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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灯瞎火,一路赶来的老狼肯定也没有吃饭呢。
云天点燃篝火后,将两只兔子放在了上面。
“正好,我也带着酒呢!”
看着那兔子,老狼从包里取出两瓶二锅头。
这山区夜晚寒风刺骨,赶夜路除了带些鞭炮驱赶狼群,当然也要带点酒驱寒了。
于是四个人围在篝火拍,把酒分配了一下。
在这寒冷的夜晚,烈酒绝对是一个好东西。
“什么东西!”
就在老狼端起酒杯准备喝上一口去去寒气的时候,突然一个影子快速的走了过来。
吓得他本能的一愣,同时向着腰间摸去。
作为本地人的他,当然知道这野外的野兽是多么的可怕了。
一把抓起手中的手枪,说话间,枪口转向了那个黑影。
“别怕,是我的!”
当老狼看清楚了靠近过来的,竟然是一只野生猞猁。
这东西也是猎手级别的食肉动物,难道说是因为太饿而对人发动袭击嘛。
可就在这时,他手腕一紧,手中的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落在了云天的手上。
“你的?”
老狼惊讶的看着云天,他绝对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称呼这野生猞猁的。
他们来的时候只有三个人,那么也就是说,这猞猁是本地的。
那怎么突然变成云天的了呢。
“是啊,这几天它和我们处的不错!”
云天笑着把手中的手枪还给了老狼。
刚才是为了保护小黄,他做出的本能举动而已。
“这也行!”
老狼不敢相信的看着云天,野生动物的警觉性可是非常高的。
尤其是这喜欢独处的猞猁,怎么会和云天扯上关系呢。
“过来!”
云天笑了笑,对着远处被老狼这陌生人吓到的猞猁挥了挥手。
犹豫了一下的猞猁,慢慢绕过老狼,这才跑到云天身边来。
看着那猞猁竟然一屁股坐在了云天的身边。
老狼真是不敢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对于猞猁有些了解的他,不得不承认这绝对是他见过最天方夜谭的事情。
这几个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连野性未驯的猞猁都收服得了呢。
尤其是那猞猁竟然乖巧的任凭三个人的抚摸,这简直太神奇了。
倒是三个人却满不在乎,早就习惯猞猁存在的他们,就把它当作梦梦了。
阵阵肉香飘散,云天不忘撕下一块交给猞猁。
这小子肯定是出去狩猎没有找到东西。
看着那猞猁大口吃着云天给它的肉,老狼真是佩服。
推杯换盏自然是云天和老狼的事情,潘瑶和唐曦则在一旁相陪。
一边喝着酒,一边烤着篝火,老狼也打开了话匣子。
“别看我们这里穷,但是千年之前也是很繁华的,丝绸之路就从这里穿过!”
不知道是酒喝的多了,还是因为开心,老狼的话匣子就一直都没有关闭过。
侃侃而谈的他红着脸,打着酒嗝吃着烤肉,也算是比较有趣之人。
他们家世世代代就住在这里,虽然到现在人丁已经不再兴旺了。
但是曾经的他们家族还算是辉煌过。
据说那时候他们居住的地方,有三五百户的人家呢。
因为丝绸之路的关系,他的祖辈曾经历任驿馆管事,负责传递消息。
也有当过这里的部曲头目,战时为兵闲时为农。
只不过,那时候的场景已经消失不见了。
曾经的辉煌现在也都无影无踪了。
家族的传承伴随着人丁凋零而走向落寞。
几百间的房舍现在也就五十多户人家了。
“我就佩服当兵的,我爷爷也当过兵!”
推杯换盏,老狼继续说道。
他没有当过兵,但是他的爷爷可是一个军人。
“爷爷应该打过仗吧!”
当兵的,最爱聊兵,也最喜欢去听老一辈当兵人的故事。
尤其是战斗的故事,三个人都会喜欢,这就好像是喜欢打游戏的爱聊游戏一样。
“打过,抗美援朝之后,还在我们这一代剿匪呢,当年端掉这里最大的红胡子,我爷爷还立下了三等功呢!”
说起爷爷,老狼自然是满脸的兴奋和骄傲。
曾经拿过的三等功,也是爷爷最大的骄傲。
那红胡子以前就是盘踞在这里的一处山匪,打家劫舍、劫持往来的客商。
手下足有六百多人,装备更是得到了美式武器,所以当年那一仗打得可是相当惨烈。
相比起他们的重机枪和火炮,这边只有土炮和汉阳造。
穿着草鞋的战士们,硬是将盘踞在这里多少年来为祸四方的红胡子整锅端了。
老狼的爷爷当初就是第一个冲进入的人。
亲手击毙了那红胡子,所以才拿下了三等功。
凭着撅把子,断掉了红胡子山匪,这个故事从老狼还是小孩的时候就一直在听。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情,他渐渐的向往去当兵,不过虽然未能成行,但最终也穿上了警服。
这也算是完成了他儿时的一个心愿吧。
“这种荒凉的地方还有土匪呢!”
潘瑶不由的惊讶说道,原本以为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停留呢。
谁会想到这里还会有霍乱一方的土匪,不过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也算是正常。
“当然了,别看这里土地贫瘠,但是以前却盛产一种叫做乾坤草的草药,堪比黄金,只不过因为这些年来的乱采,基本绝跟了!”
老狼叹了口气,从古自今,这里都是那乾坤草的生长之地,所以也有很多人赶来寻找。
“等等!等等!”
突然,云天脑海中闪过一丝警觉,他好像想到了什么。
潘瑶、唐曦和老狼都好奇的瞅着坐在那里的云天,而他却陷入了沉思。
“如果说这里以前有过土匪,那么他们的土匪窝应该还在,你们说那狗子会不会躲在那里!”
云天抬起头,看着潘瑶和唐曦,土匪虽然不在了,但是以前的东西应该还会存在。
“土匪窝有没有水源?”
潘瑶急忙转过头来,看着老狼。
“有,我记得小时候我还去那里过,那里有一个地下暗河,平日时他们都是从那里取水!”
老狼点了点头,因为太过偏远,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去过了。
但是那地下暗河他却记得清清楚楚,小时候他还在那里洗过澡呢。
“那就对了,一定在那里!”
足以提供六百余人的生活用水,恐怕几十年也不会干涸。
如果藏在那里,马匹也有了饮用水,这绝对是一个很不错的容身之所。
云天一拍大腿,急忙从包里拿出了地图。
有了新的目标,他们必须要去看一下。
《
第931章 神秘人物
当太阳渐渐升起,几个人这才把篝火熄灭。
昨晚的聊天让他们收获不小,云天更是定下目标,不管怎么样,他们都要去那个红胡子曾经的匪窝看看。
就像是老狼所言,如果不是提及以往的话,他都想不起来还有个地方存在。
云天有理由相信,那里绝对是狗子的藏身之所。
辞别了老狼之后,云天、潘瑶和唐曦,立刻收拾行囊向着匪窝进发。
那个位置正是荒漠和沙漠的交界处,被人称作撅把子山。
有了老狼送来的给养,他们最少还能坚持五六天,如果路上在狩猎一下,更是可以多坚持几天。
原本老狼提出要送他们,但是这方圆百里,也就他们这一个派出所。
所里也只有七八个人两台车,事物也比较繁忙。
云天拒绝了老狼的提议,而且他那台老爷车恐怕也要跑一天才能到。
尤其是那片无人区绝对是没有人烟存在的。
道路恐怕更是不太适合他的老爷车,所以老狼也就向着所里返回了。
根据估计,到达那边也只需要两天的时间。
这也符合云天他们的时间限制。
如果在找不到狗头,恐怕他们就要撤离了。
确定了目标后,三人动身,而那猞猁自然也和他们一起离开了。
老狼下得山来,找到自己的车子,跳上车子的他还在惊叹。
这三个年轻人的干劲真足,尤其是那股子劲头,更是让他好生羡慕。
原本接到他们的时候,还以为他们只是游山玩水混混日子,现在才发现自己曾经是多么的孤陋寡闻。
山路漫漫,绝对不是那么好走的,驾驶着越野车的老狼一路向着所里返回。
大概行驶了一般路程的时候,突然他看到,那荒漠中一块石头上,站着一个女人。
这女人身穿短裤,上身穿着吊带,带着遮阳帽的她,拥有一身古铜色的肌肤。
身材苗条,脚踩运动鞋,带着墨镜背着旅行包的她,正对着他挥手呢。
突然出现的女人,真是让老狼一愣,这可不是什么旅游区,怎么突然会有这样的女人出现呢。
他可是这里的民警,这种事情他自然要上前盘查。
以前他也遇到过这种城市里来的背包客,原本信誓旦旦要体会荒漠文化。
但是没坚持两天,就四处求救的人了,所以老狼也并没有在意什么。
车子卷起沙尘,向着女子驶来,而看着那警车,女子也急忙从石头上跳了下来。
来到路边的她,不忘记兴奋的挥手,看起来是等待很久了。
车子停下,尘土飞扬,背后身去的女子,不断用手驱赶着尘土。
老狼则推开车门,跳下车子,一脸好奇却又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那女人。
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的她身材高挑,身上的衣服更是少之又少。
虽然那大大的眼睛让他看的并不算真切,但毕竟是女人,而且在这种地方,很少会看到穿着如此清凉的人了。
“小姑娘,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老狼走上前来,好奇的看着女孩。
这荒漠白天高温,晚上低温,这点衣服恐怕熬不过晚上。
“终于找到警察了,我真是太开心了!”
没想到,那女子竟然一伸手,拉住了老狼的胳膊,兴奋的摇着。
“别激动!别激动!你先告诉我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你们几个人?”
被女人这么一拉,老狼更加的尴尬了,急忙挣开对方的胳膊,严肃的说道。
“我们一共三个人!”
女子推了一下眼镜,一脸可爱的对着老狼说道,那说话声音奶声奶气,绝对是让人浑身酥麻。
“三个人?那其他两个人呢?”
一般来说,每天从火车站都会打来电话,山高皇帝远的小地方,那火车可是唯一交通工具。
作为检票员,都会汇报给派出所是否有外人到来。
每天进进出出也就那么点人,老狼闭着眼睛都知道谁是谁了。
他并不记得这段时间,除了云天他们之外,还有什么外人到来啊。
如果有的话,他早就应该接到通知,尤其是那些采风的客人到来,派出所可是要负责他们在这语言不通的地方人身安全的。
“在你身后啊!”
那女人的话,顿时让老狼一愣。
本能转身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