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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失格-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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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的话,还不如注射荷尔蒙吧。” 

“你开什么玩笑呀。要么是借助酒,要么是用那种药,否则我是没法工作的。” 

“酒可不行。” 

“对吧?自从我用那种药以后,就一直滴酒未沾呐。多亏了这样,我的身体状况可谓好得很哩。我也不认为自己会永远画蹩脚的漫画,从今以后,我要把酒戒掉,调节好身体、努力地学习,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给你们瞧瞧。眼下正处于节骨眼上,所以我求求你啦,让我吻你吧。” 

夫人噗哧笑了起来: 

“这可为难啊,自个儿中毒了还不知道呐。” 

她“嗑吱嗑吱”地柱着拐杖,从药品架上取下那种药,说道: 

“不能给你一整盒,你马上就会用完的。给你一半吧。” 

“真小气,哎,没办法呀。” 

回到家以后,我立即注射了一针。 

“不疼吗?”良子战战兢兢地问我。 

“那当然疼啦。不过,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即使不愿意也得这样啊。这阵子我很精神吧?好,我这就开始工作。工作,工作。”我兴奋地嚷嚷着。 

我甚至还在夜深人静之时扣打过药店的店门。夫人身上裹着睡衣,“嗑吱嗑吱”地柱着拐杖走了出来。我扑上去抱住她,一边吻她,一边做出一副痛哭流涕的样子。 

夫人只是一声不吭地递给我一盒药品。 

药品与烧酒一样,不,甚至是更讨厌更龌龊的东西——当我深切地体会到这一点时,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中毒者。那真可谓无耻至极。为了得到药品,我又开始了复制春画,并且与那家药店的残废女老板建立了一种彻头彻尾的丑恶关系。 

我想死。索性死掉算了。事态已经不可挽回。无论干什么,都是徒劳一场,都只会丢人现眼,雪上加霜。骑自行车去观赏绿叶掩映的瀑布,这只是我难以企及的奢望罢了。只会在污秽的罪恶上增添可耻的罪恶,让烦恼变得更多更强烈。我想死,我必须得死。活着便是罪恶的种子。尽管我如此这般地左思右想着,却依旧不改那种半疯狂的模样,只是往返穿梭于公寓与药店之间。 

无论我多么拼命地工作,由于药品的用量随之递增,所以,欠下的药费也达到了令人恐惧的额度。夫人一看到我的脸,就会泪流满面,而我也禁不住潸然泪下。 

地狱。 

倘若为了逃出地狱的最后手段也归于失败了的话,那么,往后便只有勒颈自尽了。我决定不惜把神的存在与否作为赌注,斗胆给老家的父亲写了一封长信,坦白地告诉他关于我自己的一切实情(有关女人的事儿,最终还是没能写上)。 

没想到结果更加糟糕。无论我怎么等待,都一直杳无音讯。等待的焦灼与不安反而使我加大了药量。 

今夜,索性一口气注射十针,然后跳进大海里一死方休——就在我如此暗下决心的那天下午,“比目鱼“就像是用恶魔的直觉嗅到了什么似的,带着掘木出现在我面前。 

“听说你咳血了。” 

掘木说着,在我面前盘腿坐下。他脸上的微笑荡漾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温柔。那温柔的微笑使我感激涕零,兴奋不已,以致于我不由得背过身子潸然泪下。仅仅因为他那温柔的微笑,我便被彻底打碎了,被一下子埋葬了。 

他们把我强行送上汽车。无论如何我必须得住院治疗,而且其他的事情全部由他们解决,“比目鱼”就这样用平静的语气规劝着我(那是一种平静得甚至可以形容为大慈大悲的语调)。我就俨然是一个$意志、没有判断力的人一般,只是抽抽嗒嗒地哭着,唯唯诺诺地服从他们俩的指示。加上良子,我们一共是四个人在汽车上颠簸了许久,直到周围变得有些昏暗的时候,才抵达了森林中一所大医院的门口。 

我以为这是一所结核病疗养院。 

我接受了一个年轻医生温柔而周到的检查,然后他有些腼腆地笑着说道: 

“那就在这里静养一阵子吧。” 

“比目鱼”、掘木和良子撂下我一个人回去了。临走时良子递给我一个装有换洗衣服的包袱,接着一声不响地从腰带中间取出注射器和没有用完的药品给我。她还蒙在鼓里,以为那是强精剂。 

“不,我不要那个。” 

这可是一件罕见的事情。在别人劝我的情况下,敢于加以拒绝,这是我迄今为止的生涯中,是绝无仅有的例外,这样说一点也不夸张。我的不幸乃是一个缺乏拒绝能力的人的不幸。我时常陷入一种恐惧之中,以为如果别人劝我干什么而自己加以拒绝的话,就会在对方的心灵和自己的心灵中剜开一道永远无法修复的裂痕。可是,在良子递给我药品时,我却自然而然地拒绝了自己几近疯狂地四处寻求的吗啡。或许是我被良子那种“神灵一般的无知”所打动了吧。在那一瞬间,难道我不是并没有中毒吗? 

我被那个有些腼腆地微笑着的年轻医生带着,进入了某一栋病房。大门上“喀嚓”一声挂上了大锁。原来这是一所精神病医院。 

“去一个没有女人的地方。”我在服用巴比妥酸时的胡言乱语竟然奇妙地化作了现实。在这栋病房里,全部是发疯的男人。甚至连护士也是男的,没有一个女人。 

如今我已不再是罪人,而是狂人。不,我绝对没有发狂。哪怕是一瞬间,我不曾疯狂过。但是,被关进这所医院的人全是狂人,而逍遥在外的全都是正常人。 

我问神灵:难道不反抗也是一种罪过吗? 

面对掘木那不可思议的美丽微笑,我曾经感激涕零,甚至忘记了判断和反抗便坐上了汽车,被他们带进这儿,变成了一个狂人。即使再从这里出去,我的额头上也会被打上“狂人”,不,是“废人”的烙印。 

我已丧失了做人的资格。 

我已彻底变得不是一个人了。 

来到这儿时,还是在初夏时节。从镶有铁格子的窗户向外望去,能看见庭院内的小小池塘里盛开的红色睡莲花,又是三个月过去了,庭院里开始绽放出波斯菊花了。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老家的大哥带着“比目鱼”前来接我出院了。大哥用他惯有的那种一本正经而又不失紧张的语气说道:“父亲在上个月的月末因患胃溃疡去世了。我们对你既往不咎,也不想让你为生活操心费神,你什么都不用做。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尽管你肯定是依依不舍的,但必须离开东京,回老家去过一种疗养生活。你在东京所闯下的祸,涩田先生已大体帮你了解了,你不必记挂在心。” 

蓦然间故乡的山水栩栩如生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我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已完全变成了一个废人。 

得知父亲病故后,我越发变得委靡颓废了。父亲已经去了。父亲作为片刻也不曾离开我心际的、一种可亲又可怕的存在,已经消失而去了,我觉得自己那收容苦恼的器皿也陡然变得空空荡荡的。我甚至觉得,自己那苦恼的器皿之所以曾经那么沉重,也完全是因为父亲的缘故。于是我顷刻之间变成了一只泄了气的皮球,甚至丧失了苦恼的能力。 

大哥不折不扣地履行了对我的诺言。在从我生长的城镇坐火车南下四五个小时的地方,有一处东北地区少有的温暖的海滨温泉。村边有五栋破旧的茅屋,里面的墙壁已经剥落,柱子也被虫蛀了,几乎无法修缮。但大哥却为我买下了那些房子,并为我雇了一个年近六十、长着一头红发的丑陋女佣。 

那以后又过去了三年的光阴。其间我多次奇妙地遭到那个名叫阿铁的老女佣的强暴。有时我和她甚至还像一对夫妻似的吵架顶嘴。我肺上的毛病时好时坏,忽而胖了,忽然瘦了,甚至还咳出了血痰。昨天我让阿铁去村里的药铺买点卡尔莫钦'一种烈性镇静安眠药'谁知她买回来的药和我平时服用的那种药,其药盒形状上就大为不同。对此我也没有特别留意,可睡前我连吃了十粒也无法入睡。正当我觉得蹊跷时,肚子开始七上八下的,于是急急忙忙地跑进厕所,结果腹泻得厉害。那以后又接连上了三次厕所。我觉得好生奇怪,这才仔仔细细地看了装药的盒子,原来是一种名叫“海诺莫钦”的泻药。 

我仰面躺在床上,把热水袋放在腹部,恨不得对阿铁发一通牢骚。 

“你呀,这不是卡尔莫钦,而是海诺莫钦呐。” 

我刚一开口,就哈哈地笑了。“废人”,这的确像是一个喜剧名词。本想入睡,却吃成了泻药,而那泻药的名字正好叫海诺莫钦。 

对于我来说,如今已经不再存在着什么幸福与不幸福了。 

只是一切都将过去。 

在迄今为止我一直痛苦不堪地生活过来的这个所谓“人”的世界里,唯一可以视为真理的东西,就只有这一样。 

只是一切都将过去。 

今年我才刚满二十七岁。因为白发明显增多的缘故,人们大都认为我已经四十有余了。 

.。



人间失格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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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写下上述手记的狂人,其实并不直接相识,但我却与另一个人略有交情,她可能就是上述手记中所出现的京桥那家酒吧的老板娘。她是一个个头不大的女人,脸色苍白,细细的眼睛向上挑着,高高的鼻梁给人一种硬派的感觉,与其说是一个美人,不如说更像一个英俊青年。这三篇手记主要描写了昭和五至七年那段时间的东京风情。我曾在朋友的带领下顺道去京桥的酒吧喝过三次加冰的威士忌酒,当时正是昭和十年前后,恰逢日本的“军部”越来越露骨地猖獗于世之时。所以,我不可能见到过写下这些手记的那个男人。 

然而今年二月,我去拜访了疏散在千叶县船桥的一位朋友。他是我大学时代的所谓学友,现在是某女子大学的讲师。事实上,我曾经拜托这个朋友给我的一个亲戚说媒,也因为有这层原因,再加上我打算顺道采购一下新鲜的海产品给家里人吃,所以就背上帆布包向船桥出发了。 

船桥是一个濒临泥海的大城镇。无论我怎样告诉当地人那个朋友的门牌号数,因为是新搬过去的缘故,也没人知道。天气格外寒冷,我背着帆布包的肩膀也早已疼痛不已,这时我被唱机里发出的提琴声吸引住了,于是我推开了一家咖啡馆的大门。 

那儿的老板娘似曾相识,一问才知道,原来她就是十年前京桥那家酒吧的老板娘。她似乎也马上想起了我似的。我们彼此都很吃惊,然后又相视而笑了。我们没有像当时的惯例那样彼此询问遭到空袭的经历,而是非常自豪地相互寒暄道: 

“你呀,可真是一点也没变呐。” 

“不,都成老太婆了。身子骨都快散架了。倒是你才年轻呐。” 

“哪里哪里。小孩都有三个了。今天就是为了他们才出来买东西的。” 

我们彼此寒暄着,说了一通久别重逢的人之间常说的话,然后相互打听着共同的朋友以后的消息。过了一会儿,老板娘突然改变了语调问我道:“你认识阿叶吗?”我说“不认识。”老板娘走到里面去,拿来了三本笔记本和三张照片,交给我说道: 

“或许可以成为小说的素材呐。” 

我的天性如此,对于别人硬塞给我的材料是无法加工写成小说的,所以,我当场就打算还给她,但却被那些照片吸引住了(关于那三张照片的怪异,我在前言中已经提及)以致于决定暂且保管一下那些笔记本。我说:“我回来时还会顺道来的,不过,你认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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