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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悟之道-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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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相助,保持或削弱乃至阻止此再生之业产生果报,另外一种业力可能会介入并发生作用。这种业名为助业(upatthamabhaka)和反作用业(upapidaka)。

根据业的规律,再生之业的潜在能量可以被更为强大的过去相反业力彻底消除。此相对业力寻找机会,可能会在意想不到时发生作用。正如一种相对的力量可以阻挡住飞来的利箭,使之坠落在地。这样的业被称为破坏业。它要比以上两种业力更为强大,因为它不仅阻止而且摧毁了全部业力。

为了说明此四业的运作,我们可以拿提婆达多为例。他曾试图谋害佛陀,并导致了僧团的分裂。

他的再生善业决定了他出生在国王之家。他长期过着舒适的富贵生活,这是由于他助业之力。当他因被开除僧籍而恼羞成怒时,他的反作用业力现前,破坏业最后把他带到恶趣之中。

根据果报的先后,业又有如下之分:

1.重业(定业)garuka kamma.

2.临终前所作业asanna kamma.

3.习惯之业acinna kamma.

4.累聚业katatta kamma.

第一种重业或大业。此业决定在今生或后一生产生果报。在善德这一方面,重业为禅那,而在邪恶这一方面,则为当下即得果报的罪恶行径,即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

例如,如果一个人修习禅那,但后来又犯下此大恶之一,他的善业将会被这些强大的恶业消除。无论他早期得到什么样的禅那,他的后一生将以恶业为生缘。提婆达多因为伤害了佛陀,分裂了僧团。他的神通尽失无遗,堕入恶道。

阿阇世王,正如佛陀所说,如果没有犯下杀父之重业,可能会证得第一圣果。在这种情况下,强大的恶业阻碍了精神的修证。

当没有重业生起时,临终时(asanna)的业力发生作用。这就是一个人在死前瞬间的所作所想。由于它在决定一个人未来生命时具有关键的意义,在一些佛教国家仍然流行着这样一个传统,即提醒临终之人意念他所作的善事,使其在死前体受善业。

有些时候,作恶之人如果在死前刹那很幸运地意想起他所作善业,他可能会快乐的死去,获得善生。这不是说,他享有善生,就免除了有生之年所结集的恶业果报。

在另外一个方面,有时一个好人可能被迫受到不利环境的影响,突然回想起恶行或生起不善之念,而痛苦地死去。

一个人的习惯(acinna),无论好坏,都会变成第二种自然。它们多多少少趋于规范人的性格。在闲散无事时,我们常常使自己忙于习惯的思想和动作之中。同样的,在临终之时,我们不得不意念起我们的习惯思想和行为,除非受到外力的影响。

此分类的最后一种为聚业(katatta 原意是因为过去所作),它包括了以上三种业力之外的一切业。它就好似特殊众生保留的资产。

最后一种分类是根据生起果报之界而划分的,它们是:

1.不善业或许成熟于欲界(kamaloka)。

2.善业或许成熟于欲界。

3.善业或许成熟于色界(rupaloka)。

4.善业或许成熟于无色界(arupaloka)。

成熟于欲界之恶业

身口意能造作十种恶业。其中三种是身所为,即杀(panatipata),盗(adinnadana), 邪淫(kamesumicchacara)。

四种恶业是语言所为,即妄语(musavada),两舌(pisunavaca),恶口(pharusavaca),绮语(samphappalapa)。

三种恶业是意识造作,即贪(abhijjha),嗔(vyapada),痴(micchaditthi)。

杀生是指故意剥夺有情生命。严格地来说,巴利语pana意为与其特别生存有关的有情生命。杀生是指任意损伤他人的生命力,不使其自然生存下去。pana意为呼吸者,因此,一切有情众生,包括动物在内都被看成是pana(6),但不包括植物,因为它们没有思惟。不过,比丘们甚至被禁止伤害植物。对于这一点,也许要指出的是,它不适用于居士。

必须具备如下五个条件才能构成杀业,即:1.有情;2.知其为有情;3.作意行杀;4.力取行杀;5.死亡结果。

恶业的轻重根据相关有情的善良和大小而定。杀害善德之人和大动物比杀害歹恶之人和小动物更为罪业深重,因为造作此种恶业需要较大的努力,而所丢失的就相当严重。

杀生的恶报是:短命,生病,因与相爱之人分别而长久痛苦,时常担心害怕。

构成偷盗之业必须具有五个条件,即:1.他人之物;2.知其为他人之物;3.作意行盗;4.作行盗的努力;5.真正移动其物。

偷盗不可避免的后果是贫穷、苦难、失望,过寄生的生活。

邪淫之业必须具有四个条件,即:1,享受之念;2,相应的努力;3.具满足的方式;4.欲望的满足。

因为邪淫,不可避免地有众多的仇敌,与不爱之妻或夫结合,来生为女生或为不育之人。

妄语之业的形成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1.非真实;2.欺骗;3.言语;4.形成欺骗事实。

妄语业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受恶语指责、辱骂、不值得信任,口臭。

两舌之业的构成必须具有四个条件,即:1.被分裂之人;2.作意分裂,或希望自己亲近他人;3.相应的努力;4.语言上的交流。

两舌之业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无缘无故地破坏朋友之间的友谊。

构成恶口之业须具备三个条件,即:1.被伤害之人;2.嗔恨之念;3.诋毁事实。

恶口之业不可避免的结果是:虽然自己绝对无害人之心,但还是受到他人厌恶,声音嘶哑。

绮语之业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1.倾心于无聊的闲谈;2.所说之语。

绮语之业不可免除的后果是五根有损,言语无信。

贪业的造作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1.他人之物;2.占有之念:“欲为我有”。

贪欲之业不可回避的果报为自己的希望不能实现。

构成嗔恨之业必须具有两个条件,即:1.另一有情;2.有加害之念。

嗔恨之业不可避免的果报为丑陋、多病,本性可恶。

愚痴之见就是错误地看待事物,非正确的信仰,如否认业果,也被包括在这一恶业之内。

构成此恶业须具备两个条件,即:1.以邪恶方式看待某事;2.依错误的观念理解事物。

愚痴之业不可免除的结果是庸俗的贪欲,智能低弱,昏庸无知,长期生病,观点受到谴责。

根据佛教,邪见有10(7),即:1.无善,如布施等,认为布施不会得到善报;2.无慷慨施舍等善业;3.不向他人布施,认为如此等善举没有善报;4.善恶之业没有果报;5.此世间无此信仰;6.来世,即生此世界之人不信过去的存在,生此世界之人不信未来;7.无母;8.无父,即无论怎样对待父母皆无果报;9.无有轮回之众生;10.没有已经觉悟此世间和来世间,觉悟他人、正直、持戒梵志和婆罗们的存在(这里是指佛陀及阿罗汉)。

成熟于欲界之善业

如此善业(kusalakamma)有10,即:1.布施(dana);2.持戒(sila);3.禅修(bhavana);4.爱敬(apacayana);5.利行(veyyavacca);6.功德回向(patidana);7.随喜他人之善业(anumodana);8.闻法(dhammasavana);9.讲法(dhammadesana);10.直率表达自己的观点(ditthijjukamma)。

有时把第七和第十业再行细分,十善业则被说成为十二。

赞叹他人善行(pasamsa)被加入随喜他人功德(anumodana),皈依三宝(sarana)和正念(anussati)代替了直抒自己的观念。

布施他人能给自己带来财富。持戒使人再生于高贵之家和快乐之境。修习禅定引导人往生色界和无色界,帮助其人获取更高的知识和解脱。功德的回向会使来生富裕。随喜他人功德可以使来生居处快乐。讲法闻法都能使智慧开达。爱敬能使来生出生高尚。利行使朋友成群。赞叹他人善行给自己带来他人的赞美。皈依三宝使欲望熄灭。正念给人带来各种各样的喜悦。

成熟于色界之善业

在色界中有如下五种色界禅那或喜悦(8),它们是纯意识的:

1.第一禅那善意识包括寻,伺,乐,喜,制心一处。

2.第二禅那善意识包括伺,乐,喜,制心一处。

3.第三掸那善意识包括快感,喜,制心一处。

4.第四禅那善意识包括愉快,制心一处。

5.第五禅那善意识包括行舍,制心一处。

这些禅那在色界中有其相应之果报。

成熟于无色界之善业

在无色界中,有四种产生相应之报的无色禅,即:

1.善意识于空无边处(akasanancayatana)。

2.善意识于识无边处(vinnanancayatana)。

3.善意识于无所有处(akincannayatana)。

4.善意识于非想非非想处(n’eva sanna n’asannayatana)。(9)

[注]

(1)《法句经》,第165偈。

(2)《佛教传说》,第二卷,第262页。

(3)《佛教传说》,第二卷,第282页。

(4)同上,第一卷,第278页。

(5)根据一些经典,他确实杀了他们。

(6)在植物中,没有通过神经系统的刺激传替,它们不知什么是神经,k。v。弗沦奇博士,《你和生命》,第125页。

(7)《法集论》,第233页;《阐述》,第二卷,第493;《佛教心理学》,第355页。

(8)根据《abhidhammathasangaha》,色界禅有五,但是,《清净道论》提到四种禅。两种解释没有多大不同。在前者中,禅那根据五个组成部分而分为五。在后者中,第二禅那包含了最后三个部分,而不包括最初两个。

(9)详细解释请参照那兰陀长老的《阿毗达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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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业力的本质

 大_
欲知过去事,今生受者是;

欲知未来事,今生作者是。

 ——《因果经》

一个人是否注定要决定无误地受报于所做的一切?

没有这个必要!在《增支部》中,佛陀说:

“若有人说,人们必然依其行业而受报,则无梵行,亦无获彻底灭苦之机缘。但是,若有人说,人们依其行而受其果,则有梵行,亦有获彻底灭苦之机缘。”(1)

因此,在佛教中,一个人的业力是可以被改造的。

虽然《法句经》云:“空中海中及山中,世间无有藏身处,欲求逃遁恶业者,世间无有可觅处”。但是,一个人并不是注定了要百分之百地偿还过去所作之业。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解脱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恒久的受苦将会是不幸的结果。

一个人既不是自己业力的主人,也不是它的奴隶。即使是罪恶满盈之人,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造成为最为善良之人。我们总是在改变自己,而这些改变依我们的行为为基础。我们随时可能使我们变好或变坏,即使是最为邪恶之人也不应因其歹毒本性而受到伤害和憎恶。他应得到同情,因为责骂他的人说不定在某一时期也会有同样的处境。其他人能够弃恶从善,他也可以,说不定比他们更快。谁知道他具有多大的善业?谁又知道他潜在的善德?

阿怙利玛拉,一个屠杀了上千个自己乡亲的强盗和刽子手,成为一阿罗汉,以此说来,则消除了他过去的一切逆行。

阿拉毗克,一个凶猛的恶魔,以食人肉为生,最后改掉了吃人本性,得第一圣果。

阿帕般利,一个妓女,净化了她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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