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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福会-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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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这一着做得十分漂亮,我忙忙地从阴司地府里挣扎着回头,为的,要找我的妈妈。

每晚每晚我都在哭,哭得眼睛和颈脖火辣辣地生疼,外婆则坐在床边,不断将凉水泼在我的颈脖上,泼呀泼呀,直到我的呼吸开始变得均匀平缓,而且,我开始能入睡了。次日早上,外婆用她留得尖尖的长指甲,像小镊子样、轻轻揭去伤口上的痴片。

整整两年,我的颈脖上,显着一道苍白浮亮的疤痕。而我对母亲的记忆,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生活中的一道伤口,就这样愈合了,收口了。谁也看不见它底下埋着什么样的痛苦,谁也不知道那痛苦的起因来自哪里。伤疤,是痛苦的终止。

然而,眼前这个站在外婆床边的母亲,与我梦中的妈妈,却是这样的截然不同。

但是,我开始逐渐爱上跟前这个妈妈了。倒并不是因为她来这里恳求我的原谅,事实上,她也没有这样做。她无需向我解释,为什么我濒于死亡时,她不来看望我,那是外婆阻拦着她,这一点我理解。她也无需告诉我,她嫁给了吴青,由一个不快乐的境地转到另一个不快乐的境地,这点,我也明了。

我究竟是怎样逐渐爱上我母亲的?我想,是她让我发现了真正的自我,那裹在一副皮囊下的真正的我。

夜深了,我被叫进外婆的房间。舅妈说,外婆快走了,我必须尽尽孝心。我换上一件干净的衣服,站在外婆脚跟前,在舅舅和舅母之间。我轻轻地抽泣着。

房间那头,妈妈独处一边,默默地伤心着。她正在照料一锅汤药,炉子上,汤药沸滚着,散发着一股草药味。猛地,只见她挽起衣袖,拿起一把锋利的小刀,搁在自己的手臂上,我不敢睁眼看她。

母亲在自己手臂上割了一片肉,眼泪从她脸上淌下,血,也“答啦”、“答啦”地往地板上滴。

妈妈把从手臂上割下的那片肉放入药汤里,就像古代的巫婆样,希冀着用一种未可知的法术,来为自己的母亲,尽最后一次的孝心。妈妈设法撬开外婆已经紧闭了的嘴唇,把汤药给喂了进去。但是当晚,外婆还是走了。

虽然当年我尚幼小,但我能想象妈妈的这种切肤之痛,及这痛苦意味着的价值。

一个女儿,就是这样地孝顺着她的母亲。这种孝,已深深印在骨髓之中,为此而承受的痛苦显得那般微不足道。你必得忘记那种痛苦。因为有时,这是唯一的途径,能让你意识到“发肤受之父母”的全部含义。你有义务为母亲剖膛切腹,而你的母亲也应该为她的母亲如此这般,她的母亲将为更上一代的母亲这样做,如此代代推及,直到万物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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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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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蜡烛

——龚琳达的故事



我牺牲了自己的一生,只为了履行父母许下的一个诺言。这在你,是会不以为然的。因为对你,许诺算不了什么。女儿应诺来吃饭,但如果她头疼,或者因为车塞,也或许电视正在播放一部她不愿错过的影片,这时在她,应诺,就不存在了。

那天你没能来,因为不愿错过那部影片,于是我也顺便看了看那影片。影片中那个美国兵,答应将来回来与那女孩子结婚的。当时她感动得哭了,他则一个劲地说:“我起誓,我起誓!亲爱的。我的诺言就是金子呀!”然后,他把她推倒在床上。但是,他却一去不复返了,他的金子,就像你吊在脖子上的那种——只有十四k。

对中国人说来,十四k金算不得真金。摸摸我的镯子,它们肯定是廿四k的,足赤的纯金。

现在再跟你讲这些,似已太迟了,已来不及再改变你,但我还是要跟你唠叨几句。因为我着实为你的孩子担心。我一直害怕着有一天,你的女儿会对我说:“外婆,谢谢你的金手镯,我会永远记住你的。”但是后来,她会把自己讲过的忘个精光,她会忘记,她曾有过一个外婆。



后来,那个美国兵回家乡,向另一个女孩子求婚。那个女孩凤眼低回,满脸羞怯,因为她以前还未想到过呢。最后,她垂下双目,她明白,自己钟情他了。她答应了,于是,他们就再也不分离了。

但我的婚姻,却完全是另一回事。村里的媒人上门来提亲时,我还只有两岁。

从来没人跟我提过这,但我却能清清楚楚记得当时的情景。那是一个炎炎的夏日,烈日烤得路面坚实干裂,尘埃滚滚。连知了都热得一个劲地疲叫。我们在果园里树阴下坐着,佣人们和哥哥们,正在忙活着摘梨子。我被抱在妈妈汗津津的怀里。这时,来了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女人的声音很奇怪,讲话时就像嘴里含着一口水似的。

我长大了后才明白,这是北京口音。

那两个女人端详了我一番。那个北京口音的女人,淡淡地化过妆,显得很温和。

然而另一个女人脸庞粗糙得就像开裂的树皮,她看看我,又看看那个北京口音的女人。

当然,我现在知道,那个长着树皮样脸庞的女人,是村里的媒婆。而另一位女人,就是洪太太,是那个男孩,我将受媒的之言必得嫁的那个男孩的母亲。中国人所谓的女孩子是赔钱货,其实也未必一概如此,那得取决于是怎样的女孩子。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却是个名副其实的“千金”,犹如一块诱人的喷香的可口的甜点心那样遭人馋呢。

那媒婆不住地向洪太太夸耀着我:“看呀,就好比骏马配上金马鞍,多般配,真个应着门当户对这句话了。”她说着,捏着我的小手轻轻地拍着逗我,我却把她的手推开。洪太太则在一边操着浓浓的卷舌音低声咕哝了一句,认为我的脾气兴许比较倔,然而媒婆却笑着说:“哪里,哪里!看小姑娘长得多壮实,将来可就能派大用处啦,待您年老事高了,她会把你侍候得周周到到的。”

洪太太只是沉着脸,俯首凑着我左右端详着,似在掂估着,一旦联上这份姻亲,将是福是祸?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她当时那副神情,一对骨碌碌的睁得滚圆的眼睛,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细细察看过我一番后,她终于咧嘴笑了,一颗亮灿灿的大金牙,炫得我眼睛生疼,看她那龇牙咧嘴的模样,就像恨不得把我一口吞下似的。

就这样,我与洪太太的儿子订婚了。后来我才知道,他比当时的我,还要小一岁,只是一个襁褓里的小毛头。他名叫天余,那个“天”字,足以说明他有多么尊贵重要,“余”,就是剩余的意思。因为他出世时,正是他父亲病危,家里人害怕他会死,而天余,将保存他父亲尚未散尽的精魂。岂料他父亲的病后来好了。他祖母担心那些阴府小鬼不甘心,会在天余身上索命偿抵,因此对他倍加爱护,成天含在嘴里怕化掉,托在手里怕吹掉,反正对他百依百顺,他完全给宠坏了。

即使后来我知道我将嫁给这么个糟糕的男人做妻子,可我却不敢违抗,只能认命。现在我才了解,当时乡下的守旧老式的家庭,就是这样的。我们家的生活节奏,总要比其他人慢几个节拍,恪守迂腐愚蠢的旧俗。在当时有些城市,男人家已能自由选择自己的妻子,当然最后还是要得到父母的允许。可这种新思潮与我们家无缘。

因此对其他城市的种种新时代气息根本也无从嗅到,就是听到的那点片言只语,也被指责为伤风败俗之谈。街坊们都在流传着这一类故事,讲的是那些儿子们,是如何受老婆的挑唆,不顾年迈的双亲苦苦哀求,将他们赶出大门。因此,太原的母亲们,宁可遵循自己挑儿媳的旧俗,挑个能管好自个丈夫,又孝顺公婆,能持续夫家香火的媳妇。

因为我已经许配给洪家做媳妇了,所以家里似已将我看待成别姓人。每每当我把饭碗捧得太凑近自个时,妈妈就会说:“看呀,洪家的媳妇这种吃相!”

我妈妈不爱我。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早晚是别人家的人,所以她对我已不存任何期望。

其实,我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只是有时,如果我觉得身上太热,或者哪儿不舒畅甚至病了,我就会显得无精打采,哭丧着脸,每每这时,就会引出我母亲一大堆的数落。“瞧你那副丑样,要是洪家变卦了,我们全家的脸,可就没处搁了。”于是,我嘴一歪,就哭了,这样,我就更丑了。

“我们不怕,”母亲自管往下说,“我们已经订好婚了,这是赖不了的。”这时,我就哭得更响了。

直到八九岁上,我才见到自己的未婚夫。那时我的世界,就是太原市郊外的村里一个院落,我就住在那里。我们家住的是个普通的两层的小楼,再加上两间后房,那是厨房和下房。我们家那个院落,位于一个小山坡上,那座小山坡,我们称它为“三重天”,其实,那只不过是个由汾河水冲击下的沙土积淀而成的小土墩。在我家院子东墙外,就是那条蜿蜒而过的汾河。父亲说,它专喜欢吞食小孩子,有一次,它吞没了整个太原城!这条河流,在夏天时是黄浊浊的,到了冬天,在河面狭窄水流湍急的地方,是一片蓝绿,其他地方,则结着白晃晃的冰层,弥散着逼人的寒意。

我至今还记得,过年前,家里在河里捕到好多好多活鱼。捕鱼只需敲开冰层就成,因它们正在冰层下安眠,所以极容易捕捞,一条条都是活蹦乱跳的,即使将它们开膛剖腹扔进油锅,那尾巴还在甩个不停呢。

我第一次见到未婚夫时,他正在嚎陶大哭,那是给爆仗吓着了。他咧着嘴呜呜大声哭号着,尽管他已不再是个婴儿了。

再一次见到他,是在某家的满月酒席上,他坐在他祖母的膝头上,我想,他那样的个子,会把祖母那把老骨头给压碎的,他应该早已过了坐膝头的年龄。而且他挑食得厉害,几乎什么都不爱吃,只见他皱着鼻子把头扭来扭去的,就像人家把什么臭腌菜硬塞给他似的。

因此你看,我对自己的未婚夫,是生不出那种你在电视上见到的卿卿我我之情的。在我,这个男孩子更像我的一个不讨人喜欢的表兄弟。我已学会了尊敬洪家的人,尤其是洪太太。每逢我妈把我推到洪太太跟前说:“喏,陪你妈说说话。”这时我就会好纳闷,不知她指的“妈”,是哪个妈。因此,我就会先回首看看自己的妈,“失陪了,妈。”然后再招呼洪太太,给她端上点心。“请用,妈!”我记得一次,我端上的是烧卖,还有一次,是那种我爱吃的小圆子。我妈对洪太太说,这些糯米小圆子,是我特地为她做的,其实一切都是厨师代办的,我只是在它们给盛在碗里时,摸了摸那热气腾腾的碗边。

十二岁那年,我的生活突然变了个样。那年汾河闸水灾,洪水吞没了整个平原,毁了我家的麦地,连我家的房子都无法住了,当我们下楼时,屋里的地板和家具,都被覆盖在混沌沌的泥浆中。院子里,满是给连根冲倒的树干,倒坍的墙垣和淹死的家畜。在一片劫难面前,我们真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没有什么保险公司会赔你一百万美元,反正是遭了灾,就只能咬牙认命。除了离乡背井南迁外,再没生路了。当时我舅舅,在无锡市——靠近上海西边的一个小城市,开着一爿面粉厂,我们家决定去投奔他。但这个“我们家”里,再也不包括我了。父亲认为,我已十二岁了,可以离开娘家过门了。

因为到处是一片泥泞和坑洼,根本雇不到车,所以,父亲不得不撇下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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