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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的手在流血,好多好多血。”甄宓俏脸红得像个红苹果,不安地问道。
“没关系,等一会,它就不流了,不用在意。”
吴良紧紧地搂着甄宓,狠不得把甄宓揉进自己的心里。
“嗯。”甄宓小声地应了一声,乖乖的躺在吴良怀中,一动也不动。
那一夜,两个青年男女把自己的心交给了彼此,死生相依,私定下了终身。
从那以后,甄宓便深深地爱上了放荡不羁,卓尔不群的吴良。
但她一个姑娘家,大家闺秀,又怎么能将私定终身之事告诉母亲张夫人呢?她羞于启齿,又怕母亲反对,此事便拖了下来。
这一来二去,甄宓便害上了相思病,每日茶饭不思,只想着吴良,日子一长,便病倒了。
张夫人见女儿病倒,急忙请来大夫医治。
老中医替甄宓把过脉后,皱眉道:“夫人,小姐生得这个病叫孤鸟离群之症,十分少见。此病倒也不难治,但药引子有些难求。”
“什么药引子?我甄家富甲一方,买来就是!”张夫人挥手不屑道。
“夫人,这药引子是买不到的。要活人身上的鲜肉为引,一日一两,煲成肉汤,趁热服下,一个月后便可恢复如初。”
老中医捻着半白的胡须,照实说了。
张夫人这下可没有法子了,人肉是无处可买的。
最后,张夫人想了个办法,她将所有的家丁丫鬟召集起来,她首先宣布了甄宓身染重病,急需人肉治病,然后向众人保证,只要谁肯割舍一两肉,赏白银一百两。
张夫人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她很快使能筹集到人肉,救活女儿。
但事与愿违,众丫鬟仆人面面相觑,谁都不肯应声。
白花花的银子,谁人不爱?但有银子,也得有命花才是,这一刀下去,一两肉割下来,疼痛先不说,光流血就能把人流死。
张夫人连说几遍,只有吴良挺身而出,愿意割肉救甄宓一命。
只见吴良手起刀落,将左臂削下一大块血肉,鲜血狂涌,隐隐约约能看手臂上的白骨,令人不寒而悚。
吴良脸色瞬间惨白,黄豆般大小的冷汗哗哗而下。
吴良牙齿紧咬着嘴唇,强忍剧痛,将手臂上的穴道封住,减缓血流速度。
然后撕下一块衣襟,捂住伤口,撞撞跌跌地回到的自己的房间,默默忍受。
张夫人大喜过望,她捧着那块血肉,如获至宝。
她将血肉交给丫鬟,命丫鬟下去生火煨汤。
喝过肉汤之后,甄宓的病情果然有了好转。
张夫人见人肉有效,赏给吴良三千两银子,让他每天割一两肉,送上厨房,给甄宓治病。
吴良自然不会在乎那三千两银子,他从来不缺银子,若是缺银子了,就去官府库房取,谁也挡不住他。
但为了甄宓,让他去死,他也愿意,况且是几两肉。
在此后的一个月时间里,吴良每天割肉一两,双手、双腿、屁股、后背、肚子都被割过,除了脸和小弟弟,没有一块好肉,到处都是伤疤。
在吴良的供养下,甄宓也是渐渐恢复了健康。
当甄宓得知是吴良割肉救得自己,感动得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甄宓终于下定了决心,她把与吴良相遇、相知、相爱的经过都告诉了张夫人,连与吴良同床共枕,胡天胡地也说了出来。
张夫人听罢,恨不得把吴良打个半死。但她转念一想,女儿的命都是吴良救的,被吴良亲过、抱过、睡过,索性决定把女儿甄宓嫁给吴良。
第一百七十一章,又见莫嫣然
甄宓和吴良几经周折,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张夫人默许,有情人终成眷属,成了一对让人羡慕的夫妻。
在一个初秋的下午,吴良望着窗外随风而落枯叶,心中感慨万千。
他虽然娶到了千娇百媚,倾国倾城的大美人甄宓,锦衣玉食,呼奴唤婢,过着富家公子的生活。
但是吴良并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他骨子里还是个江湖人,他喜欢去闯荡,行侠仗义,锄强扶弱,做一个受人尊敬的大侠,或者平定天下,做几年皇帝,吴良也是不反感的。
“夫君,你在看什么?”甄宓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吴良身旁,柔声问道。
“宓儿,我,我有话跟你说。”吴良一把揽美人入怀,迟疑片刻,方才开口道。
“夫君,请说,妾洗耳恭听。”甄宓小鸟依人地靠在吴良怀中,弱弱的道。
“如今天下大乱,群雄割据,连年战乱,黎民百姓身处水深火热之中,民不聊生,哀鸿遍野,着实让人心痛。
我辈男儿,生八尺躯,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青史留名,方才不负来这世上走一遭。
我想去找一方诸侯投奔,亦或自立门户,招兵买马,早日结束战乱,还百姓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
吴良说起自己的抱负,说得激昂慷慨,催人泪下。
“夫君,你有远大的抱负,这很好。你要去实现自己的抱负,宓儿也一定会支持你,只求你别忘宓儿便是。”
甄宓乖巧的点了点头,靠在吴良怀中,小声道。
“得妻如此,夫复何憾!宓儿,再让夫君再疼你一回。”吴良抱起甄宓,向床塌行去。
第二天清晨,吴良背上包袱,跨上大白马,一路向南而去。
甄宓依依不舍,在丫鬟的陪同,十里相送,夫妻方才挥泪而别。
大白马脚程极快,四 五天时间,便出了冀州,来到兖州曹操的地盘。
天公却不做美,天上下起了大雨,把吴良和大白马浑身上下都浇透了,湿哒哒的,贴在身上十分不舒服。
此时已是仲秋,天气颇凉,一阵凉风吹来,冻得吴良直打哆嗦。
吴良快马加鞭,想找个地方避避雨,烘烤衣物,再做打算。
吴良转过一个弯,山脚下出现了一家客栈,吴良大喜过望,很快纵马奔到客栈前。
吴良拴好马,便大步走进了客栈,客栈很小,也个伙计小二也没有,只有一个看上去三十出头的老板娘。
那老板娘皮肤白晰,五官清秀,也算得上是个绝色美女,虽然比不上公孙摇金、袁依然,但这穷乡僻壤之地,能见到这种级别的美女,也是极为难得。
惊于那老板娘的,吴良不禁多瞧了几眼。
“客官,你要点什么?本店的杏花村酒天下一绝,客官要不要尝尝?”美女老板娘笑盈盈地道。
“不必了,我今天有些累了,来一碟酱牛肉,五个馒头,一碗面条。”吴良觉得这老板娘面带邪气,不是好人,不敢大意,也不敢喝酒,生怕上了老板娘的大当。
老板娘果然面露失望之色,片刻之后,方才下去准备去了。
一会的功夫,牛肉,馒头、面条都端了上来,吴良一一试过,都没有毒,这才放心地吃喝起来。
吴良刚刚吃到一半,店里突然多了两个人,这两人中等身材,长相平平,身穿黑衣,头戴斗笠,身后拖着一条血红色的披风,打扮十分怪异。
这两个人,吴良倒是认识,他们是孪生兄弟,是武神门门主吕布的师弟吕旷、吕翔,现在袁绍手下
当差,实力不过刚入一流而已,不值一提。
这两人与吴良素无交集,吴良也不去理他们,只顾埋头吃喝。
吕旷、吕翔刚入大门,便大声道:“老板娘,快把酒肉端上来!”
老板娘等二人坐定,眉开眼笑道:“两位客客,肉马上上来,好酒却是要等一会!”
“早就听说兖州莫大娘子的杏花酒是天下一绝,不可不尝,好酒自然是要等的,先把肉端上来吧!”吕旷挥了挥手,朗声道。
“好勒!”莫大娘子答应一声,不一会,肉食便端了上来,都是些猪蹄、猪肘子、猪耳朵、整鸡、整鱼之类的大鱼大肉。
这些菜显然很合吕旷、吕翔二人的口味,两人大吃大喝起来。
莫大娘子见二人见得甚欢,嘴角浮上一丝狞笑,她提着裙摆,去后厨打酒去了。
吴良心中越发不安,他跟着莫大娘子,来到后厨,莫大娘子转身进了一间房间,吴良顺着门缝向内望去,情况让他大吃一惊。
莫大娘子从床头掏出一包麦种,撒在地上,然后从袖子里掏出木人,木牛,木犁,也放在了地上。
莫大娘子从怀子掏出一支玉笛,吹出了一曲凄厉恐怖的曲子,诡异的一幕发生了:
木人、木牛活了,在音乐的指挥下,开始种起麦子来。不一会功夫,麦子便长大,成熟了。
木人,木牛收获了这些麦子,开始用这些成熟的麦子酿酒,很快便酿好了一大坛酒。
莫大娘子将木牛木人重新放回袖子里,抱着酒坛,准备去给吕翔、吕旷两兄弟送酒。
吴良越想越怕,偷偷溜出客栈,在客栈外藏了起来,他很想知道,莫大娘子究竟想干什么。
“来!来!上好的杏花村酒,只此一家,别无用店!”莫大娘子热情地给吕旷两兄弟倒上了两碗酒。
吕旷、吕翔不疑有它,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不大一会功夫,吕旷、吕翔腹痛如绞,疼得满地打滚,身子越缩越小,最后变成了两枝肥硕的大血参。
莫大娘拿起两根血参,塞到嘴里大嚼起来,殷红的鲜血顺着嘴角流出,这一幕,万分诡异。
吴良已经猜到了这莫大娘子的真实身份,莫大娘子便是一百多年前,为祸中原武林,残害武林同道的鬼堡第一护法——莫嫣然。
江湖传言,老爷庙之战,莫嫣然被蜀山派掌门齐雨桐所封印,也不知道她是怎么逃出来的。
有一点,吴良很清楚,他得赶紧跑路了,若是被莫嫣然发现,必将死得痛苦无比。
吴良不敢再待,悄悄解开马缰,翻身上马,一路向南狂奔而去,离开了见鬼的客栈。
第一百七十二章,伏魔棍法的破绽
吴良出了莫嫣然开设的“吃人客栈”,一路快马加鞭,日夜兼程,慌不择路间,来到了汝南大山群峰之中。
吴良骑着大白马,进入了崎岖不平的山道,抬眼望去,群山连绵不绝,望不到尽头,山石嶙峋,若犬牙交错。
此时已是深秋时节,满山的树叶早已落光,只有乌鸦在光秃秃的树枝上悲啼。
吴良一人一马,踏着半寸厚的落叶,继续向前挺进。
吴良又走了半个时辰,山势越来越险,山道越来越窄,白马在山道间行走颇为不便,吴良只好下马,牵着马儿艰难前行。
吴良来到到一座高峰前,山峰高耸入云,山势险恶,状似一朵盛开的莲花,江湖中人一般称之为莲花峰。
莲花峰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又扼东西、南北交通之要冲,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南来北往的客商都要经过此处,进而滋生了大批盗贼、响马,他们盘踞在莲花峰,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仗着山高地险,历代官府也拿他们没办法。
尤其是黄巾教起义失败之后,大批战败的黄巾教徒退入山林,继续与东汉朝廷为敌,莲花峰就有上千的武装力量,他们攻打县城,杀县官,抢粮食,劫库银,造成了不小的动乱。
东汉皇帝急了,连忙下诏,号令天下各路军阀,割据势力,围剿各地黄巾军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