年了,我心悲伤。”
傲来摸了摸地狱魔犬的狗头,安慰了一下,魔天殿的众人看见主峰之后,心情大好,半年之后,总算是到达了这里,万神山,将成为魔天殿新的根据地。
接着地狱魔犬向大家说明了万神山一些具体的情况,总共一百零八座山峰,每一座山峰上,都存在着一种极为古老的种族,不同的种族之间除非是临近的,不然不会有任何的交集,都在各自的栖息地,过着安稳的日子。
百年过后,就有着新的种族,率领家族之中的强者,前往死亡峡谷,镇守通往万神山的道路,恰巧,这一次是獒王镇守那里。
地狱魔犬的种族居住在第三十六座山峰上,上山的话,还需要走上五六天,不过已经到达了这里,五六天又算是什么呢,地狱魔犬现在倒是可以御风神行了,不过第一次来到这里的人,只能选择步行上山,表达对万神山的尊重。
就算是这里的原住民,地狱魔犬也搞不清楚万神山究竟象征着什么,只是有一个传言,在这里,曾经出现了一位盖世强者,没有人知道那位强者的具体境界,反正非常的强大,留下了万神山这个风水宝地,那位强者最终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总之十分的神秘。
登山的过程中,魔天殿清晰的感觉到,这里的灵气极为的充沛,不少人的境界已经出现了松动得迹象,地狱魔犬在登山的过程之中,更是自动进入了神煌至尊的领域内。
而之前地狱魔犬说过,到达这里的人,第一次的话,会有特别的馈赠,魔天殿所有人已经察觉到了自己体内微妙的变化,血脉之力正在上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