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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往后的几天里,他们还是这样过的,白天韩锦在徐记里帮工,晚上回到房里,替丹阙按摩擦洗、为他输送真气、陪他说话。丹阙只能卧床静养,每天能看到的唯有韩锦一人,小傻子成了支撑他生活的全部。
韩锦发觉,苗易似乎对他十分殷勤。由于他心智不如常人,福伯唯恐他冲撞了客人,只让他在后院里帮工,做得大多是些简单的力气活。苗易每天都会来看他,和颜悦色地跟他说话谈心,关怀他的生活。不仅如此,还经常勾一下他的肩,搭一下他的背,摸一下他的头。
几次之后,等苗易再走过来的时候,韩锦不等他的手搭上来,劈头盖脸地问道:“掌柜的,你是不是喜欢锦锦?”他虽然不知道交欢是怎么回事,也没看懂断袖的意思,但喜欢他总是知道的。如果很喜欢一个人,就可以把他带回去成亲,成亲以后的两个人就要每天一起睡觉,就好像现在的他和丹阙一样。他还知道,如果成亲的两个人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女的,那么他们睡足十个月,就会生出个小孩儿来。
苗易一愣,往四周看了看,见院子里没有别的人在,笑道:“是啊,我的确很喜欢锦锦,第一次看到就喜欢。”粗糙的手又摸上了韩锦的脸,“锦锦的模样长得真俊。”
韩锦虽然不喜欢他摸自己的脸,但是听他说自己长得俊,又觉得心花怒放,两相抵消,也就随他去了。
苗易道:“别叫我掌柜啦,太生分,叫我苗大哥吧。”
韩锦看了看他的脸,心道这家伙比我爹还老,怎么好意思让人叫他大哥。于是他道:“苗伯伯。”
苗易又是一愣,倒也没生气,呵呵笑了起来,道:“也是,你同我女儿差不多大。”他又盯着韩锦上下打量了一会儿,暧昧地笑道:“锦锦,我认你做干儿子可好?”
韩锦一怔,好笑地看着他。他已经有两个爹了,苗易从头发到脚趾甲都不能跟他的两位父亲相提并论,应该说,是相去甚远。这大约是他下山以来听过的最可笑的话。韩锦道:“不好,锦锦有爹了。”
苗易道:“小傻子,认了干爹,以后干爹会照顾你还有你哥哥,给你吃好吃的,带你玩好玩的,有什么不好?”
韩锦懒得理他,索性不吭声。
苗易以为他默认了,伸手摸了摸他的头顶,笑道:“那就这样说定了,晚上干爹让福伯给你加肉吃。”
韩锦侧过头避开了他的手,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苗易也不跟他置气,笑了笑就走了。
下午韩锦去给丹阙买药,他发觉即便找到了工作,钱也还是不够用。吃喝用度几乎都在徐记里,没什么开销,韩锦连给自己买糖葫芦的钱都省了,可是要给丹阙治伤,是一笔不小的花销,他手里那点钱根本就不够用!苗易说好每个月给韩锦二两工钱,由于韩锦他们来的时候几乎已是山穷水尽,所以苗易已经把第一个月的钱提前支给韩锦买药用了,而且还帮他们垫付了请大夫的钱。这第一个二两银子,眼下只不过七八天,就已经花光了。
韩锦心事重重地回到他们的那间小屋子里,对丹阙晃了晃手里少的可怜的药,垂头丧气地说:“哥哥,锦锦的工钱又花完了。”
丹阙张了张嘴,又闭上了。他从前少有想要什么却得不到的时候,不管是某人的头颅还是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他自恃武功高强,看中了便去抢过来。而韩锦却不是这样想的。他肯留在这里帮工,他肯照顾丹阙,他死赖着不愿回出岫山,他肯坐下来和那些伙计们一起吃大锅饭,除了因为他对丹阙的算计,更多的,是因为他的新鲜感。他从小都生活在出岫山上,因为他与众不同的体质,就连天宁教的普通教众天尊和几大长老都很少让他接触。也就是说,他活了十七岁,真正接触过的人都能掰着手指数出来。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对于山下的世界来说,无论他聪明还是傻,他都是一个真正的孩子,因为他对什么都新奇,什么都想体验。他想试试普通人的生活,自己挣钱买药,如果他愿意去抢,从一开始他们就不会沦落到这个境地。这也是为什么韩锦能如此耐得下心伺候丹阙。他对于赤霞教的秘密一点都不心急,如果早早地把秘密套出来了,他怕他没有理由再留下来,他甚至比丹阙还不希望分开。丹阙自然是不知道韩锦的想法的,不过他和韩锦相处久了,思想竟也渐渐被他同化,他知道韩锦无意恃武行凶,便也和他一样开始用普通人的逻辑思考该如何是好。
韩锦可怜巴巴地掰着手指:“不然,锦锦再做一份工吧!”
丹阙一怔:“做什么?”
韩锦道:“锦锦今天出去买药,看见外面有人搬砖砖,搬十块砖砖就有一个铜板!”徐记里的活他干的很快,因为福伯让他干的都是力气活,譬如说砍柴,他一个时辰就砍别人十天的量;再譬如说挑水,常人需要一桶一桶挑回去,他嫌麻烦,直接把膳房里的大缸扛到井边上,装满水了以后再扛回膳房里,装七八桶水才满的缸他的速度就比别人快七八倍。因此他有的是时间再出去兼一份工。
丹阙默了默,道:“好。”
可是即使要再找一份工,也不是立刻就有钱拿的,丹阙这两天的药钱也没有着落。当天晚上,苗易又把韩锦叫了过去。
他道:“听福伯说,锦锦没钱给你哥哥买药,想要出去再兼一份工?”
韩锦点点头:“是呀是呀!”
苗易笑道:“其实锦锦不必这么辛苦。”他上前一步,拉起韩锦的手:“干爹可以再给你预支半年的工钱,你不必担心你哥哥的病。”
韩锦听他自称干爹,忍住了皱眉的冲动:“啊?”
苗易颇有深意的看着他:“不过干爹也不能白给锦锦钱。既然锦锦想要兼工,不如就给干爹兼吧。干爹这几日腰疼的病犯了,每天晚上锦锦来干爹房里,替干爹揉揉腰,干爹就出钱给锦锦哥哥买药。”
花开两枝,各表其一。
在出岫山上,高晟风收到高聪明的来信时卢雅江正坐在他身上给他剥葡萄吃。于是高晟风把信拆了,拿起信和卢雅江一道看起了儿子的“家书”。
当看到高聪明写的“为什么小鸡鸡摸几下会像尿尿的时候一样变得硬硬的,为什么里面会流出白色的液体,这些液体流掉以后人会不会死,如果流失对人有害的话把流出来的液体喝下去能不能补救”等等一系列问题的时候,高晟风嘴一张,卢雅江刚塞进他嘴里的一颗葡萄就掉到了地上。
卢雅江盯着信上的内容微微蹙眉:“也是,我们从来都没有教过锦锦这些东西,难怪他不懂……”
高晟风倒抽了一口冷气,揪住卢雅江的衣领,无比悲愤地咆哮道:“这种东西需要教吗!难道不该天生就会吗!”
卢雅江歪着头想了想,没想到自己究竟是怎么学会的。反正他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被高晟风压在身下这样那样了。
高晟风受了巨大的刺激,双目无聚焦地望着远处:“他不懂……他居然不懂……他长的那么好看,居然不懂……原来他们说的是真的,聪明真的是个傻子……”
高晟风从来不肯承认十七年前他捡回来的孩子是个傻子——那是他挑中的孩子,长得如此可爱,怎么可能是傻子?!高聪明不会哭,只会傻笑;高聪明三岁还不会说话,只会傻笑;高聪明认一个字认一百遍都记不住,只会傻笑……这些都不能说明高聪明是傻子!只是因为高聪明开窍比别人晚!他一直坚信,只要等到高聪明开窍的那一天就一定会聪明的天下无敌!
然而时至今日……他看了眼信纸上“小鸡鸡除了尿尿到底还有什么作用”的问题……
他终于肯相信,十七年前,他捡回来的,就是一个傻子。
☆、第二十二章
晚上韩锦还是没去给苗易揉腰。虽然不知道苗易到底有什么目的,但总归不是什么好事,况且就冲着苗易要自认他的干爹,他对这家伙就已心生厌恶,这是苗易夸他多少句英俊都扭转不过来了的。
不给苗易揉腰,却要给丹阙按摩。韩锦正给丹阙揉小腿,丹阙突然道:“我想出去走走。”他已经在房里躺了好几天了,虽然福伯会给他弄一些书来让他解闷,他也会把韩锦先前教给他的心法口诀拿出来反复琢磨研究,但他还是有些怀念外面的天空了。
韩锦停下手里的动作,想了想,道:“可是哥哥不能受凉呀。”
丹阙道:“你替我多穿几件衣服。”
韩锦想了想,直接将被子扯过来把丹阙一裹,裹成了一个粽子,用手臂夹着他的腰就往外走。丹阙花容失色:“你让我穿衣服……”
韩锦不理他,推开门探出脑袋张望了一番,如今天色已经很晚了,过了宵禁的时候,徐记里的人也都已休息了,院子里没有人。于是他抱着丹阙走出去,轻轻一跃,跳上了房顶,再把粽子丹阙放下来。
丹阙见四周无人,也就不反抗了,裹着被子在房梁上坐下,望着天上的夜空出神。韩锦怕他的被子散了,坐在他身边张开双臂紧紧箍住他,也抬起头与他一起欣赏夜色。
如今的月亮已少了四分之一多,韩锦也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他这两天开始渐渐增加自己服药的量了。一想到自己要“还童”,韩锦还是有些郁闷的,虽说可以延缓衰老,可是他也比别人多了一倍、甚至是好多倍的童年要过。而作为一个没长大的孩子,总是期望自己能快快长大。
丹阙望着天上的星河,心里一片茫然,不知自己的未来究竟该何去何从。他如今和韩锦留在这里,自然是权宜之计,他虽然已打消了自尽的念头,但也绝不会这般碌碌无为地度过一生。他打算待他的身体好了以后,重新拾起武功,大不了就从头再练。而支撑他活下去的信念,就是对三栾等人的仇恨。只要他活着一天,就一定会杀上入岭山,杀光那些背叛他的人!然而令他感到迷茫的,正是他究竟能不能重拾武功……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没看到,因为被厚厚的被子裹住了。他试图把双手抽出来——没抽出来,因为韩锦紧紧箍着他。他转过头目光复杂地看了韩锦一眼。如若是从前,见过他落魄的人,他一定会将那些人杀死,仿佛这样就能抹去自己不愉悦的记忆。韩锦是见过他一生中最落魄的情状的人,然而今时今日,他对韩锦却提不起杀意来。
虽然是尚无眉目的事,但他却忍不住地在想,等自己恢复武功之后,到底该怎么安置这个小傻子呢?从来没有一个人像小傻子这样掏心掏肺地对他好,不如就带回入岭山,也封他一个小魔尊做做,他可以帮自己杀人,他可以陪自己说话,在自己受伤的时候也终于可以放心地把背后交给一个人去帮自己上药,不用时时刻刻担心他会在背后捅自己一刀。自己痛苦、难受、绝望的模样也不用再害怕被人看到,不必一个人躲起来慢慢舔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